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宪政与先人的权利 ——对康晓光先生《儒家宪政论纲》的粗浅理解 作者:木子 来源:作者赐稿《儒家邮报》 时间:西历2011年6月3日 《儒家宪政论纲》是康晓光先生的又一力作。我在学习了这篇文章之后,深受启发,对“儒家宪政”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对康先生的思想也有一些粗浅的理解和疑问。这理解和疑问主要是在康先生关于“儒家宪政”与“先人权利”逻辑关系方面。现提出来,望方家指正。 康先生的文章系统阐述了康先生关于实现“儒家宪政”的理论论证和实现途径。文章认为,当下中国存在 “政治正当性危机”,而“正当性危机的解决之道”是“承续儒家道统,建立儒家宪政,把中国政府的正当性建立在对中华五千年道统的继承和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吸纳之上。在宪政结构下,宪法原则采用儒家义理,建立强有力的宪法审查制度,在此前提下,儒家可以吸收多党制、竞争性的普选制度、权力分立、有限政府等理念和制度,进而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 为了论证他的“儒家宪政”的“正当性”,他提出,“中国”这个国家是由“中华民族”所创造,因此,“中国”的主权应该归中华民族所有。然后,他将“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做了区分。他认为,当下生活在中国、建设国家的一个个具体的中国人都属于“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是活在中国的“当代人”,而“中华民族”则不仅包括了“当代人”,而且包括了“先人”(几千年来曾生活在中国、现已不存在的死人)和“后人”(将来可能生活在中国但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的未来人)。这样,他便把当下的实实在在的“中国”归为无数死人、无数未来人和有限当代人的国家,进而把本来属于当代人的活人的政治权利变成了死人和虚拟的未来人的政治权利。如此以来,作为与当前中国政治改革关系最为密切者、当代宪政的实际执行者和受用者的“当代人”便失去了“宪政”的决定权,失去了选择国家政治路线的权利;这是因为,死人永远多于活人,“先人”永远多于“当代人”,“中国人民”永远只是“中华民族”中微不足道的几个成员;而且,随着历史的前进,活着的人终究要死去,现在属于“中国人民”的成员会越来越多脱离“人民”而成为单纯抽象的“中华民族”成员,中国人民(活着的中国人)在中华民族(主要是死人)面前的话语权将越来越少。甚至可以说,相比于有无限成员的“中华民族”(死人和未来人的数量是无限的)的话语权,有限的“中国人民”(哪怕是十几亿人,也是一个有限的数字)关于国家发展方向的话语权,可以忽略不计。这样,他在谈到“国家宪政”时主要是指当下十几亿人生活的国家的具体宪政,而在谈到“国家主权”、“中华民族”时则主要是指一个抽象概念(这个抽象概念既可以指代曾在历史上存在、现在已不存在的无数人,但也可以不指代任何具体的个人。)于是,他便将具体的当下的国家政治发展路线问题或“宪政”问题的决定权交给了“先人”。 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先人”与“当代人”属于不同的时代,生活在不同的历史环境和政治环境中,“先人”的政治权利应该在“先人”的时代去向皇帝争取,怎么可以穿越时间隧道跑到今天这个时代来要政治权利?即使在“先人”自己的时代,在“先人”活着的时候,他们对那个时代的政治问题,都不存在统一的政治立场,他们的政治诉求也不同。比如对“井田制”、“封建制”,不同的先人就有不同的政治观点。到了今天,他们怎么会不仅“复活”起来,表达政治诉求,而且还能达成一个统一的政治诉求呢?对这个问题,康先生似乎没有做出详细说明,他只是指出,先人应该在当代的“国家宪政”中具有自己的表决权,而且是决定性的表决权。 即便是先人真的有关于当代“宪政”的决定权,可是,先人已经死了,他们想在今天这个时代争取什么样的政治权利,表达什么样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这谁能知道呢?谁去替他们表达呢?对这个问题,康先生好像已有明确回答。按照他的思想,“儒家道统”是所有“先人”的政治代表,因此,坚持儒家道统是当代中国宪政的前提基础,中国的“宪政”建设应该在坚持儒家道统的前提下按照儒家的理念去推动。