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传统文化 > 儒学 > 儒学研究 > 其它 >

【曹旭东】香港政党体系的现状、可能及塑造

http://www.newdu.com 2023-01-26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香港政党体系的现状、可能及塑造
    作者:曹旭东
    来源:《原道》第27辑,东方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三月十六日甲戌
               耶稣2016年4月22日
    【作者简介】曹旭东,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讲师、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本文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以及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基地自设项目等资助。
    内容提要:2013年之前,香港没有出现韦尔所说的反对自由民主、主张香港独立的反体制政党,但是在对待一国两制的一国问题上,泛民主派政党很难做到温和理性,这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反体制政党;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竞争也没有形成三角结构,但是处于离心状态。香港政党体系总体上处于温和多党制和极端多党制之间的状态。假设政改通过,未来香港可能出现两极化的多党制;政改否决后,由于占领中环运动发生和本土意识崛起,青年可能组党并构成三角化竞争,出现极端多党制。塑造健康的政党体系,需要培育负责任的政党政治文化,可以考虑接受建制派作为政权党,支持中间派政治力量,回归温和理性的政治氛围。
    关键词:政党体系温和多党制极端多党制反体制政党离心竞争
    政党是现代民主选举的主要承担者和发动者,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典型特征。香港目前并没有执政党,但是不代表香港没有政党政治。香港目前是半政党政治的制度空间,[1]但即便在这个空间结构下,仍然存在政党政治及由此形成的政党体系。政党体系是描述政党政治的重要概念,政党体系表明了一种竞争关系,是政党在相互竞争和博弈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学界多称之为政党制度,但本文认为,政党制度的用语没有政党体系科学,制度是可以被主观建构的,体系则是一种客观形成的,政党之间相互博弈和竞争形成的是一种客观状态,因此政党体系更为科学。这种竞争结构主要形成于代议机构和行政首长的选举过程中。由于目前香港并无行政长官普选的实践,立法会有一定程度的普选,所以只能通过考察立法会选举情况来判断香港政党体系的现状。而政改之后,政党体系会发生何种变化也值得思考。
    一、数据基础:立法会议席分配
    笔者搜集数据将各界立法会选举议席分配情况整理如下:
      
      
      
      
      
    二、政党体系描述与分析的角度
    萨托利(Sartori)对政党体系的分类使用了两个标准:其一,相关性政党的数目;其二,意识形态强度和距离。萨托利的分类迄今为止仍然是最具权威性的,这一点也得到了著名政治学家艾伦·韦尔(Alan Ware)的赞同。[4]具体而言,这两个方面要素的内容是:
    (一)体系中政党的数目
    萨托利将体系中的政党数目称为“相关政党数目”,“相关”政党是指一次选举过后获得立法机关3%或超过3%议席数的政党,这个数字是他从经验观察得来的标准。除了3%这个数字之外,萨托利还指出特定情况下“相关”政党并不受制于3%数字的约束,但是需要能够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即联盟能力和勒索(blackmail)能力,所谓联盟能力是指政党在某些情况下是组建一个可行的执政联盟必需的联盟伙伴;勒索能力是指政党的存在影响着那些确实有着“联盟潜力”的政党竞争策略。[5]具备这两种能力之一的也是有“相关性”的政党,否则是不具有“相关性”的政党,不具有相关性的政党不需要计算在政党体系中。在考察了主要政党政治国家后,他根据“相关”政党数目将政党体系分为一党独大制、两党制、三到五个政党的制度、五个以上政党的制度。具体参见下表:[6]
      
