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伦理文明绵延发展原因论 作者:王泽应 来源:《道德与文明》2016年第2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六月十九日乙巳 耶稣2016年7月22日 作者简介:王泽应,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湖南 长沙 410081 内容提要:中华伦理文明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史上连续性文明的典范,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损益性的文明路径和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中华美德的涵育与陶铸,中华道统的建构、拱立与护卫以及“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会通意识和包容精神是其根本原因,它们共同支撑并促进着中华伦理文明的传承与发展。 关 键 词:中华伦理文明/绵延发展/原因 标题注释:教育部文科基地重大项目(2009JJD720009)。 中华伦理文明是世界连续性文明的典范。为什么与中华伦理文明同时甚或更早成型的伦理文明如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古希腊文明都相继陨落或不得其传,而唯有中华伦理文明能够自古及今一脉相传且不断呈现出向前发展的活力?这是令许多历史学家、文化人类学家和伦理学家感兴趣的话题。梁启超在《中国道德之大原》一文中指出,我中华文明有“为他族所莫能逮”的优异之点,并指出:“数千年前与我并建之国,至今无一存者。或阅百数十岁而灭,或阅千数百岁而灭。中间迭兴迭仆,不可数计。其赫然有名于时者,率皆新造耳。而吾独自羲轩肇构以来,继继绳绳,不失旧物,以迄于兹,自非有一种善美之精神,深入乎全国人之心中,而主宰之纲维之者。”[1]梁启超的观点道出了“美善之精神”对于中华伦理文明传承与发展的重大意义,揭示了中华伦理文明传承绵延的精神引领与价值拱立意义。我们认为,中华伦理文明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史上连续性文明的典范,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损益性的文明路径和旧邦新命的价值追求,中华美德的涵育与陶铸,中华道统的建构、拱立与护卫以及儒墨道法及儒释道伦理思想的相融互补是其根本原因,它们共同支撑并促进着中华伦理文明的传承发展。正是这种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的文化接力,“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天平”的伦理精神及其涵育陶铸的传统美德,再加上道统的拱立与创新,使得中华伦理文明能够在历史的风云变幻中站稳脚跟,并且能够一次次地化险为夷,不断地实现衰而复兴,阙而复振,确保了中华伦理文明的一脉相承,使其成为世界史上连续性文明的典范。 一、损益性的文明路径和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 中华伦理文明自从伏羲、黄帝肇造以来,之所以能够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继继绳绳,不失旧物”,一个首要的原因是与中华损益性文明路径以及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华夏先民在由原始状态进入文明社会时走的是一条损益性的文明路径,既继承创始的文明端绪又在其中添加与发展变化了的时代社会相适应的新知。侯外庐比较了“中国的古代”(亚细亚的古代)与“古典的古代”(希腊、罗马)社会,认为“‘古典的古代’就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而‘亚细亚的古代’则是从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就是所谓的社稷”[2]。古希腊进入文明社会的路径是通过革命的路线,冲破家族的羁绊,确立私产的地位,然后再过渡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建基于私产制度之上。中国进入文明的路径是通过维新的路线从家族过渡到国家,私产制度并未得以确立,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形成所谓的社稷。中西进入文明社会路径上的差异,决定了中西道德文化起点上的差异。中国古代道德文化表现出重视宗法家族道德和国家政治道德和合的贤人气质,古希腊则表现出注重自然探讨和自我实现的智者气象。受中国文明路径的影响,中国古代道德文化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注重把个体纳入群体之中的伦理型道路,个人的独立性始终是与他人的独立性特别是群体的和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古代之所以重视人的道德修养,重视人伦关系与家庭的和谐,重视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以及中国之所以成为世界少有的礼仪之邦,探其本原,均可追溯到中国文明的路径。 张光直先生认为世界文明形成的方式主要有突破式和连续式两种形态,“希腊、罗马为代表的欧洲的西方的道路是一种断裂的道路,以中国为代表的道路是一种连续的道路。