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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金庸社会史:乔峰真要生在宋朝,又何必自杀?

http://www.newdu.com 2018-11-21 儒家网 吴钩 参加讨论
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历史研究者,认同儒家宪政主义。著有《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隐权力2: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游戏》(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重新发现宋朝》(九州出版社2014年),《中国的自由传统》(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金庸社会史:乔峰真要生在宋朝,又何必自杀?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发布
              原载于“我们都爱宋朝”微信公众号,节选自吴钩著《原来你是这样的大侠:一部严肃的金庸社会史》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九月廿八日壬寅
             耶稣2018年11月6日
    
    乔峰的人生悲剧始于他的身份错位:身为宋朝丐帮帮主,却是一名契丹人。当契丹人身世的秘密被公开之后,不但乔峰自己产生了身份认同的迷茫,而且整个丐帮与中原武林都将他当成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国家公敌。最后,处于大宋、大辽夹缝中的乔峰进退两退,只好选择了自杀。
    乔峰当然是一名向壁虚构出来的人物,他的家国情仇其实也是金庸按现代民族主义冲突模式凭空想象出来的。如果北宋真的有乔峰这个人,他完全不会因为契丹人身份而受到宋人的敌视,他也完全犯不着自杀。
    实际上,北宋时候,在宋境之内,生活着非常多像乔峰这样的具有契丹血统的居民,他们被宋政府称为“契丹归明人”,意思是,他们原来是契丹人,现在回归大宋,成为大宋的子民。
    宋朝对契丹归明人的态度,不是排斥,而是欢迎。不但欢迎,而且一直给予优恤。优恤包括几个方面:
    其一,政府赐给田宅,按宋神宗元丰年间制定的标准,“归明人应给官田者,三口以下一顷,每三口加一顷;不足,以户绝田充”。也就是说,一户契丹归明人家庭,如果是三人口及以下,可以分配到官田一顷;家庭每增三口人,可以申请再分配一顷田地。一顷,即一百亩,在宋代,拥有一百亩田产的家庭,可以划入三等户,即中产阶层,可见宋政府对于契丹归明人确实是“厚加存恤”的。
    宋哲宗时,朝廷又诏“今后归明人未给田,听权借官屋居住”。尚未分配到田产的契丹归明人,可以先借政府公屋居住。当然,契丹归明人对政府分配的官田与官屋,一般来说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政府并不允许他们将田宅卖掉,法律规定:“恩赐归明人田宅,毋得质卖。”
    其二,对国家有贡献的契丹归明人,还可以授予官职,一般都是武职,比如元丰年间,宋政府“录北界人翟公仅为三班借差、江南指挥”。“三班借差”即一种低阶武职。
    在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之前,北宋还一直保留着一个叫做“契丹直”的军事组织,编入禁军,隶属于殿前司,组成这个“契丹直”的士兵,都是契丹人。到熙宁九年,“契丹直”才并入“神骑”部队。如果乔峰早出生十几年,以他的身手,加入“契丹直”是毫无问题的。就算没有加入“契丹直”,他也完全可以当个“三班借职”之类的武官。
    其三,到了宋徽宗时,宋政府开始允许契丹归明人参加科举考试。时为政和四年(1114年),朝廷下诏:“新民归明后,经十五年,并依县学法施行,虽限未满,而能依州县学法呈试者,依此。”意思是说,一名契丹归明人只要在大宋生活了十五年,便可以获得完全的国民待遇(类似于从持绿卡者到入籍),按照州县学条例参加科举考试,考试通过则可以获得授官。
    当时有一些契丹归明人就参加了宋朝的科举,如宣和年间,有一个叫赵炳的契丹人,原为“北界中京人,随父归明,陈乞收试”。小说中的乔峰生活在宋哲宗朝,如果他不自杀,再等十几年,就可以契丹归明人身份参加大宋的科举考试了。你要说乔峰是个武人,不是读书种子,文化程度不高,就算参加了科举,只怕也考不上,我也没意见。
    
