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人表达善心的形态,大大不同于西方人 作者:秋风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首发于澎湃新闻。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十一月初七辛酉 耶稣2016年12月5日 罗尔事件的节奏令人眼花缭乱。这是令人痛惜的悲剧:毕竟,孩子确实得了白血病;毕竟,为人父者爱女心切;毕竟,打赏者出于怵惕恻隐之心。结果却是,所有这些善都遭到伤害。问题出在哪儿?也许我们该反思一下这其中透露出来的慈善公益观念和制度。 想必很多人都听过启蒙知识分子及受其深刻影响的慈善公益人士之抱怨:中国人缺乏爱心。理由是,中国人捐赠给慈善公益机构的资金数量,以及人力投入,远低于西方国家,比如美国。 汶川地震或罗尔事件的爱心爆发已清楚说明,这是某些文化自卑者、历史无知者的臆想。不过,光有如此事实,远不足以驳倒上面所说的谬论。事实上,这几年在学校教授《论语》、《尚书》、中国文明史等课程,当讲到仁爱之心,学生也会问,这是如何表现的?好像还是比博爱低一个档次吧? 当然不是。教学相长,现在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对学生说:相比于各国民族,中国人丝毫不乏善心,甚至可以说,中国人也许是世界上最有善心的一群,只是,中国人表达善心的形态,大大不同于西方人,让习惯于西式慈善公益形态的人士视而不见。 慈善公益之西方模式 让我从不同文明的爱人之道说起。 今日较为发达的人类重要文明体,必经历过一次精神突破,由此,人对他人敞开心胸,由自爱进至于爱人,本来生活在小群体中的人走出封闭状态,接纳陌生人。几十年来,学界多谈“轴心突破”,但时间上更早的本源性精神突破,其历史意义也许更为重要,它塑造了文明之基本路径和形态。 当然,不同文明的突破之路,大不相同。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中国和中国以西(广义的西方)。 西方的精神突破之路是从多神崇拜到唯一真神崇拜,最典型者是闪族三大宗教。所有人共信同一个神,神命所有人服从他,也要每个人爱所有人。比如《新约·马太福音》记耶稣对人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这样,凡是信神的人,相互成为兄弟姐妹,由此,人打开了心扉,由自爱走向爱人。耶稣也要人爱自己的敌人。 此即西人“博爱”精神之源头,博爱者,每人同等地爱所有人也,不分亲疏、远近、善恶,因为所有人都是神之子,彼此就是兄弟姐妹,而神命人相互爱,相互帮助。神许诺说,人在世间如此做,即可顺利通过末日审判,进入天堂而不死。否则,就会下地狱。 正是博爱精神塑造了神教之慈善公益形态:首先,普遍的奉献,神要人奉献收入的十分之一,此即什一税,信奉新教的德国今天仍征此税。其次,奉献交给建制化教会组织,集中使用。第三,教会将收集起来的奉献用于帮助所有神的儿子,哪怕远在天边,比如,这些年很多知识分子深情讲述西方传教士大老远跑到中国兴办教育的故事。概括言之,教会以其建制化组织为中介,在相互陌生的人中构建一个广泛的陌生人救助网络,最大可以覆盖全世界。 此即西方发达国家现代慈善公益事业之原型。在此领域,教会仍然至关重要,同时也出现众多世俗组织,但其角色类似于教会:聚集众人之捐赠,在全世界范围内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在此,组织是中心,可以很庞大:一头是庞大的募捐体系,另一头是更为庞大的慈善公益行动体系。两头都是高度专业化的。至于捐赠者,只要掏钱即可,基本不知自己的钱去了哪里,他也不关心,只要钱捐出去,即算行善。 晚近上百年,很多此类慈善公益组织进入中国活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中国人也效仿成立此类组织,晚近以来又出现很多此类组织。但运行下来,他们似乎颇多抱怨。此何以故?原因很多,而中西文化差异,在相当程度上导致西式机制在中国水土不服。 慈善公益之中国模式 中国文明的精神突破路径大不同于西方,从多神崇拜进至敬天,初步完成于颛顼、帝尧时代,故孔子说,“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此后四千年来,中国人以敬天为根本。当然,天不像唯一真神,杀死各种神。故中国人在敬天的同时,继续信奉多神,从而形成一个天、多种神的多元崇拜格局,但天是最大的,诸神统于天。有趣的是,历史上,有很多神灵从西方进入,也一样统于天,才能安宁。故大体上可以说,中国人的心由敬天决定,《中庸》说“天命之谓性”,当然内涵爱人之道。 至关重要的问题是,人从哪儿来?一神教说,神造人;中国人说,天生人。“造”是机械的,“生”是有机的;“造”是批量的,“生”是个别的;造者与被造者间无情感,而有命令-服从关系,故西人以法律治世;生者与被生者间有情感,这情感就是仁,朱子在《仁说》一文中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徳,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已矣。” 