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忠贰现象留给人们的不尽思考 当年乾隆帝弘历提出贰臣论,把明清易代之际这两大人群划分为忠臣与贰臣,肯定忠义而否定叛贰,固然是以忠君与否来判定,含有维护封建正统之意。且仅凭是否忠于故主来判定忠贰,单一绝对,并不能清楚揭示事物的本质。但此论亦并非毫无价值,恰恰相反,因为其中含有一定合理的因素,而使其具相当普遍的社会意义。这是因为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忠君是与爱国紧紧相联且密不可分的。“临患不忘国,忠也。”[235]人们的忠君往往就是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民族。以为国、为民是大义所在,生死以之,一往无前。追求和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它体现了一种人世间最纯真的浩然正气,一种伟大崇高的精神。而背君、叛君则往往与背叛国家、背叛人民、背叛民族联在一起,这是最为世人所不耻的趋利忘义、丧心病狂的羞辱大恶。表彰忠义、鞭挞叛贰,对弘扬正气,倡导热爱国家、热爱民族,提倡献身精神,自有深远的意义。温习历史,查阅明清之际忠贰人物的一桩桩往事,更使人们从正反两个方面,深深体会爱国这一伟大主题的深刻内涵,深深领会中国传统道德中最有价值部分的精神实质,将给人们不尽的思考。 明清之际的忠贰人物之所以判然分为两类,其重要分野就在于对待国家、人民、民族的根本态度问题上。关键时刻,是国家、人民、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即为国为公甘于舍己,勇于献身,还是一己之私高于一切,为了个人私利不惜卖国叛众,背信弃义,泯灭良知。说到底,忠与贰无不在这一根本问题上顽强地表现着。明清之际的叛贰者,即所谓贰臣无不是将一己之私利置于一切之上。他们所追求的只有个人私利,一事当前,唯一考虑的是个人之得失。若为活命故,一切皆可抛。生死抉择的关键时刻,他们为了活命、为了一己之私,把国家、人民、民族早已置诸脑后,什么样的无耻背叛勾当都干得出来。李永芳、孙得功、孔有德、洪承畴、吴三桂、许定国、郑芝龙、孙可望等等叛贰者,无不如此。忠义者却以国家、人民、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生死以之。“时危节乃现,一一垂丹青。”当国家、人民、民族的危难时刻,他们挺身而出,义无返顾,以热血和生命进行报效,表现了凛然的志节。颇廷相、邹储贤、张铨、袁崇焕、张春、鹿善继、史可法、黄端伯、阎应元、黄淳耀、黄道周、郑成功、夏完淳、张家玉、瞿式耜、李定国、张煌言等等义烈,亦无不如此。 明清易代之际大量涌现的忠者与贰者,反映了迥然不同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记录了不同品格者的人生轨迹。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其灵魂之高下判然。然而,此时出现的这些忠贰人物,却不是偶然的社会现象,它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历史背景,而忠与贰两大人群内部,特别是被称为“贰臣”的人群内,彼此之间亦纷纭复杂各有差异,绝非整齐画一的千人一面。复杂的现象只有深入具体的分析,方能勾画出大致清晰的轮廓。忠贰现象有个复杂的历史进程,不同时期他们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历史作用与影响亦各不相同,对其判定不可一概而论。而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及不同的斗争环境,它决定着人们的理想、追求与行动。当然我们要着重探讨的是他们当中最具代表意义的典型人士。 清入关前明清对峙的二十几年间,尽管敌对双方彼此矛盾斗争复杂激烈,但矛盾斗争的主要方面及矛盾的重点却是十分清楚的,这就是脱明独立的后金——清政权,不断向明朝发起进攻、杀掠,广大明朝军民深受其害,从而引发同仇敌忾的奋起抗击,因而民族矛盾成为这时的主要矛盾。当国家遭灾、家园被毁、同胞罹难,面对凶残肆虐的狂敌,是与之坚决斗争到底,宁死不屈,还是屈膝投降,甚至与之同流合污,二者没有调和余地。正义与非正义之阵线清楚,是忠是奸泾渭分明,昭然于世,人们看得一清二楚,毋庸分辨。《贰臣传》中所收此时之“贰臣”,基本上符合其身份,可谓如实之记录。 而清兵入关之后,情形就比较复杂,出现了新的情况,就南北而言亦大不一样。人们看到,曾猛烈抗击清兵的杀掠肆虐,涌现象了鹿善继、孙承宗及卢象昇等忠烈人物的北方地区,当清兵入关之际的顺治初年,竟出现了故明官员抗清者少而降清者众的奇异现象。《贰臣传》中所收贰臣以此时居多,如实记录了这个事实。但这些“贰臣”中,货真价实者故不乏人,而懵懵懂懂,为潮流卷入,乃至错判形势,上当受骗,负辜难明者亦为数不少。故此时之“贰臣”鱼龙混杂,不能一概而论,应做具体的分析。其实此时“贰臣”之多,乃错综复杂的各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因为此时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做为正统国家的明朝已经灭亡,恢复无望;曾得到广大人民支持的李自成大顺农民军的永昌政权,却在极力为清人“驱丛”、“驱渊”,它一举攻下北京,颠覆明朝后,由于政策失当及腐败,急剧失去人心而成为士民憎恨的对象,北方各地相继发生大顺派出官员被杀事件,出现了某种权力真空,国家一时之间陷入极度混乱之中。地主阶级急于寻求政权保护,正可谓惶惶无主之时;而此刻为吴三桂请进关门的清军突然而来,挟军事之威并因势乘便,控制了局面,造成逼人投降之势,致使相当多的明臣于意外之中,稀里胡涂地成了贰臣。而那些虽有反抗之心者,亦措手不及,难以组织力量[236]。 清人入关,特别是入主北京后,开始以天下正统自居。大搞宣传攻势,竭力改变多年来在广大汉人心目中一贯杀掠施暴的凶残形象。为争取人心,以往日迥然不同的姿态,迅速地调了政策,“变抄掠之暴为吊伐之仁”。一改自努尔哈赤、皇太极以来二十多年不变的闯入内地肆行杀掠的方针,提出了“率仁义之师”[237],“除暴救民,灭流寇以安天下”的口号,并公开严令将士“勿杀无辜,勿掠财物,勿焚庐舍,不如约者罪之”[238],反复强调要对百姓“秋毫无犯”。同时一再颁令下谕宣布清兵入关是为故明臣子“复君父仇,非杀尔百姓。今所诛者唯闯贼。官来归者复其官,民来归者复其业”[239]。其入主北京之后,下令为崇祯帝发丧,又连续实施了一系列安定社会的措施,并暂缓推行大违民意的薙发令,使明季以来长期动荡不宁的局面有所舒缓。特别是清统治者继续推行自皇太极以来开始的,对传统思想即儒家思想的认同,大力倡导尊孔读经,表彰明末殉难诸臣,以儒家思想意识、道德观念来规范国家和民族的行动,重塑了满洲民族性格,协调了满汉思想文化上的关系,这具有相当大的迷惑力,自然争取了一部分人心。而尤为突出的是,大力推行收容、任用明臣的政策。号召明臣出仕,不论其前此背景如何凡前来投递职名,即来清廷报到者,一律接收,使其官复原职。除此之外,更以书征召及推荐引用等办法,极力搜罗。尽管多年来北方是清兵肆虐的重灾区,刻在人们心灵上的家国之恨太多,清兵的凶残形象令人憎恶已极,但清朝上述的种种努力也着实奏效,它令一批功名利禄心切者人动心而投入清朝怀抱。其中王鳌永、沈惟炳、骆养性、金之俊、吴惟华、冯铨、李若琳、土国寳、孙之獬属最为积极、心甘情愿降清者。在这种形势下,也有相当一些人为降清潮流所裹挟而成为贰臣。当然静观形势,洁身自守,不为外界所惑,虽经人荐举仍拒不降清出仕者,亦不乏其人。著名者如既不降顺又不降清而南逃的张家玉[240]、“数召之,不往,及造庐,即踰垣走”[241]的张怡等。但总地说来,此刻清人一再表白的清军入闗,乃“为尔朝雪君父之耻,破釜沉舟,一贼不灭,誓不反(返)国”。它之所以“宅此北土”者,“非富有天下之心,实有救中国之计”。甚至宣称不仅同意南明的建立,还要与之友好相处:“其有不忘明室,辅立贤藩,戮力同心,共保江左者,理亦宜然,予不汝禁”。“本朝永怀继絶之恩,以敦睦邻之谊”[242]。确实具有相当大的迷惑力,而令人感动。一时间欺骗了许多人。 向以国事为重,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汉族士人,面对如此局面,当然没有理由排斥。甚至表达了十分复杂但却由衷欢迎及感激之情。其中一些志节凛然之士的态度很能说明问题。明兵部职方主事、掌山东临清州印的凌駉,于甲申年五六月间,向清廷上表称谢,对清讨贼复仇之举表达感激[243]。而身在南方的明大学士史可法在复清摄政王多尔衮书中亦称颂清讨贼之举为“振古铄今”。表示“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止“感恩图报”[244]!凌駉、史可法的态度很有代表意义。这说明清朝因势乘便的得手,及清兵入关之初宣传攻势获得的成效。所以不难理解顺治元、二年间之所以有大量北方明臣投入清朝怀抱的现象。清朝也正是乘此机会迅速网罗了人才,稳定了北方大局。对这些投靠清朝的人(当然每人情况各有不同)来说,此举虽属痛苦的抉择,且难免有觍颜事敌、投靠二主之嫌,但他们并非旗帜鲜明的叛贰者,与当国家、民族的危难时刻,为苟活偷生而顿易节操,背叛国家民族而屈膝降敌的李永芳、洪承畴等有所不同。所以对这些人,人们谅其志而不应过分苛求。当然,这是就总体而论,我们对顺治元、二年间这个特定时期的“贰臣”中一些特定人群所做的具体分析。并不包括其中那些只图个人的荣华富贵,甘心为虎作伥,而劣迹昭著灵魂卑污诸如王鳌永、孙之獬、刘泽清、许定国、李成栋,及南方的赵之龙、田雄、左梦庚、谢三宾等叛贰者。 然而清朝的宣言与实际行动大相径庭。入关后的清兵絶非“灭贼”之后即走,而是以此旗号乘机夺取天下,它逞凶肆虐,旧习难改,继续掳掠,乃至强行圈地、逼迫投充,实行残酷的高压统治,弄得社会动荡不安,致使北方原来抗明的农民起义军,一下子都转为抗清。这是清朝的虐政所致,对此即清朝实录亦不讳言。这对许多曾对清朝怀有善良愿望的明臣与士人来说,顿感上当受骗,终于使他们看透了东来的清兵:并非义旅而是凶敌。当然意志坚定者,时刻与清保持距离,决不轻上贼船,并最终与其划清界限。凌駉当年虽曾上表清廷,却拒绝接受清朝所授的官职,坚持明臣气节,并未成为贰臣,后为弘光朝御史,壮烈就义于抗清战场。而南方的史可法亦以生命谱写了忠义之歌。而北方或有一时被骗投降而顿然醒悟弃清南逃者,如史可程便是“自北庭南奔”[245]者。那些急忙降清而成为贰臣者,或为惑于清朝的宣传不明底细而上当受骗、或者追赶潮流,随众而动、或者性格懦弱,易于就范、或者本想当官,见利即趋而欣然投靠,因人而异,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当他们全面认识了清朝的本质后,虽有人痛感被骗上当,贰臣的苦果难咽,或遭新的迫害,而被迫反正,愤起抗清如姜瓖、李建泰。或降清后,虽位居高官,但自持不慎,日后对清朝虐政流露出某种不满而遭杀身之祸,如陈名夏,但这仅是极少数。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即使感到降清错了,但慑于形势,抽身悔迟,已生米做成熟饭,苦果也只得吞咽下去。随波逐流,做清朝的官员,最多尽量多做点好事,而少为非作歹。或多消极怠工,多请假、少抛头露面而已。总之北方的降清贰臣相当复杂,各有一本难念的经。 南方的情形与北方迥异,当北京陷落,崇祯帝朱由检自杀,明王朝覆亡的消息传来后,江南的文武勋臣立即兴灭继绝,于南京拥立明藩王朱由崧即位,建立南明弘光政权,接续明朝正统。弘光政权初以讨贼复仇即对抗农民军为国策,为此特设江北四镇,四镇将领各统重兵与农民军形成对峙之势。然而形势的发展并不如弘光君臣所料:欲讨之贼竟无踪迹,而视为讨贼盟友的清朝已虎视眈眈,向自己杀来,于是抗清御侮便成为弘光军民的当务之急。不久迅猛南下的清兵竟一举覆灭了弘光政权,志满气骄不可一世的清朝随即严厉颁行薙发令,强迫汉族士庶悉从满俗,凡违抗者“杀无赦”[246]!激起了普遍的惊惶与愤慨。而后大挥屠刀的清兵相继消灭继弘光而起的隆武、永历等南明政权。于是,一场抗击强暴、捍卫民族尊严,气壮山河般的抗清斗争便在全社会展开。所以此时又是营垒清楚,忠贰分明。忠义之士以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的感人颂歌,叛贰者以卑污作孽的丑行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贰臣传》中所收此时降清的人物,亦大体名实相符,无需过多辨正。 明清易代之际所涌现的忠贰两大人群,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奇观,它从正反两个方面留给人们不尽的思考。其忠义人群的种种表现足可惊天地、泣鬼神,将永为后世之楷模。这就是当国家、民族面临危难之际,他们国家至上,公忠在心,或忠于职守,不畏艰危,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或挺身赴难,勇往直前,百折不挠,视死如归;或生能舍己,毁家纾难,号召义勇,勇斗凶顽;或坚持大义,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取义成仁;或凛然志节,歴久弥坚,含辛茹苦,忠贞不渝。他们对国家对人民对民族无限热爱,精诚报效,气壮山河。他们是最纯正的人。支撑其精神、贯穿其灵魂的是他们对国家人民民族的一颗赤子之心。中国数千年来代代相承的爱国、报国之情,都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爱国是一切忠义者思考和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忠义者与所有叛贰者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而叛贰者的卑污与丑行足为后世之戒。他们只为一己之私,便叛卖国家、民族与人民,而铸成大恶。无不是昧于义理,私欲膨胀,在人生道路上迷航终致丧心无耻所致。它从反面告诫人们修身做人之重要。必须修德明义,明廉知耻,慎独自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仅要做“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247]之人,更要深明大义,并誓死维护大义。