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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樟法】《吕氏春秋》——“儒门外道”之书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儒家网 余东海 参加讨论
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历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现居广西。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出版有学术著作:《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大良知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儒家大智慧》(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版),《论语点睛》(中国友谊出版社2016年版),《春秋精神》(中国友谊出版社2016年版),《四书要义》(中国友谊出版社2016年版),《大人启蒙读本》(中国友谊出版社2016年版)。
    
 
    一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门客们集体编撰的著作,又名《吕览》。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当时,魏国有信陵君,楚国有春申君,赵国有平原君,齐国有孟尝君,他们都礼贤下士,结交宾客。吕不韦“羞不如”,要在这方面争个高低,也招来了大量文人学士,给他们优厚的待遇,门下食客多达三千人。不同的是,吕不韦招揽门客,特重文才,令门下凡能撰文者,都把自己所闻所见和感想写出来。吕不韦对这些文章进行筛选、归类、删定,综合在一起成书,取名叫《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15篇,共60篇。《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在相当于全书总序的《序意篇》中说:
    “凡十二世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
    八览,现在63篇,显然脱去一篇。内容从开天辟地说起,一直说到做人务本之道、治国之道以及如何认识、分辨事物、如何用民、为君等。六论,共36篇,杂论各家学说。   
    《吕氏春秋》的编著目的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以后的秦国统治提供长久的治国方略。此书试图兼容并包,融汇百家。《不二》篇中说:“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倪良贵后。”又说:“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责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入者,皆天下之豪士也。”
    对先秦各家都予以相当的肯定和赞许,同时进行总结性批判和批判性吸收。例如对墨家思想,《吕氏春秋》赞同墨子“节葬”观念,又批驳了墨子的“非攻”主张:“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之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务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振乱》)
    《吕氏春秋》主张兴“义兵”,“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著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怀宠》)《吕氏春秋》认为,“攻无道而伐不义” 除暴安良的正义战争,可以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这就很儒家。
    《吕氏春秋》理论并没有机会付诸实践。秦始皇执政后,就将吕不韦逼死了,秦始皇欣赏和采纳的是韩非李斯的法家学说。
    二
    或以为《吕氏春秋》“坚持了法家学派的基本理论”。非也。
    法家的基本理论是性恶论和君本位,法术势是为君主服务的,儒家同样有自己的法术势思想(刑法、权道、地位权势和时代大势)。关键在于以何为本、用啥挂帅。儒家道德上仁本位,政治上民本位,其它一切都必须围绕着仁字大旗而转。
    《吕氏春秋》处处强调仁义道德的重要性和原则性,对法家严刑峻法多所批评。《上德》篇说:“严刑峻法,此衰世之政也。”本篇口头即指出:
    “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以德以义,则四海之大,江河之水,不能亢矣;太华之高,会稽之险,不能障矣;阖庐之教,孙吴之兵,不能当矣。”
    可见,学界以《上德》篇为兵家之言,是错误的。“为天下及国”政治工作,只要“以德以义”, 阖庐的政教,孙武吴起的军队都不能抵挡。这就是仁者无敌的道理。兵家云乎哉。由于是阖闾和孙武的密切关系,《吕氏春秋》把他与孙武、吴起联系在一起。
    《上德》篇还介绍了舜德服三苗的真实历史故事:
    “三苗不服,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闻之,曰:“通乎德之情,则孟门、太行不为险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邮传命。” 
    周明堂金在其后,有以见先德后武也。舜其犹此乎!其臧武通於周矣。”
