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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林】上博简《君子为礼》与颜氏之儒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儒家网 宋立林 参加讨论
宋立林

    作者简介:宋立林,男,字逸民,号瘦竹,别署朴舒子,西历一九七八年生,山东夏津人。历史学博士,哲学博士后。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孔子与中国文化研究室主任,曲阜师范大学国学院学术部副主任,济宁周易学会副会长。曾任《孔子文化》创办人、主编,《孔子文化研究》编辑,洙泗讲堂召集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孔子与早期儒学、儒家学术史研究、儒家哲学。致力于孔子与儒家文化的弘扬和普及,尤倾力于乡村儒学运动。主要著作有:《孔子家语通解》(齐鲁书社,2013年)、《孔子文化十五讲》(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等。
    

    上博简《君子为礼》与颜氏之儒
    作者:宋立林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中国哲学史》2014年第4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腊月廿二日壬子
                耶稣2016年1月31日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五册,收入《君子为礼》一篇,据整理者张光裕先生说,该篇与《弟子问》简文内容性质相类,多属孔门弟子与夫子之间答问,两篇合共四十一简,然残缺仍多,彼此之间实在难以依序编连。整理者根据竹简切口位置、文字书写风格及特征等方面审视,大致分为两类,故以次分为《君子为礼》和《弟子问》两篇。[①]根据这种分类,《君子为礼》共有十六支简。
    此后徐少华先生对该篇进行了重新的编连和考释,[②]已经基本上可以看出其中的内容及主旨所在了。根据徐先生的分章,该篇可分为三章,第一章是孔子与颜渊之问答;第二章关于礼容;第三章是子羽与子贡关于孔子与子产、禹、舜孰贤问题之讨论。[③]因为竹简残毁严重,这三章是否果为一篇,尚难遽下论断。我们倾向于分为三篇来看待。如果是这样的话,正如李零先生所说,篇题就不合适了。[④]整理者根据简文第1简“君子为礼”拟题为“君子为礼”,虽然符合古书命名通例,但三章内容互不相关,此篇题不能概括全部内容。我们认为,《君子为礼》作为第一章(篇)的篇题倒是合适的。不过,在本文讨论时,我们还是依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的定名,不再另行拟定篇题。
    《君子为礼》之第二章论礼容、第三章是关于子贡的资料,本文题旨无关,不在论述范围之内。这里只讨论《君子为礼》之第一章。
    第一章在简3有墨钩,属于分章的标志,因此又可以细分为两节。第1节包括简1、简2和简3的墨钩之前的部分;第2节包括简3墨钩之后部分和简9A、简4和简9B。这两节的内容都与颜渊有关。
    先看第1节。经过重新整理的释文应该是:
    颜渊侍于夫子。夫子曰:“回,君子为礼,以依于仁。”颜渊作而答曰:“回不敏,弗能少居也。”夫子曰:“坐,吾语汝。言之而不义,口勿言也。视之而不义,目勿视也。听之而不义,耳勿听也。动[之]而不义,身毋动焉。”颜渊退,数日不出。[门人问]之曰:“吾子何其瘠也。”曰:“然,吾亲闻言于夫子,欲行之不能,欲去之而不可。吾是以瘠也。”
    其中简1与简3为完简,简1有44字,其中“夫子”为重文,简3有42字,其中夫子为重文,简2底端残缺,共存37字,约残3至5字左右。文意基本完整可读。其中,简2下端残缺部分,徐少华补为“□□[问]”三字,陈剑等仅于“之”前补一“问”字。我们很容易想到,“[问之曰]”之前当是发问者,我们根据下文“吾子”的说法,可以推测这个发问者有可能是颜回的弟子。这与我们曾经考证的,颜回有弟子的看法是相符的。[⑤]陈剑先生推测“问之曰”所残缺两字,当是“弟子”或“门人”,可从。[⑥]徐少华先生在简2的第1个“动”字后补“之”字,从图版看,此处虽然不缺字,但补足符合上下文例,可从。[⑦]简3的两个“瘠”字,张光裕先生释为“惰”,徐少华从之。而陈剑先生以为当隶定为“瘠”字,廖名春先生从之,并指出此则可与《尸子·佚文》、《韩非子·喻老》、《史记·礼书》等所记闵子骞、子夏之事参看。其中所表现的都是“天人交战”的心里矛盾、思想斗争,文献中与“肥”相对的“臞”,正可与“瘠”相参。[⑧]从文意看,释为“瘠”较“惰”较胜。
