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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合:和亲公主刘细君 受尽煎熬少人知

http://www.newdu.com 2018-01-23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天下万事,哪有一碗水端平的?历史故事和现实生活没什么不同,照样钩心斗角,厚此薄彼。世人津津乐道的千秋功业,像一件怪诞的马甲,张三套上,满堂彩;李四一穿,就不招人待见。例如,“远嫁和亲”这种事儿,王昭君就名满天下;而早些时候的刘细君,却没什么人知道。
    虽说刘细君是皇族贵胄,根正苗红,偏偏史家不待见。她生前活受罪,死后没动静,即便为朝廷和百姓立过不世之功,后人对她却没有起码的了解和足够的尊重。刘细君枯守在深深的阴影里,她那传奇的故事,全烂在了自己的肚子里。谁也说不清,这位大汉皇室的金枝玉叶,曾遭到怎样的蹂躏,直至沦为一株凄婉、枯寂的“苦菜花”……
    错投娘胎埋祸根
    刘细君错投了娘胎。帝王之家照样骨肉自残,更何况,细君姑娘的爹妈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前辈的是非恩怨,闺中女子管得了吗?只能远远地站着,默默地看着。
    按理说,刘细君应当一世荣耀,她的家谱太硬了:高祖是汉文帝刘恒;曾祖是汉景帝刘启;祖父是汉武帝刘彻的亲兄弟江都王刘非;父亲刘建,公元前127年继承王位。
    江都,现名扬州,古来就赫赫有名:十里荷花,一湖明月,鱼肥水清稻谷香……那块地盘,“一攥两手油”。能封在江都做藩王,肯定是皇上跟前的红人。可惜,刘建是个臭名昭著的衣冠禽兽。《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也不嫌寒碜,把这家伙的无耻勾当一股脑儿地掏了出来,最后,总结了一个极为贴切的词:“专为淫虐”。
    先说“淫”。刘建明火执仗地乱伦,先和老爹的小妾淖姬(淖,是烂泥坑的意思,大概“淖姬”也是后人披挂的“破鞋”称号吧)私通,随后,又霸占了自己的亲妹妹刘征臣。司马光提到这些事儿就恶心,恐怕一一列举,都没地儿涮手去。野史笔记可是猎奇高手,把刘建的荒淫写得触目惊心。那家伙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不但“欺娘戏妹”,还强迫丫环、女仆与牛、马、狗等畜类交配。
    再说“虐”。刘建双手沾满了无辜的鲜血,记录在案者多达35人。他曾在大风天,逼两位郎官乘船下湖。浪高风急,小船儿立刻就翻了,落水者时隐时现,拼命呼救;刘建却哈哈大笑,不许救助。古罗马皇帝曾以“人兽相搏”为乐,西汉藩王则喜欢“溺水观死”。看来,都是狼,吃人不吐骨头。
    愣是一脑袋糨糊,刘建还揣着政治野心,蔫不溜秋地想造反。他老婆成光也是个刁娘们儿,为辅佐丈夫成就大业,居然请巫婆来装神弄鬼。两口子跪在乌烟瘴气的密室里,虔诚地祷告:让当今皇上,赶快死了吧!大汉江山,早点儿落入我手里才好呢……正咬牙切齿地诅咒,又听说淮南王、衡山王也霍霍磨刀,意图谋反,刘建立刻就跟风,一边招兵买马,一边私刻玉玺,乐颠颠地做起了皇帝梦。可还没来得及下手,刘建一伙的阴谋就败露了,朝廷也随即撒网彻查。
    元狩二年,即公元前121年,战战兢兢的刘建精神彻底崩溃。他哪里有勇气去面对有司衙门的严刑拷打?一切都晚了,一切都完了。刘建抹着眼泪,恋恋不舍地自杀了。他老婆成光也被朝廷捕杀,死尸弃市。好端端的江都国,从此在地图上消失了。朝廷趁机收回地盘儿,在此新设广陵郡。
    幸亏刘细君是个女孩儿,幸亏汉武帝心头一软,没引发大规模的株连。皇上恩准,刘建的遗孤可驻留江都。父母双亡的细君姑娘便寄养在叔叔门下。这年,她刚刚11岁。