任何时候放在首位的都应是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而非自我。坚持“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248]永葆政治坚定性。如此砥砺志节,以养成“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249],是谓明义理,辨方向,懂得高尚人生的真谛。方能临难不苟,凛然自持,不蹈不忠,不陷不义,远离卑污邪恶,自觉实践孔子 “杀身以成仁”[250]、孟子 “舍生而取义”[251]的主张。而做益世纯正之人。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场如火如荼的抗清斗争中,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个发人深省的现象,即爱国可以荡涤污浊,净化人们的心灵,可使一些曾经走过人生弯路,或助纣为虐,残害同胞,或劣迹昭著,声名狼藉者,终于皤然醒悟,弃旧图新,舍小我而就大义,毅然以身报国。受此影响的这些人虽曾与忠义无缘,但终于走上了忠义之路。以自己爱国的实际行动,弥补前愆,改写了不甚光彩的历史。其中较突出者有马士英、杨文骢、周之夔、王之仁、朱大典,以及刘兴祚、李延庚等。 马士英(1591年-1646年),字瑶草,贵州贵阳人。万历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凤卢总督。明亡后曾以拥立首功,为南明弘光政权东阁大学士,独专国柄,起用阉党人物,排斥、诛杀异己,浊乱朝政。弘光政权覆亡后,曾欲事监国鲁王及隆武帝,皆因其丑行恶迹而被拒。清军挺进浙东后,乃入新昌境,以披剃为僧做掩护,从事抗清活动,旋事泄被清执杀[252]。时人因其“不降”清,称赞其晚节有“荣名”[253],甚至称其为“贤相”[254]。杨文骢(1596年-1646年),字龙友,贵州贵阳人。万历举人,歴官教谕、知县。南明弘光立,官至兵备副使,监军京口(今江苏镇江)。因与马士英沆瀣一气,为世所诟病。清兵渡江,乃南走。隆武政权立,官至浙闽总督。后以率众抗击清军负重伤被执,谕降不屈,乃被杀。举家三十余口同时遇难[255]。王之仁(?-1646年)字九如,巴陵人,南明弘光时官至宁绍总兵,统水师。清兵下浙东,曾奉表投降,旋为民众抗清义举所感动而悔之,乃积极拥立监国鲁王,进封武宁侯。虽因与诸军阀争地争饷事,为朝臣所侧目,然奋勇抗清不稍怯。当江上师溃,众军皆遁,唯之仁一师坚守驻地。当见事不可为,乃沉妻子于江,立帜张盖航海至吴淞,冠带登陆,被送至江宁,从容入见清招抚江南内院大学士洪承畴。自称前朝大帅,国亡当死,恐身死不明,故来投见。劝之降,不从,遂遇害[256]。 从后金——清营垒中杀出的刘兴祚、李延庚之事迹尤为悲壮。刘兴祚(?-1630年)后金人称其为刘爱塔,朝鲜文献称之为刘海,辽东开原人。后被“市夷掠去”[257]到建州女真地区,时为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258]。在建州他以才干出众,且“伶俐善解人意”[259],而深得努尔哈赤器重与赏识,被分到大贝勒代善的正红旗。他参与了后金进攻明朝挺进辽沈之战。以击敌、追逃等功授备御,并迅速高升,直至副将,受命管辖金州、复州、海州、盖州,南四卫之地。成为后金国中声名显赫的汉官。然而后金残酷的民族压迫和奴役,汉人的惨遭蹂躏,深深震动了他未泯的良知,激起强烈的民族大义感,而开始采取对抗行动,“奴欲锄辽人,兴祚多方保全之”[260]。终于萌生逃出后金,报效国家的坚定信念。从此便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弃金归明之路。他不惧险阻,百折不挠。天启三年(天命八年,1623年)组织复州民众逃亡,因事泄失败后,面对愈加险恶的形势,仍不退缩、不动摇。他屡次通书于明宁前道袁崇焕,表示欲脱离虎口,“自拔”归明的心愿。当后金两次出兵攻明时,他“俱遣人先报”,使之“得以为备”[261]。最后,痛下决心,于崇祯元年(天聪二年,1628年),抛下老母妻孥,以自焚之计,逃出后金。归明后积极投入抗金斗争,而深得袁崇焕之信任。次年,官至副将,掌管皮岛事务。不久奉命率兵赴永平,与后金激战中阵亡。刘兴祚人生道路之选择与归宿,被史家誉为“兴祚逋亡之余,百计脱归,有宋李显忠之风”[262]。表现了一种“不惜破家以殉国的伟大献身精神”。“就气节风骨而论”,他“与那些名垂青史、浩气长存的民族英雄相比却毫无愧色”。其“爱国精神足以光照千秋,与山河同寿”[263]!李延庚(?-1636年)又作英格(Yengge)、洋阿,抚顺人。李永芳之长子。历任后金——清游击、参将,官至吏部汉承政。他虽身居高位,获得满洲统治集团的信任,但却具有强烈的正义感,憎恨后金的暴虐,不齿于其父贪生变节为虎作伥之行径,而下定抗金忠明之决心,遂毅然决然采取行动,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他曾积极参与刘兴祚组织复州汉人逃离后金的活动,积极协助刘兴祚兄弟先后逃离后金。当后金发兵进攻大凌河、宁远时,乃“遣心腹家丁往作奸细”[264],向明朝及时通报信息。后事泄被害,杀身成仁。以上这些人的行动为明清之际的忠义史补上了感人的一章。 当时迁势异,持续近半个世纪的明清对峙的战火停息,硝烟散尽,动荡不宁的社会开始安定并逐渐走上承平,中国历来士人所企盼的治世景象已初露端倪,这是昔日曾舍生忘死积极参与抗清斗争或与清持坚决对立情绪的劫后幸存者,即明遗民,所面临的新问题。面对新的形势该如何行动?人们看到,这些人大致有以下两种表现。 一是抗清既无可能,乃凛然自守,坚持节操,坚决拒绝与清统治者合作,拒绝与清朝发生任何联系,或为僧为道佯狂遯世,或远行避害,致力于讲学及著书立说,进行深刻的哲理探讨及总结历史上的兴亡教训,提出了许多关心天下大事及经世致用的学说,以及写出大量反映时代思潮与风貌的诗文,给世人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遗产。其中著名者有傅山、方以智、函可、顾炎武、归庄、王夫之、吕留良等。如顾炎武提出了这样的命题:“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265]而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便成为鼓舞、激励人们爱国热情的伟大号召,成为一切爱国者的座右铭,三百多年来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人们无比尊敬这些守志不屈的忠诚爱国者。 一是虽然坚持明遗民志节,拒不仕清,与上述人士一样,精研学问,讲学不辍,著书立说,丰富了中国思想宝库。但却与清朝发生某种联系,而对此一举动不论当时及后世,均难让人理解,而有所余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黄宗羲。黄宗羲抗清失败后隐居浙东期间,以凛然的志节坚决不仕清廷,专心著述,写下了留给后世达一千万字的著作。他极力表彰抗清义烈、颂扬遗民节操,曾称清朝为“夷狄”[266],称清帝为“虏酋”[267]。其猛烈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宣扬民主,断言“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268],思想之深刻更达前所未有的高度。被誉为“终保晚节”的“大儒”[269]。是“学问渊深,名冠海内”的“一代学者宗师”[270]。可另外的问题是,他虽然坚拒博学鸿儒科之荐及参修明史之邀,但却同意了弟子万斯同及儿子黄百家北上修史,对清廷修史之举予以支持。他还与清廷一些官员相往还。后来在其诗文、书信中,竟出现肯定清朝的字眼。如称清朝为“国朝”[271],称清军为“王师”[272],称康熙帝为“五百年名世,于今见之”之“圣主”[273]、“圣天子”,其统治为“王道”[274]。等等。于是又引发出“梨洲晚节多可讥”[275]的非议。其实这是误解并冤枉了他。黄宗羲虽拒绝仕清,但退隐而非遁世,他以严峻目光观察了世事的变化。他亲身经历了国家由明末以来的大乱,到逐渐稳定乃至日趋治理的现实。更亲眼目睹了康熙帝玄烨的英明伟略:“救现在之兵灾,除当来之苦集”,并振兴文教,令士大夫“皆以琴瑟起讲堂之上”[276],治国理民卓有成效之情形。国家的治理正是他平生梦寐以求之事,面对眼前的实际,他绝非视而不见,而是予承认和肯定。他的这些行动正象一位学者所说,是他“开明通达,正视现实的明证”[277]。这种正视则完全出于爱国的立场,绝非为了一己之私或有狭隘的它求。展示了他与时代一起前进的卓识与远见,是伟大爱国情怀的真诚流露。拒不仕清,始终保持明臣节操,但又正视现实,承认现实,黄宗羲光明磊落无可指责。此时与黄宗羲有同样表现而理应获得赞美的还有苗君稷。 苗君稷,生于明万历四十八年(后金天命五年,1620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尚在世,卒年不详。字有邰,号焦冥,昌平人,诸生出身。崇祯十一年(崇德三年,1638年),清兵毁长城冲入内地杀掠时,蹂躏昌平。苗君稷举家罹难,乡园被洗劫,父母遭残害,他只身被掳掠到盛京(沈阳)。当皇太极发现其才能,曾“数欲官之”,苗君稷却予以明确拒绝:“谢不就”。以“一介之士皭然自守,虽饵以禄秩,怵以威执,而不为之动”。甘愿摒弃一切违背心志的宠荣而遁入玄门,乃“自请为道士”[278],从此便身着黄冠,成为沈阳三官庙道士。他拒绝与清廷合作,表现了坚定的气节和强烈的民族意识。当清兵入关,“需才甚亟”,大力招引文才之际,苗君稷仍 “优游不仕,借名黄老,闭户著书于长松白石之间”[279]。一如既往,坚持节操,矢志不渝。抱定了终生不为清统治者效力的宗旨。但他并非对清朝、对清统治者持永久不变的排斥态度,而当时迁势异,即持续了半个世纪的天翻地覆般的明清战争结束,以武力夺取天下的清朝,面对社会各阶层猛烈反抗暴政的形势,采取了顺应措施而调整政策,以致社会逐渐趋于安定。尽管他心中有永远抹不掉因清兵肆虐所造成的悲哀与伤痛,但却敢于直面这个现实。康熙十九年(1680年)出版,现仍流传于世的他的坦吐胸臆的两卷本诗集《焦冥集》(又名《知白斋集》),共收诗篇四百三十八首,其写作时间跨度达三十年,充分记录了他在这一期间的心路历程。诗集中既有因清兵肆虐国家残破及个人家破人亡的无限伤痛、愤慨及对施暴者谴责的声音,看出他对早年那场灾难与仇恨终生耿耿,哀惋愤怨之情溢出纸背。然而在其晚近的大量诗篇中却出现了肯定清朝的颂辞。“谁忆天心归有日,戎衣一定自辽东”[280]!他开始赞美清朝国家的统一、安定和强大。尤其赞美清朝边疆政策的成功,“却思圣代怀柔远,不遣征人永备边”。[281]“亲族争相劝,归来恐后余”,“宣恩驰化外,归附不须招”[282]。生动记录了在清朝得宜的民族政策感召下,边疆少数民族心向祖国的感人情景。他拥护平定吴三桂叛乱的战争,当平叛节节获胜时,乃情不自禁地讴歌“春回处处尽生欢”[283],“升平看有待,努力报皇天”[284]。他还热情讴歌八旗将士为捍卫国家统一安定、扫除凶顽的勇武雄风,“耻居祖父声名右,誓扫蚩尤指顾中”[285]。对八旗子弟充满了赞美与期待之情。他更对国家统一和社会承平做出贡献的清统治者表示由衷的敬佩和歌颂。他面对眼前的状况,甚至肯定了皇太极的开创功绩:“雄图开辟太宗多”[286]!他称颂康熙帝玄烨的东巡为“万年期”的事业,“为看击壤尧民舞,不数横汾汉武祠”[287]。盛赞其功业不亚于汉武帝。凡此种种的讴歌与赞颂均非呆板的应制、应景之作,更非别有希求,完全是出于主动。须知这些诗篇竟完全出自曾被清统治者所指挥的八旗兵大肆掳掠中家破人亡而个人前途被毁者之手。苗君稷之所以写出这些发自肺腑的诗篇,正是因为他正视发展变化的现实,看到了明清之际令人无限伤痛的大动荡之后,终于出现了社会安定和国家治理,对此他由衷感动,这是他对祖国、对人民怀有深情的自然流露。这充分反映了苗君稷一事当前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是国家、人民,而非个人的恩怨,反映了他具有非常可贵的高度责任感和与时代一起前进的思想认识及爱国赤诚。笔者曾在一篇论述苗君稷的文章中指出,苗君稷“永远不忘清兵的暴虐和遭受的屈辱,终生不与清统治者合作,却又热切关心并赞美清朝的成就”。这说明他“不抱残守缺拘泥固执,而思想敏锐,与时俱进。遁世而又心系世事。他关心国运民瘼,以天下国家人民的忧喜为忧喜,怀有赤诚的爱国之心,是位高尚的热心肠的人。”[288]明清易代之际所涌现的忠义人士的爱国赤诚,并未因时迁势异而稍有改变,可贵的是他们的思想境界却又达到了新的高度,黄宗羲、苗君稷堪称为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四、对美化贰臣及贬斥忠义诸说之商榷 明清之际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时期,大量涌现的忠义与叛贰人物,尤使这段历史动人心魄,令人沉思,更从诸多方面给人以教益。人们对忠贰人物最为关注,从其出现之日起,就立即做出了反应,给予不同的评价。其中对忠贰做出全面评价最为著名的,要算当年弘历的贰臣论。弘历论定贰臣,即肯定忠义与否定叛贰,是完全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出发,以忠君为标准,为民立极的,是要人们服服帖帖地接受其专制统治,具有明显的封建性质与时代烙印。其阶级本质及专制意味十分浓烈。但是必须看到,它所起到的实际作用,已远远超出立论者的初衷而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它客观上反映和肯定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追求正义、崇尚道德、坚持真理及为公爱国的精神;它起到了鞭挞丑恶、呼唤真理与正义的警世作用;它对纯洁社会风气,弘扬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因而绝不能因贰臣说是封建皇帝所定便来个否定之否定,即所谓“解放思想”,对那些坚持抗清之志的忠义人物加以否定和贬斥,而为变节的贰臣恢复名誉,甚至肯定、歌颂起贰臣来。这种否定和贬斥与肯定和歌颂颠倒了历史、混淆了是非,有害无益,不可不加以驳正。苏双碧先生主编的《洪承畴研究》一书中,颠倒、混淆之处不一而足,其中为贰臣唱颂歌之议论尤多,现仅列举数端,略加剖析以为商榷。 (一) 所谓贰臣降清是顺应历史发展大势,弃暗投明论。论者谓当年明朝已由统一变成分裂,其衰败已不可避免,而清朝之兴势所必然,所以贰臣降清是看清了这个历史发展的大方向而做出的历史抉择,这是“选择了一条光明之路,也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289],是“弃暗投明,帮助清朝完成统一大业”,对国家人民有利,“是正义的行动”[290],是不能“用‘求生’或贪求荣华富贵来解释” [291] 的。但遗憾的是这与当年的历史实际及贰臣们的真实思想并不相符,只不过是论者为美化贰臣的主观想象而已。 毫无疑问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只有统一,中国才有进步,而清朝确曾实现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空前大统一,具有历史功绩。但这是清兵入关并取得全国政权一百多年以后,即乾隆年间的事情。这是历史发展、变化的结果,是历史的进步。然而清朝前期的这个历史的功绩判定不了明清之际的是非。正象清朝后期的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不能否定其前期的历史功绩一样。而清朝国家空前统一的这个历史的进步是后来人们特别是今天人们的认识,并不是当时人们的认识,当时的人们包括贰臣们在内并没有这个认识,也不可能有这个认识。讲历史只能根据历史事实说话,而不能超越历史,不能以后来的认识代替以前,更不能把今天人们的认识强加给古人。这是治史者向来的共识和应遵循的原则。本来弃暗投明是光明正大的义举,实属正确的抉择,不仅不应非议,反而应予充分肯定,热烈赞扬。历史上亦不乏其人,尤当改朝换代之际,此类事更不胜枚举,如向负盛誉的魏征即属此例。弃暗投明者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方向,有功于社会,是无可非议的闪光的历史人物。然而这里有一个前提,即所谓弃暗投明,所弃的必是黑暗与不义,而所投的必是光明与正义。而这正是弃暗投明者与明清之际“贰臣”的本质区别所在。 在明清之际,尚未取得日后统一全国成就的清政权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并非光明,而是令人恐怖的很坏形象。不可否认清政权的出现有历史的积极结果,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满族历史发展阶段的局限,清政权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却是以烧杀掳掠破坏统一的分裂面目出现的[292]。它以明朝臣属脱明闹独立,与明朝分庭抗礼,不断向明攻扰,狂暴肆虐,“焚劫边城,凭陵重镇,捆载锱畜,屠戮生灵”,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深重的灾难。它驱兵日事抢掠杀戮,施行足令“万民痛心”[293]的残酷的民族奴役与压迫政策。其统治之区绝不是光明的天堂,而对广大汉人来说不啻恐怖的地狱。所以深受其害的广大汉人理所当然地对其恨之入骨,从而展开了坚决的反抗和斗争。当此之时的清政权并没有什么光明可言。对此,清统治集团自己也不讳言。皇太极曾公开承认:“向我国将士于辽民多所扰害。”[294]“汉人每被侵扰,多致逃亡。”[295]而主管兵部贝勒岳托还对昔日八旗兵大肆屠杀辽东兵民一事,坦诚表示“不胜追悔”[296]。他深知汉人对清人的屠戮行径深恶痛绝,他曾直言指出“先年克辽东广宁,其汉人拒命者诛之,后复屠永平、滦州汉人。是以人皆疑惧,纵极力抚谕,人亦不信”[297]的事实。文馆诸臣更是对八旗兵日事抢掠深为不安,他们一再上奏指出这是个有害无益的传统,“出兵之际,人皆习惯,俱欣然相语曰:‘去抢西边。’汉人闻我动兵,亦曰:‘来抢我矣!’夫‘抢’之一字,岂可以为名哉?”[298]他们建议应改变自努尔哈赤以来的行军途中“妄杀行路之人”,驻扎时“妄杀人民,抢掠财物”,离开时烧毁粮草房屋,这个“使民叛逃”[299]的政策。他们上书请求皇太极于出兵之日“戒谕将士,无杀良民,无淫妇女,无掠财货,无焚屋舍”。如不此之图,实为“失算也”[300]。实际上文馆诸臣的这些苦口婆心的规劝,根本没有打动清统治者。清统治者多年来一贯奉行的抢掠屠戮方针,不仅丝毫没有改变,且变本加厉。如皇太极时大举挥兵毁长城闯入内地,就达七次之多,肆虐程度一次比一次严重。仅掳掠带回关外的人口就达百万之众,清官书对此一一记录,并不讳言。如崇祯十二年(崇德四年,1639年)及十六年(崇德八年,1643年)的两次攻入内地返回关外时,所掳掠的人口共计八十三万有余[301]。屠杀致死的更难以数计。明人当时对崇祯十二年清军肆虐,内地惨遭蹂躏的记录,印证了这一事实:“今番蹂六七十城,杀二总制、一藩王、十数郡王,其它贵官不可胜数。屠男妇百万,掳壮丁数十万。所过二千里莽为赤地。我欲耕无人,欲耕无食,欲耕并无牛种。虏不来且不足自支,而况虏何事不来乎?”[302]这种长期以来肆虐辽东残害内地的状况在当时来说,一切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贰臣们从切身经历中亦深悉此情。 明朝政府尽管已相当衰败不堪,但对清(后金)这个地方叛乱政权的出现,却并未听之任之,而是从维护国家统一、制止分裂、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维持社会稳定、制止凶残与暴虐出发,采取了断然措施,不断出兵征讨,予以制止。表现了一个负责政府的坚定态度。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对清的战争具有反民族压迫的性质。明朝属正义一方。如果说明朝这时出现了动乱分裂现象,此乃国家、人民之灾难与不幸。忧国忧民、以身许国、挺身而出、共纾国难,这本是一切有良知、有责任感的人应持的态度。事实上,贰臣中象洪承畴等许多人曾奉朝廷之命领兵出击讨伐清这个令人诅咒的敌人。这本是包括收复失地、反对分裂倒退、维护国家的统一与安全、保护广大人民免遭灾难、免遭凶残的民族压迫等内容在内的正义之举,是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而光荣的神圣使命。是本应受到高度赞扬的爱国行动。但遗憾地是当其面临危及个人安全的生死关头,为一己私利、为苟延性命,他们便把对国家与民族的责任通通割弃而选择了背叛、选择了投降。他们的投降动机绝非什么在关键时刻的大彻大悟,看清了历史潮流“以‘天下为心’”[303],“弃暗投明”,而恰恰是私欲膨胀而丧失了良知与气节,背弃正义投入黑暗。是对国家人民根本利益的背叛与出卖,是地地道道的不义行为。 陈梧桐先生说得好:“崇高的气节是与正义事业联系在一起的。”“洪承畴从反抗民族压迫的正义一方投降进行民族压迫的非正义一方,不能叫弃暗投明,而是丧失民族气节。”[304]当年乾隆帝弘历谳定贰臣时所说的“遭际时艰”不能“临危授命”,而“畏死幸生”,可谓一语点破其要害。事实也正是如此。前述孔有德、耿仲明等率部航海投奔后金时,后金文馆谋臣已揭穿他们是一些“不务本等生理”、“暴戾无才”为害社会的兵痞悍将,是一群不逞之徒。指出他们叛明来归“必是气力不支”,走投无路所致。现在“他但保全性命已自快足”[305],根本谈不到有什么雄图远略。众贝勒对他们的穷蹙来投也一致报以鄙夷不屑,当皇太极欲与之行抱见大礼时,竟“咸谓不宜”[306]。而洪承畴的屈膝降清,则更是贪生怕死所致。这点清人也是洞若观火。前引尽管有记载说洪承畴被俘羁囚沈阳期间曾绝食有日,誓死不降,但并未持续多久,他还是进食而活了下来,进而对皇太极的拘禁不杀表现出“欣欣自得,侥幸再生”。这种表现已被明降臣张存仁看出了门道,乃奏请皇太极 “应速令薙发,酌加任用”。一个月后,洪承畴果真薙发降清。清人还有记载说,当洪承畴拒不投降时,皇太极曾命范文程前往规劝。面对洪承畴的“谩骂不已”,范文程却以善言相待,随即与之谈今论古,这时有房梁尘土落在洪承畴衣服上,“洪屡拂拭之”。范文程见状立即辞归,回报皇太极说:“承畴不死矣!其敝衣犹爱惜若此,况其身邪?”[307]后洪承畴果然投降。这是察言观色从细微动作处窥见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洪乃贪生怕死之徒,范文程的心理推测完全正确。洪承畴因不想死,所以在利诱之下才变节投降。这个记载似乎丑化了洪承畴,然而这却并非凭空捏造而是来源有自的事实,此乃大学士范文程之四世孙、嘉庆时官至吏部侍郎、镶黄旗汉军人范建丰所提供。而记载此事者乃满洲爱新觉罗氏之显贵、清天潢贵胄铁帽子王礼亲王昭槤。这说明满洲统治集团内对洪承畴降清之动机了如指掌。其它贰臣之降清动机亦不外如此。这是后人无论如何避讳、掩饰和美化、拔高也改变不了的铁的事实。今天论者以顺应历史大势,弃暗投明的义举加冕给贰臣,无非是向人们证明贰臣们乃一批远见卓识之辈,是推动中国统一大业之发展而名垂史册的功臣,因此其投降有理。然而这种推断却不是历史事实。违背历史事实的任何“解释”与论断,都是难以成立的。贰臣们的临难苟活变节背叛绝无光彩可言,谓其大节有亏实乃恰如其分的评价。其灵魂已死,他们“反颜事雠,行若狗彘”[308]。理应受到谴责。 (二) 现今中国的疆域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变节和大节有亏的问题论。《洪承畴研究》一书中有谓:“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无数次兄弟民族之间的战争。”“在这些战争中不管如何结局都属于中华民族内部的问题,战与和一般都不存在出卖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问题。”[309]又说,中国自周秦以来,历经王朝更叠,但“从王朝的领土上看,都在中国疆域范围之内,都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明的组成部分,不涉及外族统治的问题,‘贰臣’也就不存在变节和大节有亏的问题。”[310]又认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只不过是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而不是什么‘异族入主中夏’,更不是什么‘侵略中国’”。如果不这样看待历史,便是“带着严重的民族偏见”,“混淆了敌我”[311] 。这是无视与曲解中国历史基本事实的美化贰臣论。 国家是阶级与历史的范畴与概念,它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现今中国疆域之内的所有民族同为中华民族,都是友好大家庭里的平等一员,都是同胞兄弟,彼此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和睦相处,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国家的完整与统一,共建美好家园,这是今天的情形。中国的历史是由今天这块领土之上的昔日各族共创的。而现今中国的疆域、现今中国各族人民的空前团结及对统一国家的热爱,是经过长期历史发展而形成的。象爱护眼睛一样,捍卫各族之间的团结、捍卫国家领土的完整与统一,是今天中国各族人民的共识。但古人囿于当时的条件却并不具备今天人们的这个认识,而中国历史上的情形也绝不尽如今天。历史上这块疆域之内,王朝更叠与王朝对峙的局面,屡见不鲜,虽然当时各族彼此之间友好相处和往来的时间居多,友好是历史发展的主流,然而也时有兵戎相见,有不幸和流血,有的还相当酷烈、相当复杂。这是无庸回避也回避不了的事实。我们不纠缠历史,更不算历史旧账。但是我们也不能回避和掩饰这段曾经令人惊心动魄的历史,只能客观如实准确地去认识真实的历史,从中汲取应有的教训,以利今天与未来。 人们看到在中国历史上各族间曾经出现的那种矛盾与冲突的斗争中,曾使许许多多人无一例外地卷入进去。秦汉以来边疆民族建立的一些政权与中原王朝有过许多交通和战争,至今分析起来,有的纯属中国内部事务,有的不是或不完全是。不论是与不是,但在当时来说它们却互不统属,它们建立的分明是各自独立的国家,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国与国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矛盾冲突与对立斗争,并未被看成是一国内部的事务。正是由于这种彼此互为敌国的现实的存在,所以当矛盾冲突爆发时,其中不仅有是非及正义与否之辨,更存在着关系重大极其严肃的对待国家存亡、民族危难等态度问题,即存在着爱国与卖国、捍卫民族利益与出卖民族利益的问题,也就是当时人们极其重视而严肃认真对待的国家和民族关系中的大是大非、大义大节的问题。就当时而言这是尖锐的现实问题。实际上人们回顾历史便会清晰看到两种表现截然不同的人物一再出现于历史舞台之上。其中有正义与崇高也有卑鄙与龌龊。而且,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在这个激烈的矛盾斗争中,有一个不可否认的基本事实是,由于斗争双方的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彼此之间的重大差异而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严重问题。即当时以农耕为主的汉族所建立的历代王朝同以游猎为主的边疆民族所建立的各个王朝或政权的斗争中,尽管彼此间的是非与斗争性质错综复杂,但多数情况下,地处周边的后者对前者的侵扰、掠夺与破坏,则是相当频繁、相当严重的。这对在平静中生活的广大汉族人民来说不啻祸从天降,是巨大的灾难。于是奋起保卫家园、保卫祖国的抗击侵略的斗争便随之而起。这是不应回避、不应曲解和掩饰的客观历史。 我们还应该看到,中华民族的明辨大是大非的整体意识、国家观念与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正是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屡见不鲜的错综复杂的斗争中,特别是在当时相互敌对的国家间残酷激烈的战争中,即血与火的严酷考验中孕育的。这是中国古代各族在这块土地上,在不断的斗争历史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它世代相传、不断丰富并为全社会所共识。