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并已然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与探索的话题。随着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火热开展,沈阳晚报联合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三城联创·舌尖上的安全”栏目,向市民介绍食品安全常识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让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 (A)食品小常识:喝酸奶,不该相信的6大传言 1。吃撑了,喝杯酸奶有助消化。 2。酸奶补钙效果不如牛奶。 3。糖尿病患者不能喝酸奶。 4。酸奶越酸越有营养。 5。酸奶中的增稠剂会引起“血液黏稠”。 6。常温酸奶没啥营养。 (B)法律法规:从事什么活动应遵守《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C)食品安全标准:我国保健食品的备案管理规定是什么? 保健食品备案,是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徐微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