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性与体用 作者:赵金刚(清华大学哲学系) 来源:《中国儒学》第十五辑,2020年 摘 要:体用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范畴,然而其用法含义仍有待厘清,特别是从哲学史的角度梳理不同阶段体用与体用思维的含义,今天仍十分有意义。《五行大义》以体性表示一般认为的体用的含义,体与形体有关,性与功用有关,这与中古的一般非佛教文献的含义一致。《五行大义》论述了五行、五常的体用,在性情问题上亦有讨论。这些讨论在哲学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关键词:体性; 体用; 五行; 五常; 张岱年先生将体用视作最重要、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十六对哲学范畴之一【1】,此一范畴由于其“哲学”与“文化”的双重意谓【2】,在当代哲学研究中颇受学者重视。从中国哲学史的角度来看,体用与中国哲学的“本体论突破”问题密切相关【3】,同时还涉及儒释道三家思想的相互关系,特别是玄学与佛学、佛学与理学的“影响史”【4】,还关系着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异同【5】。 当然,讨论体用问题需要从体用思维、体用范畴与体用思维的联系两方面入手。早期中国哲学家并未使用体用这一范畴讨论哲学问题,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体用思维,即使使用体用这一范畴,不同时期的不同哲学家,其内涵也可能不同,尤其是不同于今天参照西方哲学对这一范畴的一般性理解。张岱年先生以为,“‘体用’是唐宋以至明清的哲学著作中常用的范畴,其渊源亦在先秦时代。与‘体用’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观念有‘本用’‘质用’”,“‘体用’似乎是由‘本用’观念衍化而来的”【6】。其实汤用彤先生也更多的是从“本末”这一观念来讨论玄学的体用思维的。可以说,宋明道学确立了我们今天对体用范畴的一般理解,并将体用范畴与体用思维的关系相对固定下来,“本末”“本用”“质用”等则可视为走向体用的过渡形态【7】,关注哲学家对这些“过渡形态”的使用或许有助于我们厘清体用思维的发生与演进,进而探讨与之相关的哲学史问题。 在以往的哲学史研究中,学者对“本末”“本用”“质用”等范畴都有较多的关注,然而尚有不少范畴未走入研究者的视野当中。其中颇为有趣的是隋代萧吉在《五行大义》一书中专门讨论体性问题,其含义则与后代较为成熟的体用用法十分接近。萧吉(约525—606),字文休,祖父为梁武帝之兄,“江陵陷,归于魏”,后入隋,约在公元594年向隋文帝上书《五行大义》【8】。《五行大义》成书之前,体用使用已较为广泛,尤其是在佛教学者当中;《五行大义》成书之后,体用更是被普遍使用,然而在唐代一些经学著作中,体性却未被完全淘汰,我们依旧可以发现这一范畴的踪迹。关注体性这一体用之“过渡形态”,或许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中国哲学史中的体用问题。 一 体形、性用 体性之使用在萧吉之前已有之,但不十分系统,关注也不多,含义较难确定。《国语·楚语上》中言:“且夫制城邑,若体性焉,有首领股肱,至于手拇毛脉,大能掉小,故变而不勤。”《国语集解》引高注《吕氏春秋》言“性,犹体也”【9】,将体性视为“体”,然《吕氏春秋》讲“牛之性”“羊之性”,并无体性,略去“性”而认为此处含义为“身体”,似可通,但身体“大能掉小”的动态运用之意则丧失。《商君书·错法》中言:“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高亨解此体性为“才能”【10】,又有解为“禀性”者【11】,“才能”与“禀性”差别实较大,然古今注家似对此概念颇不注意。《文心雕龙》有“体性”篇,此“体”指文体,“性”指人的“气性”,“体性”篇讨论的是人的气性、才性与文体的关系。这些都不明确具备我们关注的体用的思维问题。而《五行大义》则明确地用体性指体用。 《五行大义·释名第一·第一释五行名》中言: 夫万物自有体质,圣人象类而制其名。故曰“名以定体”。无名乃天地之始,有名则万物之母。以其因功涉用,故立称谓。《礼》云:“子生三月,咳而名之。”及其未生,本无名字。五行为万物之先,形用资于造化。岂不先立其名,然后明其体用?【12】 这里讨论“名”“称谓”与万物“体质”“功用”的关系。确立“名”才能明体用,“体”指“体质”,“用”则指“功用”。这里并未出现体性,而是直言体用。需要注意的是,萧吉以为“名”指称“体”,而“称谓”与“功用”有关。在王弼那里,“名”是不能指称无形的“本体”的,“名”据“形”而定,“称谓”则是用来刻画无形无象的“本体”的。这里还涉及五行之“形用”,也就是五行的形体与功用,可以说此处“形用”即体用。在《五行大义》中以“体”表示“形”“体质”十分常见,如“树体”“身体”等。但《五行大义》中的“体”还不是“本体”。 《辨体性第二》则直接使用体性表示体用,并详细讨论了五行的体性: 体者,以形质为名;性者,以功用为义。以五行体性,资益万物,故合而辨之。