    刘细君拥有正宗的皇室血脉,是名副其实的汉家公主。偏偏她是“反贼”刘建的闺女,一夜之间,便家破人亡,寄人篱下哪里还有幸福可言?欧洲的破落贵族,可以形同狗彘,吃糠咽菜,高傲地守着一个有名无实的爵位过日子;中国的文人也口口声声地标榜:“一箪食,一瓢饮,身居陋巷,不改其乐。”殊不知,家族失势,跟穷光蛋没什么两样。常言道,“落难的凤凰不如鸡”,这才是俗众赤裸裸的心态。少年刘细君,却背负着父母遗留的冤孽债。
    如果细君姑娘能在江都的柔波明月里徜徉一生,也算自得其乐,造化不浅了。孰料,命运弄人,她居然阴差阳错地跌进了一个庞大的政治漩涡……
    女子换和平
    远嫁和亲,往往被后人津津乐道。奇怪,这种下三烂的缓兵之计,怎么好意思忝列正史呢?职业政治家只看结果,不问过程,为达到目的,往往不择手段。汉武帝就这样,战场上打不赢,就钻进敌人被窝里找便宜。甭管怎么着,似乎只要保住了皇上,就会庇佑了天下苍生。
    送到敌人床上的女孩儿自然不是皇上的亲骨肉。从宫女堆里找一个模样俊美的,打扮打扮,登车走人。很快,这种瞒天过海的戏法就被人识破了,有的“公主”还被退了回来。真难堪啊,有什么办法呢?打不过人家,只得捏着鼻子安排下一次和亲。
    剽悍的匈奴人,是大汉的心腹之患和冤家对头。未央宫里的汉武帝一边喘粗气,一边寻思灭敌良策。他决心在当国之年,干掉匈奴。元狩四年,也就是公元前119年,张骞第二次请缨,出使西域各国。
    三年后,张骞不辱使命,回到了长安,给刘彻绘声绘色地描述天边的乌孙国。刘彻没想到玉门关外,还有如此兵强马壮的国家。这片地域,就是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河流域一带。《汉书》里说:“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户十二万,口六十三万,胜兵十八万八千八百人。”刘彻边听汇报,边盘算着怎样才能联合这个西域强国,共同对付匈奴。张骞说:“今乌孙虽强大,可厚赂招,令东居故地,妻以公主,与为兄弟,以制匈奴。”这番话正碰到了刘彻心坎上。
    牵制匈奴,拉拢乌孙,好主意!可惜,招数老套。所谓“妻以公主”,无非是把本国少女,送到外族床上。和亲,貌似修好,实为“示弱”。这种外交妥协,只能赚来极其短暂的喘息。汉武帝紧皱双眉,闷闷不乐。除非万不得已,谁愿意“拿胸脯换和平”?大汉的男人都死绝了吗?!
    元狩四年,汉武帝在长安城外举行盛大仪式,为大使张骞把盏饯行。好阔的使团!上上下下多达300人,各领两匹骏马,外加牛羊万头,以及金银珠宝、丝绸布帛等数以万计。这次出使,意图很明确:把乌孙拉过来。最好,东西夹击,干掉匈奴。
    可惜,这副如意算盘,乌孙没敢接。其一,大汉太远,遥不可知,谁肯做隔山买牛的蠢事?其二,匈奴太强,咄咄逼人,犯不着为一门婚事得罪一户近邻。乌孙国王老奸巨猾,不见兔子不撒鹰。张骞等于热脸贴了冷屁股,不得不空着双手,游说其他国家去了。好在乌孙人也想把匈奴扳倒,他们看张骞并非说大话、拾小钱的江湖骗子,权衡再三,终于在汉使返京的路上,派出了自己的观察团。至此,两国才算挂上了钩。
    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乌孙使臣喜气洋洋地赶到长安,他牵来骏马1000匹,并替自家国王登门求亲。刘彻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看来,乌孙人已经心甘情愿地跳上了大汉这条船。
    到哪里都受委屈
    驻留江都的细君姑娘,深居简出,郁郁寡欢。落花无心逐流水,刘细君韶华不再,如今已是25岁的老闺女了。名花无主,茕茕孑立,她望着铜镜里憔悴的面容,轻轻叹了口气。还能怎么样呢?梳洗打扮,焚香抚琴,喝茶听曲,写诗作赋……唉,无非是清汤寡水地打发光阴!
    忽然,门外响起天使官刺耳的传旨声:刘细君下嫁乌孙国,即日赴京。
    长安城里的万岁爷,总算想起了江都这门穷亲戚。皇恩浩荡,竟然要一位孤女替朝廷跑到天边,嫁给一个陌生人。刘细君微微地张开嘴唇,漂亮的眼睛里充溢着惶恐、疑虑。不知此去,究竟是福,还是祸?