其中最突出的是涵义深刻的爱国为公的思想,以为国、为公是大义、大节所在。“国耳忘家,公耳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惟义所在。”[312] 这种为坚持正义、捍卫国家而舍生忘死一往无前的思想与精神,在历史实践中形成,又一再于历史进程中表现出来。人们看到每当中国历史上出现抗击邪恶、反抗强敌入侵、反抗民族掠夺与民族压迫及奴役的斗争时,那种全民奋起,同仇敌忾,抗敌御侮,激动人心的悲壮景象。听到“匈奴未灭,无以家为”[313],“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314], “壮志饥餐胡虏肉”[315] ,“不教胡马度阴山”[316]等誓死保卫国家、保卫民族,同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凶恶敌人决一死战的大义凛然的豪迈呼声。这震撼人心的词句被人们一再传诵,一再引用,这是因为它表达了一种忠诚爱国的正义精神。当然,当人们在传诵时,这其中的“匈奴”、“楼兰”、“胡”、“虏”等,已不再是具体针对某一民族,而是泛指一切来犯肆虐的侵略者。这伟大的呼声气壮山河,表达了人世间正义战胜邪恶的强烈愿望。它反映了我们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伟大爱国精诚和纯真而崇高的民族气节。正因为它是崇高、正义的呼声,它代表了真理,所以早已为中国各民族人民所接受,并成为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它陶冶一代又一代后来人的爱国情操和民族气节,绝非民族偏见的产物! 人们回顾历史更会清晰地看到在中国历史上当年这种国与国的战争中涌现了许许多多的坚毅不屈的志士仁人,他们坚持正义,深明为国为民的大义,勇往直前,临难不苟,生死以之,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精神、一种伟大的人格尊严。如苏武、李纲、宗泽、岳飞、韩世忠、洪皓、李庭芝、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于谦、张铨、袁崇焕、张春、史可法、张煌言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人物,他们是忠诚的爱国者与民族英雄,是直节凛然之士,千百年来受到人们无限的怀念与敬仰。他们已成为中国各族人民共同效法的的光辉楷模。当然反面现象也时有发生,临难苟活,屈膝投敌,出卖国家与民族利益者,如李陵、刘豫、秦桧之流,就属大节有亏者,千百年来被人们所不齿、所痛骂,成为引以为戒的反面教员。人们对历史上正反人物的鲜明爱憎,是出于对真理、对正义的热烈追求,绝不是什么严重的民族偏见所致。这是无法遮掩也遮掩不了的历史,是必须正视而无庸回避的历史。我们回顾真切的历史绝不是揭历史疮疤,算历史的旧账。如果有谁硬要把我们历史上的民族斗争牵强附会地与今天“对号入座”,让今天的民族去承担历史的责任则是绝对荒谬的。我们应正视并正确地认识历史。现在的中华民族是个完整的统一体,是它如今的所有成员即各民族经过长期的历史斗争,共同缔造的。所以我们的历史是我们中华民族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而先人则是我们共同的先人。我们的历史上既有令人振奋的光明与伟大,也有令人难堪的黑暗与耻辱;我们的先人既有彪炳千秋的丰功伟绩和高风亮节,也有很不光彩的过失与劣迹。尽管光明伟大与辉煌成就是我们历史发展的主流,但存在的问题我们也从来没有忽视。我们正视历史上的问题、正视历史上的曲折与先人的过恶,绝非搞民族偏见亦非自我贬低、自找难堪,而是对待历史的正确态度。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曾经说过,“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是不依人们好恶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能改写,也改写不了,人们只能正视。历史上总是忠奸、善恶、正反并存。只有以正确的态度去正视它,不掩饰不回避,人们才会不断完善认识过程。掩饰先人过恶不论动机如何,非徒无益,且害莫大焉。先人有善,我则思齐;先人不善,我则勿履。恶以为戒,善以自励。直面历史,如是而已。只有正视事实方能明辨是非,褒善贬恶,坚持正确,抛弃谬误,发扬光荣传统,方能在正确的道路上发展与进步。”[317]中国历史上不论正面与反面、经验与教训,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值得我们各族人民共同发扬光大和认真记取。这一切都是我们全体中华民族的,而绝不应去分割支解,去同我们大家庭中的某一成员挂钩。否则这不论在理论和实际上都是错误的、荒谬的,对此必须高度警惕。因为我们揭示的是中华各族共创中国历史的规律,并从中汲取有益于今天的经验与教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认识我们中华民族的完整历史,才能感晤到什么叫有骨气、有人格、有国格,才能真正看到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惊天撼地的表现,真正感到它的巨大力量和领会它的深刻内涵。而坚定立场,明辨方向,以珍惜和巩固今天来之不易的国家的统一和增进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如果回避这些,我们的历史将不仅是一片空白,且是混乱不堪的一笔胡涂账。将很大程度上不存在什么爱国者及民族英雄,而叛卖者尽可恣行于世,忠奸不分,是非颠倒,浑浑噩噩,将陷入民族虚无主义的泥坑。中国历史上那么多彪炳千秋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以及历代相传不断充实丰富的爱国为公思想及民族大义精神,这在这漫长历史斗争实践中产生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世间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将通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莫名其妙的东西而失去存在的价值,这将是国家与民族的巨大悲哀。历史是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的。所以回避历史是很不可取的。掩饰与曲解更是不当。国家、民族、大义、大节问题就是这样在中国历史上毫不含糊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现今中国的疆域范围内历史上千真万确地存在着变节和大节有亏的问题。这是人们不能无视的历史事实。历史事实是治史的基础。如无视史实、背离史实的一切史论,不管其多么高妙,都将是无源之水,其价值如何,自不待言。历史不能曲解,也曲解不了。曲解历史也帮不了大节有亏的变节者的忙,回顾历史只能让人们更清晰地辨识贰臣们背叛国家、人民与民族的真面目,如此而已。 (三) 不恰当类比论。苏双碧先生在《洪承畴研究》一书中为了肯定贰臣洪承畴的降清正确,特提出了一个新旧王朝更替说。他认为新旧王朝更替时旧王朝官员到新王朝任职起着安邦定国的作用,属于光明面的历史人物,而洪承畴正有这个经历,所以洪承畴是光明面的历史人物。并特别强调说,“如果不是这样看问题,就很难理解我党在创建新中国的过程中,曾经以高度的热情欢迎张治中、傅作义等一大批旧中国的文武官员到新中国来任职的事实。”[318]这种议论实在令人惊讶。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弄清。其一,且不论这个新旧王朝更迭论正确与否,但必须指出以贰臣的日后功绩作为判定其投降时正确与否的根据,不仅本末倒置,更有偷换概念的味道。本来弘历判定贰臣的依据是十分明确的,即“遭际时艰”不能“临危受命”,“辄复畏死幸生,觍颜降服”者,就是临难苟且,因贪生怕死而变节投降,着眼点在其生死关头的态度,而未及其它。何况弘历在诏书中曾如实提到了贰臣们在为清朝“开创大一统”时,“建有勋迹”[319]。也点明了洪承畴降清后“宣力东南,颇有劳伐”[320]的事实。这是充分看到了贰臣们降清后的贡献。但是弘历更主张因为他们于关键时刻的失足,即大节有亏,不能原谅。早已把问题阐述得再明确不过了。现在论者故意无视当年弘历判定贰臣的前提而另立倒果为因的新标准,藉以肯定贰臣之投降,但于事无补。后功遮掩不了贰臣的前过,更定不了贰臣的终身。至于洪承畴等贰臣降清后有何“功劳”,应如何看待其“功劳”,属另外的问题,与判定其能否成为贰臣事无关,此且不论。其二,苏先生为充分肯定洪承畴,竟把其降清行为与新中国成立时张治中、傅作义等站到人民革命一边的行动划等号,这不能不令人有不伦不类之感!我们知道张治中、傅作义等旧中国的军政官员,于中国人民革命的重要时刻,认清了人民革命的大方向,从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毅然决然地站到人民一边,参加到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中国的“三座大山” 的伟大革命中来。这是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的光明磊落的爱国义举,是杰出的历史大贡献,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欢迎,这也是其一生的光荣转折点,应该大书特书的历史大进步。令人敬仰,值得歌颂。洪承畴之降清属何种行为?从前述已知其纯属贪生怕死,为个人活命,不顾国家安危、人民死活、民族利害,不惜背叛正义事业而觍颜屈膝,投到凶狠的敌人怀抱,为虎作伥,实属丑行恶迹的不义之举,理所当然地受到当时举国受难同胞的谴责与痛骂,是灵魂卑污者。其与张、傅的大义之举不可同日而语。把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事情硬捏在一起加以类比,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新政权等同于旧的封建专制王朝,这种颠倒是非,混淆忠奸,不仅是对历史的曲解,也有对张治中、傅作义等高风亮节的历史功臣贬低之嫌。笔者对苏先生这种曲解历史的方法深感欠妥。当然这种对历史的曲解与否定,到头来也同样帮不了贰臣洪承畴等人的忙,剥下人为制造的光环后,贰臣们的变节丑行无论如何也光明不起来。 (四) 为保个人身家性命有权做出政治选择论。这是《洪承畴研究》一书中为肯定贰臣所提出的又一新理论。论者认为,诸多汉官汉将之所以叛明而投向清朝,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受到迫害”。论者指出,洪承畴于被俘后有感于皇太极不杀,且“亲自劝降”、“一意收抚”,而“思前想后”,“自己在明朝的遭遇,受言官之抨击,廷臣之挟制,皇帝之疑而不专”,“尤当他处生死关键时刻,明君臣把他抛弃”,越想越“心灵感到震撼”,“于是忠明到底的思想彻底崩溃”。随之又举例说,“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都受权臣之迫害,不得不弃明而降清”。而有两次降清经历的祖大寿,第一次是因为“久被围困,明无力解救,在援绝食尽的绝境中,选择了一条生路”。第二次,“也是食尽援绝而再度出降”。吴三桂则是“为李自成所逼,遂邀清军进关”,而“剃发易服降了清朝”。最早降清的李永芳,也是因为“慑于后金兵临城下,自知不敌,不战而降”。这些人都是当个人遭到危害之际,为死中求生,才走上叛明降清之路的。于是论者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就一个人而言,当关系到身家性命、前途命运时,有权做出自己的政治选择。”[321]显然在这里论者认为活命第一,个人生存权高于一切。个人的身家性命和前途命运,是选择政治道路的前提条件和出发点。这里所谓“政治选择”,说穿了就是背叛。即为了个人的身家性命而有权背叛。这是背叛有理论。显见,论者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的确,明清之际的贰臣不正是身体力行了这一理论吗?他们于危难之际,为活命保身,“选择了一条生路”:置国家根本利益和民族大义于不顾而背叛降敌。按论者的观点贰臣均因此而明智地活命,维护了自己的生存权,诚可谓捍卫人权的斗士、识时务的俊杰。所以对贰臣不仅不能非议,且应予以充分肯定。 此论甚奇。奇就奇在论者把具体问题抽象化,直言无讳地提出了背叛乃是危难时刻个人活命的唯一选择的命题。此真可谓画龙点睛之笔,它毫无遮掩地道出了贰臣之所以背明降清的要害在于活命保身,活画出其极端个人主义的嘴脸。这就一针见血地揭示了叛卖者的灵魂,让人们看清了贰臣的本质。此论一出,什么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以天下为心、弃暗投明,等等美化贰臣之论,通通成为无足轻重的陪衬而黯然失色了。因为个人生存权第一,若为己命故,一切皆可抛,其它何足论哉! 然而论者这种个人利益至上的历史观虽很新潮,却难以令人接受。因为遗憾的是这与中国自古以来所倡导并为一切有良知的人们所认同的爱国为公的思想、忠义献身的精神相违背。“死生亦大矣”[322],人们向来重视并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热切向往并努力追求光明幸福之路。但更向来明确实现个人这一切在不以损害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当个人与国家民族利益二者不可兼顾之际,毅然选择的乃是后者。人们以国家民族利益高于一切为大义、大节之所在。不论任何艰难险阻、困阨不幸,乃至生死关头,也改变不了对国家的无限忠诚。爱国是义不容辞、不讲任何条件的。为捍卫国家与民族的根本利益,绝不计个人之荣辱得失,甘愿舍生忘死,毅然以一腔热血精忠报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虽九死其犹未悔”[323]。这是坚定不移无愧无悔的爱国赤诚,其虽死犹生,流芳百世,光照千秋,这正是代代不已的中华民族精神之所在。