两者根本不一样,造成的古代文明也截然不同”[3]。张光直特别指出,中国文明的形成是一个连续性的政治程序过程,财富的集中是靠政治权利的强化,“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礼仪秩序与文明教化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中华文明起源的路径凝结成中华礼制的基本精神和中国思想文化的基本价值趋向和价值态度。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礼既是因循的,又是变化的。一方面,夏礼、殷礼、周礼之间存在着损益关系,有着各自不同的内涵与特点;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继承因循、一脉相承的,在变化的形式下又具有稳定不变的内在本质,所以说“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礼的内在精神和伦理本质会一代代地延续下去,百代之后也不会改变。 孔子创立的儒学,体现了继往开来的价值特质。儒家认为世界的存有是连续的,思想文化也是连续的,没有完全脱离既往的现在和未来。认识自己和他人,认识社会和自然,也需要在承继既往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革故鼎新,因此复古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都是错误的。儒家既“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又主张日新不已,把“苟日新,日日新,作新民”(《礼记·大学》)视为一种基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体现出“即世间而超世间”的伦理特质。儒家思想中的“穷变通久”和“革故鼎新”观念,是延续中华道德文化的价值定力与活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宋元学案·横渠学案》),以及“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成为历代儒家学者体认和承传道德文化命脉的根本信仰。 与损益型的文明路径互为表里,中国形成并发展起了“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在旧的邦国基础上不断地革故鼎新,推陈出新,达致如同鲁迅所说的“时时上征,时时反顾,时时进光明之长途,时时念辉煌之旧有,故其新者日新,而其古亦不死”[4]。美国著名文明史专家斯特恩斯在自己所著的《全球文明史》中有一段基于文明的比较而论中国文明“旧邦新命”的话语。他说:“周人对商的征服并没有摧毁中国的社会和文化,而是使他们自己被彻底同化而成为中国人。因此,虽然周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文明发展的本质和方向,但是文明的基本主题和发展模式还是承袭商朝,并且,周统治者也尽力保存其前代统治者所创造的成就,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自己的文明。”[5]周公制礼作乐和敬德保民观念的提出,都是建立在“殷鉴”或“夏鉴”基础上的。此即“我不可不鉴于有夏,亦不可不鉴于有殷”(《尚书·召诰》)。“殷鉴”或“夏鉴”即是要总结夏商两代的经验教训,实现在继往基础上的开来。 中华伦理文明“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孕育了重视历史和以史资治、以史垂戒的传统。《周易·系辞上传》有言:“神以知来,知以藏往。”珍视国家民族的历史经验及其成果,注意保存历史文献,维持历史的延续性,是知者应有的行为举措和责任担当。更为重要的是,只有继往才能开来,就此而论,“藏往”是“知来”的前提和基础。清人戴名世指出:“夫史者,所以纪政治典章因革损益之故,与夫事之成败得失,人之邪正,用以彰善裨恶,而为法戒于万世。是故圣人之经纶天下,而不患其或敝者,惟有史以维之也。”①珍视历史的传统使华夏子民形成了一种文明的传承意识,同时催其更好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即便身处逆境,遭遇不测之祸,也尽当复兴我族,振兴国史。章太炎说:“国之有史久远,则亡灭之难。自秦氏以迄今兹,四夷交侵,王道中绝者数矣;然者不敢毁弃旧章,反正又易。藉不获济,而愤心时时见于行事,足以待后。故令国性不堕,民自知贵于戎狄,非《春秋》,孰纲维是。”[6]“国史”是“祖德”的忠实记载,亦是“国性”的集中展示,是巩固“国本”的价值基础。 “阐旧邦以辅新命”成为中国历史上许多思想家、政治家的精神价值追求。中国历史上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既讲因革损益,又不离大道本体的千古精神命脉,内心充溢着一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价值自觉。“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不断地范导和陶铸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培育其慎终追远的价值品质,敦促其作上下求索的不懈奋斗,以此告慰列祖列宗和后世子孙,建立起一种文化传承和创新意义上的代际伦理统系。这种上无愧于列祖列宗、下不负子孙后代的代际伦理统系和精神使得旧邦新命的国性基质得以更好地传承与弘扬,由此确保了中华伦理文明的绵延发展。 二、仁义中正与贵和乐群的中华美德之涵育、熏陶 中华伦理文明的重要成果是中华美德的形成、培育与拱立。