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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辉】张海燕“假书”再确认并对其诸多谎言的驳斥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海燕“假书”再确认并对其诸多谎言的驳斥
    作者:姜广辉(原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中国思想史研究室主任)
    来源:作者赐稿《儒家邮报》发表
    时间:西历2011年12月9日

        一 、对张海燕“假书”再确认
    近日在《新语丝》网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张海燕针对我们对其假书《传统与人文》的揭露,作了“公开回复”,但只是作了“回复”,并未“公开”其假书的真相。假书就是假书,假书不能说成真书。试问学术界的朋友,谁见过哪个书店卖过张海晏《传统与人文》这本书,哪个图书馆收藏过张海晏《传统与人文》这本书?如果大家都说“没有”,这部书“真”在哪里?然而该书版权页上却赫然写着印数3000册,这3000册都在哪里?这不是存心欺人骗人吗?自己的书到底印了多少册,难道张海燕自己不知道?按照学术界的惯例,自己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通常会赠给学术界的朋友请其批评指正,那又有几人收到他的赠书呢?他没有那样做,因为那样做别人就会发现他的破绽。大家去看一下历史所几年以来一直保持的张海燕的个人主页:(http://ich.cass.cn/UserInfo.asp?UserID=57),简介中只提了发表论文、译文的篇数和出版的译著,却只字不提他还出版过一部专著,而只把这部著作混迹在“成果一览”里的论文中,这不是刻意所为、怕人寻着蛛丝马迹查他的假书吗?张海燕作伪的虚怯心理不是一览无遗吗!
    张海燕《回复》援引“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书刊注册组工作人员告知”的话:“在香港图书出版后,有书刊注册的规定,也有‘毋须注册的书刊’”。我们姑且相信张海燕真的联系了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书刊注册组工作人员,但是香港书刊注册组工作人员如果介绍香港法例中的《书刊注册条例》,那一定要说明哪类书刊是“毋须注册的书刊”。张海燕于后面的话不说,显然又在欺骗大陆不熟悉香港《书刊注册条例》的人们。
    好在现在互联网发达,在“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香港公共图书馆”的网站上大家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书刊注册条例》的相关规定,(http://www.hkpl.gov.hk/sc_chi/books_reg/books_reg_bro/books_reg_bro.html)所列“无须注册的书刊”简明扼要:“1. 每星期出版不少于4次的报章。2. 并非提供予公众人士的书刊。3. 内容纯粹是价目表、销售目录、商业通讯或商业广告的刊物。”那么,张海燕的假书应该不在其列吧?他自认属于“毋须注册的书刊”显然没有任何法例依据,但却明白地告诉了我们,他承认了自己的那本书没有在香港经过依法注册。一本假书当然无须在香港注册,也无法注册。而即使是真书,若不注册,也属于非法出版物,要受到香港相关法律处罚的。我们已经提到过,香港《书刊注册条例》规定: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须于该书刊在香港出版、印刷、制作或以其他方式制成后1个月内,将该书刊5本连同附属该书刊的所有地图、图片或其他刻印,免费送交书刊注册组登记。任何人违反《书刊注册条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
    张海燕又把责任推给了一个只存在两年的中国三贤出版社(香港)有限公司,说他交付出版费用及书稿后,其余事项由出版社负责。言下之意,我送出去的是真书稿,该公司在版权页上所写的不实信息,以及不在香港注册等等都是他们的责任。这就是张海燕式的狡辩了。你自己的书究竟印了多少册你自己不知道?你自己的书没有印刷商和印刷厂的名称和地址你自己也不知道?你自己的书没有发行者你自己不知道?还有,《传统与人文》封面与版权页的书名都对不上,这也是出版社的疏忽吗?这些破绽,明眼人一看便知!而这些虚假信息和信息不全,无论在香港和内地都属于违法行为。这样一部以复印纸为质地的隐匿印刷者的“书”,怎么印出来的都是令人生疑的事情。历史所领导和院人事教育局领导却愿意相信,我认为无论历史所领导和院人事教育局领导,就此而言,那都是太容易上当受骗而不够格的!
    张海燕又把书中“错讹过多”,归咎于该公司“出版前未让本人审校”。正式出过书的人都知道,任何负责任的出版社都是要求作者校对的,而且出版社也配备专人校对,这就是所谓“几审几校制度”。即使“出版前未让本人审校”,作者也有权要求校对,只有那样才不会闹出把韩愈封为“弄部侍郎”等一系列大笑话。遗憾的是,这样的笑话竟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研究员之手!而历史所领导和院人事教育局一起出面说张海燕“并无学术不端行为”,包庇黑污,自己也被染黑,真是不智之举。
    张海燕又祭起“社科院历史所进行了调查与取证”的大旗,来作为其“造假书”的保护伞。其实,所谓的“社科院历史所进行了调查与取证”,不过只是历史所党委书记刘荣军一个人用历史所党委会的名义对张本人的包庇行为。刘荣军同志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对学术一窍不通,却在处理此事上避开了所长和主管副所长,也不就处理过程和程序召开所学术委员会或党委会,竟用历史所党委会的名义,向院里为张海燕打了包票,说张海燕“并无学术不端行为”。张海燕在这里强调“社科院历史所进行了调查与取证”,无非是要把自己的欺骗行为同历史所领导刘荣军更紧地捆绑到一起。至于“社科院历史所进行了调查与取证”云云,我相信不会比张海燕在这封“公开回复”中所提供的苍白证据更多。
    张海燕说我曾讲过:“没有那本书(指《传统与人文》),你也能评上研究员。”这是故意歪曲我的意思。社科院评职称比较看重资历,以张海燕的资历而言,即使没有那本书,当然也是可能评上研究员的。那一年正好我在台湾华梵大学做一年访问学者,张写信告诉我他要参评研究员,我表示支持。但张自己没有信心,要造一部假书来确保他能评上研究员。当年评职称时间是11月份,张海燕在很短时间内赶制出一部假书(版权页注明2005年10月)。其实够不够研究员水平是一回事,用假书骗取研究员是另一回事。一个盗墓贼的专业知识有可能会超过大学考古学教授,但任何大学不会聘请盗墓贼去当考古学教授。学术界应该是一个讲求学术良知的地方,即使你达到了学术大师的水平,你若是学术造假,也还是要被揭露,要受到惩罚的!这不是什么人“别有用意”,而是理所当然,否则就太无“天理”了!