    圣命难违,走吧。仆从、车帐就等在门外,刘细君忐忑不安地踏上行程。天上飘着雨,江南、江北一片迷茫。这次远行,她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路颠簸,赶到了安徽灵璧。雨住云收,刘细君停车驻马,在一处山岩前悄然伫立。她手抚巨石,东望乡关,久久不忍离去。眼泪扑簌簌地落,思乡之痛宛若刀割。父母死了,撇下孤苦伶仃的女儿寄人篱下地生活。如今,性命也化作风中的柳絮了,究竟飘向哪儿,落到哪儿,谁知道啊?
    法国哲学家帕斯卡把人叫做“会思想的芦苇”,会思想,毕竟还是芦苇,太容易折了,指不定哪天就蹬腿咽气。常说,一场灾难一层皮,即便你坚强,能咬牙挺过来,也会大伤元气。表面看来精气神十足,恐怕灵魂深处,早就支离破碎了。
    刘细君预感不妙,可能再也见不到杏花春雨听不见月下蛙鸣了。生命连根拔起,耳边都能听到断肠之声。据说,情到痛处,力透石背,她“腕节分明”的手痕居然印在了石头上。尽管这是故事大王的捏造,后人的添油加醋,但青石手印被反复雕凿、研磨,渐渐地变成了一道响亮的风景,人称“灵璧手印”。元朝钱塘诗人钱惟善还特意写了一首《灵璧手印篇》,把这段传说渲染得有鼻子有眼:“万里穷愁天一方,曾驻鸣镳倚灵璧。灵璧亭亭立空雪,石痕不烂胭脂节……”
    一步一回头,家乡渐远。刘细君终于擦干了思乡泪,披星戴月地赶路,穿江淮、过中原,好不容易挨到了八水长安……
    汉武帝极为隆重地接待他这位孙女。先册封她为公主,“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差不多给刘细君增设了一座“袖珍宫院”。请人家去卖命、去献身,总得给几颗甜枣吃吧。关键是哄着姑娘把活儿干好:你远嫁他乡,就是替朝廷笼络乌孙,达成联手对付匈奴的战略局面。孩子,朕也舍不得你呀。没办法,先委屈委屈吧,为江山社稷,为天下黎民……
    细君公主能说什么?只有乖乖地听话。乌孙在哪儿呢?要嫁的国王是谁?那个人长相怎样,禀性如何?……敢问吗?皇上召见,无非是通知一声,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细君公主垂下眼帘,默默地承受了这一切,包括朝廷的和亲大计,还有她身不由己的薄命。毡车外,彩旗招展,鼓乐喧天;绣帘内,佳人盛装,双眸含泪。走吧,隔窗一望,“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
    温柔的钉子
    八千九百里,快赶上唐僧师徒上西天了。千山万水,风一程,雨一程,总算挨到了赤谷城。大汉公主来了!乌孙国都,万人空巷。国王的毡房,也装饰得花团锦簇,喜气洋洋。
    细君公主礼节性地微笑着,她幻想老天垂怜,给自己一次机会,希望未曾见面的夫婿英俊一点,即将开始的新婚生活恩爱一点。如果能饱享天伦之乐,也算因祸得福了。正胡思乱想呢,帐帘一挑,夫婿就站在面前。姑娘秋波流转,轻轻抬起了细长的眼睛。这一看,差点没有把刘细君吓死:这哪是什么夫婿,我姥爷活着都比他年轻!
    这个糟老头子,山羊胡儿雪白,瘪嘴儿洞开。他披红戴绿,正在仆从的簇拥下,眯缝着眼睛,颤颤巍巍地端详远道而来的新娘。
    这就是乌孙国至高无上的国王老昆莫猎骄靡。嫁他?真坑死人了!刘细君呆呆地坐在原地,麻木而绝望。可是,她做梦也想不到,苦日子刚开头儿。为完成大汉皇帝重托,起码还要跨过五道“险关”。
    首先,言语不通。
    交流,是人类摆脱孤独的唯一手段。《圣经》里记载了“巴别塔”的典故。操着同一种语言的人类妄图修建一座通天的“巴别塔”跟上帝见面。眼看就要得手了,不想,上帝震怒,他要惩罚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蠢货。方法很简单,打乱天下的语言。于是,方言四起,谁也听不懂谁。交流一出障碍,人类就变成了一盘散沙。“巴别塔”功亏一篑,沦为烂尾工程。丧失了语言功能,人就死了一大半。
    刘细君的嘴巴在这里沉默了,她哪里听得懂这些嘀哩嘟噜的“番邦话”呢?
