【简介】本文通过对前人未曾涉及的顺治十年至十四年洪承畴经略西南期间长沙幕府的组成、变化、活动等方面的翔实研究,对有关清初政局的几个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本论文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4届(2002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若干年来,在有关洪承畴的研究中,有一种意见认为顺治十年(1654年)洪承畴经略西南五省,镇守长沙四年多,过于保守,拘泥以守为战,以致坐失良机,如顺治十一年底,坐视李定国兵败广东,退往广西;又如顺治十三年对湖南战略要地辰州弃而不守等等。事实上,自顺治九年,南明与清廷的战争在西南出现僵局,直到十四年九月孙可望降清,这一僵持状态才被打破。而在此之前,对于南明武装,洪承畴不仅未能主动进击,甚至最终绝望到借病辞去,个中隐情需要予以澄清。这是否如孟森先生所说乃洪氏于南明永历尚微存天良一线之故[1],也还需要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所以我草成此文,谈谈这些问题。 (一) 在考察洪承畴经略西南问题时需要注意三个因素,这既是洪氏出镇西南的背景,也直接决定了他经略西南所采取的战略方针以及身家结局。其一,南明方面李定国、刘文秀等人东征北伐,意味着永历政权所拥有的军力足够与清军抗衡,南明与清朝的对抗就此进入相持阶段,清廷为此不得不采取战略收缩态势;其二,作为两军对垒的前线,湖南具有特殊的地位;其三,清廷统治者内部在政治上出现的改弦更张趋势。这三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是:洪承畴作为西南五省经略,独掌大权出镇湖南,老师靡饷屯兵坚城,不但没有受到惩处,反而处处得到迁就。这样的事实,说明了这个阶段的历史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更加隐晦、曲折和复杂。 从顺治九年开始,以西南地区为中心的第三次抗清高潮出现,意味着南明与清廷之间的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在此之前,抗清复明运动两起两落,清军战线逐渐推进到西南地区[2]。顺治八年正月,清定南王孔有德进驻桂林,以总兵马蛟鳞克柳州,线国安、全节、马雄等分守南宁、庆远、梧州,进逼贵州[3] ;八月,清平西王吴三桂、都统李国翰奉命征四川,九年分兵攻取成都、嘉定、叙州、重庆等川北、川南地区,驻师绵州,兵锋直指南明永历政权。 面对清军的箝形攻势,南明方面毫不示弱,“可望承制命定国、文秀经略楚蜀”[4]。五月,李定国与冯双礼率步骑八万,出师东征,从贵州镇远出发,下偏桥,攻沅州、靖州,破武冈、宝庆,直逼桂林,七月四日攻破桂林,清定南王孔有德不敌自焚。八月,李定国北上永州、衡州,分兵经略江西吉安等地。九月,孙可望自将“驾前军”会同白文选等,号称十万,出兵沅靖,十一月攻入辰州,斩杀清辰常总兵徐勇,从根本上扭转了自顺治六年以来南明在军事上的被动局面。 清廷没有料到南明能够组织如此强劲有力的反击,急忙调整战略部署,命定远大将军敬谨亲王尼堪“止往贵州,取湖南宝庆后入广西剿贼”[5]。尼堪遂率八旗劲旅猛扑湖广,李定国避其兵锋,退出衡州,于城外设伏击毙尼堪,“余军舆尸归,上下忧虑,不遑他事。”[6]清军在湖南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 湖南以外的地区,南明与清朝在军事上的接触也进入相持阶段。 在四川,与李定国东征同时,刘文秀率军六万北伐,“蜀人闻其至,所在响应。诸郡邑为吴三桂所克者次第失陷,战于叙州,被围数重,三桂走绵州。”[7]清平西王吴三桂自血战入关后,惟在四川遇此劲敌败北,刘文秀军在川南所向披靡,八月收复叙州、重庆、嘉定、成都等地,包围川北的保宁,三桂敛军退守,后虽以文秀轻敌,三桂险胜,但十二月孙可望部将李化入成都,“成都州县复设官”,川南、川西和夔东仍为南明所守,“大清与可望照旧地方据守”[8]。 在湖北,第二次抗清高潮后退走西山的原李自成部将塔天宝、党守素、李来亨、袁宗弟等,从川东南进入郧阳的原明末陕西农民军首领姚天动、黄龙为首的十三家余部姚黄,原郧阳总兵王光恩之弟王光兴、王光泰兄弟的武装,也频频在郧襄、荆州一带骚扰清军,“声气相通”,“不时出没”;湖广的局面,“上窘于天,下迫于逆寇,赋税无征,制兵单薄……封疆危急实有万分。”[9] 李定国因与孙可望的矛盾,避走广西,准备联合郑成功海上武装共图两广,又开辟了另一个战场,“大清两王以定国在广,疲于奔命。”