    (二)政党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指的是一套具有一致性逻辑、包罗万象的思想指导及政治行动的原则,对政党而言,它不仅反映在政党所宣誓的理想上,同时也会影响政党内部的组织原则与权力结构。尤其重要的是,“政党的意识形态形塑了政党的政纲,为该党设置了政治的优先顺序,并协助其决定政策。”[7]“一种政党体系如何运转取决于体系内政党的意识形态——或者更确切的说,取决于政党体系内特有的意识形态组合。”[8]意识形态强度是政党的意识形态是浓厚还是单薄;意识形态距离是政党意识形式在谱系中位置及远近。政治实践(意大利为典型)已经表明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距离对于政党体系以及政治运行的安定有重要影响。政党意识形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经济政策、宗教议题、对制度是拥护还是破坏、族群融合或独立(国家认同问题)、外交政策、后工业时代的新议题(如环保问题)等。[9]当经济议题处于政治竞争中心的时候,政党竞争相对比较简单;而当经济利益与其它利益叠加在一起的时候,如语言群体或种族亚文化群体的利益,政党竞争自然就变得复杂的多。[10]
    政党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当属对制度是拥护还是破坏,该要素对政党体系乃至政治体系的稳定性影响极大。不承认或者反对政体具有合法性的政党是“反体制”政党。所谓反体制政党是指该政党反对的不是具体议题,而是其本身所在的政治秩序,对这个秩序体系存在不同的价值观念的政党。韦尔认为,反体制政党有两种表现:其一,反对接受自由民主的政治游戏规则;其二,地区性政党追求某种形式的区域独立。承认政体以及政体中其他团体的主张具有合法性,会使政党体系稳定,[11]反之,则可能产生巨大的不稳定。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的强度和距离越大,妥协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体制政党的存在则意味着政党之间已经没有了妥协的可能性。萨托利把这两个分类标准综合在一起将政党体系划分为:一党独大制、两党制、温和多党制以及极端多党制。萨托利最重要的一个贡献在于将多党制区分为温和多党制和极端多党制,温和多党制和极端多党制的区别最关键有两个关键方面:1.极端多党制存在反体制政党,温和多党制不存在。2.温和多党制能够形成两个温和的政党联盟,联盟之间的竞争是向心性的;极端多党制的政治竞争呈现三角结构,并且是离心的。[12]
    除了考察政党的意识形态以及体系内的政党数目,韦尔认为,政党渗透社会的程度也是考察政党体系的一个方面。不同政党对社会渗透的程度大不相同。一个极端是政党与选民的联系非常松散。在这些制度中,政党的活动几乎不触及多数人的生活;很少有公民对某一政党表示认同,仅有少数人为政党执行政治任务。甚至只有较少的选民能够识别政党名称,或知道政党的领袖是谁。另一个极端是涉及生活的很多领域——大多数人可能是政党的认同者,他们阅读的报纸可能是党报,很多社会活动可能是通过与政党有关的组织开展等等。大体而言,政党对社会的渗透度在两方面影响政党间竞争。其一,政党对社会的渗透度越浅,新党的出现以及同现有政党的竞争就越容易。其二,政党对社会的渗透程度越深,它就越注意维持忠诚者对它的支持,它一般并不追求“全方位”政党,而是注意维持其党派吸引力。[13]这也就意味着,政党的社会渗透度与出现新党的可能性以及原政党拓展“势力范围”的可能性成反比,与政党体系的变动幅度成反比。
    三、对香港政党体系现状的描述
    既然对政党体系进行分类时需要考虑相关政党数目及意识形态对比这两个要素,那么考察香港政党体系的现状也就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分析。
    (一)香港政党体系内的政党数目