    我们一直期待张海燕对其书的出版真相做一个说明,还不错,他给了一个说明。但他的说明,只是更加说明他的所谓专著《传统与人文》是一部到现在还未见天日的假书!
    以上是对张海燕“假书”的再确认。我们希望张海燕将其所谓专著《传统与人文》主动提交若干册给历史所学术委员会,呼吁历史所领导启动调查程序,召开学术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对此书作出学术鉴定,给学术界一个交代,而不是由刘荣军这种虽居高位而不懂学术的人来“钦定”。历史所新一年的职称评定又将开始,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不解决,如何去让张海燕这种欺世盗名的学术委员和职称评审委员去评审别人!“学术者,天下之公器。”如果历史所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愿意邀请本人到会指证,本人愿意专程从长沙到北京参加会议。
       二  对张海燕诸多谎言的驳斥     
    张海燕的《公开回复》在继续欺骗社科院、历史所和学术界的同时,话锋一转,转到了对我个人的无中生有的人身攻击。对这一点,在我准备揭露他之前,就做好了思想准备。因为他早就说过“大家一起抡大棒”嘛!
    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要转移视线。我本可不予理会。但这里除了“无中生有”的造谣外,还有蓄意的挑拨离间,所以我这里有必要作些澄清。同时通过澄清也使大家来看清张海燕其人的阴暗心理。
    张海燕说:“姜在担任国际儒学联合会秘书长期间,他作为法人代表签字将儒联近千万元人民币借给某商人,多年无法追回。他因此被免职。这事在北京学术圈内早就不是什么新闻。当年,听了他挪用巨额公款的事,我自己一连几宿都没睡好觉,并打电话询问与责备他,开始与他疏远。”
    张把“在北京学术圈内早就不是什么新闻”的新闻又拿出说一通。感谢他为我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向学术同仁解释的机会。我虽然担任国际儒学联合会秘书长(当时还不是法人代表),但并没有那样大的权力将儒联近千万元人民币借出,在当时,不要说“千万元”,即使只有千百元的支出也要由常务副会长宫达非同志签字的。借出的700万元(不是近千万元)是由常务副会宫达非批示(儒联现存有批示文件),由我经办的。当时儒联只有一千万元人民币基金,没有任何活动经费,银行利息一年只有2%,,而借出的利息要高得多。儒联是靠这笔钱维持运行的。后宫达非同志去世,新常务副会长坚持要追回原款。而该公司一时资金周转不灵,后几经磨难还是将原款还回。而在此之前,因宫达非同志已经去世,我做为秘书长和法人代表承担了全部责任,递上辞呈,辞去了秘书长职务。事实上,儒联收到还款后,因无活动经费,由新任常务副会长批准、新任秘书长经办,将钱又借给了天津某公司,从中收取高利息,同前任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如出一辙。我想,在这里我还不配戴上“挪用巨额公款”的桂冠。至于张海燕说“自己一连几宿都没睡好觉,并打电话询问与责备他,开始与他疏远。”显然是文学创作的移花接木。事实上,在那段时间,我到所里上班,中午休息,躺在椅子上酣然大睡,张海燕说我“你心真大”,至于有人曾打电话出于关心询问我(并无任何人打电话责备过我)那是别人,不是张海燕。张海燕想在这里扮演一个正义之士的角色,但他选错了地方。编这样的故事只能蒙骗那些不知情的人。
    张海燕说:“姜是以同等学历的身份考取78级研究生的,没受过高等教育。室主任黄先生不辞辛苦,帮他修改论文,一改就是10年。可是在黄先生退休后,他对黄先生颇不友善,还下套巧取本来分配给黄先生的住房。那是社科院最后一次福利分房,黄先生因为资历深工龄长,分到农光里的一处新房,姜则落空。但他却忽悠黄先生说,黄先生分到的那套新房如何不好,不如不要。黄先生信以为真,退了新房。这套房遂在所里重新分配,正轮到了姜。黄先生后来发现上当,与一位老邻居老同事换房,才又搬到原来新分住房所在的那座楼,只是朝向和格局均差。黄先生生前多次同我们讲:‘姜不让我要那房,可他却要了。’ 后来,黄先生去世后一段时间,本室某同事打电话告诉我他的重大发现:姜当年骗了黄老师的房子。我感到震惊的同时,也觉得此人有打探他人隐私的“考古癖”,不足为训。不过,此事后来在所里有关人员那里又得到了印证。黄先生晚年贫病交加、妻离子散,姜对他如此无情无义,我感到不满。”
    我是“以同等学历的身份考取78级研究生的,没受过高等教育”,室主任黄先生不辞辛苦,帮我修改论文,一改就是10年。这是事实,我当着任何人都这样说。我从不以未受过所谓“高等教育”就觉得低人一等。饶宗颐先生说他的学术成就得益于他没有受过大学那种分科教育,我也这样看待我自己。提到研究室同仁互相改稿,本是侯外庐学派的一个良好的学术传统,黄宣民曾说过当年张岂之、李学勤、林英诸位先生就经常帮助他改稿,后来我也继承了这个传统,帮助室里同志,也包括给张海燕本人改稿,一改可不只是十年!而且尽管我手头工作再忙,都会把改稿之事排在前面,尽快地将意见告诉作者本人。我也在许多场合讲过,我的成长与在侯外庐学派集体中,特别是与黄宣民同志的帮助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当黄宣民同志去世时我特别撰写长文纪念他,并发表在《中国哲学》第二十三辑的首篇。
    至于说我“对黄先生颇不友善”,在分房问题上“下套”云云,那不仅是“天方夜谈”,而且是张海燕本人心理极其阴暗的杜撰。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是,那次所里分房是靠许多项目“打分”的。我打的分比较高,分到一套93平米的房,房型并不好,也没有达到研究员应有的110平米标准(以致张海燕说去我家,还把我从地铺上叫起来,我在北京常年一直睡在地铺上)。我对房型虽然不满意,但此房毕竟较原住房在面积上有所改善。至于黄宣民先生那次没有分到房而换房过来,是因为他当时在皂君庙的住房面积已经超出这里的93平米的房间。不可能再参加农光里的分房,而只能在个人之间以大换小。所以,我的分房与黄先生的换房,根本是两件完全挨不上边、扯不到一起的事。所谓“下套”云云,不是“天方夜谈”似的杜撰又是什么呢?