中华伦理文明孕育并助推了中华美德的形成与发展,中华美德挺立、护卫并传承着中华伦理文明。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中国是一个以礼仪道德治国化民的文明国家,有学者称之为“文明体国家”。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同其“德化天下”的精神传统有着一种至为密切的关系。中国美德推崇仁义中正,置重贵和乐群,表现出一种特有的凝聚力和认同力,成为团结各民族成员的精神纽带。它集敦化的“大德”和川流的“小德”于一体,并有着“溥博如天,渊泉如渊”的博大深厚性,故而“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悦。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陌”(《中庸》)。中华美德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伦理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维系着中华伦理文明的全整性和统贯性,也是支撑中华伦理文明绵延发展的价值基础和动力源泉。 (一)大其心体天下万物 中华文明自伏羲初创时起就有一种探求大道本体的价值自觉,在“仰则观象于天,伏则观法于地”和“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过程中确立起了“与天地参”“与万物并”的人道。之后的炎黄尧舜在探寻大道本体和建构中华正道方面做出了创业垂统式的贡献。他们把法地法天当作人道的主要内容,不仅体天恤道,而且自觉地按照天道的法则来规范人间的生活,建构人伦的秩序。中华先民早在文明初曙的远古时代就有着“大其心体天下万物”的价值追求,并以此开启了以天地法则为生命法则且以生命法则配天地法则的价值建构。正因为在文明初曙的早期就有着“大其心以体天下万物”的价值驱使,所以使得中华哲学一开始便包含着大全之理,并肇造自己的宇宙价值源头;正因为在文明初曙的早期就有着以天地法则为生命法则的价值转换,所以使得中华哲学一开始便包含着天地精神,并奠定自己的道德价值始基;正因为在文明初曙的早期就有着“先立乎其大而小者不能夺”的价值建构,所以使得中华哲学一开始便包含着立于天地之间绵延长存的文明价值机理。《论语·泰伯》载孔子评价尧的言论:“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尧之王天下是建立在以天地法则为生命法则,效法天地之道确立人道的基础之上的,最终实现了“存人道以配天地,保天心以立人极”。之后,代不乏人的学者与政治家,在建构大道哲学和道德形而上学方面极深研几,上下求索,使得中华伦理文明的义理深重而悠远,不断强化着可传可继的伦理真谛和道德共识。 (二)务以中道诏人御物 中正之道,中庸之德,中和之性,之于中华伦理文明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它从某种程度上规定着中华伦理文明的内涵和特质。“中国”之谓,其义就是尊中道、尚中德、贵中和、行中正的意思。著名文化史学家柳诒徵在《中国文化史》一书中指出:“唐、虞之时所以定国名为‘中’者,盖其时哲士,深察人类偏激之失,务以中道诏人御物。”[7]“唐、虞之教育,专就人性之偏者,矫正而调剂之,使适于中道也。以为非此不足以立国,故制为累世不易之通称。一言国名,而国性即以此表见。其能统制大宇,混合殊族者以此。”[7](33)以“中”而命国名,表达了远古先圣将“中”提升为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并欲传其千秋万代的价值认识和孜孜追求,“中”是中华民族核心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是国之大德和民之共德的集中表现和精神确证。中国精神和核心的价值观念是同“执两用中”“无偏无党”“无过不及”的道德智慧和中庸德性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化生为一种以中正和善的德性待人接物的礼仪文明,积淀为一种以天下为公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群体或整体主义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说,崇尚中道,培育中德,树立中正、中和的伦理观念,向往、追求中正和谐的伦理生活,实现内圣外王的人生理想与天下有道的价值目标,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和伦理文化的基本精神。尚中贵正开启了中华价值观和美德伦理的源头。 (三)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中华美德在推崇中道、中德的基础上十分强调仁义,并视仁义为人们安身立命的核心德性。孔子曰:“仁者人(爱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焉。”(《礼记·中庸》)到孟子,往往仁义并称,认仁为“人心”和“人之安宅”,义为“人路”和“人之正路”,仁义是人所区别于动物的“几希”,因此必须予以弘扬和光大。只有这样,人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汉代董仲舒还认为,仁是待人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义是待我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并指出:“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与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春秋繁露·仁义法》)。