    整理者已经指出,这一节内容,与《论语·颜渊》篇的内容密切相关。《颜渊》篇首章云: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一经对比,就会发现,简文与《论语》存在很大的相关性。尤其是关于“视听言动”的“四勿”,二者更能见出其关系非同一般。当然,二者存在的差异也十分明显。第一,《论语》所记为“颜渊问仁”,而简文则是记“颜渊侍于夫子,夫子曰”,一是颜回主动问“仁”,一是颜回被动闻教。第二,颜回的反应不同。《论语》只说“请事斯语”,而简文则说,“数日不出”、“欲行之不能,欲去之不可”。第三,《论语》所记之“四勿”是关于“礼”的,而简文则是关于“义”的。《论语》提到的是礼与仁的关系,而简文则提到了礼与仁与义三者的关系,换句话说,简文与《论语》相比,多出了一层:“义”。
    这里有个疑问,那就是简文与《论语·颜渊》首章的关系如何?学者也有所推论。如徐少华先生根据“侍于夫子”作开篇语多见诸于文献,认为这是“孔子之后的儒家学者们借以立言立说的一种基本形式。”[⑨]言下之意,这篇简文当是儒家学者“借以立言”的,并非实有其事。浅野裕一则认为,简文是以《颜渊》首章这类资料为基础并将其故事化的。[⑩]陈桐生先生对《君子为礼》与《颜渊》首章的关系也做了探讨,他提出:有没有可能二者所记载的是孔子与颜回两次谈话呢?答案是否定的。其理由是,颜回“闻一知十”,这一对圣贤师徒决不可能重复同一话题。那么如何看待二者之间的差异呢?他分析道:《论语·颜渊》“颜渊问仁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一组高度凝炼齐整的排比句,是《论语》编纂者在“颜氏之儒”的原始记录材料上提炼的,具体地说,“非礼勿视”四句是从“言之而不义,口勿言也;视之而不义,目勿视也;听之而不义,耳勿听也;动而不义,身勿动焉”浓缩而成,它是《论语》编纂者艺术加工的产物。加工前后的孔子语录,艺术效果是大不一样的,《君子为礼》中这几句话很普通,不会引起人们特别的注意,而到了《论语》,编纂者将其提炼成四个“非礼勿……”的整齐句式,而且有意识地将“言”“视”二句互换位置,使第二句句末的“听”和第四句句末的“动”押韵,经过这种点石成金的艺术处理,思想内涵没有发生变化,但孔子这句话却成为千古名句了。[11]
    实际上二者之间的关系存在几种可能:其一,二者所记为二事,即不同场合的颜渊与孔子之问答;其二,二者所记为一事。在这种情况下,二者之所以存在差异,亦有三种可能:一是传闻异辞,一是《论语》乃是根据简文精炼改编而成;一是简文乃是根据《论语》铺陈敷衍而成,甚至就是伪托之作。我们认为,这几种可能当然都不能排除。不过,徐、浅野二位先生所说的“伪托”可能性尽管并非完全不存在,但是其可能性较小。近人多将文献所存“孔子遗说”定为后儒伪托,但又苦无实据。惟本一“怀疑”的“科学态度”,对文献中的记载予以否定,这一做法值得反思。我们认为,无端怀疑文献记载的真实性,而又没有确凿可信的证据,那么这种怀疑本身就“不合法”、“不合理”。就本篇而言,我们没有理由否定其真实性,那么我们就应该以采信为前提,进行分析研究。当然,我们必须谨慎对待文献记载之间的差异。对于本篇与《论语》相关篇章的差异问题,我们应该从另外的思路去考察,而不能遽以伪托而视之。由于时代久远,书缺有间,很多问题将永远无法还原真相。但是我们可以胪列出各种可能,比较其合理性,而得出一相对合理之“推论”。因此,在我看来,陈桐生先生的看法倒可能接近于事实。那就是,《论语》所记当时经过润色、加工的结果,而本篇所记较之《论语》为原始。我们知道,孔子教学,弟子皆有笔记之习惯。这些孔门弟子之笔记,正是今日所见孔子遗说的原始资料。而《君子为礼》所记,从称呼、语气而言,当出于颜子所记、颜氏之儒所传。可以说,《君子为礼》与《论语·颜渊》第一章的关系,和《仲弓》与《论语·子路》第二章的情形有些类似。[12]这对于理解《论语》成书问题极有启发意义。当然我们也不否定这二者是因要表述的重点不同而造成的“同是一事而辄异辞”的传闻之言。简文与《论语》未必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或许属于颜子门人之传闻异辞。无论如何,二者虽然有异,主旨却极为相近。
