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仁由义道德行 ——践行传统美德当从仁义始 作者:肖群忠 来源:《天津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正月廿二日辛巳 耶稣2016年2月29日 【作者简介】肖群忠,男,汉族,1960年3月生于陕西彬县,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副馆长,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从事伦理学与中国传统伦理研究。曾在《哲学研究》《光明日报》《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哲学与文化》等报纸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已出版学术著作有:《中国民众传统人生智慧》《君德论——〈贞观政要〉研究》《孝与中国文化》《中国孝文化研究》《道德与人性》《伦理与传统》《中国道德智慧十五讲》《贞观政要评注》《天职与敬业》《公务员道德概论》等多部。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传统美德,发表了多次重要讲话。中国社会经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在道德文明和国民素质方面,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加强当代的道德建设,固然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与弘扬,也离不开对包括西方文化中一切优秀成分的继承,但在日常生活中,加强中国传统美德的培育弘扬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这是因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 珠玑妙语 ★纵观中国传统美德的演变发展,在我看来,其精神的源头和最重要的德目,是仁与义。 ★人类社会生活,不仅需要“让世界充满爱”,而且要讲人伦、守规矩,行仁道、尽义务。 ★如果合仁义,有情有义,情理兼顾,我们不仅能成为一名好人,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和谐,生活会更美好。 ★不仅社会生活需要以仁义为道德基础,我们每个人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践行传统美德,也要自仁义始。 ★守住自己的善良仁爱之心而不要丢失,这是修身养性的关键。 ★自己不愿意,也不要加给别人,自己有所树立,也应要别人有所树立;自己有通达,也应要别人有所通达。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与他人打交道,能否心有他人,是一个人有无道德素质的表现。 ★要以忠恕之道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不要给他人造成不便与伤害,这是恕道的根本精神之一。 ★坚持道义的大丈夫精神对中国士人长期以来发生了深远的影响,是民族崇德向善的重要精神资源,弥足珍贵。 ★义利统一,应该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选择。义以为上,应该成为主体人生选择的价值追求。 ★为人民、为社会、为他人谋幸福,奉献自己的精神和力量,永远是我们民族前进的内在动力,也是我们每个人获取人生意义的根基。 ★除了“爱”,诸如理性、自制、礼貌、容忍、守法、诚实、知识、公平、正义、效益都不可少。 一 、仁义本为道德根 中华传统美德,有着丰富的内容和诸多德目,如周代的礼乐文明,春秋时期对忠信的重视,《管子》则提出了“国之四维”即礼义廉耻,孔子对仁、礼的重视,曾子则非常强调孝,孔子及其孙子子思强调“三达德”即智仁勇,孟子强调“四德”即仁义礼智,而荀子则是“隆礼贵义”,到了汉代最终形成了“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仁、义、礼、智、信。汉代以后,在实践中老百姓比较重视忠孝节义,在宋代比较重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但纵观中国传统美德的演变发展,在我看来,其精神的源头和最重要的德目,是仁与义。 《易传·说卦》有言:“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里把仁义作为立人之道,与天地之德并称,可见其重要性。韩愈在其《原道》中认为:“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这是说道德只是一个范畴,其实质与根本就是仁义。正因为此,我们在生活中常常有“仁义道德”连用的情况,我们也经常说“仁至义尽”,为了坚守仁义的价值我们要遵奉孔孟的教导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连生命都可以舍弃。兴“仁义之师”,而“仁者无敌”。行仁义之教,以化成天下。 “仁”就是一种爱人的感情,爱是人类精神生活中一切善良道德的情感渊薮。“义”是一种理性精神,是对合理、道理、应该、当行的信奉与坚守。人类社会生活,不仅需要“让世界充满爱”,而且要讲人伦、守规矩,行仁道、尽义务。如果合仁义,有情有义,情理兼顾,我们不仅能成为一名好人,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和谐,生活会更美好。 不仅社会生活需要以仁义为道德基础,我们每个人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践行传统美德,也要自仁义始。