待人需要讲仁爱,正己需要遵义道。仁义是处理人我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周易·说卦传》有言:“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人可以凭借自己对仁义之道的追求,体天道,恤地道,进而成就一种顶天立地的德性,从而得以无愧地立于天地之间。 (四)贵和论的和平主义 中华美德素来推崇以和为贵,在和同之辨中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的伦理命题,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了一种崇尚和谐、心仪和睦、热爱和平的伦理价值观,以此作为处理天人关系、人人关系、人群关系和人我关系的价值准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华民族的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霸世界的基因”,“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8]。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继承并发展着这种贵和、尚和、崇和、乐和的和平主义精神,结合当时的实际状况不断做出创造性的发展,从而历史地实现着中华美德在传承中的创新。伯恩斯与拉尔夫合著的《世界文明史》一书将中华文明长期存在的原因主要归结为和平主义的道德价值观。“中国的伟大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和平主义影响使它的向外扩张受到约束……因此,很少激起周围国家的敌意和妒忌。他们也确有过征服,但是,他们兼并的土地几乎都是没有开发的地区。他们很少用武力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被征服民族,但是,却把同化被征服民族,使之成为他们的高级伦理制度的受益者当作自己的天职。”[9]以和为贵的伦理价值观,使中华文明注重内部和外部关系的和谐,把“协和万邦”“和而不同”“和睦相处”当作基本的行为准则,故此“很少激起周围国家的敌意和妒忌”。同时还以自己“和而不同”“礼尚往来”“与人为善”的伦理价值观赢得了周围国家和异域民族的尊重。 中华美德积淀着中华文明最深刻的价值认识,是中华民族待人处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至与天地参的伦理智慧的集中表现,使中国人无论处于何种境况都能感受、领悟和品味到这种美德的内在价值和功能效用。中华美德从传统到当代的历史演变与发展,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满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伦理特质,这也是中华伦理文明能够自古及今一脉相传而又革故鼎新的内在因由。 三、中华道统的建构、拱立与护卫 中华伦理文明建构起了一种对文明始基、人文初祖的价值认同和置重核心价值观的道统,亦即建构了一个多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以及慎终追远的敬祖意识,重视孝道及忠孝并称的家国情怀,尊道贵德、志道据德并以道德为根本价值追求和至上目标,彰显了伦理道德精神对文明体系和国家政权的引领和拱立、建设意义,使得中国成为一个特别注重文化传承和价值观拱立的国家。 自孟子讲“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到韩愈排定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的传道谱系,都是通过历史的传承来确定孔子儒家的地位。韩愈明确提出儒家有一个始终一贯的道统体系,此即是“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原道》)的道统体系。韩愈本人希望能够接续儒家道统,以此来昌明正学,排斥佛老。理学诸子,大多以继承儒家道统为己任,所以他们的学问,世人每以道学称谓。朱熹不仅对道统的内容作出了深刻的揭示,而且对道统的传承体系也作出了全面的阐释,他在《中庸章句序》指出:“《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盖自上古圣人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其见于经,则‘允执厥中’者,尧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中华道统的内容,即是《尚书·大禹谟》中所言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字被视为儒家的“心传”。程颢以天理、人欲来解释道心、人心,指出:“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惟精惟一,所以至之。允执厥中,所以行之”(《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朱熹在回答人心、道心之别时指出:“只是这一个心,知觉从耳目之欲上去,便是人心;知觉从义理上去,便是道心。人心则危而易陷,道心则微而难著。”