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论语·季氏》篇中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意思是说,君子敬畏天命,敬畏地位高的人,敬畏圣人的话;小人不知天命,因而不敬畏天命,不尊重地位高的人,轻侮圣人的话。 君子最初是指代人身份地位的一个概念,是对贵族男子或执政者的一种称呼。孔子时,则对君子的内涵从“位”和“德”两个维度展开,赋予君子既有地位又有品德的社会管理者含义。孔子为改变“礼坏乐崩”的现实社会,打破了学在官府的传统教育模式,私学授徒,学术开始下移,他提倡“有教无类”,主张“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期望“有德者有其位”“有位者有其德”,目的是通过造就有“德”有“位”的理想人格君子,推行“为政以德”“政者正也”的为政主张,实现修齐治平的人生目标。因而孔子特别强调个体修德,十分注重君子人格的养成。小人是与君子相对立的一个人格概念,最初指无位的百姓、民众,孔子却使其几乎完全转变为指代缺乏道德修养之人的一种通称。孔子使用君子、小人这一对截然不同的概念,为以“仁”立说找到一个可供对照的理想人格模式。孔子以“三畏”作为区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主要是从道德的视角立论和以道德为标准予以判断的,但并未完全排除以政治立论的传统。那么,这里的君子既指有地位的社会管理者,又指有修养的道德楷模,而“小人”反之。 孔子以“知天命”作为成就君子人格的前提,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内在根本依据。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其实,这个命就是天之命,核心问题是天,即天人关系这一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孔子曾自述“五十而知天命”,五十岁才对天命达到一个相当高的认识程度、有了较高的人生境界。然而,孔子之天一般可分为自然之天、主宰之天和义理(德性)之天三个层次,即“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的自然存在、客观必然、“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人生命运的最高主宰、“天生德于予”或“斯文在兹”的德性价值根源。孔子对前两者基本上持存而少论或不论的态度,对于后者则给予了很多思考,认为天存在一个可被人感知且应遵循的天道,并称赞尧说:“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同时,也认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肯定人在天命面前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提升人的主体性和道德性,消解天的神圣性和主宰性。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强调“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表明孔子不是把天命看做是至上神的旨意与命令,而是将天命视为是一种非人力所能改变的客观必然。那么,孔子说的“知天命”,一方面体现了对客观自然规律、不可抗拒的异己力量以及社会人生原则的认识和领悟;一方面体现了对天赋予了人德性的承领、存养、践履的强烈使命感和进取精神。由此孔子就构建了儒家天人关系的哲学理路,完成了“五十而知天命”“知我者其天乎”的人生哲理感悟,实现了“道德理性”自觉。 孔子的“天命”实际上就是“天道”。朱熹也说:“天命,即天道也。”孔子说:“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君子的首务在于“求道”,甚至可以“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孔子从天命的层面来认识和把握天道,从天道的视角来思考和探究人道。天道是对客体天而言的,天命是对主体人而言的。天命落实到人的实践即为人道,也就是孔子提倡的以“仁”为核心的礼乐之道。因为孔子对天命有了深刻的哲学思考,才使其理想人格君子对天命有了敬畏之心。可见,君子“畏天命”也就是为对客观必然性和不可抗拒力难以完全认识和把握所产生的敬重和谨慎态度,以及对人道法则的体认和自觉实践。简而言之,“畏天命”就是重视天命而不违背天命,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大人”是指具有较高官位和道德修养的人。如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孟子·离娄下》)郑玄《注》:“大人,谓天子诸侯为政者。”王安石《大人论》中说:“由其道而言谓之神,由其德而言谓之圣,由其事业而言谓之大人。”大人,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天命的承载者”,指那些道德修养高、民声威望重的为政者。用现代的话语说,是指负责管理国家事务的有素养的行政管理者,通常意义上可指各级公务员。这种描述虽不完全准确或对应,却不失其真实内涵。那么,“畏大人”不是畏人,而是对大人所代表的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各种规章制度、法律规范的敬畏,以及制度、法律所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敬畏。 圣人是孔子尊崇和追求的最高理想人格,指代具有最高道德水平和最高智慧的人。孟子称为“人伦之至也”,荀子认为“道之极也”。孔子对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极力推崇并称为圣人,但从不以圣人自许。孔子对圣人的内涵是从政治和道德两个维度来展开的,政治上有高度智慧,通晓天道和人情,能够准确把握和建构人间秩序、治理天下的人道;道德上,具有高尚德行,可通过人格力量的感化和社会教化凝聚整个社会的文化和价值认同。一定意义上讲,圣人可谓之“天命的阐释者”,是人类灵魂的导师、道德的代言人,负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历史责任和使命。