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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远】《书》及《书》教传统中的“克谐”观

http://www.newdu.com 2023-01-26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书》及《书》教传统中的“克谐”观
    作者:马士远
    来源:中国孔子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闰六月廿六日丙子
               耶稣2017年8月17日
    “克谐”一词本义为“能够和谐”,是一朴素的上古观念,最早见于《书·尧典》中。由《书》之文本自身所凸显的朴素的“克谐”母题和“克谐”表现形式,以及由早期儒家学者在诠释《书》时提出的系列“克谐”观,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研究视域中并未得以充分揭示。《书》及《书》教传统中的“克谐”文艺观,不仅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而且有着明晰的演变轨迹,对我国传统文艺创作,特别是在史传文学创作及其理论发展方面影响甚巨。
    【关键词】《书》;《书》教;“克谐”文艺观
    “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中和”思想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和较为宽泛的能指。《礼记·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文学艺术而言,讲究“中和”的历史亦同样久远。由《诗》之文本自身所凸显的现实主义文艺表现形式,以及由早期儒家学者在诠释《诗》时所肇始的《诗》教中和文艺传统,在我国古代文艺理论视域中所占据的主流地位以及主流影响地位,已经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研究视域中得以深刻表述之史实,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然而由《书》之文本自身所凸显的中和文艺主题和“克谐”文艺表现形式,以及由早期儒家学者在诠释《书》的过程中所肇始的《书》教中和文艺传统,在我国古代文艺理论视域中所占据的主流地位及其主流影响地位,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研究视域中却并未得以充分揭示。本文拟从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比对入手,就这一理论范畴做一系统详尽的梳理。
    一、《书》在上古文学发展中的主流文学地位及其主流影响
    如果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说,自数以千计的早期《书》篇陆续由史官写成之日起,就始终成为商周时期王官之学的主要内容之一,成为史官赞治、乐正造士的主要文献工具,并逐渐上升到传统文化的主流地位,与《诗》、《礼》、《乐》一起构成了春秋及其之前的社会所共同依托的传统文化基础的核心,并在战国时期又进一步成为一些诸子创派立说所共同依托的传统文化背景。若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书》一类文献在传统文学母题和传统文学艺术创作手法等方面不仅具有肇始之功,而且起始就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今存《书》篇同类性质的数以千计的早期篇章,始终占据着我国上古散文体文学创作活动中的主流地位。《书》是我国上古政治历史的一面镜子,除《禹贡》篇外,其它篇目文本主要为记言形式的文体,并非特意的为文而作,但恰恰是在大量的语录之中蕴含了丰富的文学形象与文艺创作方法,其文本再现的历史不仅是真实历史政治的一种曲折反映,而且是被文学化了的历史。正是在此层面来讲,作为赞治、造士工具之使用的大量《书》篇,同诸多《诗》篇一样,起始就占据着我国上古文学发展史中的主流地位。
    首先,编纂《书》的众多资料是上古文字存在的主体,《书》之六式“典、谟、训、诰、誓、命”是上古散文体表述的主要表现形式。散文不同于诗歌,散文起始于实用。上古时期,特别是殷商、西周时期,学在官府,文化为史官所垄断,制书、读书、掌书、用书是史官之职,而殷周历代史官所制、所读、所掌、所用之书,是殷商、西周时期文字存在的主要形式,是后来编纂《书》的主要资料来源。编纂《书》的资料,按其功用的不同,主要包括典、谟、训、诰、誓、命六类,这六类正是史官文化中的主流,代表着上古文化存在样式的主体模式。从文体学视角看,六类几乎囊括了上古散文体的主要表现形式,从出土文献称说《诗》时多不称篇名而直接称《诗》云,而称说《书》时则很少直接称说《书》云,而是直称篇名的状况来看,《书》之篇目的标题典、谟、训、诰、誓、命等理应为早期文体学意义上的分类表现形式,与同时期的其它典籍相比,其成熟度也较高:
    典,主要记上古帝王之事,以叙事为其主要的表达方式,所记内容多为上古帝王的嘉言懿行,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中的《尧典》、《洪范》、《吕刑》当属于此列。《尚书·多士》篇有“惟殷先人,有策有典”之说,《左传》云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国语》申叔时论教太子曾提到“教之训典”。这些史料记载足以说明“典”这种文体当为早期史官所掌之书中较为常见的样式之一。
    谟,主要叙述上古君臣之间的嘉言善政,以对话形式行文,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中仅有《皋陶谟》一篇属于“谟”体,晚《书》25篇中的《大禹谟》亦属于此体。“谟”是一种独特的文体,在文献中不常见,但两者的相关文本在先秦传世文献《左传》、《国语》及出土文献《成之闻之》篇中均有称说。
    训,此体记载重臣训诫君上之语,属于下对上行文的一种,多用语录体叙述模式,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中的《高宗肜日》当属于此体,晚《书》二十五篇中的《伊训》,《逸周书》中的《度训》、《常训》、《命训》、《时训》,《左传》所称引的《夏训》,以及清华简中的《保训》等都应属于此体。“训”亦为早期史官所掌之书中较为常见的样式之一。
    诰,为上级对下级的指示或统治者对臣民的讲话,起着传载王言、晓谕群下的重要作用,传世文献及近年来出土的诸多商盘、周诰均应属此类,多为史官对统治者主要言论的实录,古奥朴拙,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中的《康诰》、《大诰》、《酒诰》、《召诰》、《洛诰》、《盘庚》、《梓材》、《多士》、《多方》、《无逸》、《君奭》、《立政》等十二篇,《左传》所称引的《盘庚之诰》,《墨子》所称引的《仲虺之告》、《汤诰》,郭店战国楚墓竹简《缁衣》篇所称引的《尹吉》,均为此体。可见“诰”类亦是早期史官所掌之书中最为主要的存在样式之一。
