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是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通史。全书二百卷,有帝纪十八卷、皇后列传二卷、年谱四卷、略五十一卷、列传一百二十五卷。作者郑樵(1104~1162),字渔仲,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郑樵一生勤于著述,曾几次献书。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十月,他携《通志》赴临安,充枢密院编修官。他的著作传世的还有《尔雅注》、《夹漈遗稿》、《诗辨妄》(辑佚本)等。 在编纂手法上,郑氏先从各个专门的学问入手,通过对史料的考订和实践的调查,把所有的史料"会同"起来,所谓"会同",是指把各种史料加以综合整理,也就是尽可能全面地汇总各种史料,按照年代先后予以整理、编排,探其源流,理出各种事物从古到今的发展过程。郑氏最后把其研究成果,归纳入纪、传、谱、略、载记等体例之中,编成了独创一格的《通志》。郑氏这种求实的治学态度,是他在史学史上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这种思想含有辩证法的因素。《通志》为纪传体,但把“年表”改称“年谱”,把“志”改称“略”,保存了《晋书》的“载记”部分。“总序”和“二十略”是全书的精华。《氏族略》、《都邑略》、《昆虫草木略》是对刘知几增三志主张的发展。《六书略》、《七音略》也是创造。《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金石略》对正史《艺文志》有所创新。除礼、器服、选举、刑等略外,其余各略也有新意。郑樵在《通志》中提出“会通”思想,主张修通史,强调史事、典章制度相依因的联系;主张史书应“极古今之变”。他反对割断史事联系写断代史。他把阴阳五行的灾祥理论斥为“妖学”,把歪曲历史任情褒贬的修史主张斥为“妄学”,他认为史家应重视实际和学习一些自然方面的知识,并用实际的观察来核实史书的记载。他主张用治军那样严整的“类例”方法来治学,认为史家修史要有独到的见识。《通志》虽在校雠学、音韵学、文字学等方面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但未能在各方面都达到这样的水平。《通志》现存世最早的刻本为元至治元年(1321)摹印元大德本。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本为流行的版本。“二十略”有单行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