【13】 “体”依旧是“形质”,而用“性”指称“功用”,“为名”“为义”即“名”与“称谓”之别。《五行大义》是按照“气—阴阳—五行—万物”的逻辑来讨论天地事物的。本篇讨论“五行体性”,万物凭借其生长发育。五行与万物对举,从《五行大义》的讨论来看,相对于更加有形有象的万物,五行之“体”的“形质”性则没有那么明确。当然,对比上文我们可以说五行有五行之体性,万物有万物之体性(体用),体性并不仅仅是天地万物之本体与发用这一个层级的关系。更何况无论是五行之“体”,还是万物之“体”,都不是“总体”“统体”“一体”的“体”,而是“分体”。在萧吉那里,“无”“气”才具有总体性的意谓,当然“无”更根本。当然,《五行大义》中的“无”与王弼的“无”含义并不能等同,而更接近汉代元气论的“无”,《明数第三·起大衍论易动静数》中讲: 凡万物之始,莫不始于无,而后有。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序。四序,生之所生也。有万物滋繁,然后万物生成也,皆由阴阳二气,鼓舞陶铸,互相交感。故孤阳不能独生,单阴不能独成,必须配合以炉冶,尔乃万物化通。是则天有其象,精气下流,地道含化,以资形始,阴阳消长,生杀用成。【14】 “有”始于“无”,万物的生成均有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而有。这里还有“象”与“形”的区分,在天成象,天道、地道配合才有了“形”。这里没有明确讲“象”有没有“性”“用”,但从“阴阳消长,生杀用成”的判断来看,“用”似乎是在五行、万物这两个阶段才有的,无和阴阳没有体性,体性是到了有一定“形质”后才有的。可以说,体性、体用是与“形质”密不可分的一对范畴。当然,五行与万物的体性在根源上都是因为阴阳的作用而有,在天之象若有一“用”对应,则应是大化流行“炉冶”“化通”之“用”。就《五行大义》自身概念范畴使用而言,体性当在有“形”之后。 二 五行体性 《辨体性》言五行之体性曰: 木居少阳之位,春气和,煦温柔弱,火伏其中。故木以温柔为体,曲直为性。 火居大阳之位,炎炽赫烈,故火以明热为体,炎上为性。 土在四时之中,处季夏之末,阳衰阴长,居位之中,总于四行,积尘成实。积则有间,有间故含容,成实故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实为体,稼穑为性。 金居少阴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则凝强,少阴则清冷。故金以强冷为体,从革为性。 水以寒虚为体,润下为性。 《洪范》云“木曰曲直,火曰炎上,土曰稼穑,金曰从革,水曰润下”,是其性也。 《淮南子》云:“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积阴之寒气,反者为水;积阳之热气,反者为火。水虽阴物,阳在其内,故水体内明。火虽阳物,阴在其内,故火体内暗。木为少阳,其体亦含阴气,故内空虚,外有花叶,敷荣可观。金为少阴,其体刚利,杀性在外,内亦光明可照。土苞四德,故其体能兼虚实。【15】 结合上引可见,此以阴阳来解释五行之体性,五行有不同的“体”与“性”,与其阴阳构成相关。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五行大义》引《洪范》“曲直”“炎上”“稼穑”“从革”“润下”等五行“自然之常性”【16】,并言其“体”,此与“体”对言的“性”,就不是“本性”“本质”,而是功能、功用、性能。《洪范传》中言“木可揉使曲直”“金可以改更”“土可以种、可以敛”【17】,其实也强调“曲直”“从革”等是五行的一种能力。这里的“性”之功能还未到具体的“使用”“运用”“作用”层面,而是有某种“使用”的可能。当然,五行有此“性”、有此可能是根源于五行之气的,“性”与“形气”是不可分割的,如火是“气极上,故曰炎上”【18】。《五行大义》中讲“阳性升,阴性降”,此阴阳升降之性,构成五行、万物性能之基础。 而这里言的“体”的含义则较为复杂。首先讲五行有阴阳构成的气体,这是从结构说。其次以“温柔”“明热”等言“体”,如此则“体”类似性质或性相。这样来看“体”就不仅包含了物质性的构成,而且包含了构成后具有的性质、属性。即在《五行大义》中,现成的物质性及由之而来的性质属于“体”,而此形体可以发挥的功能是“性”,也即体性并不表达形体和运用的关系,而是表征形体及其性质与由之而有的可能性。如讲脏腑时,《五行大义》中言: 脏府者,由五行、六气而成也。脏则有五,禀自五行,为“五性”;府则有六,因乎六气,是曰“六情”。【19】 这里就是从禀受的角度言形质及其“性”“情”。此“性”并非具体的“使用”,还体现在“气顺如性”的种种描述中。如王者“明则顺火气,火气顺则如其性,如其性,则成熟,顺人士之用。用之则起,舍之则止”【20】,其他四行同样如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五行大义》看来,气顺“性”才能实现,功用才能发挥,而现实世界气顺与否,则依人主作为。这里“主明”“气顺”“如性”“民用”构成一个链条,一般的应用、使用处于链条的最末端。 《五行大义》中的“体”非本体还体现在“五行相杂”: 凡五行均布,遍在万有,不可定守一途。今先论五行体杂,但其气周流,随事而用。若言不杂,水只应一,何故谓五而为六?火、金、木、土,并尔。