    誓,《周礼·秋官》曰“誓,用于军旅。”《墨子·非命上》曰“所以整师旅,进退师徒者,誓也。”“誓”主要是指君王诸侯在征伐交战前夕率队誓师之辞。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中的《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秦誓》,先秦文献常称引的《太誓》、《泰誓》均为此体。“誓”类亦是早期史官所掌之书中最为主要的样式之一。
    命,是古代帝王奖励或册封臣下所宣布的命辞,从出土的铜器铭文来看,周代策命类的文献特别多,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中的《顾命》、《文侯之命》当属于此体,晚《书》二十五篇中的《说命》、《冏命》、《微子之命》、《毕命》、《蔡仲之命》,以及出土文献中的《祭公》篇亦为此类。“命”类亦是早期史官所掌之书中最为主要的样式之一。
    其次,从现今可以看到的仅存的二十八篇较为可信《书》篇的文学艺术性来看,构成编纂《书》的早期《书》篇资料,同样也理应是比较成熟的散文,在叙事、论证、结构、塑形等多个层面上都表现出了一定的艺术性,确实代表着那个时代散文体文学的最高艺术成就。晚《书》二十五篇历经一千余年的考辩,为后人所伪已成定谳,《泰誓》三篇的真实性也多受到质疑,其余三十篇,即《今文尚书》二十八篇的文本在长期流传过程中,虽有不同程度的润色、加工,文字亦有讹误,但其远源于春秋之前的时代,当是无可否认的史实。现存二十八篇今文《尚书》基本上属于未曾伤筋动骨的上古《书》篇,其文学艺术性已经相当成熟,但不同时代的作品,其文学艺术特性又不尽相同:
    《虞夏书》部分的文本在叙事艺术方面已经具有鲜明的特点。《国语·晋语》有“阳人有夏、商之嗣典”的记载,但从考古学视角来看,目前还未发现夏代有典、册之文,今文二十八篇中的《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四篇虽属于《虞夏书》,但其成文时间当不在虞夏时期。《甘誓》篇在四篇中最为简短,从其文风看,还未沾染后世礼乐文化的印痕,其排比语句显示出了军旅之誓的肃杀之势,如“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似乎还带有人类早期野蛮的习性,学界普遍认为《甘誓》篇成书较早,大概得其实。但具体能早到何时,目前还难成定论。《尧典》、《皋陶谟》、《禹贡》三篇,从其文本起始处的“粤若稽古”及文本中所表述的地理概念来看,显然是后人所追记。王国维在其《古史新证》中说:“《虞夏书》中,如《尧典》、《皋陶谟》、《禹贡》,……文字稍显平易简洁,或系后世重编。然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此三篇文本所体现的共同特点是叙事艺术的成功运用,如《尧典》采用了总分结合的叙述结构,纲举目张,脉络清晰,以禅让为全文枢纽,过渡自然。《皋陶谟》采用了平行叙事的结构模式,全文可分为禹与皋陶、舜与禹、舜与夔之间的对话,全文洋溢着君臣和睦的民主气氛,而在对话语言中刻画出了不同身份和不同性格的人物形象。《禹贡》采用了总、分、总的叙述模式,全文以禹“奠高山大川”引入,接着分述九州的风土物产,进贡路线,治山导水,制定五服制度,最后以“禹赐玄圭,告厥成功”收尾,各部分间照应紧密,行文整齐中见错落,语言精审而不乏绵密,体系庞大而内容详实。
    《商书》一类文本所体现的共同特点是大量形象比喻修辞格的应用。众多甲骨文、铜器铭文的出土与研究成果,已经征实了我国文化早在殷商时期已经相当成熟,这就使得《尚书·多士》篇所记周公旦对殷商遗民“惟殷先人,有策有典”的训诫和《墨子·贵义》篇所说的“昔者,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漆十士”等文献记载有了一定的实物依托。今文二十八篇中的《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五篇属于《商书》,这些篇目在比喻修辞格的运用方面已经相当成熟,如《汤誓》中的“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微子》中的“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等等。特别是《盘庚》篇,更是将比喻修辞格运用得圆润娴熟,在不长的文本内运用了一系列的比喻,如“若颠木之有由蘖,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若射之有志”,“予若观火,予亦拙谋作,乃逸。若罔在纲,有条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有秋”,“若乘舟,汝弗济,臭厥载”等。难怪陈柱先生在其《中国散文史》中曾指出“古书中善譬喻当以此篇为权舆。”这些比喻文本中的日、大水、津涯、颠木、由蘖、火、原、志、网、纲、田、舟等象体是先民集体无意识的积淀,是上古的文化原型,是超越个体的集体意像,是我国上古文学创作中主体意识中潜在的“器”。
    先秦文献称引《洪范》之文多谓其为《商书》,而今传版本《洪范》却在《周书》之内。根据其文本所载武王访箕子,箕子陈“洪范九畴”一事来判断,其事发生在殷周交替之际,其成文应略微滞后一些,在西周初期为是。单就《洪范》篇而言,其艺术特征不同于其它《商书》,而与可能成文于西周初期的《虞夏书》的文学艺术特征相似,散、韵结合的语言风格以及谨严完整的结构艺术是其重要的文学特征。《洪范》篇在细述九畴之时,用韵极密,第二畴、第五畴、第六畴、第七畴、第八畴均为韵语,其用韵的规律多合于《诗》,读来朗朗上口,极富韵律感。根据出土西周金文多用韵语的特点,亦可以判断《洪范》当为《周书》。在其成文之前,似乎曾经过一段口诵的过渡时期。《洪范》全文由序、总纲、细目三部分组成,其序似乎为后世整理者所加,除序外,全文亦同《尧典》一样,采用了总分结合的叙述结构,文脉清晰,构思严谨。
    出于西周史官之手的《金縢》、《顾命》两篇,在叙事艺术方面已与成篇于殷商末期、西周初期的篇目不同。《金縢》篇紧紧围绕核心人物周公组织材料,把平铺直叙与传奇情节紧密结合,成功地塑造了周公旦忠而被谤、信而见疑、终被尊信的耆老形象。故无论是人物塑形,还是传奇叙事,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正像谭家健先生所说的那样,《金縢》篇“堪称我国最早的微型历史小说。”《顾命》篇则以事件为中心组织材料,细腻地描摹了成王托孤之时的细节,接下来极尽铺陈之能事,有条不紊地再现了成王丧礼及康王即位大典的宏大场面,故王国维用“质而重,文而不失其情”评价该篇。
    成篇于西周史官之手的诰类篇章,其最明显的文学成就当推其论辩艺术。如《酒诰》、《多士》、《多方》、《君奭》、《立政》、《召诰》诸篇的以史立论,《无逸》、《多方》、《吕刑》诸篇的对比立论,《梓材》的比喻论证,《康诰》、《酒诰》的引用论证等均具有鲜明的特色。诸诰多种论证方法的交互使用,为其后一度曾繁盛的论辩文、诸子散文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准备了经验。成功的塑形艺术也是西周诸诰的重要特点之一,周公诸诰从不同侧面塑造了周公作为伟大政治家的形象:作为一位成功的文学人物塑形,周公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不仅仅是一位忠诚王室、鞠躬尽瘁的老臣,坚毅果断的统帅,而且还是一位励精图治、制礼作乐、鉴戒垂教的文化巨人。诸诰多种塑形方法的交互使用,同时也为其后一度曾繁盛的先秦历史散文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准备了经验。