    《论语·颜渊》首章着重论述了“仁”与“礼”的关系,是对“仁”的一种解释。何谓“仁”?孔子认为,要实现仁,便需要首先做到“克己复礼”。对于这四个字,历来存在着两种解释。一种看法以为,“克”当训为克制、约束,克己复礼是指克制自己的私欲以符合礼的要求;一种看法则认为,“克”当训为“能”,克己复礼就是使自己能够在行为上符合于礼。不管是哪种解释,都是强调了礼对于仁的基础作用。如果做不到“礼”的要求,那么就难以达到“仁”。在这里,礼这种外在的行为规范成为实现仁的前提或保障。当然,在孔子那里,仁与礼还有另外一种表述:“人而不仁,如礼何?”在这里,仁又成为礼的前提。这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其实,仁与礼的关系,本来就极为复杂,并不是简单的孰先孰后,孰重孰轻的问题,这也就是为何关于孔子核心是仁是礼一直纠缠不清的根源所在。仁与礼其实是互为前提的,内在自觉与外在他律的完美结合,才是孔子所希望的状态。[13]
    简文则将仁、礼、义三者结合起来。孔子说:“君子为礼,以依于仁。”“依于仁”见于《论语·述而》:“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这一点张光裕、徐少华等先生皆已指出。徐少华先生认为,“君子为礼,以依于仁”正是该篇的立论的主题,是正确的。那么,在这里,仁、礼关系如何呢?李零先生说是“礼要符合仁”,廖名春先生也以为,“为礼”即为行,行事,践履。“依”,“据”,也就是“本”。此是说:君子行事,要本于仁。一切践履,都要以仁为本。[14]此说不妥。其实,这里“君子为礼,以依于仁”所表述的仁与礼的关系与《颜渊》篇是一致的。王春华虽然认为,此处所论确与“克己复礼为仁”一致,但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条件关系”,仁是守礼的条件,守礼是仁的体现。[15]但是,以笔者看来,这里强调是“为礼”,“以”表示目的,意思是“君子为礼”的目的是“依于仁”。礼仍然是实现仁的前提,仁依然是为礼的目的。
    那么,仁、礼与义的关系又如何呢?《中庸》中记载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孔子家语·哀公问政》亦载此语。礼乃本于仁、义,其意甚明。而《孔子家语·礼运》的一段话,则更详细地论述了三者的关系。其文云:
    礼之于人,犹酒之有蘖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故礼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有,可以义起焉。义者,艺之分,仁之节。协于艺,讲于仁,得之者强,失之者丧。仁者,义之本,顺之体,得之者尊。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为礼而不本于义,犹耕之而弗种。为义而不讲于学,犹种而弗耨。讲之以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不获。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不肥。
    《礼记·礼运》与此基本相同,只是个别字词存在差异。在这段话里,虽然并不仅仅是在说明礼、仁与义的关系,还有人情、学、乐、顺、艺等,比较复杂,所强调是“以礼治国”的问题,但是其中所谓“礼者,义之实”,“义者,仁之节”,“仁者,义之本”,分别阐明了礼与义,义与仁之关系,则是事实。后又以种田为喻,将义、仁对于礼之作用,形象地予以阐明。孙希旦《礼记·礼运集解》谓:“此三节皆所以明礼、义与仁,其相资而不可阙者如此。”[16]这与简文的思想有相近之处。
    简文先说“君子为礼,以依于仁”,又提出所谓四个“不义”而“勿”,其意思分明就是,“不义”则不合于礼,即“非礼”,与“礼者,义之实”意思一致。廖名春先生以为,诸“义”字,义与上文的“仁”同,“义”即“仁”。“不义”即不“依于仁”。[17]浅野裕一先生也认为:“虽然其首先说‘君子为礼,以依于仁’,亦即以仁为礼之本。但后来却又说应该以是否‘不义’为行为标准,此一脉络看似有矛盾。笔者以为:作者可能设想到礼←义←仁的此种结构,大概作者的想法是:若要判断在各种场合何种行动才合于礼,应该以其行为是义或不义为其标准,而判断其是义或是不义的标准,则应该以对别人的同情心,亦即以仁为标准。”对于浅野的这一说法,我们认为有值得商榷之处。“君子为礼,以依于仁”,所要表达的是“依于仁”是“君子为礼”的目的。当然可以说体现了“以仁为礼之本”,但毕竟不够贴切。更重要的是,说义以仁为标准,在简文里是无从体现的。因此,如果要点出这里的结构,则当是:仁←礼←义。义是判断行为是否合礼的标准,而为礼的目的则是要“依于仁”。