又说“故圣人不以人心为主,而以道心为主。盖人心倚靠不得。人心如船,道心如柁。任船之所在,无所向,若执定柁,则去住在我”(《朱子语类·卷七十八》)。“人心如船,道心如柁”说明了道心对人心的宰制、范导与引领意义。只有道心才能着眼义理,止于至善。朱熹的弟子黄幹在《徽州朱文公祠堂记》中对儒家道统的传承体系作出了颇为详细的界说:“道源于天,具于人心,著于事物,载于方策,明而行之,存乎其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生,而道始行;孔子孟子生,而道始明;孔孟之道,周、程、张之继之;周、程、张子之道,文公朱先生又继之。此道统之传,历万世而可考也”(《黄勉斋先生文集·卷五》)。至此,儒家道统论的传承体系日趋明朗。 理学家推崇道统,不特想为“为往圣继绝学”,更兼有“为万世开天平”的创业垂统性质,一个文明建构论上的意义是想纳学统和治统于道统的框架之下,并接受道统的宰制与规约,从而实现一种“天下有道”的政治伦理秩序和文明精神建构。在儒家看来,只有以道统为依归的治统才能使“世教明而人心正”,使天下达致长治久安。一旦脱离道统,治统就会难以为继,就会产生世衰道降、人心邪恶和天下大乱的结果。就其学问来说,也是如此。真正的学问应该是“接夫道统之传”,“继往圣,开来学”的道学,像子思那样“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中庸》,对道学的建构意义相当深远。诚如朱熹所言,子思面临“去圣远而异端起”的学术情势,担心中华道统“愈久而愈失其真”的局面发生,“于是推本尧舜以来相传之意,质以平日所闻父师之言,更互演绎,作为此书,以诏后之学者。盖其忧之也深,故其言之也切;其虑之也远,故其说之也详”(《中庸章句序》)。理学诸子,像河南二程兄弟也是弘扬道统的道学中坚,他们“得有所考,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得有所据,以斥乎二家似是之非”(《中庸章句序》)。“二家”指佛老二家,他们宣扬道德的虚无主义和悲观主义,虽然有一定的思辨性和对现实世界的批判,但毕竟远离了中华道学的正统,属于异端化的学术。这种学术亦如王夫之所批评的,是“禽心长而人理短”(《周易外传》),具有很大的价值颠覆性或破坏性。真正的学术,就是要“辟佛老而正人心”,“贞生死以尽人道”,担纲起弘扬道统、护卫道统的神圣使命。具有道统意识的儒家学者,自觉地把自己视为道统的传承者和担当者,认为将儒者之道继承下来,传接下去并发扬光大,是自己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理学家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天平”的价值自许,王夫之“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的价值担当,凸显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伦理意义。 儒家的道统论背后隐含一种继往开来、承先启后的文化意识,这种文化意识对中华道德文化的薪火相传具有本源性和动能性的意义,对培育士大夫精神和伦理品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会通意识和包容精神 钱穆著《国史大纲》比较罗马文化与秦汉文化之差异,指出:“罗马如于一室中悬巨灯,光耀四壁;秦、汉则室之四周,遍悬诸灯,交相互映;故罗马碎其巨灯,全室即暗,秦、汉则灯不俱坏光不全绝。因此罗马民族震铄于一时,而中国文化则辉映于千古。”[10]希腊罗马文化在历史上曾经显赫一时,创造了许多思想和文明的佳话,但是它们是短命的,其文明成果并没有获得有效的传承和发展,其原因在于它们缺乏多元一体的文化建构,二元对立的价值建构每每导致离则两伤的历史恶果。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有言:“希腊文明的历史在时间上也无疑没能延伸到我们这个时代,因为人们已经知道,不仅它的接替者,而且它的前身米诺—赫拉斯—迈锡尼文明(爱琴文明的别名)也没有从时间上看延伸到现在。”[11]后来研究或光大希腊罗马文化的人们,大多不是希腊罗马人的后裔,他们是带着发掘历史、总结昔日文明成果的心态来从事这项工作的,这很难说是希腊罗马文明的自身发展。但是中国文化则不同,中国文化始终是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自己的人种包括同化的人群使自己获得传承与发展的。虽然中国历史上曾有少数民族建立过统治中原的政权,但是维系政权的思想文化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华文化。说得更具体一点,不是汉族文化被少数民族化,而是少数民族迅速地被汉化,成为汉文化的传承者和拥护者。元代蒙古族一些卓越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自觉接续中华道统,并欲“建皇极,立民命,继绝学,开太平”,显示出一种超越唐宋、直续圣人之统的气势和价值追求。 中华文明具有“多元一体”的精神架构,不仅善于吸纳和学习异族和异域文明的成果以充实发展自身,而且内部各要素之间往往亦能在辩难中相互吸收,形成一种博采广纳的开放包容特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百家争鸣特别是儒道墨法诸家道德文化在价值的整合上形成一种相互激荡、互为补充的伦理精神传承机制。孔子、老子、墨子、孙子、孟子、荀子、韩非子等对宇宙人生都展开了深度的思考,并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救时之弊”,就如何治理天下与人心发表了一系列自己的见解。