    张海燕曾因为连续两次外语职称考试没通过而没有评上副研究员职称,却归咎于他的老师黄宣民不积极推荐,用红笔给黄宣民先生写了一封“绝交信”,引起黄宣民先生的终身不快,这件事黄宣民的朋友和学生几乎无人不知。张海燕这样一个欺师之人,却来中伤我和黄宣民的师友关系,有谁会相信呢! 
    张又说:“姜当年曾用笔名写批评文章,攻击自己的某位同学、同事兼同志。若干年后又到处散布说,那篇文章是清华的彭某人写的,企图嫁祸于人。”
    张海燕所说的“某位”,是指历史所原所长陈祖武,他的确是我的“同学、同事兼同志”,他点校整理了一部《仪礼通论》,日本学者桥本秀美曾著文指出其书错误甚多。陈把责任全都推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辑李树琦(李也是我们的同学)身上,李树琦感受到很大压力,拿其书找我来评判。我读其书发现许多错误是作者本人的理解性错误,并不是编辑技术性的错误,因此我站出来打抱不平,以“郑学锋”(取“正学风”的谐音)为笔名在《中华读书报》分析其书错误性质。陈祖武虽然是我的“同学、同事兼同志”,我也并不会因此袒护他的学术粗糙行为。此后,我在同事和朋友圈里从不忌讳说此文是我写的(否则张海燕如何知道是我写的)。有一次我在台湾碰到彭林教授,彭说有人怀疑那篇文章是他写的(因为彭是仪礼学大专家,别人作此怀疑,本属正常,但那并不是我散布的)。我回到北京在室里转述了彭林的话。张海燕居然说我“若干年后又到处散布说,那篇文章是清华的彭某人写的,企图嫁祸于人。”又是信口雌黄,挑拨离间!学术圈的人并不多,且彼此经常见面,有谁曾亲耳听到我这样散布过?张海燕拉出那部已经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宣布为“废书”的书来为自己以“假书”评职称的学术不端行为正名,这有用吗?
    四、张说:我身边的师友知道我性情刚烈,多人多次嘱咐我不要惹他、防着点,可最后还是防不胜防。近年,姜为了使其学生超越本室的其他青年学者而先一步评上副高职称,早已调离社科院的他,通过室里某人诱使所里个别职称评委在评审会上例举竞争对手的著作中所谓“硬伤”,结果如愿以偿。事后他又与被伤害者联系,电话告诉她:他打听出来了,是张海燕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叫该评委如此而为的。得知此事,我当即在寒夜骑车赶到他家,把他从地铺上叫起,与之对质。他笑而不答,后又威胁说,他整起人来可狠了。他信中所谓“抡大棒”之说,实缘于此。
    “性格刚烈”?!张海燕太会美化自己了。“刚烈”的前提是要有一股凛然正义之气。张海燕有吗?我们只看到他在领导面前低眉顺眼,阿谀奉迎,而对师友或挑拨离间,或动辄动粗。这叫“性格刚烈”吗?张海燕说我“通过室里某人诱使所里个别职称评委在评审会上例举竞争对手的著作中所谓‘硬伤’”,这又是张海燕造谣中伤、挑拨离间,说这种话是不能靠想象的,是要有证据、证人的!他说的“所里个别职称评委”是指王育成研究员。我在这里可以说,王育成在评委会上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与我既没有直接关系,也没有丝毫的间接关系。
    还说什么“某人诱使”,“诱使”是什么意思,拿什么“诱使”,真是好笑,还能编得更离谱吗?现在所有的当事人都在,这件事是可以在任何时候诉诸公庭对质的,是不容张海燕信口雌黄的。室里“其他青年学者”都是我的学生辈,都是我所重视和扶持的对象,也包括那位“青年学者”。那位“青年学者”事后曾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我要王育成在会上那样说的。当时我听了觉得很诧异和荒唐,问她是不是张海燕同她这样说的,她不肯讲。我批评她不该打电话责问王育成,指出评委说什么,那是他的权利,你以后还有解释的机会。并问她怎么知道王育成的电话的,她说张海燕告诉她的。后来再问张海燕谁告诉她的电话,张坚称“不知道”。连一件小事也在撒谎遮掩。不过,张海燕这次一番话倒是澄清了一个事情,那就是到底是谁在背后对我造谣中伤,挑拨我与室里年青学者的关系,当时我就怀疑只有张海燕会这样做,现在他自己终于跳出来证实了。在这前前后后张海燕究竟扮演了一种什么角色,明眼人一看便知。从这份所谓“公开回复”中,你看张海燕影射了室里和学界多少人,极尽挑拨离间之能事,让这样一个没有学术诚信、缺乏起码政治素质的人去做学术带头人,历史所的领导不是瞎了眼吗!由此也可见社科院的体制和用人机制有多么腐败和落后!
    至于张海燕说《中国哲学》如何如何,他连《中国哲学》编委会委员都不是,本来没有置喙的份儿,我也不想再同他多扯。《中国哲学》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种特殊政治背景下挂靠在历史所党委的(那时需要保证学术刊物的政治正确性)。它的整个运作权力是编委会,不是历史所党委会。张海燕想通过我调离历史所来接掌《中国哲学》主编之职,上上下下做了许多小动作。当然,我是不会让他这样的人得逞的。
    至于说我调离历史所思想室已经多年,企图把听命于我的人扶上室主任的位子,好对研究室进行遥控。这也是莫须有之事。我只是认为张海燕为人心术不正,不适合做研究室主任。至于其他人谁做研究室主任合适,我说过“没有想过”,那也不是我“应该想”的问题。
    至于说我在当主任时把研究室的大部分经费据为己有,同样是信口雌黄,重点研究室经费除去公共开支外,是全室无论新、老人平均分配的。重大项目课题费是按字数分配的,一部290万字的书稿,参与编撰的有35人之多,我个人除了当主编帮别人改稿外,自己就承担了几近四分之一即72 万字的篇幅,但我自己并没有完全按照实际字数拿足课题费,这在历史所的财务处是有帐可查的。
    我们在上面终于就看到了张海燕手里的“大棒”,造谣中伤也好,挑拨离间也好,那也需要一种“逻辑性”啊!张海燕连像样的“逻辑性”也没有。真丢人!可惜历史所刘荣军等同志却一直被这种巧舌如簧、经常以悲情式出演的人所蒙蔽,却毫无察觉。 
    总之,张海燕想用一种“乌贼”战术,把水搅浑,这都没有用。退一步讲,即使姜广辉本人学问、道德一塌糊涂,张海燕以及历史所还是要回答那最实质的问题:张海燕那本书究竟是不是假书?如果不算假书,其他人以后评职称,是否也可以如法炮制?历史所在此事上是否构成包庇?在用人路线上是否存在较大偏差?如果我弄错了,毁坏、“糟蹋了社科院历史所”的名誉,我愿意以任何形式出面澄清,赔礼道歉!