    统计香港政党体系的政党数目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1.由于香港并没有执政联盟的实践,立法会中的政党只有监察执政的实践,所以某政党的联盟能力和勒索能力在香港无法得到验证,但是由于民主派和建制派两个基本阵营的存在,我们可以认为立法会中的政党均属于这两个阵营之一,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联盟能力,因而无需再单独考察特殊情况下政党是否具有“相关性”,而只以是否得到3%以上议席为标准计算。2.有很多非政党的政治团体获得了席位,例如工联会、街工、西九新动力等,这为统计带来了困难。本文将工联会视为政党,原因在于工联会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了一般的政党,而其它政治团体的影响力相对较弱,暂且不视为政党。由此,各届立法会政党体系中政党的数目统计如下:
      
    (二)香港政党的意识形态分野
    从图表1-5可以看出,本文以“民主派”和“建制派”的区分方法划分香港政党的基本派别,这是最常用的划分方法。这种划分方法可能会让人误解为“亲中央/民主化”是政党阵营分野的唯一维度。不可否认,“亲中央/民主化”是香港政党派别区分的最主要维度,“香港最初的政党产生就带有是否亲中央的印迹,而且政党之间的行为联合以及民众投票取向等等方面都能够体现这一点”,[14]但是最重要的却并不是唯一的,除了是否“亲中央”之外,还有其它维度能够展示香港政党之间意识形态的差异。这包括:经济维度,社会问题维度,后现代(物质主义)维度。“经济维度一般是偏左还是偏右两种倾向,偏右比较保守,秉持自由主义思想,强调自由竞争的价值,相应的社会问题上也比较保守;偏左则强调采取政府干预措施,主张国营事业,扩大政府公共支出,同时在社会福利上投注较多关怀,强调所得重新分配。”[15]社会维度包括阶级、职业、宗教、族群以及性别等问题上的分野。后现代维度主要体现在环保以及少数人权利等问题上的分野。基于这些分裂项,我们可以看到香港主要政党的意识形态状态:
      
    四、香港政党体系分析:现状及可能
    基于上述描述,结合相关政党原理,本文对香港政党体系作出如下分析:
    (一)政党体系尚不稳定,常有分裂组合的变动
    香港政党的分裂组合相对来讲比较频繁,从图表7-8中可以看出,出现在政党体系中的政党名称经常发生变化。比较重要的政党合并有民建联与港进联的合并,民主党与前线的合并;比较重要的分裂有人民力量从社民连分出,新民主同盟从民主党分出;比较重要的新政党出现有公民党、新民党和工党的成立,这些变动皆发生在回归后短短的十五、六年中。政党的变动自然导致了政党体系的变动,因此可以说,香港政党体系尚不稳定。政党的分裂组合的频繁可能缘于以下方面的因素:1.政党发展历史尚浅,很多政党由于年轻所以处于变动期。2.政党在社会渗透度方面普遍比较浅,变动起来也比较容易。香港政党普遍是精英型政党,政党人数很少,除了民建联有两万党员,其他政党的党员人数仅在一两千左右徘徊。忠实支持者数量少,减少了政党变动的阻力。3.政党意识形态分野的主题呈现多元化,最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分野是政治立场上的,但是在经济议题、社会议题等方面,政党也有不同诉求,这从图表9可以清楚看出,例如工党是民主派的,但是其理念除了实现民主化还要保护劳工利益,人民力量则自称自己是真正的左派,自由党、新民党和民建联虽然都属于建制派,但是分别侧重维护的是工商界利益、中产利益以及基层利益。4.比例代表制为政党的变动创造了条件。比例代表制保护小党,这就相当于鼓励“小公司创业”,因而政治人士也敢于去创立新的政党,宣传自己的理念。
    (二)政改之前:介于温和多党制和极端多党制之间
    观察政党体系中的政党数目,从第一届立法会到第五届立法会,不论是以总数为计算标准,还是以直选议席为计算标准,这个数目都大体上呈增加的趋势。按照萨托利的标准,温和多党制的政党数目在三到五个,而极端多党制的政党数目在五、六个以上。单从数目上看,香港政党体系有向极端多党制碎片化发展的趋势。但是萨托利所界定的极端多党制除了数目标准外,还有其它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这两个也构成了极端多党制和温和多党制的最显著区别:其一是存在反体制政党,其二是意识形态的竞争是三角结构,离心式竞争。接下来用这两个检验标准分析香港政党体系。
    首先,是否存在反体制的政党。按照韦尔的标准,反体制政党有两个特征,其一是反对自由民主的政治游戏规则;其二是主张地区独立。就反对自由民主的游戏规则这个特征而言,自由民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之一,香港政党普遍以维护香港的自由民主为己任,不论是民主派政党还是建制派政党都是如此。例如,民主党政纲中指出,民主、自由、人权及法治是现代社会进步及繁荣的基石;自由党政纲中指出,香港的成功全凭港人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而自由的社会环境正是其中的关键;民主是对人类尊严的肯定,对人民基本权利的尊重。