然而这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儒家道统”实际上也是一个抽象概念。尽管康先生罗列了从孔子以来的儒家道统思想,可是实际上儒家道统在不同的学者那里的具体表述也不同,历史上曾出现过不同的儒家道统谱系。韩愈有韩愈的儒家道统谱系,朱熹有朱熹的儒家道统谱系,王阳明有王阳明的儒家道统谱系,蒋介石有蒋介石的儒家道统谱系(从三皇五帝,经孔子、孙中山,到蒋介石)。因而,如果不考虑具体的各个不同的道统谱系,只是笼统地谈论“儒家道统”,那么“儒家道统”就是一个模糊的抽象概念。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尽管不同学者的道统谱系有所不同,但所有的道统谱系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把自己确立为继先圣绝学、得不传之秘的道统传人。按照这个逻辑,那决定当代中国“宪政”方向、享有中国“国家主权”、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儒家道统”的体现者就是今天的那些信仰儒教、主张儒教立国的人。这样,生活在当代的少数自觉信仰儒教的人,便成了古往今来的整个“中华民族”(主要是先人)的代表,具有中国一切政治问题的最大决定权。他们本来在当代政治版图中属于极少数,可是经过这个巧妙的概念转换,一旦放到整个“中华民族”中,他们便成了最大多数“中华民族”的代表,成了整个国家主权的合法拥有者和整个国家命运的当然决定者。 至于文章中提到的“后人的权利”,实际上是“先人权利”的逻辑补充。既然提到“先人的权利”,就总应该提到“后人的权利”,这样才显得逻辑严密。但是,“后人”到底怎样思考问题,我们怎么知道呢?当然,“当代人”为了子孙后代,应该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但是,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还是经济问题,主要是物质财富的利用方式问题,无涉于政治问题。如果“后人”的政治权利,也要“当代人”给予保证,那按照这一逻辑,“当代人”也可以向“先人”要求政治权利,我们应该向三皇五帝、秦皇汉武那里要我们的选举权,——这不是很荒唐的事吗?我感觉,今天的“当代人”的政治状况,应主要从当今的社会现实中去找原因;“当代人”政治权利的多或少,都是由“当代人”决定的,“当代人”应该向当代的掌权者那里去争取政治权利,而不应向“先人”要权利,也不需要以“先人”为借口去争取当代的权利(我们如果崇敬“先人”,就最好不要把他们裹到“当代人”的政治斗争中,免得他们沦为“当代人”为自己争夺权利的工具,沦为当代政治的牺牲品。)不但政治权利如此,即使经济权利也是如此,“当代人”不可能到“先人”那里去争取经济权利。经济关系,本质上是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是活着的人与活着的人之间的关系。再者,在经济权利方面,所谓“当代人”追求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谋福利,实际上不是“后人”来当今时代争取经济权利,甚至不是在实现“后人”的权利,而是“当代人”在为自己争取权利。这种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权利争夺,一种方面是“当代人”为了争取自己的经济权利,保护好自己的生存环境而提出的一种战略,另一方面是“当代人”为自己的未来生存,特别是为了自己子孙的生存而争取物质利益的行动,这种所谓“当代人的子孙的利益”实际上仍是“当代人”本身的利益的另一种呈现,本质上仍是活着的“当代人”的利益。当然,“后人”毕竟还未出生,他们想在当前的“国家宪政”建设中表达什么意见,还不太好说。因此,当前的“国家宪政”如何推行,这还得主要看“先人”的意思。而“先人”已逝,无发言说,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听那些接续先人道统的“当代人”的话。 以上是我就文章所涉某些问题的一点粗浅理解。总体感觉,康先生的这篇文章,如同他以往的某些文章一样,体现当代儒者的历史使命感,表达了一种以儒教立国的政治理想。但是,这些问题很复杂,理解起来也比较难,还望大家指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