质言之,“畏圣人之言”就是对传统经典话语权威、历史科技知识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敬畏。 其实,君子“三畏”代表了孔子思想的三个不同层面,即天命代表的外在自然规律的必然性、异己的力量和人生的基本原则,“大人”代表的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圣人之言代表的社会伦理道德以及价值认同。言以蔽之,就是指自然界及其规律、法律和制度、伦理和道德三个方面,这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看出,“君子有三畏”的哲学命题,是孔子对其理想人格君子协调和处理个人与自然、社会、他人关系的内在能力要求,是与自然和谐相处、自觉遵守法律和制度、模范践行道德规范和原则的人格自觉。可见,孔子说的“畏”不是一种心理状态的展现和描述,而是一种对自然、社会、他人关系的认识和把握;不是一种面对问题的害怕和退却,而是对于一种责任的体认和担当。 孔子从天道的视角思考和探讨人道,把原始的宗教观念转向哲学理性和人文自觉,使儒学脱离了宗教,但其宗教作用并未消失。因为孔子通过“以天论德”,有效地解决了道德形而上的根源问题,让人们思维的形上要求暂时得到满足,于是对道德就产生了一种敬畏和敬重之情。随着历史的不断演进,孔子的这种为道德寻找的终极根源,就演变成了人们的一种信念和信仰,同时也使儒家道德宗教性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如民间流行的“天知地知”“头上三尺有神灵”等。古人这种“神坛设教”的落后形式虽被现代的“祛魅”思潮所拼弃,但它能给人们的信仰留出位置,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慰藉人们的心灵。事实证明,一个人可以没有宗教信仰,但不能没有敬畏之心。敬畏之心说白了就是人的一种信仰或信念,也是内在于人的一种道德品质、一种道德自觉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 敬畏不仅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智慧,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如果失去了敬畏之心,对于个体而言,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根基、道德的底线;对群体而言,就意味着失去了共有的原则遵循、价值认同。当今中国社会,因受西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人们的信仰、精神、心灵被渐次物化,不仅出现人与自然关系高度紧张的突出现象,而且严重出现对社会制度和法律任意践踏的不良行为。诚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诸多方面的,但与人们敬畏之心的不断缺失或缺位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郑重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因而,当今学习和借鉴孔子的“三畏”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畏天命”启示我们要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思想,就是对“畏天命”的最好注脚,它体现了儒家“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哲学思想。对于帮助我们纠正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的影响,抑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生产的盲目扩张,改变森林减少、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水土污染、沙尘暴、酸雨、雾霾等不良现象,改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我们共有的美好家园,可提供重要的价值和思想引导。 其次,“畏大人”启示我们要敬畏国建家的各项法律和制度。因为法律和制度所体现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价值原则、行为规则和规范要求,具有人们所认可的公正性、公平性、正义性。只有人人敬畏法律、遵循法律,才能提高法律的神圣性、权威性、约束力以及人们的法律意识,才能发挥法律的应有作用,才能遏制当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犯罪和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从而推动当今的“以法治国”建设。 第三,“畏圣人之言”启示我们要敬畏中华民族历史发展长河中积淀下来最深厚的文化和价值认同,敬畏公共的社会伦理道德。“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可谓是对“畏圣人之言”的最好解释。孔子把道德作为社会政治建设的基石,提倡“为政以德”,倡导“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价值,并多次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可见,倡导人们对道德的敬畏意识,弘扬和继承儒家崇德尚道、倡仁践义的人文传统,可以为当今“滑坡”的道德安上防滑链,可以抑制道德失范,解决信仰危机、诚信缺失,制止毒奶粉、毒馒头等不道德的现象,从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深厚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资源。(来源:孔子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孔祥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