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忠恕之道审视“罗尔事件” 儒家社评 近日,“罗尔卖文救女事件”刷爆社交媒体。从罗尔慈父舐犊含泪撰文,到网友爱心接力转发打赏,再到罗尔家境曝光被指骗捐,再到舆情鼎沸四方协商退款,乃至再爆始作俑者捐款遭拒,可谓跌宕起伏,直追著名电影《罗生门》。当然,互联网时代的“罗尔门”注定速朽,但即便速朽,仍值得深思。相关评论多指向罗尔人性扭曲,道德沦丧。既然涉及人性道德,不妨以儒家忠恕之道审视之。 忠者,中人之心;恕者,如人之心。忠恕者,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朱子曰:“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忠恕之道实乃儒家待人处事和群己分际的基本准则。 “忠”的核心要义在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忠”的精神审视“罗尔门”各方:罗尔隐瞒关键事实,于女儿于网友不可谓“忠”;罗尔友人擦边营销,更不可谓“忠于友事”;众网友初时将心比心急公好义,“忠”之正谓也;社保民政等报销费用披露信息,略忠于职守也;打赏平台协调退款,亦略忠于用户也。事件进展到这一步,各方分际可谓明矣。然而舆情并不止于此。部分情感受到“侵犯”的网友转而挖掘出罗尔的情史婚史,通过将其“钉在耻辱柱上”再次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罗尔本人也不甘地声称“你们都不关心我女儿”,至于温顺的大多数,则表示依然相信善良。 这时就需要“恕”的情怀。忠恕本是一体,“恕”也不仅仅是宽恕。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罗尔及其友人先前行为固不可谓“忠”,其事后辩解称初衷不过欲行“基督之爱”并哓哓而作亢语,则尤难谓“恕”——其不恕于己也。部分网友初则立人达人,待舆情反转则报以汹汹气愤,忠则忠矣,未见其恕;依然相信善良的部分网友,恕则恕矣,却略失以直报怨之义。由此,亦可见忠恕之道之难也。 前面忽略了对社保等公权部门的“恕”道审视。请宽恕这一故意的“不恕”。儒家忠恕之道不仅是人际关系之道,推而广之更是治国理政之道。忠恕之道,以“忠”为先。肉食者若不“忠”于百姓,则百姓难以“恕”之;为民“谋”而不尽“忠”者,民亦难以“忠”之。至此,忠恕之道又有了“义”的前提。义者,宜也,各安其份,各尽其职也。生民有难固然欢迎急公好义,但更需国家竭忠尽智。 罗尔卖文救女获广泛同情,坐拥房产则引滔天气愤,只因为在百姓潜意识里,白血病患意味着医疗巨坑,坐拥房产则代表阶层优越。百姓苦于医疗房产等“大山”久矣!这些恰恰是国家应着力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于此“供养有缺”,“忠”之大义失矣!大义既失,临场救火,不过“略忠”。若明治道,肉食者当大尽其“忠”,推翻苦民“大山”;即便力有不逮,亦应畅通公益渠道。至于平台,其于网络戾气本有推助之恶,今后宜妥培善良风俗,以回归“用户至上”之初心本意。如此方可谓“忠恕”两全,“义”之所在。是为论。 【欢迎转发,敬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