    总之,夏、商、周时期是文、史、哲三位一体的时代,虽还没有独立的文学观念产生,却有广义的文学创作活动之史实,大量的历史确实被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文学化的改造。正是在这一时期,我们的先民创造了用文字表达情感、描述事物的最基本的语言形式——诗歌体与散文体。单就散文体的发展来看,早期散文经历了由片言只语到成段成篇的漫长发展过程,在殷商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中已经孕育了散文体的成长。早期《书》篇的结构层次分明,行文多用生动比喻,立论鲜明,已经是较为成熟的散文,这些《书》篇当是我国早期散文形成的重要标志。抛开历史纪实功能不说,即使按照现代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和现代文体学的观点来审视,以文辞见长的史官所制作的各种《书》篇,其目的虽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创作,但就其见人、见事、见物的文本表现形式,篇章较为完整的结构,论述语义的层次分明,典、谟、训、诰、誓、命等文体的区别与使用,以及文本所使用的最基本的艺术表现手法和修辞方式来讲,谁也不能将其剔除在早期的文学作品之外。
    《书》在秦汉散文观念生成及散文体文学创作中,亦始终占据着主流影响地位。中国文学的发展始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一开始就与政治教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正是在史官“掌官书以赞治”、乐正“顺《诗》、《书》、《礼》、《乐》以造士”的传统承传中,逐渐形成了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主流文学功能论和现实主义的文学创作传统。这一鲜明的民族文学特色是与《诗》、《书》在早期事实文学发展史中所占据的主流地位分不开的,也是与儒家早期《诗》教、《书》教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书》确曾在中国早期文学发展史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先秦文献征引《书》的情况可知,《书》在其初步得以汇编之后,便一直成为文化阶层的必读书,他们不仅从《书》中接受了治政理民的经验教训、文物典章规程,而且还继承了其带有鲜明中和色彩的行文构篇体式,塑形、立论、修辞等表现艺术,《书》事实上成为了诸子创作模仿的范本,先秦诸子以文载道传统的形成,恰是渊源于《书》的政事之纪,其组织文章的多种表现方法亦多源于《书》。如果没有《书》一类(包括《逸周书》)早期资料创作经验的积累和影响,要想产生像先秦诸子散文那样的文学艺术成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书》对先秦语录体散文曾产生过重要影响。先秦语录体散文的典型代表是《论语》,其显著特征体现在以对话形式表述思想或叙事。其实,《论语》的这一特征,并非孔子及其弟子所创,而是渊源于《书》。从《书》始,中经《论语》的承传,发展至《墨子》、《孟子》的长篇大论,语录体散文在先秦时期一直是以一种独特的文章样式存在着,其间亦体现了一定的发展性,但以《书》所开创的对话体表述方式却一直是其最基本的特征。记言虽为《书》的根本特征,但所记之言多为诰、誓、命、训一类的政用程序文辞,仅有《皋陶谟》、《西伯戡黎》、《微子》、《洛诰》诸篇以记人物对话之言为主,《尧典》中的一部分也具有这一特点。《尧典》中的帝尧与放齐、驩兜、四岳,帝舜与十二牧、四岳、皋陶、伯禹等君臣间“克谐”式的对话,展现出了上慕贤而下尽忠的理想治政蓝本。《西伯戡黎》篇,于祖伊与纣王之间形神毕肖的极富个性化的对话语言之中,再现了祖伊的忠诚与焦虑、商纣王的狂悖与虚妄。《微子》篇,于微子与父师、少师之间悲恸哀怨的问答之中,充分描摹出殷商在即将灭亡之际,忠臣耆老们各自矛盾复杂的内心世界。《洛诰》篇全文为周公与成王之间的对话记录,各自语言极具个性特色,周公之语,敦睦温厚,成王之语,激越昂扬。以上诸篇所表现出的这种君臣间或臣子间的一问一答,形式灵活,简洁晓畅,于率意言谈中具现了人物的身份、神情、个性和心态,是其它语体形式所难以胜任的。《论语》直接继承了上述《书》篇的表述样式,只不过《论语》是若干片断对话的篇章集合体,这些断片之间不是贯通的,不像《书》篇对话的记录那样,一事一记,不蔓不枝,文意晓畅,而是“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其文路难以贯通,但其表述方式却与《书》是一致的。《论语》中的对话,与《书》篇相比,其句式更为灵活,论辩的成分也有所加强,恰体现了语录体由《书》对话记事式的风格向《墨子》、《孟子》对话论辩式风格过渡时期的特点。《墨子》一书各篇并不全是语录体,但属于语录体的部分每段起始处均以“子墨子曰”形式表述,这与《书》篇中“王若曰”、“微子若曰”等表述样式是一致的,“子墨子曰”正是“王若曰”、“微子若曰”表述形式的遗存。《墨子》中属于语录体的各篇,不仅从表述形式上对《书》的对话语录样式进行了接受,而且其对话亦是围绕某一主题而展开,多是一题一记,不蔓不枝,亦体现出了对《书》对话式语录体的模仿。只不过《墨子》语录体各篇,不再像《书》篇以对话语录来记事,而是以对话式语录来为其论辩服务。《孟子》充分体现了对《论语》体式的继承,其各章的篇幅虽然比《书》和《论语》的对话语录加长了,但其表述样式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孟子》各章间的联系并没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同《论语》一样,积章而成篇,篇名只是摘取篇中第一句中的几个字而已,并没有实际的题意,而不像《书》和《墨子》那样,篇各有题,题各命意。《孟子》亦体现出了对话论辩式的风格特点。
