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重“网感”轻“美感”甚至以“网感”取消“美感”,评论就会陷入以点击率论成败、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以“点赞”“吐槽”论优劣、以“打赏”论价值的误区 刚刚过去的2017年,被视为网络文艺回归理性、走向规范的分水岭。如果说此前网络文艺的发展态势是“网络”裹挟着“文艺”狂飙突进,今年开始网络文艺将进入“文艺”再塑“网络”精耕细作的新阶段。与此相对的是,网络文艺评论却稍显逊色,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创作者和评论者普遍更关注、重视“网感”——这一文化产品在网络空间生产、传播和接受时表现出来的特性。“网感”是网络文艺与“网生代”心理共振的重要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准确捕捉,才能对网络文艺作出恰如其分的评判和分析。但是,在当下的网络文艺生产创作中,“网感”有时却被等同于“颜值”“恶搞”“炒作”“突破尺度”“吸引眼球”“流量担当”等,如果重“网感”轻“美感”甚至以“网感”取消“美感”,评论就会陷入以点击率论成败、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以“点赞”“吐槽”论优劣、以“打赏”论价值的误区。有些文艺作品在创作中,为了取悦网友硬性增加“网感”,结果却事倍功半。比如,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主创者原以为英俊的“侯亮平”会受到追捧,不成想在网上疯狂“圈粉”的却是“颜值不高”但演技过硬的“达康书记”,这些看似违背“网感”规律,实际上已经表达出网络文艺语境下的美学新动向。 文艺的永恒追求是真善美。人们希望从文艺中获得美的享受,从而提升修养、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无论科技如何发展,美感都是衡量文艺作品极为重要的尺度,也是文艺评价应秉持的基本标准。因此,网络文艺评论仅重视“网感”不够,还应捕捉并发掘“美感”,探究“网感”和“美感”相互作用的机制,勾勒从“网感”到“美感”的路径。另外,作为网络文艺的新兴类别,网络游戏又被称为“第九种艺术”,我国的网游发展走在世界前列,也积累了庞大的数据和丰富的案例,人们可以轻易检索到网络游戏的用户规模或市场销售,却很少能读到从美学、艺术学等视角出发的深入评析。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创作方面看,网络文艺作为最新的艺术门类,从业群体的整体艺术训练有待加强,美学素养有待提升,在网络文艺创作生产中自觉注入美的追求的意识和能力都需要提高。从评论方面看,网络文艺给人们带来的艺术体验需要时间的沉淀和筛选,才能获得审美经验,这也需要新的概念工具作出恰当的理论概括。从行业管理方面看,网络文艺的行业标准有待完善,特别是如何在构筑网络文艺新美学的基础上,把符合网络文艺特性的美学规范纳入行业标准,还远未破题。几年前,《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已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网络文艺正在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而网络文艺越深入发展,就越需要评论发挥引导、阐发和校正作用,关注和发掘网络文艺的“美感”也就越成为文艺评论家面临的重要而急迫的课题。回顾文艺及文艺评论走过的历程,每当一种新兴艺术走向成熟,其从业群体渐趋壮大,总会伴随着文艺评论家的群体“分裂”和新生。当年电影批评摆脱“文学式评论”争论和“影评人”共同体的群体自觉,都是很好的例证。网络文艺评论已经走到类似的关口,而网络文艺评论家这一新“身份”的真正确立,除了对“网感”捕捉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把握网络文艺的“美感”,或者说提炼网络文艺带给人的独特审美体验,并作学理化阐发。 网络文艺的纵深发展,不但进一步显露出与传统文艺的差别,而且按照自己的逻辑发生着内部细分,新的艺术样态也不断涌现,这使其复杂性大大加强。与此相应的则是网络文艺“美感”的动态变化。古人以徐徐打开方式欣赏“手卷”所获得的美感与今人在美术馆里一览无余地欣赏一幅“手卷”是不一样的,在视频网站或数字博物馆欣赏、消费、品评艺术获得的美感与在电影院里、电视机前或博物馆中也是不一样的,“进入”网络游戏所营造的互动空间得到的感受,与坐在电脑屏幕前观看影视作品更是有很大差别。 因此,一个熟谙传统意义上的美学或艺术理论评论家,面对网络文艺大家族特别是其新生代成员时,理论手段和概念工具的缺失就会清晰地凸现出来。而随着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达,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文艺对感官的触动还将迎来一场全新的变革,一种前所未有因而也很难套用现成理论加以阐释的美感体验也将来临。这些都在呼唤一种新的美学,要求网络文艺评论不但要从个体和群体两个维度深入研究互联网对人的认知、心理、情绪以及真假、美丑、善恶等价值判断的影响,而且要探究这种影响发生的机制,在此基础上追踪美感在网络文艺语境下产生和变化的轨迹,进而阐明网络文艺重塑美感体验的内在机理。 网络文艺将迎来持续发展的浪潮,作为新时代网络文艺评论家应该“网感”“美感”两手抓,既像一个听风者敏锐捕捉兴起于网络的审美新风尚,又像一个严谨的地质学家,揭示网络文艺这座文化新矿的构造,从而为网络文艺的健康发展打开一片更广阔的空间。胡一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