这是令人无限敬仰的伟大与崇高。而与此相反,奉行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处心积虑于个人之得失,为活命保身或满足私欲竟不顾国家与民族而选择背叛。以叛卖保存了生命获取了私利却出卖了灵魂,是肮脏的丑行,地地道道的卑鄙与龌龊。叛贰者以背叛苟活觍颜存世,大节有亏,没有任何光彩可言。本已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为千秋万代所不齿。现在论者提出的这一公开为贰臣鸣冤张目的个人有权政治选择论,却独树一帜,侈谈人权,挑战公理,为叛卖者在“理论”上寻求根据,极力论证贰臣背叛的合理合法性。窃谓此说不论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是极为不妥的。如“此说一行,则国无守臣,人无直节”[324],必将损害乃至瓦解自古以来代代相传而无比深厚的爱国思想和大义凛然的民族精神,而陷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泥潭,使廉耻丧尽,背叛成风,甚为有害。显然此论将难为世容,当然也同样洗刷不了贰臣的污浊。 (五) 明清战争无是非论。苏双碧先生说,“历史发展到崇祯年间,明清双方的战争已很难分清谁是正义的谁是非正义的。”“明清为争夺政权而战的阶段的确不应存在正义和非正义之分。”[325]即所谓明清争战无是非可言,于是背明降清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这是无视历史事实的诡辩。虽然当年明朝统治确是问题成堆,捉襟见肘,愈加腐朽;清朝以方张之势,步步进逼,富有朝气,但明清战争却是是非判然。后金——清是这场战争的挑起者。该政权的统治者原本是明朝属夷建州女真,自其以“七大恨”公开叛明独立以来,不断向明朝发起进攻,烧杀掳掠是其惯用手法,致使社会经济遭到摧残,明朝军民灾难惨重,所以它进行的是一场不义战争。而明朝为维护国家统一安定,以武力对付日益嚣张肆虐的清政权,这是有作为国家的必然举措,是正义行为。当年李永芳于抚顺城头抵挡后金的突袭,洪承畴奉命率十三万大军奔赴辽西战场抗击清兵,都是为维护与捍卫国家安宁与统一的正义之战,他们所肩负的使命是神圣的。何不义之有?王钟翰先生说:“洪承畴出师援辽的松锦之战是抵御后金皇太极的侵犯,是防御性战争,明方兵民及统帅均是被压迫者,而后金统治者是压迫者,被压迫者起来反抗作战是正义性的战争,相反,后金统治者皇太极发动侵犯明辽西走廊的松锦之战是属于非正义性的战争。”[326]这是对明清松锦之战性质的科学判断。然而清对明的不义行动不只松锦一战,它自脱明独立之后在向明朝发起攻势时,疯狂杀掠,实行惨绝人寰的民族欺凌,于崇祯年间更达到了高潮。其中冲毁长城闯入内地肆行杀掠,大规模的攻城略地、长距离的扫荡就达六次之多。京畿、直隶、山东、山西一带均被蹂躏洗刼。凡其所到之处疯狂屠戮,家园摧毁,屋舍为墟,在无数的金银财物被掠走的同时,百余万人口(这是当时满族总人口的五倍)被掳入辽东,沦为奴隶,造成人间浩劫,这是残酷的民族压迫、民族欺凌,地地道道的暴行,是不义行为。“反对一切民族压迫是绝对正确的。”[327] 对此奋起反抗,是一切有血性、有良知的人们的必然反应,是天经地义的正义行动。而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之时,在狂暴面前,贰臣们屈膝事敌,为天理良知所不容,是大节问题而绝非小事。如此分明的是非怎容颠倒,混淆正义与非正义,只不过是为贰臣们投降变节提供辩护而已。但于史无据,是站不住脚的。 (六) 贰臣被俘而降影响不大,不应过多指责论。苏双碧先生特为洪承畴被俘后降清之事辩解说,洪承畴在当时形势下的投降 “不是一件大事”[328]。此事“当时对清廷、明廷都没产生过太大的影响,不应过于渲染”[329]。笔者窃谓此乃无视事实的诡辩亦甚为不妥。如果关系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之事也不算大事,何为大事?对投降问题该不该指责不在当时影响的如何,而在其性质。如果是背叛国家、背叛人民、背叛民族、背叛正义事业,不论影响之大小,一律都在被谴责之列。当然如降者之身份地位非同一般,其恶劣影响则难以估量,更不可等闲视之。对洪承畴即该持如是观。当年之洪承畴何许人也,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清楚,这位最受明朝皇帝倚重、在明末政坛上举足轻重的“长胜将军”,统领了明清对峙以来最多军队出关援辽作战的统帅,指挥朝野上下都寄予厚望的一场大仗,竟全军覆没。这样一位身系国家安危的人物,其身败被俘,对明朝来说不啻天大的灾难。当崇祯帝获悉其被俘并传言其不屈遇难后,深为震悼,“临轩垂泣云:‘我不曾救得承畴!’”[330]而痛悔不已。遂以其“节烈弥笃”[331],而下令于京师 “建祠”[332],设“九坛”[333],“吊祭忠魂”[334],并亲临“痛哭遥祭”[335]。当时曾举国痛悼这位传说的忠义不屈的英灵,人们从悲壮的事件中受到巨大的激励,备增同仇敌忾之情。这不是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是什么?殊不知洪承畴竟于个人生死关头背叛国家和民族,屈膝降清,捉弄了历史、捉弄了国人也捉弄了他自己。对清来说洪的被浮是它叛明独立以来于战场上生擒的身份地位最高、影响最大的一位明朝在职官员。皇太极之所以在擒洪之后不下立即诛杀之令,则完全出于政治考虑:不杀比杀更为有利。因为一杀了之,虽然干净利落,可以大快清人之心,但却足可激发明人敌忾之情,明朝亦足可藉此砥砺臣节,坚定全民的抗清之志,同时也成全了洪承畴忠义的美名。这是让敌人败而不馁之法,所以弃之不用。而不杀洪将其囚禁之,则足可羞辱明人,以成不了之局,牵扯其朝政,令其焦躁不安。这是令敌人惨上加惨的败而心伤之法。最初,皇太极并未指望洪承畴投降。因为他深知象洪承畴这样有高度文化素养,深明孔孟的生死去就之道,把国家、大义看得高于一切的明朝重臣,是难易节操的,这有张春的先例在。当年张春被俘后,文馆秀才就曾上书进言皇太极说:“张春在这边不过一老人耳,在彼处亦为有谋略者。以臣愚见我汗宜虚心隆礼,如文王之待太公,建以衙门,赐以轿伞,与以侍从。彼肯有心为我效谋,诚为莫大之喜;即不肯为我出谋,而礼遇之隆,其心虽坚如金石,亦将为我熔化。南朝皇帝闻之,必轻薄文臣矣。”[336]皇太极完全采纳了这个建议,十年来,对张春极为宽容、优礼,用尽各种方法进行争取,也未能将张春比金石还坚的心肠熔化,丝毫没有改变其大义凛然、忠于国家、视死如归的意志,即是明证。但拘洪事情的结局却完全出乎皇太极的意料,没过多久,洪承畴竟屈膝投降了。就在已经薙发的洪承畴跪拜请罪之际,皇太极甚至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他无限感慨地对洪承畴说:“昔阵前所获张春,亦曾养之,彼不能为明死节,又不能效力事朕,一无所成而死,尔慎勿如彼之所为也。”[337]这是皇太极要洪承畴竭诚效忠于己的明确要求,同时也表明了他对张春始终不降的耿耿于怀及万分遗憾。洪的投降对皇太极来说非同小可。皇太极深切感到自己不仅已得到了一位清朝日后进入中原的引路人,更看到凭借洪的身份地位必将起到涣散、瓦解明朝人心的作用。于是欣喜异常,采取了超乎常人想象的庆贺动作,这曾使八旗“诸将皆不悦”[338],在清统治集团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所以洪承畴的投降对明清双方来说都是产生巨大影响的事件。产生良好的还是恶劣的影响,不是渲染与否的结果,而是客观存在。洪承畴的投降所产生的恶劣影响不止是对明朝,对中华民族的整部历史都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它败坏了中国人几千年来忠于国家、坚持大义、反抗强暴、明廉知耻的优良传统和道德观念,他丧心无耻,大节有亏,诚可谓“长污青史而不可濯”[339]者,必须予以遣责并肃清其恶劣影响。王钟翰先生说得好:“洪承畴背明降清是他一生的最大污点,是不能为他开脱的。”[340]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为洪承畴开脱,无疑向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挑战,是人们无法接受的,是很不可取的。 (七) 不宜过多地替那些为腐败王朝殉葬者唱赞歌论。苏双碧先生的基本观点是:行将崩溃的王朝已十分腐败,其败亡是历史的必然,那些极力维护腐败王朝的遗老遗少,从来就不是社会的积极因素。于是特别指出明末、清末这类人不少,他们为恢复已经灭亡的明室、清室到处“哀嚎”,“或则阴谋搞复辟;或则制造混乱,散布流言蜚语。这些旧政权的死硬派的行为,是新政权的不安定因素,自然没有必要过多地去肯定他们。”作者说这是他的“一个基本思想”[341]。这里兼论了明末、清末两个时期的问题,关于清末非本文论述范围,其议论当否这里不予置评。但关于明末的议论却不能令人接受。这里作者运用了偷换概念颠倒是非的方法,将明明是坚决反对清朝狂暴绝伦的民族压迫的正义行动,硬说成是为维护腐败的明朝;把坚持民族大义、反抗强暴,气壮山河的抗争呼声,说成是为恢复明室的“哀嚎”;将奔走呼号痛揭清朝残暴统治、高压政策种种罪行的正义言辞说成是制造混乱的“流言蜚语”;把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为正义而战的斗争精神、绝不屈从于邪恶势力而百折不挠、坚毅不屈、视死如归的抗清行动和策划恢复大业之举,说成是搞阴谋复辟;把因奋起反抗清朝的民族压迫而死难者说成是替腐败王朝殉葬;把光明磊落、大义凛然的志士仁人说成是旧政权的死硬派、新政权的不安定因素,等等,简直是坏极了。这种完全背离事实的断言,已经自己否定了它的存在价值。 《洪承畴研究》一书中为了否定抗清志士,指斥其为“腐败王朝”殉葬,更进一步对南明来个彻底否定。说南明是坚持分裂的腐败政权,是中国历史发展实现统一的障碍。此乃无视历史事实的臆断。南明同明朝一样与清的斗争具有相同的性质。南明为恢复失地,为重现国家的完整与统一而同清朝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它的目标是明确的。弘光帝登极时所颁的《国政二十五款》[342]、隆武帝的《北伐宣言》[343],而永历帝之“监国伊始即下亲征之诏”[344],无不体现追求中兴,实现一统之思想。就连永历皇太后致罗马教皇书中亦称要“中兴太平”[345]。绝不是什么“为一己一姓的利益坚持分裂”[346]。事实上它正同清军展开殊死搏斗,对正在斗争的双方,凭何一口咬定唯独抗清的南明是坚持分裂?当然不可否认,南明政权的问题成堆,颇为困窘,它继承了明朝的正统,更延续了明朝的一切弊政。从它出现的第一天起,内部的顷轧与腐败便与之俱来,并愈演愈烈,造成了中国历史上少见的乱世景象,形成了偏安之局。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南明在搞分裂的结论,更不能认为南明只有黑暗和腐败,其存在毫无意义,而只有清朝充满光明和希望。当时的情形并非如此。清朝的局面也并不美妙,它乘势占据中原并迅速挺进全国时,厉行民族奴役和民族高压政策,狂暴推行五项弊政,激起了全国的反抗,抗清烈火遍地燃烧,它扑不胜扑,防不胜防。朝野一片紧张,其日子很不好过。当此之时能看出它有什么光明和希望?据此又怎能得出唯独它风光独好的结论?形势是错综复杂的,南明的问题是由于诸多因素所造成。然而不争的事实却是,南明的存在恰恰体现了一种民族不屈的伟大精神。时值清兵挺进全国强制推行民族高压政策之际,于是以反抗民族征服与奴役为中心内容的反清斗争,便成为南明政权的主要任务。这样它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各阶层抗清斗争的领导者,成为全国所瞩望的抗清中心。当时许许多多热爱国家、不屈服于民族压迫和奴役、坚持正义的志士仁人,不期而同地齐集在南明这面旗帜之下。他们或毁家纾难,或投笔从戎,抛弃了个人的一切而赴汤蹈火,前仆后继,义无返顾地投入了可歌可泣的抗清斗争。涌现了一大批对国家、对民族忠心耿耿,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英烈人物。从而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少见的悲壮景象。象史可法、左懋第、袁继咸、金声、黄道周、郑成功、夏完淳、陈子壮、陈邦彦、张家玉、何腾蛟、瞿式耜、张同敞、李定国、李来亨、张煌言等气壮山河般的斗争,既是为正义为真理、为国家复兴再现一统,亦是为抗击邪恶、反对民族奴役而战。英勇坚定,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直到壮烈献身。他们大义凛然,名垂百代,浩气长存。其崇高精神令人无限敬仰,英名岂可玷污!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英雄气概,值得充分肯定,绝不是什么为维护腐败分裂的南明政权的“殉葬品”。论者所持否定态度的“基本思想”是无视清初的基本形势、基本事实,对清初正义的抗清斗争的否定与诅咒,不啻颠倒黑白。其实论者如此混淆是非的目的很明确,即在于肯定赞扬同上述诸英烈行动截然相反的象洪承畴那样背明降清的贰臣。为肯定个别而否定一般,为赞扬变节有理而否定清初各阶层抗清的正义斗争,竟不惜持偏执谬,辱骂为正义事业英勇献身的先人,此举实在令人震惊。请恕笔者坦言:此际苏先生等论者之理论所以如此荒谬,大概受流行思潮的左右而陷入了误区之故吧! 令人尤为惊诧的是,苏双碧先生竟肯定了史可法!苏先生在痛骂了明末那些抗清的“死硬派”之后,又指出为抗清而死的史可法不在其列,苏先生说这是因为史可法“所处的最后年代”,“确实存在着清军对汉民族的民族压迫”。史的“抗清当然有较强烈地反对民族压迫的一面”,因而“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这正是“值得后人垂青的可贵之处”[347]。这番议论全然没错。但这却令人莫名其妙,与史可法同处一个环境的那么多人士的抗清,却被指斥为制造混乱,搞复辟。何以同处一个时代同一内容的抗清,竟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结论?对这种自相矛盾的命题,作者是难以自圆其说的。