    《书》对先秦诸子政论文亦曾产生过重要影响。章学诚在其《文史通义·诗教上》云:“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体备”、“其源皆出于六艺。”《书》作为其前已成熟散文的历史存在,有别于《诗》作为成熟诗歌的历史存在,二者都应是战国各类文体的源泉。《诗》、《书》有别于《礼》、《乐》、《易》、《春秋》的历史存在,《礼》、《乐》虽与《诗》、《书》一样,很早就已传播开来,但以践行为主,《易》、《春秋》传播开来要晚于《诗》、《书》,在战国时期其影响也远未有《诗》、《书》的影响面宽,故在对散体文的影响方面,《书》所起的作用最大。文章起于实用,春秋战国之际,诸雄争强图霸,面对战乱不断的社会现实,诸子百家展开争鸣,横议之风盛行,诸子从不同层面寻求治政图强之术,故先秦诸子散文成就最大者当推其政论文。而《书》原本政事之记,其目的起始便着眼于赞治,而且部分《书》篇已经体现出了较强的政论色彩,正如子夏所明言“《书》之论事也,若日月之代明,若星辰之错行。”张啸虎先生也认为“《尚书》中所见的誓词、文告、训诰之类,有的已形成论理的结构,周详的思想内容,并且带有激烈的感情,富于形象的语言,已经是相当完备的政论文献。”概括地讲,《书》对诸子政论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当作政论的权威证据广泛征引。《墨子》、《孟子》、《荀子》以及出土文献《成之闻之》等文本中广泛援《书》以入论,有的甚至是每段一引,足见《书》对先秦诸子政论文的巨大影响,如《墨子》征引《书》多达四十三条,《孟子》引《书》多达二十九条,《荀子》引《书》亦有二十三条之多,其它诸子也多有援《书》以入论的现象。诸子征引《书》文,言之凿凿,说明当时《书》已经被看作极具权威的经典,依《书》立言已被文化阶层普遍接受。二是为诸子质实的政论文风做了先导。《书》之篇章多成于史官之手,所录多为实事,语言质实,态度谨严不苟,结构严整,不蔓不枝,极富真情实感,实为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早期典范。除个别诸子外,周秦诸子政论文虽风格各异,但其基本的创作原则均未超出《书》所奠定的以真情实感为底蕴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篇篇均为文学佳构。三是对诸子灵活论证方法的开启。《尚书》运用了多种论证方法,诸诰往往陈古史引古谚,以史证说,申诉利弊,实《墨子》、《孟子》、《韩非子》“援史入论”取法之渊薮;诸誓多正反对比,语气或犀利或诡秘,层层申诉厉害,极富感染力,亦被诸子议政所效法;至于《书》篇所熟练运用的比喻、旁衬、排比等多种文学艺术手法,在诸子议政论辩之中亦多能找到影子。
    《书》对先秦两汉时期的历史散文也曾产生过重要影响。早期《书》篇不仅是语录体、政论体散文之祖,于历史散文亦然。《书》是历史的再现,但其风格又不同于《春秋》之史的简括。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书教下》云:“《尚书》圆而神,其于史也,可谓天之至矣。”“夫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屈曲而适如其事,则必因事命篇,不为常例所拘,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言之遗或益也。此《尚书》之所以神明变化,不可方物。”《孔丛子》中的《论书》篇亦曰:“《书》之记事也,远而不阔,近而不迫,志尽而不怨,辞顺而不谄。”这些带有鲜明中和文艺思想的文献无不是对《书》文之风格推崇备至,其说虽未必尽妥,但也基本概括了《书》作为记史之文的主要特征。这些带有鲜明中和文艺思想之特征多为后世史传文学所接受,特别是周秦史传文学直承《书》,其间多有因承关系。从文献征引来看,《书》很早就已按《夏书》、《商书》、《周书》分类,而且各篇亦以时间先后为序编次,实为后世编年体史书的滥觞,如《春秋》及《左传》的以时次史。按《春秋》体例而言,百国《春秋》也理应是以时次史,《国语》中各国史料的编次亦以历史为序。《书》记史,无一空言,有言必措诸事,《书》记言之特征早为周秦时人所共识,《国语》、《左传》、《战国策》、《春秋事语》、《战国纵横家书》均直接继承了这一传统,多以人物言论记史。再者,《书》篇一事一议,不蔓不枝,结构完整,对先秦历史叙事散文的产生亦有直接的影响。《尧典》、《顾命》、《洪范》以及周公诸诰,其叙事方法以及展现人物的独特方式,于史传文学走向成熟功不可没。而其在《大诰》、《金縢》、《洛诰》等多篇文本中塑造周公形象的方法,亦为《国语》、《战国策》所继承,至《晏子春秋》,更是集一人言行于全书,成功地塑造了晏婴形象。故完全可以说,正是在这一前后承继过程中,逐渐孕育出了汉代司马迁撰写《史记》时所用“互见法”的成熟,而《书》教中和文艺思想导其源。
    虽然《书》类篇章在上古文学创作中占据着主流地位,并对先秦两汉散文创作产生了主流影响,但碍于《书》之文本的艰涩,文学研究界却对其望而却步,将其拱手让给了哲学、史学、文字学等学科,致使《书》的文学性及其在文学史上的主流影响地位远未得以揭示。描述我国古代文学发展史的著作多不胜数,单就其影响甚大者言之,在叙述上古文学史时似乎已经形成了一条循循相因的惯例,言《诗》时,无不究其详,言《书》时,则简而又简,甚或阙而不论。这种状况是与《书》类文献在早期事实文学史中所具有的主流地位以及对先秦两汉散文的主流影响地位不相对应的,明显地发生了错位。故重新确立《书》在上古话语文学史中的应有地位,使之与事实文学史中的早期《书》篇所具有的主流地位相一致,与《书》篇所产生的主流影响地位相一致,是当下中国先秦两汉文学史研究者最为重要的命题之一,需要我们在重新撰写文学史时予以充分地关照。这种关照必须是全方位的:首先,不仅要将今文《尚书》二十八篇纳入书写范畴,而且要将所谓的晚《书》中的二十五篇和《逸周书》中的七十一篇纳入文学史的书写视野。虽然二十八篇在长期传播中曾有过不同程度的整理润色,二十五篇和七十一篇的真伪问题也一直争讼不已,但其文义结构以及众多警言名句决不是汉晋人所能伪造,理应来源于周秦时期。其次,要把《书》一类的文学史料提升到与《诗》同等重要的地位予以关照。《诗》代表的是我国上古时期诗歌体的成熟表现形式,但并不能代表所有上古文体的成熟表现形式,《书》、《逸周书》一类的作品正是散文体的早期成熟表现形式,在文体学发展史意义上,《书》实非原始档案,与《诗》具有同等重要的文学、文献学价值,在书写先秦文学史中,决不能厚此薄彼,重《诗》而轻《书》。
    二、儒家《书》教传统中的中和文艺传统
    《书》是我国早期史官文化发达背景下的产物,是被史官文学化了的历史,是我国早期散文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早期官方文化的主要代表样式。《书》所拥有的文化价值的超越性、道德准则的普适性,也正是我国早期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中表述。《书》曾对春秋战国时期的语录体散文、政论文、历史散文,汉代的史传文和经学论述模式,以及几千年来的史书、政用文体产生过重大影响。正是《书》所具有的元典地位,以及历代学者对《书》的借用与诠释,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书》教中和文艺传统。孔子提出的《书》教可以“疏通知远而不诬”、“《书》之于事也,远而不阔,近而不迫,志尽而不怨,辞顺而不谄”、《书》教“七观”说,以及孟子提出的“尽信《书》不如无《书》”等,无不对我国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传统,以及形神兼备的中和文艺批评理论的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故目前的《书》学研究,在文学方面不仅要专注于存世《书》之文本中的文学艺术现象而不放,还应着眼于《书》之文本在不同时代由于不同接受者、阐释者以及整理者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同文艺观念,以及这些不同文艺观念在我国文艺发展史以及文艺理论批评发展史中所曾发生的影响。特别是先秦时期所形成的各种具有前源性的《书》教文艺传统,对汉魏文学发展史、文艺理论批评发展史所发生的影响,更应予以重点关照。