    除了《颜渊》首章与简文存在密切关系之外,浅野裕一先生还举出了《论语》的另外几章相关文献。其中有:《雍也》:“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馀则日月至焉而已矣。”《为政》:“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先进》:“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他认为,相较而言,简文中的颜子形象与《先进》篇比较接近,“亦即只要是孔子所说的话,什么都相信而完全不会怀疑的愚直的颜回形象。”[18]我们认为,这一看法也存在问题。
    其实,这篇简文除了与《颜渊》首章存在密切关系外,与上举《雍也》、《为政》没有关系。与《先进》好似存在对应关系。但浅野先生的理解存在问题。尽管孔子有“如愚”之叹,颜子有“不敏”之谦,但颜渊是非常聪敏富于慧解,能够做到“闻一知十”之人。我们认为,简文所表现的,正是颜渊之勤思好学,敏于自省的精神,而绝非愚直之形象。颜渊之“数日不出”,正是因为其在“退而省其私”。他之自称“亲闻言于夫子,欲行之而不能,欲去之而不可”,这正与《子罕》所记“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相对应。因此与其说简文与《先进》那一句存在密切关联,毋宁说与《子罕》此条记载遥相呼应。其勤于自省,苦于思考,其“喟然之叹”之发,其形容之“瘠”便是合乎情理的了。
    第2节的内容包括简3的墨钩之后的部分、简4和简9。陈剑先生较早提出,简9当与简3联排,简4当排于简9之后。[19]徐少华也持此看法。[20]此后陈伟提出了异议。他指出,从图版分辨,简9乃是由4支断简拼合而成,其中三支的拼合无误,简9当分为两支简,可称为简9A和简9B。而且从书写内容看,简9A很可能原本与简4属于同一支简。9A是这支简的上半部分,简4是它的下半部分,二者相拼,中间尚缺约二字。简9B的內容大致接在简4之后,其在简册中的上下位置,依字数估计,应是处于上部,但简首已残去约二字。如此则其排列顺序是简3-简9A-简4-简9B。[21]如此这节简文就大体可读了。其文为:
    颜渊侍于夫子。夫子曰:“回,独知,人所恶也。独贵,人所恶也。独富,人所恶[也。”颜]渊起,逾席曰:“敢问何谓也?”“夫知而[有]信,斯人欲其[囗知]也。贵而能让,[则]斯人欲其长贵也。富而[好礼]……”
    简4的简首二字,陈伟先生补为“也颜”,可从。“逾席”陈伟先生释为“去席”,不从。“避席”习见,“下席”、“迁席”、“揭席”、“离席”诸词亦见于记载。然而,逾者,越也。“越席”之说文献习见。故毋庸改释。简4“而信”之间的“有”字,据廖名春先生所补。简9B的“则”字,廖名春先生补为“贤”,不可从,此据浅野先生所补。简9B“富而”后,廖名春先生补为“能分贫”,亦可。不过,我们则认为也可以试补出“好礼”二字,当然亦可能是“能□”。简9B“□知”据陈伟先生释文“智”而补。廖名春先生认为,“知”当作“智”,二者不同。其实,我们认为,“知”可作本字解,也可作“智”解。廖先生补为“愈智”,我们则认为其前一字可试补为“多”,二者皆可。简4的“夫知而”,原释文在“夫”后有“子”字,陈伟先生认为,“据图版,其实很难看得出来。这个地方的空间比一般二字的间距略大。但其右侧有一个契口,这一间距当是为了躲避编绳,而不是因为另有一字。如果这一推断不误,则这个夫字可能只是发语词”[22]。陈伟先生、浅野裕一等皆将“知而[能]信……”等归入颜回之语。而徐少华先生则在“夫子”后补“曰”字,将“知而[能]信……”等内容归为孔子之语。我们认为,从图版残留之墨迹看,好像应该有“子”字,而且其下可能有“曰”字。即使如陈伟先生之说,也当是省去“夫子曰”三字。此类二人对话中间省去“曰”或“某某曰”之例,古书中多见,《论语》即有其例。[23]将之归入孔子之语,这样从文理上较为通畅,无疑是正确的。