《孟子·离娄上》有言:“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这就是说,人要加强自己的修养,先要宅心仁厚,培养自己的爱心与善意,如果不是这样,就像有大房子而不住让它空放着,这是加强自我修养的关键,另外在做人做事的过程中,要遵循道义、规矩,要走正路,尽义务,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是很悲哀、自暴自弃了。可见,要加强自身修养、立身行道必自仁义始。 二、修身养性存仁心 情感、心性是人的行为的基础,也是修养的起点,要心存爱心,“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守住自己的善良仁爱之心而不要丢失,这是修身养性的关键。那么,“仁”德究竟包含哪些内涵呢? 其一,“仁者爱人”的道德情感。“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者爱人”。爱人而非爱己,是中国伦理思想的核心,这奠定了中国伦理的利他主义价值导向。爱不仅是一种感情,也是一种意志、行动和义务,因为,心中有了爱,就必然为爱所驱使,为所爱的人奉献、尽义务,关心他、爱护他。亲亲、仁民、爱物,以至于“天下一家,中国一人”,从而达致“民胞物与”。 其二,爱亲同情的人性根源。爱人的情感源自哪儿?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孝为仁之本”,孝即爱亲,也就是说爱亲是爱人的精神根源,仁是对爱亲感情的一种扩充。不爱其亲,何以爱人?孟子说,“亲亲,仁也”。“仁之实,事亲是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从普遍人性角度看,仁爱的道德情感产生于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即人对他人的一种同情与关切。 其三,“忠恕之道”的行仁方法。如何去爱他人?这就是“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说自己不愿意,也不要加给别人,自己有所树立,也应要别人有所树立;自己有通达,也应要别人有所通达。前者是要求人们将心比心,不损伤他人,理解人,包容人;后者则要求人们将心比心,积极地去尊重人、帮助人。 其四,“克己复礼”的修养实践。“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就是说,克服、战胜自己的私心、私欲,使自己的思想言行符合于礼,便实现了仁。或者说,仁者爱人,就是要求人们以礼待人。 仁爱要以克己为前提,即克制自己的私欲,因为,仁的基本精神要求人爱人、利人、助人,这与人的自私、利己之心是矛盾、冲突的。所以,“无私是仁之前事”,离开无私这一前提就没有仁。“克己”以遵守社会道德,维护社会秩序,这也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义务。 其五,博施济众的奉献精神。人不仅有遵守社会道德的基本义务,而且,对社会有更积极和更高的义务即奉献社会、促进社会进步。孔子要求君子、贤达、君王要具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高尚道德品质。《论语·雍也》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孔孟曾一再希望统治者应养民、利民、富民、惠民、教民,博施于民,不仅要在思想上具备这样的德性,而且要在政治上实行仁政,“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 另外,作为一种广泛的道德要求,博施济众还要求所有人“以天下为己任”,为天下苍生谋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儒家仁爱精神引导下,古代的许多仁人志士坚持天下为公,奉献社会,造福民众。 如何在现代生活中弘扬仁爱之德呢? 首先,以同情爱人之情唤醒我们的道德良知。2011年,一起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全社会普遍的道德忧虑,大家都感到人性的冷漠和仁爱之心的丧失。同时我们也可喜地看到,诸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最美人物”和道德模范,给社会带来了温暖和正能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其次,以忠恕之道培养“他人意识”。心有他人是道德在人际关系上最直接的体现。明代思想家吕坤在其著作《呻吟语·应务》中说:“肯替别人想,是第一等学问。”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与他人打交道,能否心有他人,是一个人有无道德素质的表现。要以忠恕之道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不要给他人造成不便与伤害,这是恕道的根本精神之一。恕道还有一种根本精神就是要严己宽人,宽以待人。另外要有忠道,即尽己利人,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周穷济困;财以济人,力以助人,智以勉人,德以化人。 再次,以博施济众提升我们的奉献意识。“仁爱”精神倡导博施济众、天下为公,与我们今天所讲的为人民服务有内在的一致性。一个人如果立志做一个仁人志士,那么,就一定要抛弃一己之私,要有宽阔的胸怀和为天下苍生和人民谋福利的理想。马克思胸怀“为人类工作”的理想,才可能有影响世界历史的思想创造;毛泽东鲜明地提出“为人民服务”,是共产主义人生观和道德观的核心。