    具体而言:
    一是要研究传世《书》之文本中的文艺思想及其影响。《书》作为春秋之前那个时代文学样式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已具有了后世成熟文学作品所具有的基本要素和主要特征,其语言表现形式、艺术表现手法、多种修辞方式以及文体分类依据等,都对我国早期的文学创作发生了重要影响。《书》之文本中所表述的文艺思想以及儒家学派在对《书》之文本文艺思想进行再诠释时逐渐形成的《书》教文艺传统,不仅在指导秦汉时期的文学创作方面发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在我国早期文学理论的生成中也占据了主流影响地位。
    《尚书·尧典》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这段文辞虽然是就乐教而言的,但也牵涉到诗、言、志、律等文艺核心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等文艺理论中的基本命题。从现有文献记载来看,最早称引《尧典》者为《左传》文公十八年,其称引文本为:“鲁季文子使大史克对鲁公曰: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微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鲁文公十八年为公元前609年,远在孔子出生之前的春秋中期,这一称引及其对文本的解读不仅说明《尧典》有早在春秋中期之前,甚至早在西周末期已经由史官根据口耳传说之材料整理追记而写成的史实,而且亦有了把《尧典》作为经典进行“克谐”式诠释的践行。
    我国历史的文学化早在商周时期已经相当发达,在早期与《书》相类似的《志》中就已经有了对文艺现象的相关表述,《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有如下记载: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杜豫注:“《志》,古书。”孔子这里所称引的“言以足志,文以足言。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来自古代的典籍《志》,从《左传》称引古《志》的文句多见于今本《尚书》的有关文本来看,孔子所称引的《志》与早期《书》应属于同类性质的典籍。这一史料记载,说明早在古书《志》的形成时代,就已经有了对文、言、志关系问题进行探讨的史实。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孔子的“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的文艺思想,正是来源于对与《书》同类性质《志》的有关表述之引申。古《志》与《尧典》二者对文艺现象的相关表述,不仅相互印证了彼此早出的真实性,而且二者又分别对其之后的以孔子为首的儒家文艺思想中的诗歌理论和散文理论的各自生成产生了影响。孔子的《诗》教文艺思想和汉代《毛诗序》中的诗歌理论,其基本理念是与《尧典》“诗言志,歌永言”的表述相一致的。孔子所说的“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文胜质则野,质胜文则史”,“疏通知远,《书》教也”,“‘六誓’可以观义,‘五誥’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戒,《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以及孟子的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等文艺思想,其远源当为古《志》、古《书》一类典籍中的朴素的中和文艺传统。
    此外,属于晚《书》二十五篇之一的《毕命》篇有“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的表述,此处文辞在我国早期文艺理论生成中亦应具有重要意义。言辞崇尚精要,不应片面追求奇异,正体现出了我国早期散文创作中的中和主张和整体创作风格,这种主张及创作风格对我国早期现实主义文艺创作传统的形成产生了关键性影响,一切从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的先秦诸子散文、秦汉政论文以及不枝不漫以实录为基本精神的史传散文,就是在此传统主张和创作风格的影响下逐步发展成为文学主流的。
    二是要研究出土文献中有关《书》之文艺思想内容的理论价值。郭店战国楚墓竹简的《性自命出》篇、《六德》篇、《语丛一》篇,马王堆汉墓帛书的《易传·要》篇,诸文本均有称说《书》的现象,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的《缁衣》篇,郭店战国楚墓竹简的《缁衣》篇、《成之闻之》篇,均有称说《书》之篇名的现象。学界曾对这些只言片语的相关信息进行过多侧面地关照,因研究取向不同,所见多有差异。将其放在文学理论视域内进行审视,我们亦寻觅出这些称说现象各自所蕴含的重要文艺学价值:
    《六德》篇,有如下一段称说《书》的文本:“古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客行亓戠而口亡繇乍也。雚者《旹》、《箸》则亦才矣,雚者《豊》、《乐》则亦才矣,雚者《易》、《春秋》则亦才矣。”据郭店战国楚墓竹简的释文知,这段文本的内容是说夫、妇、父、子、君、臣六者之间各自所应职守的规则在《诗》、《书》中都有记载,在《礼》、《乐》中也有记载,在《易》、《春秋》中亦有记载。单就《书》而言,此处认为《书》之内容关乎夫妇、父子、君臣之义,是与儒家传世文献对《书》的诠释理念是基本一致的,体现出了早期文以载道的文艺思想。《语丛一》篇亦有将《书》与其余五经并行称说的一段文本:“《诗》所以会古今之志也者,[《书》所以会]口口口口者也,[《礼》所以会]口口口口[也《乐》所以会]口口口口[也],《易》所以会天地人道也,《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可惜的是,其损坏的部分恰巧包括论《书》的文字在内。有学者认为《书》所以会的应是“古今之政也者”,但无实据,使我们丧失了一次了解孔孟时期是如何对《书》进行宏观诠释的机会。出土文献还出现了另外的一种称说形式,更值得我们关注,即《性自命出》篇载有如下一段文字:“時、箸、豊、乐,其司出皆生於人。‘時’,又为为之也。‘箸’,又为言之也。‘豊、乐’,又为举之也。”据相关释文知:“時”通“诗”、“箸”通“书”、“豊”通“礼”、“司”读为“始”、“又”通“有”。单就《书》而言,说明当时已开始注重探求《书》的来源,认为《书》等“始出皆生于人”,而不是来源于上帝或鬼神,这种认识是符合早期儒学“敬鬼神而远之”思想主张的,更是符合《书》“疏通知远而不诬”之实际的,对后世儒家《书》学的阐释向度起到了定调奠基作用。“箸,又为言之也”是对《书》的性质进行定性,“为言”是《书》区别于“‘诗’又为为”、“‘礼、乐’又为举”的根本所在。“为言”是可以与《汉书·艺文志》所说的“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相印证的。这种定性区分不仅在散文记事与记言之文体区分认识方面具有重要学术意义,而且进一步加强了此处《书》等概念确实是以“为”、“言”、“举”为类化标准的概念。