还是有点抽象?其实,天生人之具体呈现就是人生人,父母生育其子女。一男一女一定是因爱而结合的,一旦生育,必定给予子女柔弱的生命以全幅的爱。子女在爱之中得以存活、成长,必定也对父母有深深的依恋、爱敬,最为自然、又最为深刻。 圣人倡导孝,不过是顺人之情,唤醒、强化这种最本源的爱而已,并相信,此即陌生人间普遍相爱之“本”。《论语》第二章记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本”是草木之根,十分细小柔弱,但出土、生长,即可以成为参天大树。人对父母最为自然之孝爱,兄弟姐妹之间最为自然之悌爱,也正是人普遍爱人之根。因为,在此,人已超出自爱而爱他人,相对于自我,父母就是他人,兄弟也是他人。当然,父母、兄弟之为他人,还是具体的、特殊的,但在这种特殊而具体的亲爱之中,人习得爱人之心志和能力。随着其生命成长,走出自己的家,所接触之人的范围扩大,凡碰到人,均可推此本源之爱而爱之:先是爱族人、爱邻人,而后爱乡人,一旦游于远方,则可以爱国人,以至于爱天下每个人。 此即“道”,从孝悌出发,沿着这条“道”,即可到仁的状态。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里的人泛指所有人,而不再只是父母兄弟了,相反,此时,“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略同于西人所谓“博爱”。甚至如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之爱还及于物。 但我们需要记住两者的差异:仁爱不是出自神的命令或来世的奖惩,而源于对自己获得生命之基本事实的自觉,以及在人人都有的生命最初成长中所有之情感。由此决定,中国人不是一下子就达到博爱,而有爱的一个扩充过程,爱由亲及疏、由近及远向外扩展,每迈出一步,就普遍一些。 此即所谓“等差之爱”,费孝通先生据此说,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需要说明的是,这绝不意味着中国人自私,相反,相对于己我,爱父母、爱兄弟、爱族人就已经是公了。 中国人按此等差之爱行善,从而形成中国式慈善公益格局:首先,每个人亲亲,也即,爱敬父母,包括孝养父母,如《孝经》所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其次,兄弟姐妹相互扶持,有能力者立、达其能力低下者。再其次,有所成就的人在乡里兴建慈善公益事业,比如以自己收入购置族田,兴办教育,兴建道路、桥梁等设施,救助族中鳏寡孤独废疾者。最后,远游在外的士君子也兴办面向陌生人的慈善公益事业。 可见,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也呈现为差序格局,一圈套一圈,又有叠合。每人可同时在几个圈子,所有这些圈子共同发挥作用,即可遍覆所有人。近些年来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已充分证明,这套慈善公益机制相当有效地运作,基本可满足民众对公共品的需求,甚至已超出慈善公益之水平,而成为社会一般公共品供应之基本机制,因而,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政治共同体,在古代,只需一个小小的政府,即可维持良好经济社会秩序。 信息不完备难题 慈善公益的中式体制之所以如此高效,因为它解决了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必然面临之根本困境:信息不完备,或曰我们无法克服的无知。 罗尔事件就因此困境而致:人们读了微信中的文章,深受感动,慷慨打赏。事实却是,罗尔的家境、深圳的医保制度已保证,至少现在,救济尚未成为必须。但我们在打赏时无从得知这一点,我们与罗尔完全陌生,对其一无所知,当然也不知晓其家境。甚至现在有些朋友已在怀疑:罗家小孩真得病住院了吗? 在罗尔事件中,在陌生人相互救济的事件中,我们必定处在严重的信息不完备、也不对称的状态。更进一步说,这是西哲哈耶克所说的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必然面临而永远无法克服之“无知”状态。在相互辽远的陌生人中间,即便有互联网,我们也无法识别谁在困境中,需外界帮助,或需什么养的帮助。我们只好依凭善意的想象支持自己的慷慨,而不时于事后发现自己受骗。 事实上,西方主流慈善公益机制面临同样困境。美国慈善公益组织救济非洲穷人,但将要救济的具体的非洲人究竟是何处境?为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不建立一套复杂的评估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于是我们看到,西方的慈善公益事业几乎无一例外地走上科层官僚化之路。这当然意味着其运作之高成本。而且,尽管付出这高成本,也未必解决了无知问题。 以家为中心、呈现为等差格局的中国慈善公益机制,却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这一必然的无知困境。我当然了解我的父母的处境和需求,我也可以我的兄弟姐妹的处境和需求;我大体了解我的邻人、族人、乡人的境况、需求,以及人品;因此,我们可以做到精准慈善、公益。