    不过没关系,他可以参加武科举,也可以进入学校进修。宣和年间。有归明人李勿父子,以前在辽国时参加过科考,但辽国科举以词赋取士,大宋科举则以策论取士,李勿父子不熟悉宋朝考试内容,因此申请进入“州学听读修习见行规矩文义,以预将来选举”,获得宋政府批准。宋政府还说,以后凡需要入学补习的归明人,都可以按李勿例办理。
    当然,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宋政府对契丹归明人也作出了一些限制,主要是居住地的限制、婚姻的限制、任官的限制。
    按宋朝法律,归明人归宋之后,需要内迁,“不许于在京、三路并缘边、次边州往返及居止”。这里的“三路”指河北、河东和陕西,“缘边”州指与处于北方边境的州,“次边”州指与边境州接壤的州。这些靠近边境的州,是不允许归明人居住的。
    宋政府又立法规定,“归明人除三路及缘边不得婚嫁,余州听与嫁娶。”按此立法,归明人不得跟三路及缘边州的居民缔结婚姻,其他州则不受限制。不过,与乔峰相爱的阿朱是姑苏人,不在缘边州,乔峰跟她结婚是没有任何法律问题的。
    此外,归明人获得授官之后,不许安排到缘边州县任职,“无故不得出州界”,地方的兵权也“不得交与归明人”。
    以上限制,体现了宋政府对契丹归明人的戒备之心。不过,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必要的,因为当时宋朝与辽朝是势均力敌的两个政权,以前还有过战争,现在虽然和平共处了,但彼此都在边境驻兵对峙,双方也一直互派间谍渗透,难保归明人中没有辽国间谍。但是,像《天龙八部》描述的那样,宋人一听说乔峰是个契丹人,立马就视之为仇雠,拔刀相向,那就是小说家的向壁虚构与凭空想象了。
    
    按金庸自己的说法,造成乔峰人生悲剧的源头,乃是宋辽两国的仇敌关系,乔峰自杀是无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没办法的,天生的。他一开始生为契丹人,那时契丹与汉人的斗争很激烈,宋国与辽国生死之战,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这样厉害,他不死是很难的,不死就没有更加好的结局了。”
    金庸此说,完全不合历史真实。实际上,自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厌倦了战争的宋辽签订了“澶渊之盟”之后,双方约为兄弟之国,互称南朝、北朝,早已化干戈为玉帛,实现了和平。在乔峰生活的宋哲宗朝,宋辽两国已有近百年未曾发生战争。辽国边地若发生饥荒,宋朝照例都会派人在边境赈济;每逢重大节日,两国均要遣使前往祝贺,并互赠礼物;遇上国丧,对方也要派人吊慰;一方若要征讨第三国,也会遣使照会对方,以期达成“谅解备忘录”。
    被金庸描述成心存南侵野心的一代枭雄——辽国国主耶律洪基,其实也是一位极力维护辽宋和平的君主。有一年,因“南朝(宋朝)兵骑越境,施弓矢射伤辖下(辽)人”,耶律洪基致信宋神宗,申明维护和平之志:“窃以累朝而下,讲好以来,互守成规,务敦夙契,虽境分二国,克深于难知,而义若一家,共思于悠永。”与乔峰生活在同一时代、曾出使辽国的苏辙这么评价耶律洪基:“在位既久,颇知利害。与朝廷(宋)和好年深,蕃汉人户休养生息,人人安居,不乐战斗。”
    这么一位辽国君主,怎么可能会处心积虑挑起伐宋的战争?既然耶律洪基并无南侵之心,乔峰也就不需要在雁门关外胁迫辽主退兵。既然乔峰无需做出这等“威迫陛下”之举,自然也犯不着自杀谢罪。
    总而言之,如果宋朝真的有乔峰这个人,不管从当时宋辽两国的关系来看,还是从宋政府对契丹归明人的政策来看,我们都有理由相信,哪怕乔峰公开了自己的契丹人身份,也不会被中原人视为国家公敌,更也不会被迫回关外。他完全可以以归明人的身份,继续当他的丐帮帮主——《神雕侠侣》时代的丐帮帮主耶律齐,不就是一位契丹人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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