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精神价值表现为人格,所以孔子非常强调对人格的尊重。当子夏问他何以为孝时,他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对他人人格的尊重,总要表现在脸色上。孔子说对父母和颜悦色是件难事,事实上是在说真正地尊重父母的人格是件难事。所以,如果仅仅为父母服务、仅仅供应酒食之类,即仅仅维持父母的自然生命,而不尊重父母的人格,那就不算孝了。君臣之间亦应互相尊重:“君使臣 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份》)这里的“礼”和“忠”,分别是君和臣尊重对方人格的形式。 在各种类型的人当中,孔子还特别注重对有身份的人和残疾人人格的尊重:“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论 语•子罕》)“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论语•乡党》)《论语•卫 灵公》篇较详细地记载了孔子对待盲人乐师师冕的细节: 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 众所周知,在古代,乐师的地位是相当低贱的。孔子对师冕如此无微不至的关心,实属难能可贵。由子张的疑惑可以得知,当时一般人对盲人的人格并不这样尊重,而孔子能为之,正表现出孔子对他人生命和人格的超越阶级的尊重。 我们知道,先秦时期的另两位儒学大师孟子和荀子都很重视人与禽兽之 辨,如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荀子说: “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荀子•非相》) 事实上,这种思想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祖师孔子。孔子不仅从自然生命的角度将人和禽兽区别开来——“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即其明证,而且从生命精神价值的角度将两者区别开来: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孔子认为,人不仅有生存的权利,而且有被尊敬的权利;如果没有后者, 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人就和动物没有区别了,因为就连犬马都有生存的权利。这又一次说明“敬”,即尊重生命的精神价值和人格的重要性。在这里,孔子的议论虽然是针对父母所发的,但由他尊重超阶级的人格的态度来看,也完全适于所有人。正是在这种严于人禽之辨的思想的指导下,孔子才发出了 “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论语•微子》)的感叹。这正表现了孔子的人权观。孔子的这种思想,不仅影响了孟、荀,而且对后来历代儒家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