    张海燕《回复》一文最后说:“家丑外扬,实出无奈。”自己本来做出了丑事,铁证如山已经摆在了面前,非但不肯认错,反而多方遮掩抵赖。而大打“乌贼”战,将本不是揭发人的“丑”当作“丑”去讲,这样做的结果,只是让人更清楚地看到张海燕其人的阴暗心理,我说他为人心术不正,殆非虚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我们不知张海燕在这条谎话连篇的路上还要走多远?也不知社科院历史所在这条“包秽掩丑”的路上还要走多远?
    给历史所诸位师友的一封信
    敬启者:
    今寄上张海燕造“假书”骗取研究员职称的材料。去年初,我的一个学界朋友(史慕岱,姑隐其真名)给了我一个材料,讲张海燕的《传统与人生》实际是一部不能援引的“假书”,这使我十分震惊。但因为他的材料写得较为简略,有些情况尚待核查并取得证据。此材料就一直放在我的手里。恰好同年八月份我到香港作学术交流,有十余天的时间,遂两次专程到香港中央图书馆核查此事。经过彻查,得出的结论是:此书确系假书并取得了证据。回北京后,遂复信给史慕岱,证实并肯定了他的发现。
    今天寄给大家的证据材料,实际上一年前就已基本上写好。之所以迟迟没有上交,主要是因为我做为社科院历史所的老人、原思想史主任,一直有“投鼠忌器”的顾虑:交给媒体怕伤院里,交给院里怕伤所里,交给所里怕伤室里,最后还怕过分伤到张海燕本人。虽然如此,我还是在去年末将此情况口头与历史所的主要领导讲了,并要他们转告给主管人事工作的所党委书记刘荣军同志,请他注意不要重用张海燕这样的人。我听说他们都已如实将我的话转告给刘荣军同志了。我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希望所领导能有智慧将此事以负责任并且稳妥的方式处理。但我的话在刘荣军同志那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他还是拍板要提拔张海燕做思想史室主任,目前此事已经进入了公示的程序。
    我曾在中国思想史研究室做了十几年的主任。张海燕一直做思想史室副主任。当我调离历史所之际,党委书记刘荣军同志曾征求我的意见:谁可继任思想史研究室主任。我曾说,据我二十几年的观察,张海燕不适合接任主任,一是学术上较少建树,二是为人偏执,心术不正。以后也曾几次以书面形式写信给所领导谈这个问题,不幸的是这被理解为我个人的主观成见。在我离开思想史室后,张海燕虽仍是副主任,但实际已是室里唯一的领导人,几年间把思想史室搞得四分五裂,一团糟。他总是担心研究室主任的位置会被室里其他人所替代,甚至突破一个研究人员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与室里某人意见不合,便暴力相向,动手打人,先是当众要对张广保研究员动手,被其他人拦住才作罢,后又在研究室一位年轻人在场的情况下动手殴打了室里王启发研究员。这两件事皆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到所里,而所里对这两件事都只做了轻描淡写地简单处理。这还不算,最近又要将他提拔为研究室主任,这无异于放任、纵容和奖励其所作所为。
    我离开历史所已经五年,今已年逾花甲,自忖余年有限,当自珍摄。在岳麓书院基本是做做课题、带带学生、作诗填词、学学古琴,而不甚关心时事。但仍有我所系念者,那就是学术传承。我是侯外庐先生晚年的学生,对侯先生所创建的中国思想史研究室尤所钟情,希望它能由正派学者来领导,不要落入憸人手中,以致河决鱼烂。如果思想史研究室今后由张海燕这样的人来领导,那么由侯外庐先生所亲自创建的思想史室将从此沉沦了。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此时我不再作“投鼠忌器”的考虑,决定以署名信的方式将此情况直接向院人事教育局反映。不知院人事教育局领导出于怎样的考虑(或不愿作为,或出于狡猾不愿负处理的责任),责成历史所来核查此事。时间过去不长,院人事教育局同志答复我说,据历史所领导核查,张海燕“并无学术不端行为”!
    这么严肃的问题,竟这样草率处理了,完全出乎我的意外。我反复想,一个有学术认知能力且不玩权术的人,面对这样铁一般的证据材料,是不会这样大打包票的。能这样做的,现在在历史所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刘荣军同志。他对学术一窍不通,却精于权术,如今竟拿自己的政治生命作赌注,为一部假书大打包票。虽然我一直没有把张海燕造“假书”的材料交给所里,但是一部号称“印数3000册”的学术著作,怎么会国内外各个书店皆不曾销售,各个图书馆皆不曾入藏呢?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其中的破绽。这也罢了。如今我已将这些证据材料提供给了他们,他们仍然认为张海燕“并无学术不端行为”,这不是欺上瞒下吗?到底谁给了刘荣军这种一手遮天、指鹿为马的权力!
