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章学诚的“文史校雠”路径及其得失 作者:傅荣贤 来源:原载于《扬州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十一月初四日丙子 耶稣2018年12月10日 【提要】 章学诚“为著作之林校雠得失”,以反思天下学术为己任。他以战国为节点,将天下学术区隔为“三代盛时”之“源”和“三代而后”之“流”两个不同的区间,并判分了两者“合道”之“得”与“离道”之“失”的二重境界。就得失而言,“三代而后”的现实学术有必要回归“三代盛时”的学术理想;而两者的源流性关联则提示了回归的可能性。他的“文史校雠”之学,通过《七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工夫以及“皆史”之“六经”的个案性示例指陈了具体的回归路径,从而也回应了关乎“学术传承与创新”的一般理论、原则和方法等问题。 【正文】 章学诚深为自许的“文史校雠”[1]之学,旨在“斟酌艺林”(《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53页),“为著作之林校雠得失”(《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7页),具有明确的目的论指向。他“慨著作之衰”[2],以近乎悲观的情怀审度实然存在的现实学术。但章学诚坚信任何学术都不是自性的独立存在,而是在学术史坐标中的关联性存在,通过揭示学术之“所本”,即可“甄疑似、明正变,提要挈纲,卓然有以见夫经史百家之支与流裔而得大原”(《章学诚遗书》,刘承干序)。张尔田亦云:“为先生之学者,则务矫世趋,群言殽列,必寻其原而遂之于大道。”(《章学诚遗书》,张尔田序)“得大原”“遂之于大道”就能纠偏“著作之衰”。而抽象的“大原”“大道”存现于他心向往之的“三代盛时”,因而需要厘清学术“源”和“流”的时间序列和关系格局,亦即“提要挈纲”“见夫经史百家之支与流裔”与“必寻其原”。总之,章学诚在“三代盛时”之“源”和“三代而后”之“流”的时间维度中“讨论得失”,判分学术之“得”与“失”的不同气象,从而也勾勒了学术传承与创新的一般理论、原则和方法。 学术的“得失”之别与二分话语体系的建构 “三代”是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的黄金盛世,如何将当下的政教、学术回归三代,是儒家知识分子的普遍诉求。“回向三代”也是章学诚久执不改的信念,但他对于“三代”的具体时间所指有自己的看法。 一、以“战国”为时间节点的学术“得失”之别 《论语·卫灵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邢昺疏:“三代,夏、殷、周也。”其中的“周”实际上只包括西周(前1046―前771)。秦汉以后,东周(前770-前256)亦被纳入“三代”的范畴,如《史记·孝武本纪》:“三代邈绝,远矣难存。其以三十里地封周后为周子南君,以奉先王祀焉。”其中的“三代”即包括东周。东周又分为“春秋”(前770-前476)和“战国”(前475-前256)。章学诚所指称的“三代”是指夏、商、西周和东周的春秋,他所谓“三代而后”是从战国(包括战国)算起的。章学诚曰:“《本草》《素问》道术原本炎黄,历三代以至春秋,守在官书世氏,其间或存识记,或传耳口,迭相受授,言不尽于书也。至战国而官亡籍去,遂有医家者流,取所受授而笔之于书,今所传本是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397页)这里的“历三代以至春秋”“至战国”,正表明“战国”是古今学术流变的枢纽。《诗教下》亦曰:“明于战国升降之体势,而后礼乐之分可以明,六艺之教可以别,七略九流诸子百家之言可以导源而浚流,两汉、六朝、唐宋元明之文可以畦分塍别,官曲术业,声诗辞说,口耳竹帛之迁变,可坐而定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93页) 章学诚接受了传统的“三代”概念,但以“战国”为转捩的判分,与传统所指不尽相同。他说:“战国之文,奇邪错出,而裂于道。”(《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以“战国”为断限的时间选择,旨在强调“三代盛时”之“源”和“三代而后”之“流”不仅是客观的时间区隔,更是寓含褒贬的价值分殊。因此,他称前者为“三代盛时”“三代鼎盛”“三代之隆”,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与之适成对照,“周衰文弊”“衰周而后”等表述,也暗示了“三代而后”学术的非正当性。他说:“周衰文弊,六艺道息,而诸子争鸣。盖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体备,故论文于战国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 二 从学术的“得失”之别到二分话语体系的建构 “三代盛时”之“源”与“三代而后”之“流”的时间判分,就是学术的得失之别——在本原阶段,深契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在流别阶段,“师失官守,末流之学,各以私意恣其说”,导致“支离而不合道”(《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3页),从而也廓清了理想学术之“得”与现实学术之“失”的边界。他说:“夫文字之原,古人所以为治法也。三代之盛,法具于书,书守之官。天下之术业,皆出于官师之掌故,道艺于此焉齐,德行于此焉通,天下所以以同文为治。而《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官守而存师法者也。不为官师职业所存,是为非法,虽孔子言礼,必访柱下之藏是也。三代而后,文字不隶于职司,于是官府章程,师儒习业,分而为二,以致人自为书,家自为说,盖泛滥而出于百司掌故之外者,遂纷然矣。(六经皆属掌故,如《易》藏太卜,《诗》在太师之类。)书既散在天下,无所统宗,于是著录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势之所不容已。”[3] 首先,“三代盛时”的学术之“得”。 ①在学术主体上,官师合一。官守即师承,“官”既是“师”(教、授)的主体也是“徒”(学、受)的主体,行政上的“官联”和先后承继,就是学术的授与受、教与学。因为学术及其授受都是官守行为,所以,“同文为治”,私门无著述之事。章氏此论,颇存古意。从字源本义来看,《广雅·释诂》云:“师,官也。”《说文》曰:“官,吏事君也。从宀,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