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 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 二、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四月二十九、八月十九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本年正月初三、三月十一、七月初六等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载明。 三、西历本年八月十九日,即中历七月初六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 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 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现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近由诸国派员重修,一候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两,以养其工。 二、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暨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及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历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发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 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现奉各本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十七日,即中历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五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十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分,均由诸国、中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分,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初七日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在北京定立 附件一 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奉旨,奕?、李鸿章电悉、览,所奏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钦此。 附件二 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谕旨,醇亲王载沣,著授为头等专使大臣,前赴大德国敬谨将命,前内阁侍读学士张翼,副都统荫昌,均著随同前往,参赞一切,钦此。 附件三 为照覆事:本年五月初三日接准贵大臣照称:“和议总纲第一款载明,原任德国克大臣被害处所树立铭志之碑一节,章京瑞良、候选道联芳,奉派办理。该章京等早经向本署开商,议及此碑应如何做法。屡商议间,又称愿在被害处所用大理石树立牌坊一座,东西宽满崇文门大街,因材料难于转运,做工多需时日,又设别法,将他处现有之牌楼移至被害处所树立,或立一新牌楼,或挪用旧有者,均应听候本国裁夺。本大臣当经电询本国国家意向。兹奉回谕,德国大皇帝意旨亲裁,仍应新设牌坊一座,足满街衢等因,自应剀切请迅速妥办,以便立刻兴工。”等因前来。本王大臣当即札饬该章京等遵照办理。据报“已于五月初十日开工,先筑地基,其开山凿石,转运料件,在均须时日,惟有督饬工人,尽力妥速办理。”等语。除饬将全工随时禀商外,相应照复贵大臣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七日 附件四 十二月二十五日上谕:京师自五月以来,拳匪倡乱,开衅友邦。现经奕?、李鸿章与各国使臣在京议和大纲草约业已画押。追思肇祸之始,实由诸王大臣昏谬无知,嚣张跋扈,深信邪术,挟制朝廷,于剿办拳匪之谕,抗不遵行,反纵信拳匪,妄行攻战,以致邪焰大张,聚数万匪徒于肘腋之下,势不可遏。复主令卤莽将卒,围攻使馆,竟至数月之间,酿成奇祸,社稷阽危,陵庙震惊,地方蹂躏,生民涂炭,朕与皇太后危险情形,不堪言状,至今痛心疾首,悲愤交深。是诸王大臣信邪纵匪,上危宗社,下祸黎元,自问当得何罪。前经两降谕旨,尚觉法轻情重,不足蔽辜,应再分别等差,加以惩处。已革庄亲王载勋,纵容拳匪,围攻使馆,擅出违约告示,又轻信匪言,枉杀多命,实属愚暴冥顽,著赐令自尽,派署左都御史葛宝华前往监视。已革端郡王载漪,倡率诸王贝勒,轻信拳匪,妄言主战,至肇衅端,罪实难辞;降调辅国公载澜,随同载勋,妄出违约告示,咎亦应得,著革去爵职;惟念俱属懿亲,特予加恩,均著发往新疆,永远监禁,先行派员看管。已革巡抚毓贤,前在山东巡抚任内,妄信拳匪邪术,至京为之揄扬,以至诸王大臣受其煽惑,及在山西巡抚任内,复戕害教士、教民多命,尤属昏谬凶残,罪魁祸首,前已遣发新疆,计行抵甘肃,著传旨即行正法,并派按察使何福?监视行刑。前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袒庇拳匪,酿成巨祸,并会出违约告示,本应置之重典,惟现已病故,著追夺原官,即行革职。革职留任甘肃提督董福祥,统兵入卫,纪律不严,又不谙交涉,率意卤莽,虽围攻使馆,系由该革王等指使,究难辞咎,本应重惩,姑念在甘肃素著劳绩,回汉悦服,格外从宽,著即行革职。降调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于载勋擅出违约告示,曾经阻止,情尚可原,惟未能力争,究难辞咎,著加恩革职,定为斩监候罪名。革职留任刑部尚书赵舒翘,平日尚无嫉视外交之意,前查办拳匪,亦无庇纵之词,惟究属草率贻误,著加恩革职,定为斩监候罪名。英年、赵舒翘均著先在陕西省监禁。大学士徐桐,降调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殉难身故,为贻人口实,均著革职并将恤典撤销。经此次降旨以后,凡我友邦,当共谅拳匪肇祸,实由祸首激迫而成,决非朝廷本意,朕惩办祸首诸人,并无轻纵,即天下臣民,亦晓然于此案之关系重大也。钦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