    两简本《缁衣》篇均不直接称说《书》,而是直接称引《书》之篇名,即《尹吉》、《君陈》、《君牙》、《康诰》、《吕刑》、《君奭》、《祭公之顾命》凡七篇十次次,其中《康诰》、《吕刑》、《君奭》三者见于伏生今文篇名之中,《君陈》、《君牙》二者见于所谓晚《书》二十五篇篇名之中,《尹吉》、《祭公之顾命》二者虽不见于今传篇名之内,但所引《尹吉》之文见于今传《书·咸有一德》篇内,所引《祭公之顾命》之文见于今传《逸周书·祭公》篇内。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两简本所引篇名与传世文献篇名确有相同的,也确有不同的;相异的如《尹吉》与《咸有一德》、《吕刑》与《甫刑》、《祭公之顾命》与《祭公》等,这说明战国初期《书》的古文字本在秦、汉、晋的流传过程中确实被不同程度地整理过,但这些都可能属于异篇同名现象,还不能据此就认为与简本篇名不同的篇目就是后人所伪造。释者认为“尹吉”即“伊诰”,若“吉”为“诰”之释符合史实的话,那么《伊告》就是以“诰”体的命名方式存在的,《伊告》、《康诰》篇名同时被《缁衣》篇称说,说明以“诰”命名的现象当时已经出现,与《左传》有《盘庚之告》篇名出现、《墨子》有《仲虺之告》篇名出现是相一致的,故以“诰”名篇的现象早在春秋末期已经客观存在。《咸有一德》是摘取篇章文本命名方式的体现,和《论语》、《孟子》篇章取名方式一致;《尹吉》与《咸有一德》异名同篇现象的出现,正反映了周秦《书》之流变两种渠道的不同,以《尹吉》命名的现象为周秦社会《书》之普遍流传的存在样式,以《咸有一德》命名的现象为儒家内部编纂《书》后的存在样式。《缁衣》篇以“子曰”的口吻提及“尹吉”篇名,说明《缁衣》成篇之际,儒家对《书》的编次或编纂,仍沿袭了在春秋时期《书》之普遍流传的命名传统,儒家对《书》的经学化改造还处在萌芽时期。
    另外,《成之闻之》篇称说《大禹》、《君奭》、《韶命》、《康诰》凡四篇五次。《成之闻之》篇称引古代文献有三个特点,一是只称引《书》,不称引《诗》,与《缁衣》篇《诗》、《书》一并称引不同;二是其称说《书》均以篇名为称谓,而不以《书》等类概念称说,与《缁衣》篇相同;三是在引文之后紧接着对所摘引《书》篇文句进行诠释,如引《君奭》“襄我二人,毋又(有)合才音”后的诠释语为:“害(曷)?道不悦之词也。”《书》之篇名不是生来就具有的,而是学术类化意识以及文学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周秦传世文献中有大量以“《书》曰”、“《夏书》曰”、“《商书》曰”、“《周书》曰”或“先王之《书》曰”等方式称引《书》篇文本的现象,亦有少数文献以篇名称引相关文本的现象,这种杂乱称谓现象正说明《书》之篇名经历了一个由无篇名到有篇名,由篇名不稳定到基本稳定,由篇名无类化到有典、谟、训、诰、誓、命等以类相随的复杂演变过程。出土文献《缁衣》篇、《成之闻之》篇称说《书》均以篇名为称说方式,而不以《书》或《夏书》、《商书》、《周书》等类概念称说,说明《书》篇的命名现象在竹简写成时代已经普遍存在,《书》以众多已被命名篇章组合体的基本形态存在着,这为我们判断当时是否已有《书》的结集本提供了重要线索。至少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的《书》已经包括《尹吉》、《君陈》、《君牙》、《康诰》、《吕刑》、《君奭》、《祭公之顾命》、《大禹》、《韶命》等九篇在内。这些篇名的出现,在文学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说明我国散文拟定篇名的现象起源很早,在孔孟时期已经十分普遍。
    三是要研究传世文献中有关《书》之文艺思想内容的理论价值。春秋末期,孔子以《诗》、《书》、《礼》、《乐》四科教授弟子,《礼》、《乐》以践行教育为主,《诗》、《书》则以文本形式的说教为主。孔子把《诗》、《书》当作核心教材而授徒,其中不无对传统教育内容的沿袭和孔子个人抉择的因素,但更重要的还是由《诗》、《书》本身已具有的文化价值所决定的。单就《书》而言,如果没有其自身文化价值的超越性,没有其道德准则的普适性,没有成为孔子及其之前那个时代文化的主流之一,单靠儒、墨个别圣贤的提倡与支持,是不可能在战国时期始终成为诸子百家共同依托的传统文化背景而被普遍称说的,更不可能在两汉时期作为经学元典而上升为社会的统治意识形态。儒、墨二家都推崇《诗》、《书》,而且二家都曾一度成为时代的显学,其各自的思想主张自然也都归属于战国时代的文化主流。但《淮南子·要略》篇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依此可知,墨家系从早期儒家分离而出,由墨子在早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自创新说而逐渐形成的一派。据学界考证,墨子当生活于孔孟之间,故墨家对《书》的认识与早期儒家《书》学思想有关。孔子《书》教思想可分前后两期,其前期《书》可以“疏通知远而不诬”思想,主要为其早期弟子所接受,后期“七观之义”《书》教思想,主要为其晚年弟子门人所接受。从《墨子》用《书》与论《书》的记载来看,墨家主要继承了孔子及其早期弟子一脉相承的《书》可以“疏通知远而不诬”的观点,是把《书》当作古代圣王治世经验的历史记载来看待的。
    孔子当时整理《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简单地保存上古文献,而是为了利用《书》之文本“藏往知来”的特性,即利用其所蕴含的“道”与“德”的普适性来宣扬和践行其政治教化主张,故在其对《书》的整理过程中,不单单是“上断于虞,下迄于秦”以时间为断限进行取舍,“取可为世法者”亦说明其曾按篇目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是否具有“道”与“德”的普适性来抉择。这种抉择取舍以其文本所蕴含的思想性为标准,反映到文学层面上就是,《书》原有的篇目文本作为已有的文学史料,孔子是按其所蕴含的思想性为准则进行删取的,其中暗含了我们今天所讲的文学选本批评理论中“选”的思想,虽然孔子在当时还未有今天意义上的文学批评观念。
    《书》教一词是与《诗》教一词同时由孔子提出来的。《礼记·经解》云:“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疏通知远,《书》教也;……故……《书》之失在诬,……其为人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教者也;……’”《孔子家语·问玉》篇亦有同样的记载。孔子把《书》的教化功能定位为“疏通知远而不诬”,可以说是准确地把握住了《书》之文本所蕴含文化价值的超越性。综观传世本《书》的核心内容,其主体是夏、商、周时期的典、谟、训、诰、誓、命,是上古时期雄主能臣在斗争实践中总结出的智慧结晶,这里不仅有对尧舜禅让的赞美,有对汤武革命的称颂,亦有对明主贤臣的标榜,有对民瘼冷暖的关注,从中不仅可以了解促使王朝兴替、历史巨变的底因,进而以古鉴今,甚至能为后世立法,而且可以学到修身、理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从孔安国受《古文尚书》的司马迁对孔子“疏通知远而不诬”的《书》教中和文艺观领悟得最为深刻,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记》创作观可以说是对孔子早期《书》教中和文艺思想的最好注脚。