    此事正如吾友史慕岱所说,学术腐败问题根本就是一个体制腐败的问题。因为个别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可能存在,它只是一种学术不端而已。所谓学术腐败,乃是一个社会、一个机构、一种体制对于这些学术不端行为所采取的包庇甚至奖励的态度。(参见:
    http://xys5.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2/zhanghaiyan.txt)
    我从一开始就不想整谁、为难谁;不是用此事打击谁、报复谁;也不是单纯出于捍卫“学术纯洁性”来做这件事。我深知这件事对于社科院的每个人都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伤害。但是每一个人的处事方式都有他的底线,我的底线是希望侯先生所开创的中国思想史研究室能够正常运行。去年底我就请人将此事通报给张海燕本人,张海燕为此曾两次找到我家,我也曾明确地表示,只要他不谋求当研究室主任,我也不会深究到底。张海燕一方面承认印数虚假,一方面又信誓旦旦说他可以拿到材料证明他的书“是真的”。并恫吓说:我要抡大棒,他也抡大棒,“大家都抡大棒”!我也曾将我的底线与所里有关领导谈过。可以说,事情发展到今天“步步升级”的地步(今后很有可能会进一步升级),完全是由于张海燕本人的愚蠢(他深信历史所有人“罩”着他,会为他保驾护航)和历史所主要负责人“权力的傲慢”所造成的。
    但我相信,一个以探求历史真相为职志的研究机构,其中的绝大多数学者能够凭借他们的学术认知能力和学术良知,认识这件事的真相和处理背景。我是将信任寄托于各位,而不寄托于院里和所里那些“不学有术”的政客的。
    附上张海燕造“假书”骗取研究员职称的相关材料。
    另附上台湾学者张端穗批评张海燕译著错误的文章,读其文,可知张海燕“驴唇不对马嘴”的翻译水平。
    原历史所中国思想史研究室主任  姜广辉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联系方式:电话:13910681818          电子邮件:jghcass@hotmail.com
                        
    附录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海燕居然可以用假书评上研究员!
    
    2011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聘任张海燕为中国思想史研究室主任公示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收到了一份署名举报信,信中举报张海燕在2005年炮制了一本印刷粗糙、错误百出、打着香港出版的名义却在香港书籍注册组没有任何注册信息的一本假书,并以此作为代表作骗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职称。
    接到举报信后,中国社科院人事局责成历史所来核实此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张海燕并无学术不端行为”。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如果像张海燕这样的一部假书可以认定为“没有学术不端行为”,那么社科院的其他研究人员是否都可以同样炮制这样的书参加职称评定?全国其他学术机构的研究人员是否也可以同样炮制这样的书取得正高职称?
    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
    2005年10月底,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了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工作,按照以往中国社会科学院不成文的惯例,社科院的学者要晋升研究员,至少需要一部新的学术专著。历史所的张海燕(笔名张海晏)没有这样一部学术专著,担心竞争力不够,于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赶制出了一部所谓的“专著”作为代表作(其实是假书),在当年职称评定前夕分别送给所职称评委。这一年他果然如愿以偿,评上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后来又当上了历史所的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然而,令同事们疑惑的是,此书号称印数3000册,但是世界各地书店却皆无出售,世界各大小图书馆皆无收藏,一些学者因而怀疑此书是假书,因而有人特地深入调查此事。张海燕造假书一事才因此东窗事发。
    让我们来看一看,张海燕这本书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书。此书版权页的内容是这样的:
    書名:傳統與人文
    著者:張海晏
    國際書號:ISBN 988-97713-8-1
    出版社:中國三賢出版社(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環德輔道中272-284號興業商業中心19樓1903-06室
    定價:HK$128.00
    出版日期:2005年10月
    印數3000冊
    裝幀:32開平裝
    版次: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一部学术专著的出版,是展示学者的科研成就与贡献,为的是促进和推动学术交流和发展。张海燕出此假书并不是为了这样的目的,而只是为了蒙骗职称评委会的评委,以窃取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职称。
    可以看到,此书的版权页上,不仅没有标明编辑者、校对者、印刷商的名称地址,以及发行人等正式出版物应有的资讯,而且从此书版权页所提供的资讯看,也多是虚假的。首先,印数3000册的资讯是假的。香港及大陆、台湾各地书店均不见此书销售,世界各大小图书馆也不见此书入藏,那么这3000册书都跑到哪里去了?其次,出版社地址写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19楼1903-06室,实际这是各类皮包公司甚至骗子“公司”所喜欢写的地址。粗粗在网上搜一下近一两年的资讯,就发现如下公司(“公司”?)写的都是“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19楼1903-6室”这一地址:
    如香港洪福珠宝有限公司,中润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权益新闻出版集团地址,香港宫氏医学研究院、宫氏太极推拿养生馆, 《桥梁产业资讯》杂志社地,博多集团,《中国融资》杂志社,中国飞龙集团有限公司,贞爱经销商等。
    更主要的,经过查实,这本书无论是在香港或是在内地,都属于一本“非法出版物”。
    根据香港《书刊注册条例》 (香港法例第142章) 的规定: 
    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须于该书刊在香港出版、印刷、制作或以其他方式制成后1个月 内,将该书刊5本连同附属该书刊的所有地图、图片或其他刻印,免费送交书刊注册组登记。任何人违反《书刊注册条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
    在香港,任何合法出版的书籍都应当经由书刊注册组注册登记,并由注册组编入《香港印刷书刊目录》(A CATALOGUE OF BOOKS PRINTED IN HONG KONG),按季度公布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第4号特别副刊上。经查,2005年第四季度《香港印刷书刊目录》(《香港政府2007年第4期宪报第4号特别副刊》)中根本没有任何张海晏或《传统与人文》的资料(相关证据资料见附件)。
    另外,香港中央图书馆工作人员证实,香港中央图书馆资料库并无注册的《传统与人文》其书,也并无注册的所谓ISBN 988-97713-8-1的国际书号。
    因此,该书虽然打着在香港出版的名义,但却没有在香港有关管理部门依法注册,显然依据香港法律,这是一本非法出版物,实际这是“书商”与作者合作制作的一部“假书”。
    同时,根据中国政府制定的《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第二十八条:“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第六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其中第四条是:“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另,《合作经济与科技》2001(12)所刊《香港书号冲击内地出版业》称:“新闻出版图书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香港出版社发书号的书,一般不能在内地印刷厂印制,如果要印制,必须经当地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后,才能在内地印制,印刷完毕,必须全部运回香港。如果要在内地销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且要在有经营境外书籍许可证的书店销售。违反以上规定的,均视为非法出版物,一经发现即查处。 这样的出版物不能评职称。”
    该书版权页上没有印刷者的名称地址,而且翻看该书绝非印刷纸印刷的,明显就是复印纸装订而成。此书装订也极为苟简,稍一大翻,书脊即开裂,断为两部分。
    还有此书从内容上说,也并无学术价值。旁的不说,书中错误百出。我们抽查了该书121页-129页,仅九页之间就有许多重大错误,如“最重受视”(第121页)“天下英雄入我觳中”( 第123页,觳当为彀)“偏涉”( 第123页,偏当为遍)、“《经典释闻》”(第124页,闻当为文)“王炎”(第125页,炎当为琰)、“于志守”第125页,守当为寕)“范文澜”(第126页,范当为范)、“《征旨》”( 第128页,征当为微)、“程伯”( 第128页,程伯当为程伯璵)、“韩愈”为“弄部侍郎”(第129页,弄当作吏)、“祸崇”(第129页,崇当作祟),如此等等,可见此书为赶制作,做得多么粗糙!
