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匈奴人有语言,无文字。因《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又《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云:其呼衍氏等大姓,“主断狱讼,当决轻重,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不过,从桓宽《盐铁论•论功》所云“虽无礼义之书,刻骨卷木(一作‘卷衣,),百官有以相记,而君臣上下有以相使”看,则又似有文字。否则就无所谓“刻骨卷木”之说。而所谓“有以相记”、“有以相使”的提法,也似乎成为无的放矢。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卷二七引述西方学者论述西迁匈奴人情况时说:匈奴阿提拉“与西国使命往来,坛坫称盛,有诗词歌咏,皆古时匈奴文字。罗马有通匈奴文者,匈奴亦有通拉丁文者,惜后世无传焉。”倘从后两则记载看,则“无文字”之说,似难以成立。但如果断言匈奴人有文字,则其文字是何种形态,目前又无从解答。此事仍有待于考古发掘来证明。 匈奴语言,一般认为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但也有人认为,应属蒙古语族。 匈奴人的民间文学非常丰富,民歌优美动人。公元前121年(汉元狩二年),匈奴为汉膘骑将军霍去病击败,自祁连山和焉支山(今甘肃省河西走廊一带)北撤。此后匈奴人每过此地,便引吭高歌: 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歌词取材巧妙,寓意深远,凄切婉转,扣人心弦,不难从中领略其艺术魅力。 据载张骞通西域时,曾在西域得《摩诃兜勒》一曲。《摩诃兜勒》译意为“万岁歌”,有人认为它是匈奴歌曲。西汉著名音乐家李延年曾因其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后东汉和帝刘肇时,便将其定为“万人将军”所用。足见其影响之深广。 匈奴人歌唱,一般都要用胡笳、琵琶、胡笛、“浑不似”、箜篌等乐器伴奏。胡笳是匈奴人最喜爱的重要乐器。据传它最初是用卷芦叶制成的,后始用木管代替,声音哀怨悲壮。《后汉书•窦宪传》就有“远兵金山,听笳龙庭”的赞词。琵琶也是匈奴人经常使用的乐器,汉人刘熙云:“枇杷,本出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却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浑不似”,又译“火不思”、“火拨思”。据《元史•礼乐志》载,其制“如琵琶,直颈,无品,有小槽,圆腹如半瓶榼,以皮为面,四弦,皮絣同一孤柱”。可能为匈奴人所创造。箜篌则似由汉地输入。 匈奴人不仅善歌,而且善舞。史书上关于“胡舞”的记载,显然就是指匈奴舞而言。匈奴的舞蹈,从东汉“灵帝(刘弘)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竟为之”的记叙看,它一定也是匈奴人民所喜爱的娱乐活动。他们闲暇之时,彼此相聚,载歌载舞,以赞美草原风光。此外,匈奴人也喜爱走马和走骆驼等体育活动。 匈奴人的造型艺术和绘画很有特色。强烈地体现游牧和狩猎生活的现实。在漠北诺颜山以及其它地区的匈奴墓葬中,曾出土了一些牛、马、鹿头形或体形、及野兽相互搏斗的毡毯、铜饰牌、金叶和银片。有些骨器还绘有精美的兽类图案。在诺颜山“巴洛勒德墓”中,还出土了用粘土制成的马和骆驼,作俯伏状的金马,雕兽形的琥珀球;第1号墓出土了兽头铜像;第6号墓出土了木雕马、鹿,玉雕马、牛、鹿和金制兽像;第12号墓出土了绘有牧牛图案的缎子靴;第23号墓出土了饰有兽头的青铜器皿,用石料雕成的带角牛头等。 在出土的毡毯中,有的图案复杂,色彩艳丽;有的以各种丝线绣成,制作精细。例如在诺颜山第6号墓内出土的一块毡毯,长2.6米,宽1.95米。毡毯上覆有深棕色缎子镶边的彩缎。深棕色的贴边上绣有绿、黄、绯红等花纹。沿贴边,四周有一幅宽24—28厘米的带小方格的绣画,画面有用绿色丝线绣成的九棵树,树与树之间各有一对以各色丝线绣成的、作互相追逐状的禽兽。其中4对是鹿和鸟,5对是老虎和犁牛。沿着这幅刺绣的四周,还用绿、黄、绛、绯红等色线绣着方形、圆形、叉形和十字形的花纹,彩缎当中是用丝线绣成的云朵。 我国考古学者195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范家窑子发掘出属于战国时期的匈奴墓葬中,发现兽形的铜饰片及环状、管状铜饰,也是具有重要特色的匈奴艺术品。1962年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速机沟发现的汉代匈奴铜器,其中的铜制立式长角鹿,头微昂,双目前视,长角分数枝,四脚直立,神态生动。还有卧式长角鹿,屈足、昂首、双眼作远眺状,两耳竖起,臀部肥硕,腹部细瘦,背有一道突棱,造型优美生动,充分显示了匈奴人的艺术才华。 匈奴人崇拜自然神,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和祖先。《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人每年有三次集会:正月,诸首领小会单于庭,举行春祭;五月,大会茏城,祭其祖先、天、地、鬼神;秋天,马肥,大会蹛林,课校人畜。