    就主张地区独立这个特征而言,有媒体报道:现在“港独”势力抬头,公开反对中央政府的管治,需要警惕。报道认为,港独势力与一些政党和人士纵容有关。[17]笔者认为,媒体所列的“港独”表现现实中确实存在,在2013年上半年之前,这些表现中大部分恐怕达不到“港独”这么严重的程度,诸如强调香港自治、害怕人大释法、反对国民教育等主要出发点是从保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角度出发,而非从要求香港“独立”的角度出发,前者是最大限度要求自治的情绪,后者是分裂国家的企图,二者之间还是有本质差距的。2013年下半年之后,有一种“港独”的声音越来越强烈,比如在示威游行中打港英政府的旗帜,尖沙嘴广东道辱骂内地人事件,冲击驻港部队等,让政治矛盾严重化。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政党公开宣称要求香港独立,也没有政党在党纲中主张香港独立,港独的声音更多的停留在一些极端团体的行为和言论中。因此,按照韦尔的标准,很难说香港出现了反体制政党。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应该从更为实质的意义上理解韦尔“反体制”中所说的这个“体制”,这个“体制”指的是根本的政治制度或宪制。近代西方以自由民主为宪法中的核心,将其作为不可改变的宪法核。但是在香港这个独特的地区,韦尔所称的“反体制”应该有一个特别的标准,就是是否反对“一国两制”。也就是说这个更根本的宪制并非自由民主,而是“一国两制”。这个判断标准是由香港地位的独特性[18]决定的。香港首先是一个国家的地方,而且是一个与这个国家主体制度不同的地方,这个结构是香港存在的根本。笔者认为,是否尊重“一国两制”有两个层次的标准。较低层次的标准是,不主张地区独立;较高层次的标准是,尊重中央基于基本法对香港的管治权。在较低层次上,香港政党能够实现;在较高层次上,泛民主派政党非但没有尊重,反而处处抵制,最典型的是反对人大释法、国家安全立法、以及中央在政制发展问题上的最终决定权。同时,他们会将这种反对转嫁到特区政府身上,导致一种不负责任反对的局面。因此,可以说香港存在特殊的反体制政党。
    其次,意识形态的竞争是否是三角结构的、离心式竞争。如果说反体制特征表明的是政党之间意识形态强度的对比,三角结构的离心式竞争表明的则是政党之间意识形态的竞争结构。笔者认为,这个竞争结构处于变化之中。2013年之前,虽然民主派中有激进与温和的分裂,但是激进民主派、温和民主派与建制派无法构成三角结构的离心式竞争。激进民主派和温和民主派总体上仍然处于意识形态的一端,而建制派处于另一端,尽管极端民主派政党中有以结束一党执政为己任的口号,但是没有政党宣称不爱国,是否结束一党执政并非民主派的共同目标。民主派和建制派的分歧主要在于民主的步伐、争取民主的方式,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对待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态度,另外还有关于六四、政治异见人士以及对待法轮功的态度等枝节性问题,这算不上三角结构的竞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竞争不是向心式竞争,而是离心式竞争。民主党曾经试图选择一种向心式竞争的路线,但这种务实的选择是短暂的,并且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
    综上,如果我们把时间定格在2013年之前会发现,香港政党体系中的政党数目呈现碎片化状态,符合极端多党制的标准。就意识形态方面而言,香港没有出现韦尔所说的反对自由民主、主张香港独立的反体制政党,但是在对待“一国两制”的“一国”问题上,泛民主派政党很难做到温和理性,这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反体制;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对比也没有形成三角结构,但是处于离心状态。总体上可以说是处于温和多党制和极端多党制之间的状态。
    (三)政改及其后:两极化多党制抑或极端多党制?