因为相识,所以我慷慨付出,能直观自己付出之效果,并决定下一步行动。而在此过程中,我不必花费巨大成本获得信息、实施监督。 下面的说法也许不那么恰当,但有助于说明问题:西式慈善公益机制类似于计划机制,由一个中心汇集、控制、分配资源,问题是,恰当分配所需之信息是此中心永远无法完备掌握的——在此我也想说,不要迷信互联网。相反,中式慈善公益类似于市场机制,每个人充分利用自己几乎不花费什么成本就掌握的信息,分配自己的资源。哪个效率更高,无需赘言。 更重要的是共同体和情谊 有人会说,慈善公益之中国模式有效率优势,很好;但它也有其内在劣势:局限于个人,或者是家,或者只是家的扩大,无法规模化;因其基于等差之爱,无法惠及普天下之人。 我得承认,确实如此。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又怎么样呢?即便西方规模最大的慈善公益组织,其所能覆盖之范围,也必定是非常有限的。其次,规模化未必是好事。在工业化时代,单体规模越大,好像效率越高。但今天,我们看到的是经济的去规模化。回到慈善公益,规模化组织模式除了导致慈善公益资源利用效率之损失外,还面临另一重困境。 这些年来流传很多文章歌颂前不久被罗马教会封圣的特蕾莎修女。修女只身到印度照顾贱民的故事,其博爱之情确实令人感动。但站在儒者立场,我是否可以小声问一个问题:修女必有其父母,那么当两位老人老去之际,谁解其忧?谁与其乐?你会说,其他具有博爱之情的人可以替代修女啊。但人人想必都知道,替代总有欠缺,父母与子女之间那种深刻的情感,是任何其他人所不能替代的。没人会相信,敬老院里的员工对待老人,可比拟于子女对待父母。容我大胆地说,基于博爱的人际之爱在远距离上的替代、交换,恐怕会导致人间之爱的耗散。 相比之下,中国式慈善公益机制有一重好处:爱的耗散被控制在最低,甚至,过程本身可以促生更多的爱。助人者,不仅助其资源,更给予其深情厚谊。其实,对人来说,物质上的贫困固然会让人痛苦,而没有情谊则可以让人走向死亡。前一阵子甘肃农妇杨改兰一家的自杀惨剧,恐怕不是因为其在绝对贫困中而难以生存,而是因为其在所在社区经历了社会解体之后,完全没有情谊,世界就是冷冰冰的,生不如死。中国传统慈善公益机制是个人化的、具体的、特殊的,本身由情感驱动,自然也就有情谊在其中。 也就是说,基于等差之爱的付出,因为是面对面的,本身由情驱动,故可巩固本有之情,此即《尧典》所说的“以亲九族”。中国人组织慈善公益事业的重要目的正是“亲亲”,不只是从物质上帮助一个人,而是巩固人与人之间本有的亲情联系,维护固有的社会结构。中国人所在共同体之顽强生命力,正在于此。 相反,规模化慈善公益机制的基本运作形态是,外人进入陌生的社会结构,这就必然只能公事公办。外人或许可在物质上帮助本地人,但未必有助于其社会之自我维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冲击、瓦解既有社会关系。今日有很多热心人士不远千里的扶贫、支教活动,恐怕就有如此出人意料的后果。 一个与此相关的事情是:在欧洲,同样是规模化组织所供应的福利供应、分配体系,也即所谓“国家福利制度”,固然让人得到平等的物质供应,但也造成十分严重的社会文化问题:单亲家庭比例触目惊心,可见其社会瓦解、文明返祖,前景堪忧。 同时,在规模化慈善公益机制中,资源与人分离,捐赠者是隐匿的,未能直接参与对人的救济,其善心既未完整呈现,也未通过在场之面对面体验而发育扩展。相反,在中式慈善公益机制中,有善心者就在其熟悉的社会结构中,他总是完整参与,故其心在行动中得以成长。 既然如此,今日中国人实有必要承接自古以来的慈善公益机制,每人以家为中心,量己之力,由亲及疏、由近及远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当然,必定会有陌生人帮助陌生人的组织,但它也完全可以通过某种机制,比如,互联网所生之种种“群”,实现陌生人之熟人化,让参与其中的各方相互发现、培养情谊。 当然,中国的慈善公益领域恐怕也需要在观念上经历一场文化自觉,树立起文化自信,才能进入中国人的心中,理解中国人独特的爱人之道,顺乎人心,推动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上正道、入佳境。 最后我引用两段经典结束本文。 《孝经》说:“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若你有善心,那首先照顾好自己的父母,既然你有捐赠之余力,不如少干几天,多抽出时间看看远方的父母。其次,尽可能帮助自己的兄弟姐妹,爱农民工,跟爱你的兄弟其实都是爱。若有余力,帮助一下你的邻里中需要帮助的人。你花费很高成本帮助几千里外的一个陌生家庭,帮助你的邻居岂不是更加省事?若我们人人都可以从近处做起,其实慈善公益也就覆盖社会每个人了。 《大学》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博爱固然高尚,终究不如亲亲来的亲切有味。但当然不可自限于亲亲;事实上,只要我们真能亲亲,就会爱人。始于亲亲,中于爱人,终于爱物,这才是明智而人人可行的爱人之道。这也是没神的世界中唯一可行的爱人之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