    这一节简文同样是孔子与颜渊之对话。当与上一节同属一篇。皆应属于颜渊所记、颜氏之儒所传的文献。此处孔子向颜渊讲述“独知”、“独贵”、“独富”为人所“恶”的问题。廖名春先生引用了《庄子•人间世》:“回闻卫君,其年壮,其行独。”郭象注:“不与民同欲也。”陆德明《经典释文》引崔譔云:“自专也。”《荀子·臣道》:“故明主好同,而闇主好独。”杨倞注:“独谓自任其智。”以为“独”是独自专有,独自享受,不与他人分享的意思。从引文可以看出,所谓知、贵、富主要是针对为政者而言的。
    当然这里的“独”可能还有一层意思,从下文的“知而能信”、“贵而能让”、“富而能□”的表述看,这里的“独”还有“知而不信”、“贵而不让”、“富而不[好礼]”之义。这种“×而不×”的表述习见于《论语》。另外,“好×不好×”也是习见于《论语》,所表达的都是要兼而有之,单独一种德都不算是完美,反而会有其弊端。
    浅野裕一先生说:“若仅据残存的文章来解释,孔子并没有连接独知、独贵、独富与自己。但既然颜回将独知与孔子连接起来,则吾人可以推测出:第九简A或第4简的残缺部分,应该有记载着孔子将独知、独贵、独富与自己连接起来说明的孔子的话语。但问题是:即使孔子容易与独知连结在一起,然孔子却很难与独贵、独富连结在一起。”[24]这显然是误解原文所致的误判。
    孔子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孔子是不反对富与贵的,他自言:“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但是他对于“不以其道得之”的“富贵”是“不处”的。孔子在这里明确提出,虽然富贵可求,但是应该有与之相匹配的德行,否则会为人所厌恶。《论语·学而》记载子贡问孔子:“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孔子回答说:“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显然,孔子是赞赏“富而好礼”的。这也就是为何我们试补“好礼”二字的缘由所在。
    《中庸》中曾记载孔子说:“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所谓“尊为天子”即贵,所谓“富有四海”即富,但不论是舜,还是文王、武王,都可以说是既富且贵,但是却并不为人“所恶”,便是因为他们之富贵,并非“独富独贵”,而是有贵而能让,富而好礼。
    廖名春先生也指出了传世文献中有与简文相近的内容。《墨子·鲁问》:“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于人者多,欲人之处高禄则以让贤也,多财则以分贫也。夫鬼神岂唯擢季拑肺之为欲哉?今子处高禄而不以让贤,一不祥也;多财而不分贫,二不祥也。”郭店楚简《成之闻之》曰:“故君子不贵庶物,而贵与民有同也。智而比咨,则民欲其智之遂也;富而分贱,则民欲其富之大也;贵而能让,则民欲其贵之上也。”[25]尤其是郭店简《成之闻之》作“昔者君子有言曰”,而本篇则明确说是“夫子曰”,可见当都是源于孔子的言论。另外,从上引《庄子•人间世》:“回闻卫君,其年壮,其行独。”郭象注:“不与民同欲也。”《荀子·臣道》:“故明主好同,而闇主好独。”可以看出,这里所谓知、贵、富确实主要是针对为政者尤其是君主而言的。
    因此,本篇孔子对颜渊所言,恐怕并非仅仅是修身理论,更重要的是阐述其王道思想。因为从实际来看,颜子与富贵二字很难搭上界,故孔子与颜渊论富贵以阐释修身理论的可能性不大。据上材料可以推测,这是一篇关于孔子为政思想的文献,尽管其中不排除作修身思想的解释。
    《君子为礼》虽然没有颜子本人的思想阐述,但是毕竟是关于颜子与孔子对话的材料,有的可以与《论语》相对读,有的则未之前见,是较为宝贵的材料,这对于探讨《论语》与孔子弟子所记孔子语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直接的研究素材。这里所载的两则材料,当是颜氏之儒所传,可以反映颜氏之儒所受孔子之教的某些侧面,也能体现颜氏之儒所关心的思想问题。
    【作者补注:今年适逢太老师李学勤先生及太师母八秩寿辰,谨以小文奉以致贺。】
    注释:
    [①]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五册《君子为礼》之《说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53页。