当知生数为本,成数为杂。既有杂,故一行当体,即有五义。【21】 一行之中并有四行,五行遍在万物而非固定不变。这里与体用有关的是,随着气的周流,在不同的情形之下,“用”会不同。一行是某一方面性相占主导,但同时也兼具五行之义。如此可见,对具体事物来讲,体用并非一成不变。 三 五常体用 《五行大义》对体用描述得较为复杂,这还体现在五常体用、性情本末等问题上。《五行大义》以为,禀气而后有性理。【22】“诚于中”必会“形于外”,“五常之色动于五脏,而见于外”【23】,对人来讲,五常之性与形体是相互关联的,“人情不可隐也”【24】。 《论五常》中言: 夫五常之义,仁者以恻隐为体,博施以为用;礼者以分别为体,践法以为用;智者以了智为体,明睿以为用;义者以合义为体,裁断以为用;信者以不欺为体,附实以为用。【25】 一般认为五常为“性”,《五行大义》有体性之“性”,也有五常之“性”,还有其他种种对“性”的使用,“性”的含义在书中颇为多样,较为复杂。这里作为五常的仁、义、礼、智、信也有体用可分。以仁为例,在后世理学的话语体系中,仁作为“性”是“体”,恻隐为“情”是“用”,“博施”是外在事业、“做处”;旧疏则以恻隐为“端本”,仁“本起于此”。此处以“恻隐”为体,“博施”为用,“用”可较为明确地确定为“功用”(解为仁者能博施、礼者能践法似可),“体”的含义则不甚明确,若结合《五行大义》一贯将“体”与形体联系起来的倾向,这里的“体”似不能解为“本质”之本体,此“体”偏向“端本”,但又更强调仁之“形象”可琢磨把握处。【26】 当然,《五行大义》特别讲究五行、五常与万事万物的配比,在解释五常体用时,还将之与五行之属性联系起来: 其于五行:则木有覆冒滋繁,是其恻隐博施也;火有灭暗昭明,是其分别践法也;水有含润流通,是其了智明睿也;金有坚刚利刃,是其合义裁断也;土有持载含容,以时生万物;是其附实不欺也。【27】 五常对应五行,五常的体用是由五行的本质倾向带来的。对人来讲,禀此五行之气,故有五常之体用。在《五行大义》的系统中,“性”与“气”是不可分离的,前言脏腑性情与五行、六气就是一例,人性、物性由气性而有,而气性又是其体之“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似可理解《五行大义》何以言体性,又言“五常之性”,各种性之统一在“气体”。 在言性情关系时,《五行大义》并未使用体用或体性范畴来讲,而是一方面继承汉代以来以阴阳言性情的传统,另一方面以本末、动静讲性情: 《左传》子产云“则天之明”,天有三光,故曰明也;“因地之性”,性,生也,生万物,故因其所生而用之;“生其六气,用其五行”,五行者,为五性也,六气者,通六情也。翼奉云:“五行在人为性,六律在人为情。”性者,仁、义、礼、智、信也;情者,喜、怒、哀、乐、好、恶也。五性处内御阳,喻收五藏;六情处外御阴,喻收六体。故情胜性则乱,性胜情则治。性自内出,情从外来。情性之交,闲不容系。《说文》曰:“情,人之阴气,有欲嗜也。性,人之阳气,善者也。”《孝经援神契》云:“性者,人之质,人所禀受产。情者,阴之数,内传着流,通于五藏。”故性为本,情为末;性主安静,恬然守常;情则主动,触境而变。动静相交,故闲微密也。【28】 五性居本,六情在末。情因性有,性而由情,情性相因。【29】 这里引经典言性情关系,以五行对“性”、“六气”对“情”。其以“生”训“地之性”,讲“因其所生而用之”,具体的使用在“生性”之后,这就与前文所讲之体性较为契合。“性”为阳而善,“情”为阴则可恶,“性”内在于人,而“情”则受外在作用影响。因阳本阴末,故性本情末。但在一般的理解中,阳动阴静,这里却讲情动性静,这主要还是从内外的角度,以及内在与外物的交互作用来说的。这些说法都较为古老。《五行大义》中还未用体用这样的范畴来讨论“心”“性”“情”问题,这或许与其言体与“气体”“形体”有关。哲学史上,真正以体用讲“心”“性”“情”的,还是佛教和理学。【30】《五行大义》对本末的运用也当与体用有一定区分,即我们似乎不能直接将言本末的用例一概视作在讨论体用问题。《五行大义》对这些范畴的使用提醒我们要注意现在一般理解的体用思维与体用、本末这样的用例的关系到底如何,是否可以直接以为言本末就是言体用,或者古人使用体用是否就等同于我们今人的一般理解。 四 余论 《五行大义》中以体性表达体用的含义,这一使用在思想史上较为独特,可以视作体用范畴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其体性、体用含义却颇能代表早期体用这一范畴的基本意涵。张岱年先生认为崔憬(生平不详,大概在孔颖达之后)在《周易探玄》中对体用的阐释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较为重要,我们可对崔憬之论再做一分析,并与《五行大义》作一比较: 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言有妙理之用,以扶其体,则是道也。其体比用,若器之于物。则是体为形之下,谓之为器也。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为器,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为道。动物以形躯为体为器,以灵识为用为道。植物以枝干为器为体,以生性为道为用。