    张海燕这样的书是否有资格、够水准作为申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代表作呢?据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早在2003年10月17日发出的《关于开展2003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社科(2003)人字120号)》中的第二项“重申或调整的有关政策”中的第(三)条“成果及代表作要求”的第2款有明确规定:“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学术(业务)成果”。难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强调的“正式出版的学术(业务)成果”可以包括这种非法出版物吗?
    然而张海燕竟凭藉这样一部假书在当年获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职称。从中也可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近年来,媒体反复报道和讨论学术腐败问题。在我们看来,个别人的学术不端行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可能存在,它只是一种学术不端而已。所谓学术腐败,乃是一个社会、一个机构、一种体制对于这些学术不端行为所采取的包庇甚至奖励的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不正是这样的做的吗?
    附:關於“張海晏《傳統與人文》”是否香港出版品的查實過程
    在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不定期出版第4號特別副刊,按季度登錄《香港印刷書刊目錄》(A CATALOGUE OF BOOKS PRINTED IN HONG KONG),載錄在香港註冊出版的書刊目錄及其書號、作者等相關資訊。以後這部分內容又被按年度裝訂成合編本,在圖書館編目為HKS HK 015.5125 HON。
    此資料在香港中央圖書館8樓參考部靠海邊一側的書架上,很容易找到。現在從2004到2008年的《香港印刷書刊目錄》合訂本全都有。此書檢索起來也不難,主要有兩種檢索方法,一種是書名檢索方法(按第一字筆劃,如傳字,繁體字13劃),二是作者檢索辦法(按名字第一字筆劃,如張字,繁體字11劃)。按兩種檢索方法通查2005-2008年四年中每一年的《香港印刷書刊目錄》的合訂本,都無張海晏《傳統與人文》書名與書號以及作者姓名的相關資訊。
    為了取得書面證據,特別複印了如下資料:
    《香港政府2007年第4期憲報第4號特別副刊》的首頁,此期明確說明登錄的是2005年第四季度內註冊的出版書刊。
    按書名檢索,“傳統與人文”,書名開頭的“傳”字十三劃。通檢十三劃,並無此書。且此年並無以“傳”字開頭的書名(經查,其他年份十三劃中有以“傳”字開頭的書名)。此期書名首字十三劃一欄已全部複印。
    3、再按作者名字檢索,並無署名為張海晏的作者,另有署名為“張海燕”的兩部書,乃是帶光碟的配樂散文朗讀類的書,作者張海燕另有其人。已经複印了相關書頁备查。
    文件夾一:假書封面及版權頁圖片2頁。
    文件夾二:揭露造假證據材料所在:香港中央圖書館收藏《香港印刷書刊目錄》圖片6頁。
    文件夾三:《香港印刷書刊目錄》證明從無《傳統與人文》之論著13頁。
    文件夾四:《香港印刷書刊目錄》證明從無“張海晏”之作者5頁。
    文件夾五:抽查《傳統與人文》書中之錯誤(第121-129頁)。
    文件夾六:張海燕的英文翻譯
    关于“用假书骗职称”的几点看法 
    作者:安和
    来源:新语丝
    
    职称问题是决定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现实待遇和前途与命运的一个最重大
    而又最现实、最具体一个问题,因而也是决定中国学术现状和前途与命运的一个
    重要问题。关于最高学术殿堂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称评定上出现的造假与腐败问
    题,在《新语丝》已经反映过多次,继反映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最高超职称评
    定骗术“——“五蒙三盗术”》和《职称评定造假蒙骗一条龙——再揭职称评定
    黑幕》等材料之后,最近引起大家关注的便是历史所的张海燕“用假书骗职称”
    问题。本人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与历史所素无往来,与这次“用假书
    骗职称”的控辩双方均不认识,我想没有个人成见,只是就事论事谈谈对这个问
    题的几点看法:
    1、最好不要把“回应”或“回复”变成“回避”。与炮制最高超职称评定
    骗术的那些人被揭发后一直当缩头乌龟不同的是,张海燕被揭发之后,立即站出
    来“回复”,至少勇气可嘉。但看了其回复材料之后,还是令人失望。感到不像
    是“回复”倒像是“回避”。其实张先生要想洗清自己很简单,只要拿出与香港
    三贤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和已经进入编辑出版发行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的一项
    证据便足矣。即使出版社解散了,编辑者、印刷者、发行者绝对不可能全部从人
    间蒸发。张海燕的3000字左右的《公开回复》与前一段时期原中国农大校长石元
    春的长达8000字的《回应》有一个共同特点是:避开被揭发的核心问题不谈,用
    大部分篇幅陈述与揭发者之间的个人恩怨,使人明显感到是在转移视线。真要
    “回复”或“回应”就应该抓住揭发材料中的核心问题,不符合事实的,便拿出
    证据来正大光明地反驳,符合事实的便堂堂正正的认错。人生在世,谁能无过?
