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在最初的写作或编辑成篇时,自然就会“意穷而成体”(《文心雕龙·章句》),形成分章。李零称之为“自然章句”:“古书在未经编次成篇之前,本来就存在着许多意义相对独立的片段,也就是自然的章句。古书的编次成篇就是对这种自然章句加以归并和整理的结果。”(李零:《〈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364页)至迟在战国中期,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章句观念,其明证即是大量分章书写的简帛文献。如清华简《系年》,“全篇138支简,每支简背有编号,共3875字。全篇原分23章,每章相对独立,章尾有标志,简尾留白。”(李守奎:《〈清华简系年与古史新探研究丛书〉前言》第4页,载马楠:《清华简〈系年〉辑证》,中西书局2015年)这已经与后世提行分段的方式十分相似了。虽然《系年》撰作之时未必即以钞本所见的方式分章,但是分章出自原作者,当无疑义。流风所及,分章也成为整理旧籍的重要方式。原仅为“自然章句”的旧籍,也在此潮流中被系统整理分章。 《论衡·正说》:“说事者好神道恢义,不肖以遭祸,是故经传篇数,皆有所法……意异则文殊,事改则篇更,据事意作,安得法象之义乎?”汉代将旧籍经典化的方式之一,就是使其篇章数目具有特殊的意味。如“或说《尚书》二十九篇者,法曰斗七宿也。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斗矣,故二十九。”(《论衡·正说》)进而以特殊数字来重新编纂旧籍甚至部勒新著(如《史记》《太玄》等)。目前所知全篇分章的早期《老子》三本,北大汉简本七十七章、严遵《指归》本七十二章、河上公《章句》本八十一章,都是这一趋势的产物。 杨希枚将这一现象称为“古籍神秘性编撰型式”:“古籍的篇卷或句数也就常采取某些固定的型式,期其与神秘数字互相配合。古籍的编撰型式也因此就常是神秘性的,即暗寓天地之道的象征意义。”(杨希枚:《先秦文化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736—737页)所谓“神秘数字”是“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古神权社会使用的一种神秘语言或鬼神的语言”。杨氏认为:“人类在超现实社会中用于与鬼神打交道的,即用于宗教生活的语言,故可称之为神秘语言。神秘语言常是非自喻性的,也即隐喻性或象征性的语言。”(《先秦文化史论集》第616页)杨氏出身人类学,他的研究确实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完全以人类学框架来研究一种成熟思想,容易看不出这一思想的精微之处。胡适曾提出中国古代哲学是基于理性主义思潮(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18—319页)。从理性化的角度考虑,所谓“神秘数字”以至通常所谓汉代“谶纬神学”,都是以数的计算所显示的绝对必然性作为对于天道的真切把握。质言之,正是以“神秘数字”为基数进行计算,乃是将不可知性的原始巫术信仰与理性化的绝对必然性追寻熔铸为一体。例如《汉书·律历志》:“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十六”是由两个“神秘数字”“四时”与“四方”作为基数进行绝对性、必然性计算的结果。《后汉书·郑玄列传》:“会(马)融集诸生考论图纬,闻玄善筹,乃召见于楼上。”考论图纬而以善筹召郑玄,正可见神秘数字必须计算。在《老子》诸本章数歧异中,我们应当关注的不是每一种章数具有何种神秘性,而是章数之获取对于绝对性必然性的追寻。也就是说,以数的计算来追寻绝对性必然性,并以数的计算的得数作为《老子》的章数。 北大汉简《老子》共七十七章,其中上经四十四章,下经三十三章。丁四新先生将“七十七”“四十四”“三十三”还原为“七”“四”“三”(丁四新:《汉简本〈老子〉总章数及上下经章数的组织原理和数理法则——一种可能性的研究》,载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辑,中华书局2016年,第136—137页),我们深表赞同。但是我们认为完整的还原过程应该是“七十七”“四十四”“三十三”除以“一十一”得到“七”“四”“三”,亦即77=11×(3+4)。“一十一”也当来自“天地之数”。《周易·系辞传》上:“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即以“天数一三五七九”加“地数二四六八十”之和。其具体加法,考《汉书·律历志》:“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则至少在汉代有一种算法是以“天数五”加“地数六”得“一十一”。由是可以类推“天数一”加“地数十”得“一十一”等;五“天数”分别与五“地数”相加,各得“一十一”;五个“一十一”相加得“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一十一”编纂之典籍,如《九歌》虽名曰“九”却实为十一篇。北大汉简《老子》之“七十七”章的算法为:77=(6+5)×(3+4)。 由于今本《老子指归》已经残缺,我们对于其全书概貌的了解主要依靠其书所附《君平说二经目》:“昔者老子之作也,变化所由,道德为母,效经列首,天地为象,上经配天,下经配地。阴道八,阳道九,以阴行阳,故七十有二首。以阳行阴,故分为上下。以五行八,故上经四十而更始;以四行八,故下经三十有二而终矣。”丁四新解释道:“严遵本总章数设定的依据是‘以阴行阳’,即以阴八乘以阳九而得72首;其上下篇章数设定的依据是‘以阳行阴’,即将阳九先分为五、四两数,再分别乘以阴八,而得上篇40首、下篇32首。从总体上看,严遵本章数的设定涉及天地(上下)、阴阳的概念,而以‘一阴一阳之谓道’为原理。”(丁四新:《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成型与定型——以出土简帛本为依据》,载《中州学刊》2014年第10期)八,《汉书·律历志》:“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严遵本《老子》之“七十二”章的算法为:72=8×(4+5)。 河上公《章句》本八十一章,上经三十七章,下经四十四章。其章数之义,现存最早的解释见日本庆长间活字本河上公《章句》卷首旧题葛洪《老子经序》,其中云:“于是论证著上下二篇八十一章五千余言……天以四时生,地以五行成。以四乘九,故三十六,以应禽兽万物之刚柔;以五乘九,故四十五,以应九宫五方、四维九州,故法备。因而九之,故九九八十一,数之极也。”关于此序标题、作者及时代等问题争议颇多,但至迟不晚于六朝。南宋谢守灏《混元圣纪》卷三:“葛洪等不能改此本章,遂灭《道经》‘常无为’一章,继《德经》之末。乃曰:‘天以四时成,故上经四九三十六章;地以五行成,故下经五九四十五章。通上下经,以应九九之数。’”正是指此而言。旧题葛洪《序》认为分篇章数不妥,不符“天四地五”合为“九”之义,故而将《道经》减一加至《德经》。《后汉书》卷五十九《张衡列传》衡上疏曰:“且《河洛》《六艺》,篇录已定,后人皮傅,无所容篡。”李贤注引《张衡集》上事云:“《河洛》五九,《六艺》四九,谓八十一篇也。”则东汉已有如此算法。由此恰可见早期道教对于《老子》八十一之章数的解释,就是以阳数之极的“九”自乘乃得“八十一”,即81=9×9。西汉前期,书以“八十一”编成者,《史记·田儋列传》:“蒯通者,善为长短说,论战国之权变为八十一首。” 实质上,《老子》章数达致的数的演算的必然性,并非必然性自身,而仅仅停留于数的演算对于必然性的借用。亦即编纂者并不追问数的演算何以有此结果,而只是关注数的演算得到如此结果。他们甚至可以不必掌握数学理论知识,只需要具备一定计算能力即可——数的演算的绝对性的必然性何以是必然的,编纂者懵然无知。于是赋予章数本身以神秘性,正是在数的演算的绝对性必然性追寻被遗忘之后,对于这一遗忘之遮掩。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