又言,“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升,夕拜月”。“举事而候星月”。《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云:“匈奴俗,岁有三龙祠。”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单于既内附,兼词汉帝,因会诸部,议国事,走马及骆驼为乐”。祭拜偶像。公元前121年,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将兵出陇西击休屠王,获其“祭天金人”,就是匈奴人用以祭祀而制作的。有的学者将“金人”视为佛像,殊非是。 在诸神崇拜中,特别注重天神。认为天神是诸神的最高主宰,人世间的得失均仰仗于天。如果人的行动能顺乎天道,天便会给人赐吉祥。否则,天便要给人降灾祸。因此每当行事顺利时,便称之为“天之福”。例如公元前133年,汉武帝刘彻欲设谋于马邑伏击匈奴。因汉朝尉史告密,使单于得以脱险。单于在事后说:“吾得尉史,天也;天使若言(天使他告知我)”。反之,受到挫折时,也认为是天的意志。例如公元前100年,且鞮侯单于扣留苏武,禁之于大窖中,断其饮食。会天降雪,苏武饮雪水,吃毡毛,数日不死,便以为天意不使之死而徙居北海(贝加尔湖)。又如李广利投降匈奴后,卫律串通胡巫杀之。李广利临死时怒骂:“我死必灭匈奴。”会天数月雨雪,牲畜死亡,人民疾疫,谷稼不熟。狐鹿姑单于惊惧,便为之立祠室奉祀。 由于视天神为最高主宰,故凡设重誓或重要盟约时,往往也以天作担保。公元前43年,匈奴同汉朝会盟,便要汉一起立下誓言:如有先背约者,将“受天不祥”。 匈奴人信“巫”。在匈奴人的思想意识中,鬼神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但鬼神生活在太虚之上,人无法与之直接交往,必须通过“巫”才能窥察其意志。因而在匈奴人社会中,便有所谓“胡巫”的宗教职业者,其中大多数是女性。“巫”通过舞蹈和咒语来显示鬼神的威权。 巫除代行鬼神意志外,还兼有医治疾病任务。例如前面提及的苏武,当被拘留时曾引刀自刺,伤重。卫律立刻召巫,为之医治。“凿地为坎,置温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 巫实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不但在统治阶级实施重大决策时,为之占卜吉凶,还经常出谋画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有简单的法律观念。法主要是约定俗成的习惯法,极严厉。史载其制,“拔刃尺者死,坐盗者没入其家;有罪小者轧,大者死,狱久者不过十日,一国之囚不过数人”。它是维护匈奴奴隶制国家的有力武器。 匈奴人实行氏族外婚制,同一氏族男女不准互相通婚,只有在氏族以外才能寻找自己的配偶。女子嫁到夫家,不仅是丈夫家族中的一员,而且是夫家氏族中的一员,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为了把财产保持在氏族以内”,一旦丈夫死亡,妻子不得与氏族以外任何人结婚。《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风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这种子妻后母、弟妻嫂的习俗就是氏族外婚制的产物,不仅存在于匈奴人中,在北方其它民族中也广泛存在,是氏族制残余在婚姻关系上的具体体现。单于挛鞮氏(虚连题氏)与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就是世代相传互为婚姻的,并借以建立起巩固的联盟。《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单于姓虚连题。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可为印证。 匈奴单于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有时也将自己的子女许配给邻族王公贵族,借以抬高自己的威望,或驱使对方为自己服务。公元前105年,汉为联络乌孙,达到“断匈奴右臂”的目的,以江都王建女细君公主妻乌孙昆莫。乌维单于为与汉争夺乌孙,亦遣女妻乌孙昆莫。公元前44年,邱支单于徒居康居,康居王以女妻郅支,郅支亦以女配康居王,均是明例。 实行厚葬。《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人送死,有棺椁、金银、衣裘,而无封树、丧服;“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千百人。”从诺颜山及内蒙古自治区匈奴墓葬发现的随葬物,也充分证实这一点。据说其贵族墓,大的长、宽俱各35米,高3.5米。随葬物除衣冠、丝织品外,尚有陶器、铁器、铜器、玉器、金银器及各种奢侈品,几乎应有尽有。这种厚葬习俗,发展至十六国时,奢靡之风更盛,前赵主刘曙为葬其父及妻,甚至从各地调集6万工匠,同时操作,费时100天,始建二陵,“下锢三泉,上崇百尺,积石为山,增土为阜”,耗费银钱“以亿计”。正是由于匈奴人迷信鬼神、相信人死灵魂不灭观念所致。 此外,尚左,“其坐,长左而北乡”;轻老贵壮,崇尚勇敢;喜战死,耻病终;行血盟,也是其重要习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