    知过则改之,善莫大焉!不要名为“回复”或“回应”实际却极力回避要害问题,
    极力把水搅浑,或指责揭发者的动机不纯或反咬一口、倒打一耙。其实这些都是
    徒劳,或适得其反,欲盖弥彰。即使揭发者的动机不纯,也不等于揭发的事实不
    存在。而且即使揭发者有为个人讨回公道或泄私愤的因素,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
    的。正如在大革命的年代有人为报家仇泄私恨而投身革命并不妨碍他成为为大众
    利益而牺牲的革命伟人一样;因个人权益无端受到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者的侵害
    而投入反对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的斗争,有什么值得非议的?所以我还是赞成
    “只看事实,不问动机”。至于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更是愚蠢。你说别人的动机
    不纯,那只是你的猜测和可能;而你的动机不纯却是以自己的行动来证明的事实。
    你要真是出以公心反对学术腐败,反对不良风气,为什么别人没揭发你的时候你
    不说,揭发到你了你才跳出来揭发别人的问题?不就是想把别人摸黑以证明自己
    清白吗?其实这些都是搞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的人被揭发之后使用的老套路。从
    后果看,还不如当缩头乌龟。看了张海燕的《公开回复》之后,作为不了解其他
    内情的读者只能感到“用假书骗职称”的事实还是存在的。这个事实存在,您说
    的“诬告诬陷”变成了无稽之谈。历史所和社科院领导的态度便成了庇护。如果
    您感到实在冤枉,那只能怪您这个《公开回复》实在没有写好。
    2、“用假书骗职称”堪称世界“顶级”骗术。世界上的骗术形形色色、五
    花八门、不计其数。如果要对这些骗术按档次分门别类,我想最低档次的一级大
    概是:花言巧语、骗吃骗喝而已;档次高一级的应是故弄玄虚、骗财骗物;档次
    再高一级的大概是装模作样、骗情骗色,再高一档大概是装神弄鬼欺世盗名;
    ------。一般的江湖骗术,特别是档次较低的骗术,即使得逞,能够得到的绝大
    部分不过是吃喝钱物而已,而且一般都是一次性的“现货”,很难得到终生享用
    的“期货”。但是,在中国的现实中,与职称捆绑在一起的却是终其一生的收入、
    待遇和荣誉的档次差别。所以,“用假书骗职称”不仅可以“一揽子”达到上述
    各档次各类骗术所要达到的目的;而且得到的不仅是很快到手的“现货”,还有
    终生享用的“期货”。实在是“一骗成功,受益无穷,享用终生”。故“用假书
    骗职称”堪称世界“顶级”骗术。这种行为性质与贪污盗窃没有本质差别。但非
    法获利比贪污盗窃大得多;危害社会的后果也比贪污盗窃严重得多。对这种人撤
    销其职称,追回其非法所得并不过分。
    3、比“用假书骗职称”更高超、更恶劣、对国家和民族危害更严重的是
    “用真书骗职称”。如果说“用假书骗职称”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丑闻,
    那么“用真书骗职称”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创造”。
    “用真书骗职称”所用之“书”有如下特点:1)有正式出版社、有正式书
    号、在大型图书馆和阅览室有收藏,可以验明正身,真品无疑。2)生产该书的
    原料都是杂志社淘汰废弃稿件。原料的先天不足就注定了它不可能成为“精品”,
    这个道理就像用豆腐渣不可能生产出精品糕点一样简单。3)该书的编辑出版过
    程是一个巧取公款、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充满潜规则和权钱学交易的商业运作
    过程和粗制滥造的生产过程。这三点注定了这种“书”既是“真品”无疑,也是
    “废品”无疑,真真正正、地地道道的学术垃圾。(详见《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
    真实学术水平到底有多高?》XYS20100328)
    用这种“真书”骗职称比“用假书骗职称”的“更高超”之处在于:1)造
    “假书”的过程是个耗财过程,很可能还得自己掏腰包;而造这种“真书”的过
    程是个“敛财”的过程,以假公济私之手段巧取公款之后,作者拿“稿费”,编
    者拿“编审费”,其他人拿“劳务费”,各有钞票塞进自己的腰包。2)造“假
    书”是简单明显的造假,难免提心吊胆;生产“真书”则昂首挺胸、神气十足。
    还可以美其名为“搞研究”、“搞事业”;其实谁心里都明白不过是在搞一种假
    公济私的权钱学交易和商业运作而已。3)“用假书骗职称”一旦东窗事发便身
    败名裂;“用真书骗职称”即使被揭发,由于学术问题的专业性、特殊性、复杂
    性,再加上涉及当权者的利益,不愁没有权力庇护,也无需担心。所以,“用假
    书骗职称”是世界“顶级”骗术;“用权钱学交易粗制滥造的真书骗职称”,则
    是“顶级”骗术中的“极品”。
    “更恶劣”之处则在于:1)造“假书”基本不挤占出版资源,不影响有价
    值的真书出版;而造毫无价值的“真书”则必定挤占出版资源,使有价值的真书
    出版更难。2)造假书是偷偷摸摸的,不伤及正直学者;生产这种“真书”是是
    在光天化日之下干的,看透其中“猫腻”的正直学者必然要反对,也就必然要遭
    到打击报复。3)“用假书骗职称”,只是一个以假乱真欺骗几个评委的简单过
    程。而用这种真书骗职称,光有这种“真书”是不行的,还必须利用搜罗来的公
    款和“主编”、“副主编”之类的头衔营造一个把“垃圾”吹成“精品”的小圈
    子。此招再不能奏效,就必须靠伪造“代表作评审材料”。于是精心设计的“五
    蒙三盗术”便应运而生。所以,“用真书骗职称”是一个充满猫腻和权钱学交易
    的“欺蒙诈骗系统工程”。其中不仅有蒙骗还必须有行贿受贿拉帮结派等恶劣行
    为相配合。“用假书骗职称”只图利己,损人相对较轻;而“用真书骗职称”则
    必须在图谋利己的同时,千方百计地损人、损公、损国家和社会。
    “对国家和民族危害更严重”,除上面已经提到的之外,则还表现于:1)
    劳民更甚:造假书是个人的举手之劳或几个人的小动作。而造这种“真书”则是
    数十人到数百人的辛勤劳动。2)伤财更多:造假书,造假者个人花几十元或几
    百元足矣;而造这种“真书”则必然要耗费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纳税人的血汗钱。
    3)误人子弟更广。一本有价值的真书是后来学者前进的基石和扶梯;而毫无价