    孔子晚年的《书》教文艺思想发生了转向,在“疏通知远而不诬”的基础上又得到了深化与细化。《尚书大传》有如下一段文本:“子夏读《书》毕,孔子问曰:‘吾子何为于《书》?’子夏曰:‘《书》之论事,昭昭然若日月,离离若参辰之错行,上有尧舜之道,下有三王之义。商所受于夫子者,志之弗敢忘也。虽退而穷居河、济之间,深山之中,壤室编蓬为户,于中弹琴,咏先王之道,则可发愤慷慨矣。’夫子偢然变容,曰:‘嘻!子殆可与言《书》矣。虽然,见其表,未见其里,窥其门,未入其中。’颜回曰:‘何谓也?’孔子曰:‘丘常悉心尽志以入其中,则前有高岸,后有大溪,填填正立而已。《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戒,《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韩诗外传》、《孔丛子》等典籍亦有类似文本记载。子夏受之于夫子且志之弗敢忘的“上有尧舜之道,下有三王之义”,与《礼记·经解》和《孔子家语·问玉》两篇孔子提出的“疏通知远而不诬”的《书》教中和文艺观是一致的。但在孔子看来,这只不过是《书》之表,孔子经过“悉心尽志以入其中”,又发现了“《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戒,《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并认为“七观”才是《书》之里。这是孔子晚年《书》教思想中最为本质的内容,义、仁、戒、度、事、治、美七者,实为孔子实施王道政治教化的基本主张。孔子前期《书》可以“疏通知远而不诬”的思想,发展到汉代被司马迁等良史所接受,《书》的有关文本不仅成为后世史家编撰中国上古历史的重要文献史料,而且《书》的行文体例所蕴含的就事析理、一事一议、不枝不蔓、事简而理明的写作艺术,也成为史传文学创作的范例。孔子后期《书》篇可以观义、观仁、观诫、观度、观事、观治、观美的中和文艺思想,发展到汉代主要被汉代《书》学者所接受,汉代《书》学重点强调的正是儒家文学观中文学要为政治教化服务、文学是以仁义礼乐教化人的手段等核心中和思想,对汉赋劝百讽一风格的形成有一定影响。
    思孟学派在传播《书》方面的贡献及其在儒家学派《书》教中和文艺思想生成中亦产生过重要作用。孟子是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最大代表,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孟子曾:“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就《书》而言,这则文献告诉我们两个信息:一为孟子所序之《书》来源于孔氏家学,即“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其所传之《书》当为孔子曾经整理加工过的《书》。二为孟子与万章之徒,曾经“序”过《书》,即重新又对《书》进行了整理。荀子在其《非十二子》一文中曾批评孟子云:“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词而袛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这段文辞亦与孟子对《书》的整理加工有关。“略法先王”是符合孟子思想的,“闻见博杂,案往旧造说”也是符合孟子学说实际的,尤其是“案往旧造说”一语更值得注意,今人王蒨认为“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便是孟子‘案往旧造说’产生出来的”,“‘案饰其词而袛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是多么符合二十五篇古文《尚书》的实际。‘饰其词’,是说二十五篇古文的语言是经过‘修饰’的。而且孟子把经过自己修饰的古文,的确是当作‘此真先君子之言也’而‘袛敬之’的”。
    《孟子·尽心下》还有孟子论《书》的一段记载:“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武成》原为《书》之一篇,在孟子看来,其可信度是很低的,因为其言辞所表现出来的思想不符合儒家学说中的仁。由《武成》一例来看,孟子是按其发展了的儒家学说来审视由孔子“述而不作”“无征不信”所传下来的《书》,并进而得出了《书》不可全信的《书》教观点。不可全信的背面,恰是对《书》篇文学性加工的承认。显然,孟子的《书》教观,已与孔子的《书》教思想有所不同,孟子对孔子早期所强调的《书》之“疏通知远而不诬”的观点采取了怀疑的态度,而进一步加强了孔子后期所强调的《书》具有“七观”之义的政治教化功能。孟子对《书》整理加工的过程,同样也包含了以是否符合儒家思想,特别是是否符合孟子所发展了的儒家思想为标准进行的取舍,这种取舍同样也有文学选本批评的思想在起作用。而且,孔孟之间相距一百多年,而那个时代又是语言迅速发展丰富的黄金时代,孟子在对《书》的整理加工过程中,由于其不太重视保持文献的原貌而强调其政治教化之用,进行必要的语言语义的转换是可能的,这种语言语义的转换,正同我们将古文转化为白话文一样,其间亦蕴含了文学意义上的润色。
    四是要研究儒家《书》教中和文艺观在当下古代文艺理论研究中的缺失命题。孔子施教以《诗》、《书》为先,首先是由孔子及其之前的文学发展格局的大势所决定的,也是与《诗》、《书》在上古事实文学史中占据的主流地位相一致的。但至孔孟时代,以《诗》、《书》为代表的两种不同文学文体表现形式,在事实文学史中的主流地位,因文化下移以及以孔孟为核心的儒家学派对《诗》、《书》不断经学化的诠释活动而各自发生了不同转向。摒弃民间文学样式的发展不予关照以外,单就以《诗》为代表的诗歌体而言,战国至两汉时期在文人层面上虽有楚辞和汉赋的相继辉煌,但“楚辞是一个局部地域中的文学现象,汉赋(主要指韵体赋),则是一个局部群落中的文学现象,从文学的‘全社会图景’角度来看,二者都不是广域性、广众化文学而属‘非主流’。”这一时期,文人几无诗的事实确是事实文学史的写照,直到魏晋时期因文人群落的重新组合,以《诗》为代表的韵文学表现形式才再度转为事实文学史中的主流。以《书》为代表的散文的发展则与此相反,恰在这一时期,散文体始终占据着事实文学史中的主流地位。在战国秦汉时期,散文体是按照两个方向演进的,一个方向是由春秋及其以前以纪言叙事为主具有“七观”之义的《书》一类的散文,发展到战国时期汪洋恣肆的诸子散文,再发展到汉代注重现实社会政治的政论文和模式化的御用文,这一流变是秦汉事实文学史中散文体发展的主流,秦汉时期学者几无诗而无文者罕见,最能说明这一事实。另一个方向是由春秋及其以前以纪事为主可以疏通知远的《书》一类的散文,发展到纪事简明的先秦历史散文,再发展到见人、见事、见史的汉代史传文学样式,这一流变是秦汉事实文学史中的一个次主流。
    《尧典》、古《志》等早期典籍有关文艺现象的表述,对儒家文艺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根源性的影响,而儒家学派的《书》教中和文艺思想又对我国散文体的发展及理论批评产生了深刻影响,相对于《诗》一类的诗歌体在秦汉时期发展的非主流化而言,儒家《书》教思想影响下的散文体则发展成为秦汉文学中的主流。恰是在这一层面上,我们认为儒家《书》教中和文艺思想在战国秦汉时期的事实文学批评理论形成中处于主流影响地位。