    政改是改变政党体系的重要契机,尤其是行政长官普选。在行政长官普选方案讨论过程中,真正有价值的两个方案是高门槛方案和低门槛方案。如果采取低门槛方案,在行政长官选举中容纳温和民主派,温和民主派将会成为吸引传统民主派选民的对象,极端民主派的生存空间将会被大大削弱,香港政党体系将有可能走向温和多党制。但是人大常委会决定(即8.31决定)选择的是高门槛方案,最终未在立法会获得通过。假设政改方案通过,香港将实现有限度的、独特的普选。在8.31决定设定的框架之下,温和民主派和极端民主派不能染指行政长官,这个制度框架下,温和民主派为了自己的生存空间更可能向极端民主派靠拢,整个民主派将会走向极端。香港政党体系将迈向一个既不是温和多党,也不是极端多党的两极化多党制。这个体系将呈现如下特点:1.仍然是多党制的,而不是两党制的,但是多党制依然会呈现两大阵营。2.这两大阵营的意识形态差距加大,并且其地位存在结构性差异。这种地位的结构性差异导致泛民主派仍然只能在立法会选举中活动,对行政长官选举影响较小。3.这种结构性障碍导致政党体系无法向良性的温和多党转化,因为只能一方在台上,另一方在台下,无法轮换。因此,批评者可以无限批评而不用负政治责任,执政者无论做得多么出色在政治正当性上仍然不充分。无法出现忠诚的反对派,长此以往,政党意识形态谱系将会越来越走向两个极端,呈现出两极化的特点。
    政改方案被否决后,政党体系是否会延续2013年前原有的状态,介于温和多党制和极端多党制之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经历了一场分水岭式的政治运动——“占领中环”之后,香港的政治环境、社会生态、舆论氛围等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中与政党体系关系最密切的是青年一代在政治舞台的展露与活跃,占中运动中的青年一代一般出生于回归之后,对于内地并无其祖辈父辈般的族群感情,对内地的认知也多以负面为主,其身心寄托的家园——香港,也不断承受着来自内地游客、“双非”孕妇的空间挤压,这一系列的不同遭遇让青年一代产生了不同的情绪倾向,这便是“本土意识”,这种思想情绪伴随着“占领中环”运动迅速膨胀,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港独”思潮。本土意识在政治取向上并不关心内地,只关心香港本土,这与传统民主派怀有的民主救国思想不同,而且为了保住香港他们希望与内地切割。在其它问题上,本土意识有明显的后现代倾向,青年一代首先考虑的不是GDP式的发展命题,而是幸福感、文化、保育、环保等议题。在议题的参与方式方面,他们更喜欢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发动“直接参与”,让议题讨论更加扁平化。目前来看,这股力量呈现了初步的组织化,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年一代很可能会选择更为严肃的方式——组党参与政治,这也意味着政党体系的格局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青年一代的政党在政治议题和其它议题上均有独特主张,尽管他们在政治主张上与泛民主派更近,但也很难将他们归入同一个阵营,因此,未来香港政党很可能出现第三极政治力量,呈现三角化竞争的态势,走向极端多党制。
    五、香港政党体系的塑造
    一个良性的政党体系是政治健康的重要保障,目前及未来的香港政党体系都不会自动向良性状态发展,因此塑造良性政党体系是需要认真对待的课题。在宪制框架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考虑:
    首先,培育负责任的政党。[19]所谓负责任的政党是指能够站在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上思考问题的政党,有对整个香港社会和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而不是仅仅从一个党派的私利出发;能够提供建议性反对意见,而不仅仅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目前诸多泛民主派政党,尤其是极端民主派政党很难说是负责任的政党,他们不负责任的反对给良好管治带来巨大障碍。培育负责任政党并非朝夕之功,但是仍有足够的可作为空间。一方面,笔者认为香港公共知识界、舆论媒体界应该发起一场像2005年讨论香港核心价值一样的理性讨论,为负责任政党设定标准,构建软性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可以考虑采取多渠道的办法,尤其是间接的、柔和的办法与香港泛民主派政党接触,化解双方的误解,建立互信。
