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狐假虎威的故事,假倭模仿日本人“髡头跣足”,穿着日本服装,连船都打造成日本船,除了扯大旗作虎皮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掩盖身份。生物学上叫做“模仿色”。 洪武三十年所颁的《大明律》对海外经商限制得很严格,它规定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绵等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对于勾结外族的“谋反大逆”更是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为了不被诛九族,倭寇必须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有明一代,造反起义者往往以绰号来掩饰真实姓名,像广为人知的崇祯时期农民起义,起义领袖都用绰号:紫金梁、八大王、曹操、闯塌天、不沾泥、扫地王等等,包括著名的“闯王”。在东南沿海,就直接可以假扮日本人来掩饰身份。而对于地方官来说,自己辖区的人起来造反大大拖累政绩,因此也乐于统统以“倭情”上报。 嘉靖年间持续到隆庆、万历年间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为害最烈的时期,史学界称“嘉靖大倭寇”。在这一阶段里,从贼中“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的沿海小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体,而饥寒贫困的根源在于“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 反过来说,嘉靖前期为什么要实行严厉的禁海令呢?是因为正德年间少数葡萄牙走私贩兼海盗对沿海城镇、岛屿肆无忌惮地烧杀抢掠,加上中国海商和日本倭寇在浙江沿海进行的走私贸易,让明政府感觉贸易会带来“南方之祸”,才变本加厉地实施禁海,最严厉的时刻连捕鱼都不允许。禁海令是标准的因噎废食,虽然并不是禁海招来了日本倭寇,但可以肯定的是,是禁海令刺激出了更多的中国倭寇。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东南滨海地区地瘠民贫,从宋元以来,当地居民一直将出海贸易视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运加上种种服务,可以说大海养活了起码百万计的沿海居民。在福建,有句话叫做:“海者,闽人之田。”一纸海禁令无情地把当地居民的“田”给剥夺了,饭碗跟着也砸了。在广东,潮州、漳州地区一向是通商出海的发舶口,“潮漳以番舶为利”,不许贸易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计。对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来说,眼前摆着两条路:要么忍饥挨饿,要么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 泼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了--禁海的弊端明摆着,当时有不少有见识的人都很担忧。抗倭名将谭纶用了一个“老鼠洞”的比喻,说:“禁海越严,则获利越厚,而趋之者愈众。比如发现家里有老鼠,一定要留一个洞,若是都堵上,连好的地方都能被老鼠穿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