    儒家《书》教文艺观在事实文学批评发展史中的主流影响地位,与近百年来的已有话语文学理论发展史中的非主流地位发生了明显错位。在战国秦汉魏晋时期,受儒家思想深刻影响的以《诗》、《书》为代表的诗、文不同体裁的不同表现形式,在事实文学史中的主流与非主流地位的递相嬗变,在已有话语文学批评史中并未得以充分地体现。随意翻开几本在学术界比较流行的古典文艺研究史或文艺理论发展批评史专著,不难发现,大都呈现出重点强调以《诗》教中和文艺思想为核心的论述范式,多认为儒家中和政教文艺观的形成是与儒家学派对《诗》的解说有着紧密联系的,而于儒家学派对《书》的解说在儒家中和政教文艺观的生成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并未留意。如张少康、刘三富两位先生认为:“诗歌是先秦时期严格意义上的纯文学”,“孔子的文学思想以‘诗教’为核心,强调文学要为政治教化服务”,“孔子的文学理论批评是以对《诗经》的评论为主而展开的”,“用‘诗教’来概括孔子的文艺思想则是有道理的。孔子关于文艺的一系列论述都是围绕‘诗教’而展开的。”郭英德等先生也认为:“汉儒的文学观主要围绕对《诗》的解说而建立起来,其核心是探讨诗与政治的关系”等等。持这类观点的话语在学术界是非常普遍的,这些论述,显然与已有事实文学理论批评史中《书》的文学主流影响与《诗》的非主流影响的递相嬗变发生了明显的错位。学界很少有人关注《尚书大传》、《孔丛子·论书》等文献中有关《书》教的中和文艺思想,及其在秦汉时期事实文学发展史中的主流影响。
    儒家《书》教中和文艺观在秦汉事实文学批评发展史中的主流地位,与已有话语文学理论发展史中的非主流地位的错位,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
    一是受《尚书》地位在已有话语文学史与事实文学史中错位的影响。由于《诗》、《书》在已有话语文学史表述中的巨大悬殊,造成了近百年来古典文学理论研究界重《诗》而轻《书》的一种研究状况,《诗》因其在已有话语文学史中得以充分表述,其在早期文学理论的生成,特别是在诗歌理论的生成方面,及其生成后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影响中所发挥的作用,也相应地得到了深度挖掘。而《书》则由于在已有话语文学史表述中的简略或阙疑,其在我国文学肇始阶段所开辟的散文艺术理论中所发挥的重大影响作用,以及对战国秦汉诸子散文、史传文、政用文创作的影响作用,相应地也未能得以深度挖掘。
    二是研究者没有理清《诗》所开创的诗歌体文学在秦汉文学创作中的非主流化与《书》影响下的散文体文学在秦汉文学创作中的主流化之史实。《楚辞》及汉代韵体赋,都是在楚国文化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具有浪漫主义艺术特色的韵体文学奇葩,而以商周文化为背景产生的《诗》一类的现实主义诗歌创作传统,在战国至东汉中期,与同期的散文体文学创作相比,却处于非主流地位;相反,以《书》类散文所开创的散文文学却在多个方向上都有所建树。这一奇特的文学生成现象,确实值得文艺理论研究界予以更多的关注。笔者认为,要破解这一理论难题,就必须全面地对《诗》、《书》二者的致用特性进行充分研究。文学的发展,虽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如口语与书面语言发展的不同步,就可能与此奇特的文学生成现象有关,但文变染乎世情,战国、秦汉社会的时代课题与其之前之后的社会都有很大不同,同样都是以现实主义为特色的《诗》、《书》传统,在适应社会发展与求解时代课题方面却有明显差异。
    三是过于偏重由孔子开创的儒家《诗》教中和文学思想对文学创作及文学理论批评的导向作用,而忽略了同样也是由孔子开创的儒家《书》教中和文学思想对文学创作及文学理论批评的导向作用。在已有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儒家《诗》教思想在战国、秦汉时期的流变情况,已经有了充分的表述,但儒家的《书》教思想在此期间的扬弃历程却很少有人关照,这种现象是与《诗》、《书》近百年来的整体研究状况相一致的。文艺理论研究界也没能摆脱这一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怪圈。由孔子开创的儒家中和文艺观是在《诗》、《书》等中华元典经学化的过程中逐步得以确立的,孔子的首倡之功至为关键,但孔子不单单对《诗》提出了“思无邪”、“兴、观、群、怨”等方面的阐释,而且对《书》也曾提出了“疏通知远,《书》教也”、“《书》之于事也,远而不阔,近而不迫;志尽而不怨,辞顺而不谄”、“《六誓》可以观义,《五誥》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戒,《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等重要的《书》教中和文艺主张。这些主张实为后世“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的史传文学思想和“文以载道”的中国传统文学观导夫先路,同时也首开《书》之文体学研究的先河。自此以后,墨子、漆雕氏之儒、子张氏之儒、子夏氏之儒、思孟学派、荀子、伏胜及汉代今文学派、孔安国及汉代古文学派、司马迁、班固等沿此二途,对《书》分别进行了多侧面的关照。
    原因之四,与已有文学理论批评史的书写循循相因有关。我国早期文学理论批评史的编撰,与早期文学史的编纂相类似,同样也是在古史辨派学风盛行的学术大背景下起步的,因《书》真伪问题难辨,致使早期文学理论批评史的编撰者采取阙疑从略的处理态度,而继后的文学理论批评史编撰者又多以早期的已有文学理论批评史为参照物。这种表述状况是有违于《诗》、《书》在我国上古事实文学理论发展中所占据的主流地位之史实的,随着古典文学史重写过程中对《书》一类文献表述的加强,文艺理论界也应正视《书》在我国散文发展史上的肇始之功,主动加强对其文本所表述的文艺思想及《书》一类文学史料自身所具有的文学价值进行全面的深化研究,对其在我国上古文艺理论生成中所应具有的价值进行重新地位。理清战国、秦汉时期不同学者、不同派别,特别是儒家学派在《书》阐释中所体现的文学意识及其相互间的分歧、扬弃,以及对后世不同文学观所造成的影响等问题至为关键。理清这些问题,不仅可以还《书》以早期文艺理论生成中所应有的主流地位,而且对深化秦汉文艺理论发展史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马士远(1970-),男,山东枣庄人,中国古代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网总编室主任,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近年来主要从事《尚书》学史及秦汉文学史的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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