如果就“清军对汉民族的民族压迫”程度而言,史可法死后的情形更为严重,清廷严厉推行薙发令,向一切抗拒的广大汉族士庶大施淫威,疯狂屠戮,就在此时发生。形势比史可法在世时严峻得多。而洪承畴正恰恰于此时受清廷之命,坐镇东南与西南,向抗清军民大挥屠刀的。在这种严峻形势下敢于进行抗清斗争,就更显示出像苏双碧先生在肯定史可法时所说的,具有一种“崇高的民族气节”,而绝不是他所说的反面。其实很清楚,清初所有志士仁人的抗清同史可法一样都“具有较强烈的反对民族压迫的一面”,他们为抗清而死是为正义事业献身,绝不是什么为腐败王朝殉葬,他们都具有无庸置疑的崇高的民族气节。论者对他们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理应统统作废。这样论者所主张的洪承畴镇压抗清势力有理论也就不攻自破。论者既然肯定了抗清的史可法具有崇高的民族气节,而洪承畴疯狂镇压与屠杀与史可法有同样气节的抗清志士的行径,其背叛国家、背叛民族、为虎作伥的丑恶卑污的贰臣嘴脸,就理应予以曝光并受到谴责。这就是问题的结论。 注释: [1]最明显的例证是苏双碧主编1996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洪承畴研究》一书,该书对明朝兵部尚书兼蓟辽总督洪承畴统兵抗清,兵败被俘,旋即投降,后掉转头来受命统兵镇压抗清军民,而成为“贰臣”的功过是非进行了评价。该书共收研究论文34篇,论者对洪承畴之所以成为“贰臣”的背明降清问题的观点共分三类,持明确肯定的观点者共20篇,占59%,其中全面肯定、高度赞扬其降清之举者有苏双碧、王宏志、李治亭;持明确否定之观点者共2篇,占6%,作者为王钟翰、陈梧桐;对洪的投降事未予置评者共12篇,占35%,作者中有王思治、陈金陵等。持明确肯定或否定观点者可谓针锋相对,如肯定者有谓洪之降清“是弃暗投明”,“是正义行为”。洪当然“属于光明面的历史人物”。否定者谓洪之背明降清“是他生平中的一大污点”,“是丧失民族气节”,“是大节有亏”。而否定洪之降清者认为清初的抗清斗争,是反抗民族压迫的正义行为;而肯定洪之降清者则认为,清初一些人士的奔走呼号的抗清活动是在“到处哀嚎”、“阴谋搞复辟”、“制造混乱”,“是旧政权的死硬派的行为”、“是新政权的不安定因素”。等等。各说各的理。然而该书出版后,对上述诸多论点尚未见到有针对性的评论或驳论。 [2] 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二;张铨:《张忠烈公存集》卷十,《再论辽事疏》;《清史列传》卷七十八,《李永芳传》。 [3]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万历四十七年三月乙巳。 [4]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二,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庚子。 [5]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58页。 [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462页。 [7] 《清史列传》卷七十八,《鲍承先传》。 [8]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马光远传》;《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二,《马光远传》。 [9] 《清史列传》卷七十八,《祖大寿传》。 [10] 朝鲜《李朝仁祖大王实录》二十年五月乙酉。 [11] 《清史列传》卷七十八,《洪承畴传》。 [12] 朝鲜《沈馆录》卷三。 [13] 昭槤:《啸亭杂录》卷一,《用洪文襄》。 [14] 朝鲜《沈阳日记》壬午三月二十三日;朝鲜《沈馆录》卷二。 [1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461-462 页。 [16] 朝鲜《沈馆录》卷三;《清太宗实录》卷六十,崇德七年五月癸酉。 [17] 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三。 [18]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熊廷弼传》。 [19]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孙得功传》。 [20]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注译本,1990年版,第306页。 [21]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夏成德传》。 [2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16页。 [23] 《清史列传》卷七十八,《孔有德传》。 [24] 孔有德等:《请卸军务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中。 [25] 朝鲜《李朝仁祖大王实录》十一年六月丙子。 [26] 《八旗通志》卷一百八十三,《尚可喜传》。 [27] 第六次续修《尚氏宗谱》第三章,《先王实绩》。 [28] 见《清太宗实录》卷三十四,崇德二年四月辛巳、丙戌;《明史》卷二百七十一,《金日观传》、《黄龙传》;朝鲜《李朝仁祖大王实录》十五年四月癸巳;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四,《毛帅东江》;夏燮:《明通鉴》卷八十五,崇祯十年四月戊寅。 [29] 佚名:《吴三桂纪略》,《辛巳丛编》本。 [30] 彭孙贻:《流寇志》卷十一。 [31] 钱馨:《甲申传信录》卷八,《吴三桂入关之由》。 [32] 佚名:《吴三桂纪略》,《辛巳丛编》本。 [33] 刘健:《庭闻录》卷一。 [34] 吴伟业:《吴梅村诗集》卷十,《圆圆曲》。 [35] 《清世祖实录》卷四,顺治元年四月壬申。 [36] 钱澄之:《所知录》卷一;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五;《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37]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郑芝龙拜表即行》、《郑芝龙降清》;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二、十三。 [38]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十四,《李定国列传》。 [39]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76页。 [40]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孙可望传》。 [41]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 [42]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 [43] 《清世祖实录》卷六,顺治元年七月壬子。 [44] 蒋良骐:《东华录》卷四。 [45] 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七,《史阁部》。 [46]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七。 [47] 题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卷上,《使臣碧血》。 [48]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 [49]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四,《使臣左懋第》。 [50] 徐鼒:《小腆纪传》卷二十三,《黄道周传》。 [51]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八,《黄道周传》。 [52] 李天根:《爝火录》卷十二。 [53] 《明史》卷二百五十五,《黄道周传》。 [54]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二。 [55] 瞿共美:《南天逸史》。 [56]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四。 [57] 《瞿式耜集》卷二。 [58] 张铨:《张忠烈公存集》卷二十,《与黄梓山司马》。 [59] 顾起元:《雪堂随笔》卷一,《敕建巡按山东监军监察御史赠兵部尚书谥忠烈张公昭忠祠记》。 [60] 祝以豳:《诒美堂集》卷十八,《赠兵部尚书监军辽阳监察御史见平张公传》。 [61] 陈济生辑:《启祯遗诗》卷二,《张忠烈公》。 [62] 祝以豳:《诒美堂集》卷十八,《赠兵部尚书监军辽阳监察御史见平张公传》。 [63] 高出:《镜山庵集》卷二十三,《哭张忠烈公见平侍御赠兵部尚书》。 [64] 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三。 [65] 《明史》卷二百九十一,《张铨传》。 [66]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四。 [67] 顾起元:《雪堂随笔》卷一,《敕建巡按山东监军监察御史赠兵部尚书谥忠烈张公昭忠祠记》。 [68] 陈继儒:《晚香堂小品》卷十七,《张铨》。 [69]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84年版第180页。 [70] 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三。 [71]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四。 [72]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袁崇焕传》。 [73]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四。 [74] 《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八,天启六年二月乙亥。 [75] 《明熹宗实录》卷六十八,天启六年二月戊戌。 [76] 《明熹宗实录》卷七十八,天启六年十一月乙未。 [77] 《明熹宗实录》卷八十一,天启七年二月辛酉。 [78]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四,《袁崇焕陛见》;《明史》卷二百五十九,《袁崇焕传》。 [79] 钱家修:《白冤疏》。 [80] 程本直:《矶声记》。 [81] 钱家修:《白冤疏》。 [82] 叶公绰、柳亚子、李济深、章士钊:《给毛泽东的信》。 [83] 朝鲜《李朝仁祖大王实录》九年闰十一月壬戌。 [84] 张春:《再上金汗书》,载《历史档案》1982年第2期。 [85] 张春:《不二歌集》卷一,《不二歌》,载《关中丛书》第八集。 [86]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五十,《太常寺少卿管光禄寺丞事赠大理寺卿赐谥鹿公墓志铭》。 [87] 陈鋐:《鹿忠节公年谱》卷上。 [88] 孙承宗:《高阳集》卷九,《鹿职方诞日》。 [89] 查继佐:《罪惟录》传卷九上,《鹿善继》。 [90] 陈鋐:《鹿忠节公年谱》卷下。 [91] 《清世祖实录》卷十七,顺治二年六月丙寅。 [92] 蒋良骐:《东华录》卷五。 [93] 韩菼:《江阴城守纪》上。 [94] 邵廷寀:《思复堂文集》卷二,《明江阴典史阎应元传》。 [95] 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十六,《阎应元》。 [96] 许重熙:《江阴城守后纪》。 [97] 邵廷寀:《思复堂文集》卷二,《明江阴典史阎应元传》。 [98] 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卷四,《吴江起义传》。 [99] 朱溶:《忠义录》卷四,《夏允彝传》。 [100] 夏完淳:《狱中上母书》,载《夏完淳集笺校》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14页。 [101] 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十八,《张煌言》。 [102] 光绪《鄞县志》,见《张苍水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52页。 [103] 张煌言:《复郎廷佐书》,载《张苍水集》第一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1页。 [104] 黄宗羲:《行朝录》卷五,《张玄箸先生事略》,《荆驼逸史》古槐山房重印本。 [105]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十三,《张煌言》。 [106] 李聿求:《鲁之春秋》卷十四,《张煌言》;光绪《鄞县志》,见《张苍水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56页。 [107] 张煌言:《绝命诗》,载《张苍水集》第三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79页。 [108] 《明史》卷二百五十五,《刘宗周传》。 [109] 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十八,《刘宗周》。 [110]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十,《张肯堂》。 [111]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八,《张肯堂请缨金陵》。 [112] 全祖望:《鲒埼亭集》卷十,《明太傅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华亭张公神道碑铭》。 [113]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十,《张肯堂》。 [114] 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七,《张肯堂》。 [115] 黄宗羲:《与李郡侯辞乡饮酒大宾书》,载《黄宗羲全集》第10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07页。 [116]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二十五》。 [117] 顾炎武:《与黄太冲书》,见黄宗羲:《思旧录》,《顾炎武》,载《黄宗羲全集》第1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90页。 [118]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三,《与叶讱庵书》。 [119] 王夫之:《姜斋文集补遗》,《自题墓石》,载《王船山诗文集》上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6页。 [120] 李若讷:《四品稿》卷一,《开原行》。 [121]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二,万历四十六年七月戊申;《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四,万历四十七年七月戊子。 [122]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壬戌。 [123]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己卯。 [124]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四,万历四十七年七月戊子。 [125]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壬戌。 [126]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己卯。 [127]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万历四十七年三月癸卯。 [128]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二,万历四十七年五月癸未。 [129]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七。 [130]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熊廷弼传》。 [131] 《崇祯长编》卷二十九,崇祯二年十二月乙卯。 [132] 《崇祯长编》卷三十七,崇祯三年八月癸丑。 [133] 《崇祯长编》卷二十九,崇祯二年十二月乙卯。 [134] 《崇祯长编》卷五十一,崇祯四年十月甲寅。 [135] 谈迁:《国榷》卷九十一,崇祯四年八月庚午。 [136] 《明史》卷二百九十一,《张春传》。 [137] 钱谦益:《初学集》卷四十七,《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孙公行状》。 [138] 《崇祯长编》卷五十二,崇祯四年十一月壬午。 [139] 朝鲜李肯翊:《燃藜室记述》二十七,《刘海兄弟事》。 [140] 朝鲜《沈馆录》卷三。 [141] 法式善:《洪文襄公年谱》。 [142] 《明清史料》丙编,第二本,第130页。 [143]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 [144] 钟惺:《隐秀轩集》《隐秀轩文秋集》疏二,《代荐辽东阵亡将士疏》。 [145]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六十九,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辛酉。 [146]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己卯。 [147]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一,万历四十七年四月壬戌。 [148]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一,万历四十七年四月戊辰。 [149]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六,万历四十七年九月甲申。 [150]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万历四十六年六月己卯;卷五百八十一,万历四十七年四月壬戌。 [151] 《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万历四十七年三月乙巳。 [152] 熊明遇:《辽东失事裨将梁汝贵战死》,载陈济生辑:《启祯遗诗》卷五。 [153] 熊明遇:《吊杜鹤林将军》,载陈济生辑:《启祯遗诗》卷五。 [154] 高出:《镜山庵集》卷二十三,《河西三将诗》《副总兵罗一贵》、《总兵祁秉忠》。 [155] 熊文举:《雪堂先生选集》卷四,《巨鹿吊卢督师》。 [156] 吴炎 潘柽章:《今乐府》卷二,《悲贾庄》。 [157] 郑熙绩:《含英阁诗草》卷六,《吊史道临先生墓》。 [158] 陈济生辑:《启祯遗诗》卷五,《刘都宪传》。 [159] 熊文举:《雪堂先生选集》卷六,《石斋先生遗编序》。 [160] 佚名:《思文大纪》卷六。 [161] 陈孝威:《壶山集》卷一,《祭黄石斋先生文》。 [162] 黎景义:《二丸居集选》卷七,《梁未央私传》、《陈会斌私传》、《云淙陈公私传》。 [163] 刘康祉:《识匡斋全集》卷二,《哀张见平大司马》。 [164] 顾起元:《遯园漫稿》《辛酉》,《奴酋陷辽阳监军侍御张君铨骂贼而死余闻而痛哭为诗悼之且壮之侍御余甲申闱中所取士也》(四首之一、之二)。 [165] 高出:《镜山庵集》卷二十三,《哭张忠烈公见平侍御赠兵部尚书》。 [166] 顾起元:《雪堂随笔》卷一,《敕建巡按山东监军监察御史赠兵部尚书谥忠烈张公昭忠祠记》。 [167] 祝以豳:《诒美堂集》卷十八,《赠兵部尚书监军辽阳监察御史见平张公传》。 [168] 董应举:《崇相集》疏一,《请救毛文龙疏》。 [169] 高出:《镜山庵集》卷二十三,《哀死事》。 [170] 刘遵宪:《来鹤楼集》卷一,《奠援辽死事将卒》。 [171] 朝鲜《沈馆录》卷三。 [172] 许重熙:《江阴城守后记》。 [173] 韩菼:《江阴城守纪》下,引阎应元语。 [174]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一。 [175] 见《明清论丛》第二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版。 [176]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57-58页。 [177] 《金国汗黄太吉与诸刘弟兄盟誓书》(天聪四年七月十一日),汉文档案,现藏沈阳故宫博物院。 [178] 《金国汗致刘府列位书》(天聪四年九月初一日),转引自孟森:《关于刘爱塔事迹的研究》,载《清史论丛》第二辑第226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179] 《清太宗实录》卷九,天聪五年九月己丑。 [180] 张弭:《总记张公并淑人翟氏子伸节孝事略》,载《关中丛书》第八集,《不二歌集》。 [181] 张春:《再上金汗书》,载《历史档案》1982年2期。 [182] 左懋泰:《张公传》,载《关中丛书》第八集,《不二歌集》。 [183] 昭梿:《啸亭杂录》卷一,《用洪文襄》。 [184] 宁完我:《陈孔耿官兵请酌量善御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中。 [185] 《清太宗实录》卷十四,天聪七年六月癸亥。 [186] 昭梿:《啸亭杂录》卷一,《用洪文襄》。 [187] 《多尔衮摄政日记》,顺治二年闰六月十二日。 [188] 《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五,顺治十年五月庚寅。 [189] 《清世祖实录》卷十九,顺治二年七月壬子、卷七十五,顺治十年五月庚寅。 [190] 《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五,顺治十年五月庚寅。 [191] 《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四,《吴三桂传》。 [192] 《清世祖实录》卷十,顺治元年十月丁卯。 [193] 《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十三,顺治十四年十二月甲戌。 [194] 《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十七,顺治十五年五月戊戌、己亥、庚子。 [195] 翁正学:《辽东倡勇歌》跋语,载张鼐:《辽夷略》卷首。 [196]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483页。 [197]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697页。 [198]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831页。 [199]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831页;《清太宗实录》卷二,天聪六年三月辛巳。 [200]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译注本,1990年版第1021页;《清太宗实录》卷六,天聪四年四月乙丑。 [201]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七。 [202] 《清太宗实录》卷二十二,天聪九年正月戊寅。 [203] 《清太宗实录》卷四十七,崇德四年六月庚寅。按:石廷柱,辽东人,本为明朝广宁守御,于天启二年(天命七年)正月,后金攻明时,同兄千总石天柱与中军游击孙得功一道叛明献出广宁城,降于后金。按弘历的标准当为贰臣无疑,但却以其先世为女真人之故,未列入《贰臣传》中。这只不过是乾隆时的处理方式。而实际上,当年其在世时,满洲统治者一直视他为明朝汉人降将,并未当成自己人。 [204] 《清太宗实录》卷十六,天聪七年十月己巳。 [205] 《清太宗实录》卷四十二,崇德三年七月丁丑。 [206] 《清太宗实录》卷四十三,崇德三年八月甲午。 [207] 朝鲜《沈阳状启》壬午年五月二十三日;朝鲜《沈馆录》卷三。 [208] 洪承畴以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坐镇南京时,曾两次被满兵提督巴山密参其与抗清者有牵连之事。见《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二,顺治四年五月乙酉;《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第181页;《清史列传》卷七十八,《洪承畴传》;《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五,顺治四年十月辛亥;《清世祖实录》卷三十八,顺治五年四月癸未。 [209] 《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十八,顺治十五年六月辛卯。麻勒吉曰:“吾等抵南,洪经略差人远接馈遗,日日来见,何等小心。” [210] 《洪承畴碑文》(拓片),国家图书馆藏。 [211] 题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卷下,《孙李构难》。 [212] 戴笠:《行在阳秋》卷下。 [213]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四。 [214] 《明熹宗实录》卷八,天启元年三月壬戌。 [215] 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四;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二;孙承宗:《高阳集》卷五,《张忠烈侍御祠在辽阳城南谍者云□杀忠烈时见忠烈也为祠》。 [216] 民国《沈阳县志》卷九。 [217] 左懋泰:《张公传》,载《关中丛书》第八集,《不二歌集》。 [218] 丁澎:《扶荔堂文集》卷九,《寕前兵备张公传》;左懋泰:《张公传》。 [219] 《清太宗实录》卷十,天聪五年闰十一月庚子。 [220] 朝鲜《李朝仁祖大王实录》十六年八月甲午。 [221] 左懋泰:《张公传》,载《关中丛书》第八集,《不二歌集》。 [222] 民国《沈阳县志》卷九。 [223] 丁澎:《扶荔堂文集》卷九,《宁前兵备张公传》。 [224] 《多尔衮摄政日记》(顺治二年)闰六月十二日。 [225] 袁继咸:《六柳堂遗集》卷下,《自铭》序。 [226] 《清世祖实录》卷七十,顺治九年十一月乙酉。 [227] 《清世祖实录》卷七十六,顺治十六年六月辛亥。 [228] 玄烨:《圣祖仁皇帝御制文三集》卷四十三,《评正气歌序》。 [229] 弘历:《乐善堂全集》卷六,《岳武穆论》。 [230] 弘历:《乐善堂全集》卷六,《文天祥论》。 [231] 《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九十六,乾隆四十年十一月癸未。 [232]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乾隆四十一年二月己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卷首上谕。 [233]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二,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庚子。 [234]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五十一,乾隆四十二年二月乙卯。 [235] 《左传》昭公元年。 [236] 吴三桂引清兵入闗,于山海闗战败李自成后,得到太子。遂“専拥太子,整军而行,一路传檄,播告逺近”。四月二十七日,“传帖至京,言义兵不日进城。凡我臣民为先帝服丧,整备迎候东宫”。(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吴三桂请兵始末》)。于是“辇下喧传三桂从贼夺太子以入,入即太子嗣位,延项以待”(刘健:《庭闻録》卷一,《乞师逐寇》)。“都民引领望太子、定王入矣”(钱忻:《甲申传信録》卷九,《戾园疑迹》)。五月初一日,在吴三桂军中的太子,亦“传谕京中官民,各宜整粛静候”,“士民大喜相庆”(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吴三桂请兵始末》)。初二日,原明臣沈惟炳、王鳌永等乃“备銮仪法驾,百官随卤簿,迎太子于朝 阳门外”。这时甲骑数万及都门,“百姓皆传吴将军护驾至,百官望尘伏道左”,然而“止辇仰视,则大清九王(多尔衮)也。百官相顾惊异”之际,而清兵入城,“都门城上尽立白旗矣”(彭孙贻:《流寇志》卷十二)。这时诸臣中虽 “ 有骇谔而退者”,然而无碍大局,清人已牢牢控制了局势,“阖城惨淡”(杨士聪:《甲申核真略》)。人们被迫接受了这个意想不到的的现实。 [237] 《清世祖实录》卷四,顺治元年四月癸酉。 [238] 《清世祖实录》卷四,顺治元年四月己卯。 [239] 李霨:《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肃公墓志铭》,载钱仪吉辑:《碑传集》卷四。 [240]屈大均:《文烈张公行状》,载《张家玉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241] 朝鲜阙名:《皇名遗民録》卷一,《张怡传》。 [242] 彭孙贻:《流寇志》卷十三。 [243] 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十二,《凌駉》。 [244] 史可法:《复多尔衮书》,见蒋良骐:《东华录》卷四。 [245]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三,《正月甲乙史》。 [246] 《清世祖实录》卷十七,顺治二年六月丙寅。 [247] 《礼记》《檀弓上》。 [248] 欧阳修:《居士集》卷十八,《纵囚论》。 [249] 《孟子》《公孙丑上》。 [250] 《论语》《卫灵公》。 [251] 《孟子》《告子上》。 [252] 蒋良骐:《东华录》卷五,顺治三年六月;《清世祖实录》卷二十六,顺治三年六月乙未;《明史》卷三百八,《马士英》;文秉:《甲乙事案》卷下;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二十一。 [253] 沈士柱:《祭阮大司马文》,载黄宗羲辑:《明文海》卷一百四十, [254] 徐秉义:《明末忠烈纪实》卷十二,《黄端伯》。 [255] 陶汝鼐:《荣木堂合集》《文集》卷八,《杨龙友中丞传》;唐树义、 黎兆勋、 莫友芝:《黔诗纪略》卷十九,《杨侍郎文骢传》。 [256]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七,《王之仁》;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二十一,《王之仁》;黄宗羲:《户部贵州清吏司主事兼经筵日讲官次公董公墓志铭》,载《黄宗羲全集》第10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257] 周文郁:《边事小记》卷四,《刘将军事实》。 [258]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注译本1990年版,第212页。 [259] 李介:《天香阁集》,《刘爱塔小传》。 [260] 周文郁:《边事小记》卷四,《刘将军事实》。 [261] 《崇祯长编》卷十八,崇祯二年二月戊子。 [262]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四,《毛帅东江》。 [263] 郭成康、成崇德:《刘兴祚论》,载《清史研究》1994年第2期。 [264] 《满文老档》中华书局注译本1990年版,第1614页,《清太宗实录》卷三十一,崇德元年十月戊寅。 [265]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266] 黄宗羲:《留书》,《封建》。 [267] 黄宗羲:《留书》,《朋党》。 [26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269] 全祖望:《鲒埼亭集内编》卷十一,《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270] 邵廷寀:《思复堂文集》卷三,《遗献黄文孝先生传》。 [271] 黄宗羲:《南雷文定后集》卷四,《通议大夫兵部职方司郎中太垣靳公传》。 [272] 黄宗羲:《南雷文定三集》卷二,《兵部尚书李公传》。 [273] 黄宗羲:《南雷杂着稿》,《与徐乾学书》,载《黄宗羲全集》第11册第68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274] 黄宗羲:《南雷文定三集》卷一,《与李郡侯辞乡饮酒大宾书》。 [275]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自序》。 [276] 黄宗羲:《南雷杂着稿》,《与徐乾学书》,载《黄宗羲全集》第11册第69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277] 吴光:《清初启蒙思想家黄宗羲传》,载《黄宗羲全集》第12册第138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278] 沈荃:《焦冥集序》。 [279] 高士奇:《焦冥集序》。 [280]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谯楼感怀》(之三)。 [281]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宁远怀古》。 [282]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鱼皮》。 [283]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和陈子朔风诗》。 [284]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收岳州》(三首之三)。 [285]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仲春日看八旗子弟出师》。 [286]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秋日望昭陵》(三首之三)。 [287] 苗君稷:《焦冥集》卷二,《东都即事》。 [288] 张玉兴:《苗君稷简论》,载《东北地方史研究》1991年第4期。 [289] 见《洪承畴研究》第166-167页。 [290] 见《洪承畴研究》第320页。 [291] 见《洪承畴研究》第167页。 [292] 清政权统治者的先世本明朝治下居于东北边疆地区的女真族,明朝对他们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其时女真族各部首领世受明封,各统其属,以时朝贡,为明朝看边守地,是明朝的职官。明朝内地与边疆地区曾长时间内,相安无事。但明朝的政策不利于女真族的发展,久而久之,引起女真族带有反民族压迫性质的反抗,它具有正义性。但由于事态的发展和各种矛盾的复杂交织,进而发生了矛盾性质及矛盾主导方面的转化。特别是脱明独立的后金政权建立后,女真(满洲)由受害方变成了加害方,斗争由正义变成了不义。关于这个复杂的变化过程,笔者在《明清之际反民族压迫斗争中历史人物的褒善贬恶》(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2期)一文,“明清之际反民族压迫斗争的复杂历程”中论之甚详,可供参考,此不复赘。 [293] 张鼐:《宝日堂初集》卷一,《拟诏谕辽东将士军民人等》。 [294] 《清太宗实录》卷十四,天聪七年六月壬戌。 [295] 《清太宗实录》卷一,天命十一年九月丁丑。 [296] 《清太宗实录》卷十,天聪五年十月丙寅。 [297] 《清太宗实录》卷十一,天聪六年正月癸丑。 [298] 王文奎:《条陈时事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 [299] 麻登云:《条陈进征事宜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中。 [300] 马光远:《请施仁布义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下。 [301] 见《清太宗实录》卷四十五,崇德四年三月丙寅;卷六十四,崇德八年五月癸卯。 [302] 陈际泰:《己吾集》卷十三,《己卯家报·又(一月二十八日)》。 [303] 见《洪承畴研究》第79页。 [304] 陈梧桐:《明清松锦之战与洪承畴的功过评价》,见《洪承畴研究》第303、305页。 [305] 宁完我:《请收抚孔耿办法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中。 [306] 《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八,《孔有德传》。 [307] 昭槤:《啸亭杂录》卷八,《洪文襄之降》。 [308]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降臣》。 [309] 见《洪承畴研究》第376页。 [310] 见《洪承畴研究》第9页。 [311] 见《洪承畴研究》第315-319页。 [312] 班固:《汉书》卷四八,《贾谊传》。 [313]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十一,《霍去病传》。 [314] 王昌龄:《从军行》(七首之四)。 [315] 岳飞:《满江红》。 [316] 王昌龄:《出塞》(二首之一)。 [317] 张玉兴:《明清之际反民族压迫斗争中历史人物的褒善贬恶》,载《清史研究》1998年第2期。 [318] 见《洪承畴研究》第372页。 [319]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二,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庚子。 [320]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五十一,乾隆四十二年二月乙卯。 [321] 见《洪承畴研究》第166-168页。 [322] 《庄子》,《田子方》。 [323] 屈原:《离騒》。。 [324]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降臣》。 [325] 见《洪承畴研究》第369页。 [326] 王钟翰:《洪承畴的历史功过问题》,见《洪承畴研究》第280-281页。 [327] 《列宁全集》卷20,第18页。 [328] 见《洪承畴研究》第370页。 [329] 见《洪承畴研究》第374页。 [330] 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331] 见《明清史料》乙编,第4本,第398页。 [332] 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 [333] 谈迁:《国榷》卷九十八,崇祯十五年六月甲子。 [334] 林涵春:《黄道周传》,载陈寿祺编:《黄漳浦集》卷首附,道光十年刊本。 [335] 徐鼒:《小腆纪传》卷二十三,《黄道周传》。 [336] 李栖凤:《尽进忠言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 [337] 《清太宗实录》卷六十,崇德七年五月癸酉。 [338] 昭梿:《啸亭杂录》卷一,《用洪文襄》。 [339] 引陈垣先生语,见其所著《明季滇黔佛教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74页。 [340] 见《洪承畴研究》第284页。 [341] 见《洪承畴研究》第375页。 [342]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国政二十五款》。 [343] 佚名:《思文大纪》卷二。 [344] 《瞿式耜集》卷一,《留守需人疏》。 [345] 转引自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上,《王太后传》,中华书局1988年影印版,第295页。 [346] 见《洪承畴研究》第175页。 [347] 见《洪承畴研究》第375页。 张玉兴 中华文史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