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指出:“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儒墨道法诸家在辩难中相互吸收、互相补充,形成中华道德文化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秦汉以后,儒释道三家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断相互颉颃并在这种争鸣中获得新的发展。玄学被称为新道学,理学被称为新儒学,禅宗被称为新佛学。佛教既吸收了儒家伦理的某些基本义理,又以特有的思辨助推着儒家伦理智慧的深入发展。诚如慧远所言:“道法之于名教,如来之于尧孔,发致虽殊,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相同”(《沙门不敬王者论》)。葛洪则自觉地纳儒家伦理于道教理论之中,指出:“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抱朴子·对俗》)。儒释道三家各有擅长,互相补充,长期以来对传统社会广泛渗透,对中国古代历史产生深刻影响。南宋孝宗在《原道辨》中曾说,中国文化是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这句话恰当地指出了三支文化力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占有的位置。这种“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发展格局使得中华道德文明始终充满着一种吐故纳新、革故鼎新的发展活力,故既能保持自己的伦理文化传统又能促使这种传统不断向前发展。 儒家在建构自己核心价值的同时还充满着对多元价值或文化的包容与尊重,倡导“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并通过“理一分殊”、“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不断吸收其他文化中有益的东西。先秦儒家对于墨、道、法的学说有着在批判中吸收消化的一面,特别是孟子和荀子的思想更有着博采众家之长的特点。道家老子有“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老子·二十七章》)和“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老子·四十九章》)等论述,并认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老子·二十七章》),只有既善待善者也善待不善者才能真正达到德化的神妙境界。宋明新儒学正是融汇佛道思想成果才建构起精致思辨的伦理思想体系,将儒家伦理思想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现代新儒学以“返本开新”的伦理立场彪炳于世,主张吸收西方伦理思想的合理因素来实现儒家伦理的第三期发展。可以说“阐旧邦以辅新命”,“继绝学以造新知”是儒家共同的价值立场和自觉的价值共识。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儒家学说在吸收其他学派或文化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而实现自身的创造性发展。 中华伦理文明自伏羲、黄帝肇造以来,“继继绳绳,不失旧物”,充溢着一种“至诚无息”的价值追求和体天恤道精神,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成为其流荡关注的精神血脉。亦如《中庸》所指出的,“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中华伦理文明从传统到当代的历史演变与发展,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始终能够在继承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充满着“旧邦新命”的伦理特质,这也是中华伦理文明能够自古及今一脉相传而又革故鼎新的内在因由。儒家既“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又主张“日日新,苟日新,又日新”,既主张“为往圣继绝学”,又崇尚“为万世开太平”,“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不仅建构起了一种既重承前继往又重启后开来的代际伦理,而且发展起了一种“立乎其大”“显察于微”而又“着眼于远”的伦理价值观。正是这种“变而不失其常”,“常在变中”的传承创新性,确保了中华伦理文明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的一脉相承性,开创了世界史上连续性文明的成功范例。我们有理由相信,置身于当代全球化、信息化和科技革命情境下的当代中国人,应该也一定能够更好地担当起五千年伦理文明传承发展的神圣使命,在共圆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抒写“为万世开天平”的新的宏伟篇章! ①参见戴名世:《南山集·史论》,载《四部丛刊·集部·清别集》。 原文参考文献: [1]梁启超.梁启超文选[M].王德峰,编选.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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