    其次,饮食起居不便。
    乌孙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射游牧,流动性很强,饮食起居自然和中原不同。没有飞檐斗拱、纸窗瓦屋,老老少少就滚在一顶帐篷里。吃牛肉,喝羊奶,腥膻刺鼻,哪有应季时蔬,色香味俱全?无论如何,老夫婿也不忍叫新娘子皱着眉头过活。他一边命人盖房,“别具宫室”;一边加火,遮掩腥膻的口味。可还是不行,细君公主的胃口彻底被摧毁了,一见肉盘奶杯,就犯恶心。恶心也得捏着鼻子吃,不吃怎么办?下顿还是这个。
    其三,夫妻感情冷漠。
    老夫少妻不算硬伤,最要紧的是恩爱。偏偏老夫婿是个“棺材瓤子”,根本打不起精神来疼媳妇儿。漫说陪伴,彼此见面都极少。你住你的宫室,我住我的帐篷,平时不来往,只逢年过节才碰个头儿。所谓夫妻,不过是挂个虚名而已。刘细君,无非是大汉朝廷一颗钉子,扎扎实实地钉在乌孙的土地上。
    青灯漫挑,月华盈窗,背井离乡的女人痛苦地捏起毛笔,她将满腹心事一笔一画,托付给了细密的竹简。笔下出现了一首《悲愁歌》,又名《黄鹄歌》,诗中写道:“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她也只能在诗歌里,变成鸟儿,飞回家乡。
    据说,《悲愁歌》刚传到长安,便满城争诵。汉武帝读罢,沉吟无语。他何尝不愿骨肉团聚?可惜,贵为国君,他也爱莫能助。《汉书》里说:“天子闻而怜之,间岁遣使者,持帷帐锦绣给遗焉。”娘家隔三差五地送几尺花布来,也算一点安慰,有聊胜于无吧。
    其四,对手在侧。
    眼巴巴地看着大汉、乌孙联姻,匈奴人极为恼火。和亲是什么意思?拉拢哥们儿,俩打一个,这不是党同伐异吗?如果刘彻的意图得以实现,匈奴必将腹背受敌。单于眼珠儿一转,决定“掺沙子”。
    中原出美女,草原也有好姑娘,不就是“和亲”吗?你送我也送。刘细君正微蹙蛾眉,创作她的《悲愁歌》呢,匈奴女子也赶来拜堂了。明摆着,插进一个冤家对头。虽非情敌,却关生死。细君公主哪还顾得上写诗?她是个熟知礼仪、见过世面的奇女子。国事大如天,紧要关头,就得站出来,独当一面。
    双喜临门了!老昆莫浑浊的眼球闪耀着亢奋的光芒。他可是位久经沙场的老手,身边这俩小妞儿意欲何为,老头儿一清二楚。干脆,谁也不得罪。封汉家公主为“右夫人”,匈奴姑娘为“左夫人”。大伙儿一口锅里抡马勺,相安无事比什么都好。
    老昆莫可以和稀泥,刘细君绝不大撒把。看得出来,匈奴女子登门就高三分:更年轻,更泼辣,更熟悉弓马骑射。这样的姑娘,当然受宠。如果仅凭端架子、使性子、争风吃醋,恐怕谁也休想达到目的。细君公主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新来的小妹妹,脸上浮现出一丝高贵的笑容。
    对手在侧,只有牢牢掌握老昆莫才能驾驭时局。她处变不惊,利用屈指可数的见面机会,向老昆莫施加影响力。《外戚传》一笔带过:“岁时一再与昆莫会,置酒饮食,以币帛赐王左右贵人。”舍得花钱,上下通吃,谁不待见彬彬有礼的“活财神”呢?刘细君真诚、练达,很快就成了老昆莫最倚重、最宠信的“贤内助”。汉武帝这颗钉子,算是楔到头儿了。
    其五,被逼“转嫁”。
    与老昆莫一次的密谈,让刘细君犹如五雷轰顶。
    其实老头儿也是好心,他一声长叹,说:“我来日不多,趁着一息尚在,就把你嫁给我的孙子军须靡吧。我有10个儿子,可都不成器。军须靡早晚是乌孙之主。即使你不愿意,按照风俗,我百年之后,军须靡也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你……横竖都一样,你就从了吧。”
    爷爷的老婆嫁给孙子,这叫什么事啊?中原称此为“乱伦”,连禽兽都不如。刘细君气得浑身颤抖,拂袖而去,回屋就向长安呈递奏章。
    汉武帝能说什么?为了和亲大计,还是忍着吧。主意就一个:“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皇帝的意志,就是公主的命。刘细君不得不低下了倔强的头,在嘈杂的号角声中,“转嫁”给了乌孙国未来的主人军须靡。两年后,老昆莫果然撒手西去,军须靡接管朝堂大权。不久,刘细君产下了一名漂亮的女婴,取名为少夫。
    张继合    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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