    值的学术垃圾虽是“真书”则是后来学者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和陷阱。“假书”不
    出现在图书馆和资料室,对来此的读者也就没有影响;而劣质“真书”出现在这
    里却无端浪费读者的宝贵时光。因为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生命,所以无异于
    图财害命。误人子弟,后患无穷。3)教唆以权谋私、败坏社会风气更重:这种书
    名义上是“自费出书”,而实际操作上选择的作者都是有一定权力的基层干部。
    这些人没有一个是自己掏腰包的,都是以“单位购书”或“单位资助科研出版”
    等名目支出的公款。因此,编辑出版这样一本书无异于组织一个有几十人参加的
    “以权谋私”培训班。这些人靠以权谋私发表第一篇作品,靠假公济私迈开仕途
    晋升的第一步,很难不成为贪官污吏的后备军。4)产生假冒伪劣专家更快:个
    人造“假书”,即使得逞,一次只能产生一个假冒伪劣“专家”;而有组织的生
    产这种“真书”,每出一本,作者加编者少则几十,多则上百,他们都会拿去骗
    职称,因而产生假冒伪劣“专家”不是一个一个地又慢又少,而是一批一批地又
    快又多。这大概是中国的假冒伪劣“专家”、“教授”被称为“砖家”、“叫兽”
    满天飞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中国的教授比美国还多,而在诺贝尔奖国家排行
    榜上美国已经超过320多项,中国至今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的根本原因之一。
    4、骗术长盛不衰、永“吹”不“羞”的根本原因在管理学术的官僚机构的
    “零作为”。 骗术是全世界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有的,没什么稀奇。但是,
    骗术登上以求真为天职的学术大雅之堂,而且发展到习以为常、肆无忌惮甚至有
    领导、有组织地搞蒙骗的地步,却是在特定的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在各种特
    定因素的交互作用之下产生的独特现象。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在学
    术研究领导机关中,有那么一批不学无术、却精于打着学术的旗号以权谋私当权
    者,形成了一个对学术一窍不通、甚至毫无兴趣但却决定学术前途和学者命运的
    官僚机构,是导致中国学术腐败发展到空前未有、世界罕见地步的诸多特定因素
    中最重要的一个。这些人不想刻苦学习,却想要学历学位;不想搞学术研究,却
    想要学术职称。对学术一窍不通,却要在学术研究单位比谁混得都好。为此他们
    必须与那些精于搞权术和骗术的学阀和学霸勾结在一起,互相利用、狼狈为奸,
    形成学术腐败权力关系网和利益共同体。对历史所张海燕“用假书骗职称”视而
    不见,声称“并无学术不端”,对农村发展研究所“高层次学科带头人”韩俊、
    “畜牧业经济权威专家”刘玉满等人搞““职称评定造假蒙骗一条龙”、“五蒙
    三盗术”熟视无睹、顽固坚持“零作为”,正是这些人作梗和作祟的结果。所以,
    反对学术腐败,必须彻底整顿学术研究的管理机构。《社科院里多荒唐》那首歌
    的最后两句一点没说错:“如此单位不整顿,科教兴国没希望”。(详见:田中
    华 尚仁严《反映社会科学领域学术腐败的两首歌》,XYS20090905)
    学术造假者逃避责任的最后一个臭屁——“造假无效论”
    作者:安和
    来源:新语丝
    
    壁虎为了脱身竟然会舍得断掉自己的尾巴。因偷鸡而弄的名声不太好的黄鼠
    狼在逃跑时则仅仅是放臭屁而已。学术界的造假蒙骗者不可能学壁虎,只能学黄
    鼠狼。当造假被彻底揭穿,当躲不能躲、闪不能闪、赖不能赖的时候,唯一的办
    法就是不断地放屁,或曰屁话连篇。先是吹毛求疵论动机,后是东拉西扯搅混水
    或污言秽语骂大街,最后一个臭屁便是这“造假无效论”。诸君不信,就请看事
    实:
    1、炮制“最高超职称评定骗术“——“五蒙三盗术”的目的之一便是对反
    对他们大造学术垃圾的正直学者打击报复。当他们无法否认“代表作分数”造假
    时,他们便高谈阔论:什么“代表作分数只是诸多考察项目中的一项指标,并没
    起多大作用-”----等等。总之是“造假无效”。人要无耻,连起码的逻辑都不
    管了。既然无效,你还挖空心思、绞尽脑汁造假干什么?显然是放屁!当受害人
    拿出事实说明自己各项指标都摇摇领先,只有“代表作分数”最低却是伪造时,
    造假者便从此哑口无言。全体被告集体沉默,直到现在连屁也不放一个了。
    2、在张海燕的《公开回复》中,最后的论调也是说“没有那本书也能评上
    研究员”。也是“造假无效论”。也是自相矛盾。造假书没有用,你还费心巴力
    造它干什么?但是,我认为:张海燕如果真是没那本书也能评上研究员的话,造
    了那本书,却是绝对不应该评上研究员了。这正像一个运动员没有服用兴奋剂也
    许能拿到冠军,服了兴奋剂却是即使拿到冠军也一定要取消一样。2009年教育部
    部长周济曾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零容忍”。果真
    如此,造假书至今不认错的张海燕的职称该撤销。炮制“五蒙三盗术”至今不坦
    白又变本加厉不断造假的刘玉满的职称也该撤销。
    宣扬“造假无效论”的目的无非是维护造假获益者的既得利益,也维持造假
    对正直学者的权益剥夺和人身伤害。总之是对学术造假既往不咎。2006年曾轰动
    一时的《109名教授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宣扬的也是这
    个论调。如果警察在处理偷盗问题时,一面对窃贼说:“从前你偷也就偷了,偷
    去的东西也就是你的了,以后别再偷了,再偷就会罚你”;一面对被偷的受害人
    说:“你的东西被人偷也就被人偷了吧!以后别再让人偷了,至于被偷走的那些
    东西,为了“稳定”、“和谐”也就别要了,也别再说了,大家都向前看,既往
    不咎 ”。谁都会感到这种警察实在是荒唐可笑。可当今中国学术界的当权者有
    许多人就是这样的“学术警察”。事实已经证明:对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既往不
    咎的结果只能是继续造假、继续腐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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