【31】 崔憬此段实是用来解释《周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故言体用亦在此背景下。张岱年先生指出,此段“体指形质而言,用指形质的作用而言”【32】,这与《五行大义》颇为一致。在早期非佛教用例中,以形体、形质言“体”似乎更为普遍。但崔憬将“体—器—形下”“用—道—形上”联系起来,似乎更突出“用”的地位,尤其是讲“妙用之理”起着“扶其体”的作用。崔憬的这一讲法即不离“有”讲体用,然又强调了“用”的重要,与王弼既有不同(不同于王弼倡“无”),又有继承(继承王弼对“用”的突出)。比诸在《五行大义》中,我们则可看到,同样是从“形体”讲体用,其重点和模式亦可有差别,《五行大义》更重形体的基础性地位,强调“性”“用”依赖于“体”,更注重阴阳之气对万物性质、作用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五行大义》的讲法似乎更“唯物主义”。 《五行大义》从形体上讲体用与当时非佛教的讲法具有一致性,其特异处,在于将此体用系统与五行的复杂系统联系起来,也在于使用体性来言体用。《五行大义》中以体性言体用在思想史上似乎“昙花一现”,其对体性的独特运用,在后世很少见到,能寻到的体性踪迹,多在《五经正义》,然对此论述则颇不详细,含义也较难确定。兹举两例。《周易正义·系辞》中有: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论乾坤之体性也。“易则易知,简则易从”者,此论乾坤即有此性,人则易可仿效也。“易知则有亲”者,性意易知,心无险难,则相和亲,故云“易知则有亲”也。“易从则有功”者,于事易从,不有繁劳,其功易就,故曰“易从则有功”。此二句论圣人法此乾坤易简,则有所益也。【33】 《周易正义》解释《乾卦》时讲“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天之体以健为用”【34】,以体用分别天的形体与作用,认为乾之一名该体用,而此段则讲体性,且后论乾坤“性”之功用较多。“易”“简”是乾坤之“性”,“知”“能”则是对此性的运用。“天阳之气”“地阴之形”似乎是乾坤之“体”。这些只是从《周易正义》的上下文中推测而来的,本文并无特别明确的界定。然若可成立,则可见此处对体性的使用与《五行大义》颇具一致之处,尤其是既讲体用,又讲体性。 《尚书正义·洪范》中有: 正义曰:此以下箕子所演陈禹所第畴名于上,条列说以成之。此章所演,文有三重,第一言其名次,第二言其体性,第三言其气味,言五者性异而味别,各为人之用。《书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五行”即五材也,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35】 《洪范》中言五行,《洪范》之注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和《五行大义》参考来看。这里言箕子讨论五行之体性,但却未明确界定何为体性。但从《洪范》上下文,我们似乎可以大胆的推测,“体”当指五行之气与材干,“性”指“曲直”“炎上”等,“用”则指具体的被人应用、使用,也就是说《洪范》此处依旧同《五行大义》一样区分了“体”“性”“用”,其使用体性当与《五行大义》有一致之处。 结合上述这些用例及我们对《五行大义》的讨论,我们在处理汉唐注疏和其他著述时,似乎需要关注其“体”“性”“用”等概念的具体含义,并对其做细致梳理,在处理“本末”等问题时也需要结合哲学史做更为细致的辨析,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索体用范畴、体用思维的发展演进脉络,进而理解这一范畴在佛学与理学中的独特性。 注释 1张岱年:《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张岱年全集》第4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65页。 2其中的“文化意味”主要指近现代思想史当中的“中西、体用”之争。 3汤用彤先生以为,“魏晋玄学者,乃本体之学也”(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期佛教史》,《汤用彤全集》第1卷,第188页)。他认为魏晋玄学有所谓“本体论突破”,王弼之前的主要思维模式是宇宙论的,王弼则将之转为“本体论”(参见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及其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他将此一转向视为中国思想在玄理上接引佛教的契机(参见《汤用彤全集》第7卷,河北人民出版社)。张岱年先生则认为“有些哲学史论著说‘理’是韩非首先提出的,体用、本末是王弼首先提出的,其实都不符合历史事实”(《张岱年全集》第4卷,第457页)。早在《中国哲学大纲》中他就在“本根论”中讨论体用问题,并认为早在先秦中国就有此思维。 4 顾亭林与李二曲关于此问题的争论颇能说明此一方面,顾李之争论还影响清代汉学对宋学的评价,关于这些争论,具体可参见钱锺书《管锥篇》之《周易正义》第二则的相关讨论(钱锺书:《管锥篇》,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册,第8-11页)。