    舜德服三苗事见于《尚书-大禹谟》;这里引的孔子之言“德之速,疾乎以邮传命。”《孟子·公孙丑上》中作“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意谓德政最得人心,最易通行,推行起来,比驿站转送命令还要迅速。
    其次,《吕氏春秋》对士的态度和法家截然不同。商鞅认为游学之士引诱农民脱离生产干扰国家政策的贯彻,应予取缔。《吕氏春秋》则对贤士表示出高度的推崇,对贤士的重要性和治国安邦的作用有大量论述。
    如《期贤》说:“凡国不徒安,名不徒显,必得贤士。”《谨听》说:“名不徒立,功不自成,国不虚存,必有贤者。”《本味》说:“功名之立,由事之本也,得贤之化也。非贤,其孰知乎事化?故曰其本在得贤。”《求人》说:“身安、国安、天下治必贤人”。《 赞能》说:“得十良马,不若得一伯乐;得十良剑,不若得一欧冶;得地千里,不若得一圣人。”等等。
    在《士容》、《下贤》、《知分》、《离俗》、《谕大》等篇中,以儒家特点为主、道家色彩为辅,描绘了理想中的贤士形象和特征。
    卢文弨《书吕氏春秋后》谓:“《吕氏春秋》一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以儒术”;近人杜国庠认为,“在吕不韦的主观上,比较是有意畸重于道家”;熊铁基认为《吕氏春秋》是秦汉“新道家”的代表作(《秦汉新道家论稿》)。也都不对。
    《汉书·艺文志》把《吕氏春秋》著录于“杂家”类,并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长也。”《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并仍《汉志》所注,列为“杂家”。此说也不够准确。
    三
    《吕氏春秋》旨在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兼儒墨,合名法”,收百家之长,成一家之言。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把各门各派各种不同的思想统一到了道德上。它吸取法家“耕战”观点又反对严刑峻法。“宗墨氏之学”又批评墨家“非攻”、“救守”之说,对诸家皆有取有舍。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对各家各派进行了改良优化。
    司马迁在《史记》里将《吕氏春秋》与《周易》《春秋》《离骚》等并列,表示了他对《吕氏春秋》的重视。东汉的高诱为《吕氏春秋》作注并序之,序中写道:
    “庄襄王立三年而薨,太子正立,是为秦始皇帝,尊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不韦乃集儒书,使著其所闻,为《十二纪》,《八览》、《六论》,训解各十馀万言,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名为《吕氏春秋》,暴之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有能增损一字者,与千金。时人无能增损者。诱以为时人非不能也,盖惮相国,畏其势耳。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也,是以著在录略。诱正《孟子章句》,作《淮南》、《孝经》解毕讫,家有此书,寻绎案省,大出诸子之右。”(《吕氏春秋》汉河东高诱序)
    “乃集儒书”的“儒书”是“儒士”之误。(梁玉绳曰:《意林》注作儒士。)可见当时吕不韦的门客以儒生为主,该书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是理所当然的。那些儒生水平不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吕氏春秋》似儒非儒,作者中没有大儒可知;二来大儒也不屑于给吕不韦这种人做门客。
    高诱明确指出“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的特点。高诱认为此书“大出诸子之右”。让它超过了诸子成就的主要原因,正是其一定程度的道德精神。元大儒陈澔认为该书是“当时儒生学士有志者所为”。他说:
    “吕不韦相秦十余年,此时已有必得天下之势,故大集群儒,损益先王之礼而作此书,名曰《春秋》,将欲为一代兴王之典礼也,故其间亦多有未见之礼经合者。其后徙死,始皇并天下,李斯作相,尽废先王之制,而《吕氏春秋》亦无用矣。然其书也,亦当时儒生学士有志者所为,犹能仿佛古制,故记礼者有取焉。”(《礼记集说》)
    明方孝孺对该书也持相当肯定的态度。他说:
    “然其书诚有足取者,其《节丧》、《安死》篇讥厚葬之弊,其《勿躬》篇言人君之要在任人,《用民》篇言刑罚不如德礼(此文应在《上德》篇),《达郁》、《分职》篇皆尽君人之道,切中始皇之病。其后秦卒以是数者偾败亡国,非知几之士,岂足以为之哉?”
    又说:“然予独有感焉,世之谓严酷者,必曰秦法,而为相者,乃广致宾客以著书,书皆诋訾时君为俗主,至数秦先王之过无所惮,若是者皆后世之所甚讳,而秦不以罪。呜呼!然则秦法犹宽也。”(方孝孺《逊志斋集-读吕氏春秋》)
    方孝孺指出,“书皆诋訾时君为俗主,至数秦先王之过无所惮”,其中关于“君人之道”的阐说“切中始皇之病”。可见《吕氏春秋》与秦始皇的道德立场及政治态度大不同。当时吕不韦能够“广致宾客以著书”,只是因为秦始皇羽毛未丰而已。
    清人汪中指出:
    “《吕氏春秋》出,则诸子之说兼有之。故《劝学》、《尊师》、《诬徒》、《善学》四篇,皆教学之方,与《学记》表里;《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制乐》,皆论乐,凡此诸篇,则六艺之遗文也;《十二纪》发明明堂礼,则明堂阴阳之学也;《贵生》、《情欲》、《尽数》、《审分》、《君守》五篇,尚清静养生之术,则道家流也;《荡兵》、《振乱》、《禁塞》、《怀宠》、《论威》、《简述》、《决胜》、《爱士》八篇。皆论兵,则兵权谋,形势二家也;《上农》、《任地》、《辨土》三篇,皆农桑树艺之事,则农家者流也;其有抵牾者:《振乱》、《禁塞》、《大乐》各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乐》为过。而《当染篇》全取墨子,《应言篇》司马喜事,则深重墨氏之学。”(汪中《述学吕氏春秋附考》)
