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促进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大融合。如:在罕慎收复哈密时,罕东、赤斤二卫率兵助之。明军几次与土鲁番作战,哈密、赤斤等卫都派兵协同作战,这表明他们已经知道了团结起来力量大,只有各民族团结起来才能保护他们共同的利益。从七卫初置到废弃期间,各族人民在共同的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斗争的基础上,通过各卫之间相互通婚、互易牧地、人员交流、战争中掠人口等各种途径,逐渐接近、融合,使蒙、藏、回等民族共同体更加巩固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一些新的民族。相互联姻是主要途径,如正统十一年(1446)沙州卫都督喃哥弟锁南奔娶罕东卫指挥撒巴女为妻,是蒙古族和藏族通婚。哈密右都督把塔木儿,忠义王“脱欢帖木儿外孙”。把塔木儿,畏兀儿族,脱欢帖木儿,蒙古族,此乃撒里畏兀儿与蒙古族通婚一例证。弘治五年(1492)十月乙卯,“哈密忠顺王陕巴既袭封归国,与野乜克力奴秃卜花台卜之女结婚”。后又“令陕巴娶罕慎女”,又是蒙古族与畏兀儿族联姻。而安定王子“速坛并牙即是西番骨头,不可做亲”,说明安定卫蒙古贵族与藏族也有通婚关系。赤斤蒙古卫首领苦术娶西番女,生子塔力尼,自领一帐,皆西番人。至于七卫下层人民,虽没有文字记载,但同居一地,相互之间通婚一定比统治阶级之间更普遍。 七卫各族人民因逐水草而居或其它原因,有时会转移牧地。如罕东卫奄章部到沙州游牧,罕东卫都指挥阿黑巴等私带部属移来沙州居牧。沙州人民“往哈密趁食”。这些有利于民族间的接近交流与融合。七卫之间互相劫掠人口不还,各卫人口因动乱饥荒而自投他处,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 除了诸卫之间的民族融合外,各卫内部之间的民族也逐渐融合。从上述知,关西诸卫每个卫都不是单一民族,各卫内部的几个民族在共同的生产、生活、劳动中,逐渐接近,促使民族相融,促成了新民族的形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