[10] 清军不仅在军事上面临东西两线同时作战的危险,而且,后方也没有完全巩固,经济凋敝,财政困难[11]。清廷内部甚至出现弃楚、粤、桂、赣、川、滇、黔七省而与南明媾和的主张[12],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危机。形势的变化甚至在国外也引起反响:朝鲜廷臣认为清朝“危亡之兆已见”[13],日本原来对南明乞兵抱冷淡态度,“近来其议稍变,或有欲救之议。”[14] 面对岌岌可危的局势,清廷决策者不得不进行战略收缩。以下几个方面,都表现出清廷实行战略收缩的意图: 军事上,开始与活跃于东南沿海的郑成功进行和谈。九年十月清廷以刘清泰出任浙闽总督,带着郑芝龙所写的信件,“遣人往谕成功及伊弟郑鸿逵等知悉”,劝之接受清廷建议。偷袭郑氏“金穴”厦门的福建巡抚张学圣、道员黄澍、总兵马得功、巡按王应元等也被撤职,还连发两谕招抚郑氏,不断放宽谈判条件。[15] 政治上,特别颁诏赦除前罪,规定“自顺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前凡又啸聚山林劫掠道路曾为土贼者,无论人数多寡,罪犯大小,但能真心改悔,自首投诚,悉准照曹四达子事例尽赦前罪。”[16]纵观清初尽赦前罪政策,不外除旧立新、尊崇喜庆、争取人心三端,而以争取人心、作出政治让步为大端。如顺治五年底大同姜反清,清廷曾连颁三诏,强调悔罪投诚者,从前罪犯可以宽宥、赦免[17]。此次颁诏,无疑也是为了争取人心而特别采取的政治让步策略。此外,清廷还打出提倡礼义忠恕的幌子,出人意料地表彰起李自成攻陷北京时殉君死难及顺治元、二年间抗清死难的志士[18],这样,既可表明朝廷为正朔所系的内涵,又可从多方面分化抗清阵线。 经济上,清廷也作出让步,给予部分抗清活动激烈的地区一点实惠,颁诏免除钱粮。如十年四月分别免除湖南“寇荒”六、七、八、九年拖欠钱粮及福建拖欠的钱粮[19],既是承认事实,也寓收买人心之意。这种全面收缩的态势,无疑是清廷统治遇到严重障碍的表现——清朝与南明的对抗就此进入相持阶段。 在两军对垒的西南前线,湖南是最具代表性的地区。清初以来,这里的局面反反覆覆,清朝的统治势力曾两次到达湖南,又先后被抗清势力一一逐出,局势非常微妙。 明末以来,湖南就是兵火连天的战场。顺治二年原明湖广总督何腾蛟等联合李自成余部共同抗清,苦心经营,勉力支撑,曾经有过粗安的局面。顺治四年二月清廷以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等“汉三王”南征湖南,在长沙设官安民,出现过“城市无惊”,“太平有象”,“惟不禁抢夺,各乡百姓男妇被掳掠甚广”[20]的现象,五年三月,清军班师。在此前后,江西提督金声桓、广东提督李成栋等陆续叛清,南明方面李过等遂联合数十股武装,分头进攻湖南,“各府州县尽为贼有,仅保长、辰两孤地,百姓之存者又死,田地之熟者又荒矣。”[21]清廷在湖南的统治被推翻,“难民皆不欲回原所,甘止湘潭倚何(腾蛟)公为泰山。”这是湖南的第一次反复。 顺治六年二月,清廷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率军南征,“在劫人民尚不知是握金亲王大兵,皆昏迷不想逃生,希望如三王之师,城市如故之往例也。”[22]没想到,清军在湖南各地大肆烧杀抢掠,在湘潭曾开刀屠民一周有余,尸首纵横遍地,腥臭逼人,惨不可言。继而定南王孔有德提师入粤,以续顺公沈永忠镇守宝庆,“皮骨仅存之民并征五六七年之荒粮”,还要负责供应定南王、续顺公两营兵饷,解运宝庆和广东,船运则滩高水险,陆运则肩挑背负,百姓之苦甚于牛马。总之,“尽天下之民,极百姓之苦,未有甚于湖南者。”[23]清军虽然再次占领湖南,但根本没有统治基础,政权摇摇欲坠的危险始终存在。顺治九年五月李定国出师后,镇守宝庆的续顺公沈永忠首先倡逃,镇将随后驱官民同窜,弃宝庆,走湘潭,舍长沙,直奔岳州。“文武官员尽离城守,城乡民人避死山谷”[24],长沙城内无官无民的状态持续了一个多月。长沙以南地区尽归南明,“湘阴以上皆伪置将吏”[25]。因宝庆失守,粤西告溃,出现“民心尽变”[26]的局面,这是湖南的第二次反复。 清廷统治再次土崩瓦解,说明湖南民心仍然倾向南明。李定国进入湖南之际,各地士绅“纷起义兵谋恢复”,“富民悉倾其家”[27],“窥我大兵虚实,探我大兵进止”,“倾心从贼,已为贼之心膂之托”[28]。显然,南明军队拥有深厚的政治基础,得到民众大力支持并非偶然现象。而且,清军第三次占领湖南之后,在军事上也没有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 顺治十年三月,接替尼堪的清定远大将军屯齐与孙可望驾前军在宝庆岔路口相遇,“可望以定国去,虑诸军有图己者,既不敢严督诸军前战,诸军亦以驾前军奋欲立功,不愿与并力,以致于败。”