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成书于魏文侯主政时期 作者:郭伟川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八月廿六日辛亥 耶稣2016年9月26日 《周礼》的成书年代问题,是中国学术史上存疑两千多年的历史悬案。 《周礼》一书原名《周官》,其内容主要包括两周职官制度及相关礼制。自汉代整理先秦经籍,此书得以发现而正式问世。同时,又因此书在官制、礼制上丰富的历史内涵,故为历代学人所重视,有重要的研究及参考价值。而《周官》一书至西汉末王莽篡政时,始改名为《周礼》,及后遂以此名行世。 笔者之所以要撰写《〈周礼〉制度渊源与成书年代新考》一书(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乃有感于两千年来,学者对《周礼》一书的内容与成书年代的探索,著作甚多,各陈胜义,但时至今日,对作为《周礼》主体内容的“六官”系统,从其官制渊源及相关人物史事等问题的研究上,迄未能中其要旨,以致《周礼》成书年代的问题,亦根本没能得到解决。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另辟蹊径,从如下若干方面来研究《周礼》的成书年代问题,力求解决这一两千多年来的历史悬案。 其一,笔者从《周礼》的“六官”制度渊源入手,从早期“六卿”官制之萌芽、发展的形成过程及历史演变,结合传世文献和甲骨、金文的相关资料,力求融会贯通,阐幽发微,以冀开出新路。而笔者于研究过程中发现,从帝舜至夏、商、周三代,在以“六卿”官制为主体的职官制度上,有十分明显的承袭关系。从夏启时“六卿”官制的产生,到商代“卿士”和“卿事寮”制度的设立,以及西周初年周公所作《周官》(即《尚书·周官》篇)中对“六卿”职官制度的发展,乃至春秋中期晋文公以“被庐之法”所建立的“三军六卿”制度,最后归结到战国初年与《周官》一书关系最为密切的魏文侯身上。笔者经过反复考证,发现有充分的历史事实,证明《周官》亦即《周礼》一书是在魏文侯主导下,由子夏为首的西河学派编制成书的。而《周礼》一书中的“六官”体系,恰好与帝舜时代及夏、商、西周乃至春秋时期晋国的“六卿”职官制度,有其一脉相承的历史轨迹,其影响及于后世。所以,在研究方向及方法上,笔者根据历史事实,首先确立了以“六卿”官制为主体的中国古代职官制度史的整体观念,而《周礼》一书中的“六官”系统,正是这一职官制度中有机的组成部分。可以说,笔者的这一论述,正是本书主要的理论框架及借以论证的重要理据所在。 其二,在研究过程中,笔者深刻地认识到,由于《周礼》是一本记述两周职官制度的专书,而与两周官制有密切关系的关键历史人物,无论周初的周公,或是春秋时期的晋文公,乃至战国初期的魏文侯,他们显然都属于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姬周系统。因此,研究此中的关系,关键在一“周”字。而《周礼》一书与许多冠以“周”字的经典,如《周易》《周书》《周诗》《周礼经》等一样,在经典的来源及整理编修上,都与姬周王室及姬姓侯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研究两周时期的社会政治、典章制度和相关的人物史事及典籍文献,如果不明周礼“亲亲”之义,那么在考证《周礼》一书的制度渊源,以及研究其究竟成书于何时和成于何人之手的问题上,肯定不得要领。 其三,笔者认为,对《周礼》成书年代问题的论证,必须紧紧把握住此书专述“官制”的性质特点,从而实事求是地从中国职官制度史的角度加以考索。盖职官制度及相关职官名称乃政治实体之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时代印记,有历史痕迹可寻。故按此一方向进行研究,可以循名责实,根据相关线索加以考证,较为切实可靠。所以,笔者认为,只有从中国职官制度史的角度,探究“六卿”官制出现之前的制度渊源,到“六官”体系的发端、发展和形成过程,结合周王室和相关姬姓侯国的官制、礼制及相关的重要人物史事,进行全面系统和环环相扣、一步一个脚印的研究,既溯本求源,又廓清其流,从而令《周礼》成书年代问题的研究能够得出较为确切的结论,舍此别无他途。 其四,研究《周礼》一书,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全面了解此书之体例及内容的主旨,同时要明了此书以“周”字冠名的用意所在,尤其要辨明此书整体的思想哲学倾向。 