    [②]见徐少华:《论<上博五·君子为礼>的编联与文本结构》,载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第3辑,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论竹书<君子为礼>的思想内涵与特征》,《中国哲学史》2007年第2期。
    [③]日本学者浅野裕一先生则认为,简文当分为四部分。见其《上海楚简<君子为礼>与孔子素王说》,陈伟主编:《简帛》第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90页。陈剑、陈伟等先生也有类似看法。其实,这与我们的看法也是一致的。我们分为三章,第一章为有关颜子之内容,但第一章仍可分为两节,也是四部分内容。
    [④]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第46页。
    [⑤]宋立林:《颜氏之儒诸问题考辨》,待刊稿。
    [⑥]陈剑:《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简帛网,2006-2-19。
    [⑦]徐少华:《论竹书<君子为礼>的思想内涵与特征》,《中国哲学史》2007年第2期。
    [⑧]廖名春:《<上博五•君子为礼>篇校释札记》,简帛研究网,2006-3-6.
    [⑨]徐少华:《论竹书<君子为礼>的思想内涵与特征》,《中国哲学史》2007年第2期。
    [⑩][日]浅野裕一:《上海楚简<君子为礼>与孔子素王说》,载陈伟主编:《简帛》第2辑,第291页。
    [11]陈桐生:《从上博竹简看<论语>的编纂特点》,《湖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12]关于上博简《仲弓》与《论语·子路》第二章的关系,可以参见宋立林:《仲弓之儒的思想特征及学术史地位》,《现代哲学》2012年第3期的相关论述。
    [13]可参看梁家荣《仁礼之辨——孔子之道的再释与重估》(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的分疏。
    [14]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第223页;廖名春先生:《<上博五·君子为礼>篇校释札记》,简帛研究网,2006-3-6.
    [15]王春华:《上博简<君子为礼>首章所体现的仁、礼、义之关系》,《中国哲学史》2011年第1期。
    [16][清]孙希旦:《礼记集解》,第619页。张光裕先生早已指出《家语·礼运》与本篇所论仁、礼、义关系的相通性。徐少华先生文章中也已经引到《礼记·礼运》及孔颖达《正义》和孙希旦《集解》中的说法,并指出了《中庸》的那句话与本篇的关系。
    [17]廖名春先生:《<上博五•君子为礼>篇校释札记》,简帛研究网,2006-3-6.
    [18][日]浅野裕一:《上海楚简<君子为礼>与孔子素王说》,载陈伟主编:《简帛》第2辑,第291页。
    [19]陈剑:《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简帛网,2006-2-19。
    [20]徐少华:《论竹书<君子为礼>的思想内涵与特征》,《中国哲学史》2007年第2期。
    [21]陈伟:《<君子为礼>9号简的缀合问题》,简帛网,2006-4-16.
    [22]陈伟:《<君子为礼>9号简的缀合问题》,简帛网,2006-4-16.
    [23][清]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两人之辞而省曰字例”,收入《古书疑义举例五种》,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30-32页。
    [24][日]浅野裕一:《上海楚简<君子为礼>与孔子素王说》,载陈伟主编:《简帛》第2辑,第291页。
    [25]廖名春先生:《<上博五•君子为礼>篇校释札记》,简帛研究网,2006-3-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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