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f.儿女们的婚事虽然由父母作主决定,但青年男女比汉族有较多的恋爱自由。湘南有些地方,至今仍盛行唱歌谈恋爱。晚上,青年男女围坐在火堂前,唱歌谈情。谈上了男子就告诉父母亲托媒人往女家说亲。[7](1979) g.“客来歌堂”,是男女青年到别村别寨走亲访友时,该寨男(女)青年设置的歌堂。走亲访友的青年均结伴而行,一般都是叔伯姐妹或兄弟相邀到亲友家做客,单枪匹马是不敢走亲的。如女方一至两对,邀歌的男青年二至四对,相反亦然。……此种歌堂是瑶族青年寻找伴侣的最佳形式。[8](不详) h.瑶族的婚姻基本上是由父母包办的。原始的自由恋爱的风俗,在某些地区仍旧残存着。因此在婚姻的形式上可以分为如下三种: 第一种形式是男女双方由于劳动生产或者在“耍歌堂”,或者在节日喜庆活动中,互相认识相爱,而后通过双方父母或媒人介绍,正式结为夫妻。传达男女双方爱情的媒介,是富有青春诱力的情歌。[9](1958) 很显然,瑶族青年男女在一起“坐歌堂”的社交活动,常被当作他们的自由恋爱行为来看待,并将其视为缔结美满婚姻的前奏。不过,往往同时也认识到婚姻的缔结终究还是要服从于父母的意志。即使在今天,这种看似十分矛盾的观点也颇为普遍,有极强的代表性。关于在子女婚姻问题上父母包办意志的性质,前面已经作了分析,这里不再赘述。关于恋爱与婚姻的实际脱节,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也完全可以接受。这里要探讨的问题是,如果在一个地方社会当中,恋爱归恋爱,属于个体的自由选择,而婚姻归婚姻,须要听命于父母定命于鬼神,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婚姻这两者同时被文化合法地设定为可以相互分离而并存的事实选项,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追问一下那种被整合于文化之中、符合着文化逻辑的自由恋爱的性质?具体落实到瑶族的“坐歌堂”活动中,我们或许需要追问的是:在一个盛行包办婚姻制度的地方社会当中,究竟应该怎样去看待处于社会监控之下的有着明显公共空间性质的“坐歌堂”活动?应该怎样去理解其中的情歌文本和情歌对唱行为?这种异性之间以言情为主要内容的社交活动,真的属于通常意义上的“谈情说爱”吗? 鉴于不同地区不同支系的瑶族的“坐歌堂”因环境和文化的差异而各有其独特性,倘若在整个瑶族“坐歌堂”的层面上展开论述,不仅难免流于笼统、模糊乃至因地方性语境的缺失与置换而发生谬误,而且也不易于操作,这显然不是明智的做法。再说,那样做也超出了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范围,所以我们还是回到湘南盘瑶的“冈介”这一具体的个案中来,针对上面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地探讨其通婚功能的表现形态和实现机制。实际上,“冈介”作为湘南盘瑶“坐歌堂”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整个自称为“勉”、“尤勉”的盘瑶或过山瑶系统中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基本的表现形态也大体一致,因此通过解读“冈介”活动与婚恋行为的关系,或许也可以起到些许举一反三的认识效果。 情歌是“冈介”中的“正歌”,是“冈介”中最为主要的内容。在本节的引言部分,我们已经谈到了部分学者对“冈介”在通婚功能方面的看法,即将它视为谈情说爱的有效方法之一和婚姻的基础;同时我们也看到,对于上述这种非常有代表性的说法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地方认知。在当地瑶民眼中,传统的婚姻必须要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冈介”,只不过是一种最普通的老少皆宜的娱乐活动而已,与婚恋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