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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照】《礼记·表记》心得:儒家对“德治”和“法治”的真实态度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儒家网 马吉照 参加讨论
马吉照

    作者简介:马吉照,西历1977年生,河北景县人。网名“读行客”,故写读书札记于心得文字前称“客按”。西历2009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古代文学专业,文学硕士。出版有《生只南瓜给人看》(花山文艺出版社,2005年)、《河北唐诗地理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父母课: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经典译注大全》(合著,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近年由读钱穆先生及业师邓小军先生等人著作而逐渐树立儒家信仰,参与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创办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国学社。
    

    《礼记·表记》心得:儒家对“德治”和“法治”的真实态度
    作者:马吉照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正月初九日戊辰
               耶稣2016年2月16日
    子曰:无欲而好仁者,无畏而恶不仁者,天下一人而矣。是故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
    认为儒家主张德治而不要法治,是现代人对儒家最大的误会之一。《礼记·表记》记录孔子的话“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足以令人深致敬意,我认为它最深刻最经典地表明了儒家对德治、法治问题的态度。孔子这里的意思是,因发自内心安于仁的人太少,不能以圣贤君子的标准要求普通民众,所以君子以仁道的要求来检点自己,己所能行,从而施置法度于众人。简言之,对求为君子者以道德要求,对普通民众使其有法度可循。孔子言法,不尽同于法家“法、术、势”之法,也不可能等同于今天意义上的法律、法制之法,但与言“仁”相对,主要是着眼于政令、法规等制度性安排则无可疑。
    “议道自己”这一原则说明,提倡德治主要是着眼于君子的自治——儒家所谓君子,其实质就是能够建立起足够的道德、理性,能够实现自我治理的人,“置法以民”则是君子从自身对仁道的践行、体会出发,为普通民众制定现实可行而不能陈义过高的法规、制度。儒家强调“德治”,特别重视道德引导和心灵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但儒家对不可能人人都成为圣贤君子、不能拿对圣贤君子的要求来要求一般民众有着深刻敏锐的认识(“君子以义度人,则难为人”,“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因此绝不可能寄望于“德治”解决一切。
    儒家重视道德,认为道德建设不可或缺,但对士人君子和一般百姓的要求始终有别。孔子曾明确批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治理方式,认为更好的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误解孔子的人由此可以得出孔子主张“德治”反对“法治”的印象,这其实是忽视了“道”(导)和“齐”的分别。用道德来“道”(导)民而非“齐”民,是因为对于一般百姓而言,道德是引导,是感召,是指明向上的进路,不是要求和规范;而用来要求人、规范人的“礼”,恰恰属于法度和制度的范畴。
    以对君子圣贤的标准来要求普通人是不现实的,顺便提一下,1930年代,阎锡山批判共产主义之不切实际、不能实现,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阎氏认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社会必然要求能干者多吃亏多奉献,这是“以教育人之事,竟以制度强人行之”。“盖制度的责任,在限制人占便宜:学说的效用,在勉人吃亏。前者是强迫的,后者是自动的,马氏乃以制度强迫人吃亏,变教人作圣贤而为强人作圣贤……”
    实际上,以道德自律、以法制他律,本是社会治理的两翼,任何社会不可能完全抛弃规则、制度和包括刑罚在内的法律,这是显而易见的一般常识,况且,只要“德治”而摒弃“法治”此一极端偏颇观念,根本也不符合凡事追求恰当之中庸状态的儒家思维方式。这样明显的误解,完全是由于“打倒孔家店”之后人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文化,乃至文化大革命中无知而疯狂的颠覆抹黑所致,当代人很少研读原典,未肯认真体会古人的用心,乃轻易将他人别有用心之诬辞看作被缺席审判的被告人之罪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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