白辉洪博士认为,汤用彤先生对玄学“本体”问题之研究,实承顾李争论之余序,背后关注的依旧是体用与儒释道思想的关系(参见白辉洪《物之终始》第四章第一、二节的相关论述,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18年)。 5 张岱年先生早在《中国哲学大纲》中就关注了这一问题,并进行了详细讨论。 6 张岱年:《张岱年全集》第4卷,第465页。 7 方克立先生认为,“在中国哲学中,体用观念的萌芽,可以说早就见于先秦诸子(不只是儒家)书中。这种萌芽并不限于言及‘体’‘用’二字者,有的以‘本’‘物’并举,或以‘本’‘用’相对,实质上都以萌芽形态表达了后来体用范畴的基本涵义或部分涵义。先秦已有体用并举的提法(如《荀子》),但还是个别的、偶然的,尚未形成一对有确定涵义的哲学范畴。这种情况在两汉时期并无根本改变,不过‘有体有用’的观念已经运用到较为广泛的领域罢了。直到魏晋时期,‘体’和‘用’才成为一对重要范畴、有了明确的哲学涵义”(方克立:《论中国哲学中的体用范畴》,《中国社会科学》1984年第5期)。 8 钱杭:《萧吉与〈五行大义〉》,《史林》1999年第2期。 9 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499页。 10 高亨:《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36页。 11 石磊:《商君书》,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98页。 12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日]中村璋八校注,东京:汲古书院1998年版,第7页。 13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3页。 14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7-18页。 15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3-14页。 16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7页。 17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第357页。 18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5页。 19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01-102页。 20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5页。 21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61页。 22 《汉书·艺文志》言“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其实也把五行和五常联系起来讲。 23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89页。 24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89页。 25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17-118页。 26 张岱年先生曾举西晋袁准“质用”之例讨论体用问题,认为“质指内在的本性,用指外在的表现”(《张岱年全集》第4卷,第517页),这似乎可以和此处讲五常之体用相比较呼应。同时,袁准讲性言“曲直者,木之性”,而此性为质,对应“才”“用”,这样的讨论放在一起,颇可观察这些范畴早期的使用形态。 27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18页。 28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54-155页。此段涉及引文,断句有费思量处。 29 (隋)萧吉:《五行大义校注》,第159页。 30 梁武帝《立神明成佛义记》及沈绩注以“本用”、体用讨论“心”的问题。 31 (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612页。 32 《张岱年全集》第4卷,第518页。 33 (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5页。 34 (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第1页。 35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第35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