从“六官”体系贯穿《周礼》全书,除冬官《考工记》之外,其他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五官之卷首,皆书“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笔者认为,这就是全书的主旨所在。而春秋战国时期,“正名”的问题很重要,孔子对此就很重视,曾有专论,见诸《论语》。故在两周时期,一本书的命名尤其是对王朝或侯国官书的命名,决不会轻易从事,必有其立意在焉。而《周官》一书既冠以“周”名,其主旨必为“尊周”无疑。至于文中诸“官”卷首一再论述国为王建、官为王设,显示“六官”的设置,其职责就是“佐王治国”。因此,《周礼》全书反复强调这种观念,其目的显然在于“尊王”。故笔者认为,研究《周礼》一书,首先必须明了此书编制者所秉持的“尊周”“尊王”的本意所在。这一点是客观事实,十分重要。 至于《周礼》“六官”各自统领所属官员,等级有差,尊卑有别,逐层负责,秩序分明,这正是自古以来“礼”的主要特征和儒家礼治思想的精髓所在。而这一观念贯串全书,可谓是《周礼》的主体精神所在,这是治礼学者应了然于心的。何况《周礼》“六官”中专设“春官宗伯”,作为王朝最高礼官,统领所属庞大的职官系统,充分体现了两周社会尤其是西周重“礼”的历史事实,这亦是《周礼》一书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而礼学是儒学最重要的核心部分,故《周礼》一书显然充分地体现了儒家的礼治观念。至于治国方面,儒家历来主张礼、乐、政、刑四者并举,而以礼乐为先,但对刑法并不偏废。这一点,从《周礼》六官中设“秋官司寇”可知。于是,国家典章制度既立,礼制昭然,法在其中。故笔者认为,从《周礼》一书的主要内容及其所体现的治国理念看来,显然是以“礼”为主,“法”为其辅。因此,研究《周礼》一书,就不能像某些学者那样,在观念形态上对此书的主旨辨析不清,甚至本末倒置,说此书与儒家毫无关系,而将其视为法家著作。实事求是而言,这些看法显然与《周礼》一书的内容主旨相违背,而且不符合客观的历史事实。故笔者认为,研究《周礼》一书,首先务必辨明其主要的政治理念及哲学倾向,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方向错了,要想得出正确的结论,便难乎其难。 基于上述认知,笔者确信主导编写《周礼》一书的人,本身必抱持“尊周”“尊王”的思想,且笃信儒家学说。而魏文侯正是这样的人。作为姬姓侯国国君,他确实具有周礼“亲亲”的观念。他既为战国初年的中原霸主,又尊儒好古,不仅尊奉孔子门人子夏为师,且礼敬以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人为主体的西河学派,从而得到他们的大力协助。这是魏文侯时期能够整理编纂大量儒家文献典籍的必要条件和主要力量。而笔者经过深入考证,认为《周官》一书以及后来于西晋太康年间在河南汲郡发掘魏安僖王墓出土的《周易》《周书》《周食田法》等大批儒家经籍,都是在魏文侯时期整理编成的。这与魏文侯尊周重儒的思想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他在位五十年,宏谋硕划,有足够的时间并具备各种必要的条件去完成这些事。尤其在历史文献的记载上,魏文侯的确是唯一与《周官》一书发生关系的先秦历史人物。据《汉书·艺文志》的记载: 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 可知,《周官》一书与魏文侯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为文中首先叙述六国之君中,以魏文侯最为好古,及后即述及窦公向汉文帝上献《周官·大宗伯》中的《大司乐》之篇章。毫无疑问,窦公所献的《周官》一书的部分篇什,应属战国初年的魏文侯所拥有,否则文首说他本人于六国之君中“最为好古”,便毫无意义。故辨析其前后文之语句,其意彰彰明甚。因此,这一史料在考证《周官》一书的成书年代问题上,便显得极为重要。所以,有此认知,同时综合各种历史因素和相关资料,魏文侯便成为笔者研究这一问题的主要对象和重要线索,从而成为解开《周礼》一书成书年代问题的关键所在。反观整个春秋战国时期,根本就没有其他侯国国君或任何一个人,能够具备魏文侯上述主、客观方面的必要条件。而据史书文献的记载,除了魏文侯一人与《周礼》一书有确切的对应关系之外,先秦时期确实没有其他历史人物与《周官》一书发生过任何关系。因此,《周礼》应成书于战国初年魏文侯主政时期,这是拙著《〈周礼〉制度渊源与成书年代新考》的结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