[29]孙可望虽败但实力尤存,辰州、靖州、沅州、武冈等战略要地仍在南明掌握中,清军只夺回常德、长沙、宝庆、永州等中心城市,双方在常德、宝庆一线展开拉锯战,地势有利的湖南西部仍被南明军队牢牢控制着。在湖南不仅存在一条明清双方的军事对峙线,也存在十分明显的政治对垒。清军要在湖南站稳脚跟,首先必须稳定战线,争取民心,其次还须设法铲除当地抗清武装及其群众基础。这一切,迫使清廷不得不知难而上,即刻挽出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收拾湖南的混乱局面,借以稳定全国的形势。 结合入关以来清廷内部政治变迁的轨迹,我们可以对形势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多尔衮摄政后期,清廷内部已出现改弦更张的趋势,统治方针的基点开始由坚持满化的崇德政治向满汉联合转变[30]。由于汉族士民不肯屈服于武力高压,促使清朝统治者逐渐反省“远迩百姓犹未同风”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对例行政策有所检讨[31]。这种趋势在顺治帝亲政后更加明显。他本人曾如饥似渴地学习中原传统文化,也愿意听取汉官建议,热心于寻求治国平天下的法宝。顺治十年正月三十在他生日之际,赐宴群臣。宴毕,命图海召大学士陈名夏问“天下何以治,何以乱,且何以使国祚长久?”名夏的回答是:“治天下无他道,惟在用人,得人则治,不得人则乱。”再问如何得人,答案只有一个:“于群臣中择素有德望者,常赐召见访问。”[32]因而他能学以致用,一到关键时刻即有上乘发挥:及时选出“素有德望”者——洪承畴来支撑局面,这无疑是清廷内部政治变迁与风云际会恰到好处的结合,也可见顺治帝所具有的治国开基才能。 顺治十年正月曾卷入满族贵族党争、以谭泰事得罪满洲贵族的内秘书院大学士洪承畴调任弘文院。五月,顺治帝认为,清军虽然攻下湖南、两广等地,但地方尚未安定,云贵还为南明控制,急需寻求“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治理者”,“遍察廷臣”的结果[33],只有大学士洪承畴克当斯任。洪氏既膺“夙望重臣”之荣,即升任太保兼太子太师、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与此相应,开复前已得罪“永不叙用”的左都御史湖南长沙人赵开心[34]。而赵一返回北京,即疏劾湖广巡抚迟日益、偏沅巡抚金廷献、郧襄巡抚赵兆麟“剿抚无能”,所属地方“寇盗充斥,得旨下部察议。”[35]这是否可视为清廷重新收拾湖南局面的先声? 洪氏此次经略西南的权限,与顺治二年招抚江南实不可同日而语。顺治二年洪承畴出镇江南,凡满汉大兵、直省经制官兵各有统领,洪承畴只能“会同固山额真叶臣及督抚镇等官调遣约束”,军事上进止机宜,“密与平南大将军贝勒勒克德浑参酌施行。”[36]这就是说洪承畴实际上还要听从贝勒勒克德浑的指令,地位最多与八旗固山额真叶臣相等。但这次情况却判若两人。清廷在授予洪承畴敕书中规定“一应剿抚事宜不从中制,事后具疏报闻。”其权限几与汉三王相同[37],甚至八旗满洲的亲贵将军也不得不听从他的指令;统辖范围包括湖广、江西、广西、云南、贵州五省(即今湖北、湖南、江西、广西、云南、贵州六省)[38],大大超过招抚江南时期实际上只辖江南一省(包括今安徽和江苏两省及上海市);事权更加扩大,五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悉听节制”,“总督应关会者,必咨尔而后行。”[39]。所行之事,“若系密切机务,任尔便宜。”这便宜行事的权力包括朝野内外文武百官任用“军前及地方”的调动权;所辖范围内各省文武官员的升、转、补、调的行政权;文官五品以下、武将副将以下有违命者可以先斩后奏的刑事权。总之,凡有关军前之事,所欲任用人员,吏、兵二部不得拘例掣肘,应用的钱粮须立即解与,户部不得稽迟[40]。六部几乎成为西南军前的专衙,洪氏集军、政、刑、财等大权于一身,戎节之重,一时无出其右者。器满易盈,从另一角度看,这是否也意味着洪承畴到湖南绝然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背水一战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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