    《四库全书总目》说的最是中肯:
    “不韦固小人,而是书较诸子之言独为醇正。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典与孔子、曾子之言,其他如论音则引《乐记》,论铸剑则引《考工记》,虽不著篇名,而其文可案。所引庄、列之言,皆不取放诞恣肆者;墨翟之言,不取其《非儒》、《明鬼》者;而纵横之术、刑名之说,一无及焉,其持论颇为不苟”。
    我认为,《吕氏春秋》全书博采兵、农、法、阴阳各家学说,归宗于道德,思想主干颇为儒家,或者说大部分篇幅灌注了相当的儒家精神,在强调德治、孝道、礼乐、民本、正名、重贤等方面,与儒家一脉相承。在此基础上融合道、墨、法、兵众家之长,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哲学、道德、军事各方面的“吕氏”体系,结构严整、体例画一。只是可惜,该书没有明确确立儒文化为主体,对道德的理解把握不够精确到位,故似是而非地方亦不少。可以称为“儒门外道”之书,与《荀子》一书并列。
    注意,《吕氏春秋》是吕不韦众门客的集体创作,《吕氏春秋》并不代表吕不韦文化道德水准。吕不韦这个人,擅于投机、富有权术而劣于德行,一身商贾气,没啥儒家味。他献姬于子楚,救助子楚从赵国脱身,帮助子楚成为太子,都是商业行为,视子楚为奇货可居。
    安国君(秦昭襄王之子)登基一年而死、子楚继位三年而死,都很可疑,我怀疑是吕不韦搞鬼,目的是为了让子楚名义上的儿子、他自己的儿子嬴政(即秦始皇)继位。嬴政以吕不韦为相国,尊称仲父,其实是亲生父亲呢。吕不韦最后被嬴政逼死,堪称报应。
    把《吕氏春秋》全书誊抄悬挂在咸阳城门,声称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这不啻为一次绝妙的炒作。吕不韦的头脑确实好使。时人没有一个能加以改动的。“诱以为时人非不能也,盖惮相国,畏其势耳。”高诱的这个推测挺有意思。
    四
    从《爱类》开头一段,就可以看出《吕氏春秋》的一大特点:重视仁德又理解不确,有儒家精神而又不够儒家。下面逐句试析这一段。
    “仁于他物,不仁于人,不得为仁;不仁于他物,独仁于人,犹若为仁。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故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绩,所以见致民利也。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人主有能以民为务者,则天下归之矣。王也者,非必坚甲利兵选卒练士也,非必隳人之城郭、杀人之士民也。上世之王者众矣,而事皆不同。其当世之急、忧民之利、除民之害同。”(《吕氏春秋·爱类》)
    “仁于他物,不仁于人,不得为仁。”很正确。仁者爱人,连作为同类的人都不爱,哪还有什么“仁”可言?
    “不仁于他物,独仁于人,犹若为仁。”也没错。儒家亲亲仁民爱物,爱有差等而无局限,“不仁于他物”,境界不高,但能够“仁于人”,值得肯定,“犹若为仁”,也蛮好,就像孔子赞美管子“如其仁”一样。
    “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不准确。“仁乎其类”是必须的,这是“民胞”,但儒家还进一步强调“物与”和“天地万物一体之仁”。
    “故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自当如此。只要方便于、有利于民众的事,就应该去做,去实践。
    “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绩,所以见致民利也。”不对了。士农工商,社会分工不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文化人和政治人自有其应尽的文化政治责任,岂能事事亲力亲为?如果“身亲耕,妻亲绩”,恰恰是不义不仁的。
    《左传》记载: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左传文公二年》)
    妾织蒲,杜预注:“家人贩席,言其与民争利。”后即用作为政不仁与民争利之典故。《南史·范泰传》:“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故拔葵所以明政,织蒲谓之不仁。”
    “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对,不够准确。孔孟“不远海内之路”周游列国,历代大儒“时往来乎王公之朝”,既是“以民为务”,也是为了成就良知光明和生命辉煌。儒家行道,把仁义之道“举而措之天下之民”,既为了利民又为了利己。古之学者为己。
    “人主有能以民为务者,则天下归之矣。”不错。但怎样才能、才是“以民为务”,
    却大有讲究,最关键的是要指导思想正确高明。法家思想完全错误,无论动机如何,都会被指导出“以民为奴”的现实。
    “王也者,非必坚甲利兵选卒练士也,非必隳人之城郭、杀人之士民也。”注意你的口气。什么叫“非必”( 不一定)?“上世之王者众矣,而事皆不同。其当世之急、忧民之利、除民之害同。”对。
    2012-5-21东海儒者余樟法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首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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