    其次,可以考虑接受建制派成为政权党。所谓政权党是指,当某党的候选人当选后宣布退党或与该党脱离关系,该党即成为政权党。政权党与当选人之间不再有形式上或名义上的关系,但是仍然具有实质性的联系。假设政改方案通过,行政长官(候选人)要赢得选举并且顺利管治,必须有建制派政党大力的、持续的、稳定的支持,而要获得这种支持,则要求行政长官(候选人)与建制派政党有稳固的联系,要获得这种稳固联系,最大可能是当选者本来即属于建制派政党,只是当选后退党而已,此时建制派政党将成为政权党或实质意义上的执政党。假设政改原地踏步,要破解目前的管治困境,政权党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举措。需要说明的是,政权党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存在任何障碍,关键要看中央态度。本文认为,政党支持能够提升行政长官管治能力,理顺特首与立法会的关系,使特首在立法会中获得稳定支持,中央可以考虑接受。需要说明的是,接受建制派政党作为政权党,并非让建制派政党打压泛民主派政党,相反,是将其塑造为负责任大党的榜样,吸纳反对派的理性建议,消融两派之间的隔阂。接受建制派成为政权党也不否认管治联盟的组建,而恰恰是对管治联盟实现困难的补充,因为管治联盟的组建需要一个能够整合各方利益、有相当政治智慧的人物,这很多时候是可遇不可求的。
    最后,支持中间派政治力量的发展。香港社会原本以温和理性著称,但在激烈的政治纷争中却逐渐向极端化、两极化方向发展,戾气只增不减,政治谱系的中间部分呈现空心化倾向,这对政治健康非常不利。社会上的有志之士已经清楚的意识到了目前遭遇的危机,汤家骅退出公民党,决定走中间路线就是一个清晰的信号,有理由相信,在香港社会中有这种“儒家士大夫”情怀的人不在少数,香港社会中温和理性的气质仍然是底色,现在只是被暂时遮蔽。因此,支持中间派政治力量,给予其更多的资源和空间,以重新激发沉浸在港人心中的温和理性力量、引导青年一代的从政取向走向中立,是改善香港政治生态、跨越政治漩涡、切换到治理频道的不二法门。
    注释:
    [1]曹旭东:《香港政党政治的制度空间》,《法学》2013年第2期。
    [2]“五散人”并非党派组织,只是五位没有党派背景的议员的合称,但一般认为他们的立场是亲中央的。
    [3]“早餐派”是立法会中的一个政治联盟,因该联盟议员经常在早餐时讨论政事而得名,2004年立法会选举时改称“泛联盟”,2008年立法会改称“专业会议”,专业会议并非政党,其成员也无党派背景。
    [4][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谢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5-136页。
    [5][意]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系》,王明进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74页;[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第135页。
    [6][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第145页。
    [7]吴文程:《政党与选举概论》,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41页。
    [8][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第138页。
    [9]吴文程:《政党与选举概论》,第44-47页。
    [10][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第138页。
    [11][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第139页。
    [12][意]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系》,第184-207页。
    [13][英]艾伦·韦尔:《政党与政党制度》,第137-138页。
    [14]Marlene Grundstrom,Political Party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Beyond the“China dimension”?Civic Exchange Intern.2006.4
    [15]吴文程:《政党与选举概论》,第41页。
    [16]See Marlene Grundstrom,Political Party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Beyond the“China dimension”?Civic Exchange Intern.2006.4
    [17]《港独势力抬头公开反对中央政府管制需警惕》,香港《大公报》2012年10月26日。
    [18]刘兆佳:《香港的独特民主路》,香港三联书店2014年版,前言部分。
    [19]曹旭东:《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制》,《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1期。
     责任编辑:姚远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