树立奉献意识固然要从人生实践中不断努力,但也要从传统仁德中汲取博施济众的思想资源,以提升我们的奉献意识。 三、做人做事须循义 义者,宜也。韩愈在《原道》中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墨子·天志下》曰:“义者正也。”义,不仅是合于一定目的的适宜,而且,要求行为本身要符合正确的道德原则。正义,既是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又是人们对一定社会合理秩序的追求。 在儒家思想与传统道德生活中,正义的含义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第一,伦理秩序与天下公义。这种伦理秩序包含政治与社会两个层面。由于当时的政治是一种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因此,这种伦理秩序在政治层面上通过“义”所要表达的就是对等级秩序的维护。《大戴礼记·盛德》:“义者,所以等贵贱、明尊卑;贵贱有序,民尊上敬长矣。” 如果说等级秩序表达的是一种主流的、统治阶级的、正统的政治意识形态的话,那么,天下公义则表达着一种更具普遍性、更为社会化的超越于等级秩序的天下公义和公理。这些观念主要包括:天下为公,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公平,以达到世界均平的理想。对所有人公平对待,不偏不倚,“无偏无党,王道荡荡”。给每一个人以平等的发展机会,举贤不避亲、不避仇。法律面前也要努力实现人人平等。 墨家义德观特别强调周穷济困,利济苍生。前者具有补偿正义的含义,后者与儒家天下为公的思想有一致性。墨子所说的“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还要求人们乐于助人,为他人谋利,这种天下公义和义济天下的义举思想,具有更强的社会性、民间性、普世性,长期影响着后世。 第二,道义为先的价值原则。儒家思想在义利观上强调和坚持的是义以为上,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因此要“义以为上”“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对于个人生活与修养来说,要“义以为质”“义以为上”,先义后利,将义作为物质利益得失取舍的准则。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孟子在论述到义利观之于治国的关系时,孟子认为:“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另外,孟子还从人生选择与人格修养的角度讲到义利观。他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种坚持道义的大丈夫精神对中国士人长期以来发生了深远的影响,是民族崇德向善的重要精神资源,弥足珍贵。 第三,义务为本的人伦责任。传统中国是一个人伦本位、关系本位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在这种人伦秩序中充当了某种社会角色,很好地履行这种角色的责任,不仅是客观人伦秩序的需要,也是为人之义即处在关系中的人的社会道德责任。义不仅是一种客观的角色责任,更是一种人的伦理自觉,义德之所以成为德就在于这种主体性、自觉性和能动性。 传统义德对我们现代社会生活和道德建设有何启示呢? 第一,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 追求平等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因此,平等是人类精神文明的基本价值和普遍法则,只有坚持自由、民主、公正,坚持依法办事,才会形成一个祥和、稳定的和谐社会。 第二,坚持义利统一,完善社会生活。弘扬义以为上,提高人生境界。 义利统一,应该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选择。利益的谋取必须符合道德的要求,不能见利忘义,不能以损人利己等非道德的手段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作为社会发展策略,也不能光注重效率,也要注重公平,这样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义以为上,应该成为主体人生选择的价值追求。一方面,从消极的方面来看,坚持以义制利、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可以防止我们在利益的诱惑面前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从积极方面看,坚持义以为上可以提升我们的人生价值、人格尊严。 第三,增强义务意识,积极履行责任。 义务为本是儒家伦理与中华文化的根本精神。如果说西方自由主义信奉“天赋人权”的话,中国文化则是主张“人赋己责”。当代中国,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渗透,人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而义务意识似乎削弱了。在当前的核心价值观与伦理精神重塑的过程中,要坚持倡导义务为本的精神。这是我们民族的文化之魂,为人民、为社会、为他人谋幸福,奉献自己的精神和力量,永远是我们民族前进的内在动力,也是我们每个人获取人生意义的根基。 四、仁义兼行道德兴 仁与义是中华传统美德中两个根源性的根本道德,仁情义理,仁内义外,内外兼修,品德提升,仁义兼行,社会升平。从个人修养上我们要坚持继承孟子“居仁由义”的修养方法,修身以仁,行事循义。在社会道德建设上,则是要充分发挥仁与义两个精神资源,不仅发挥仁爱之情感性动力,还要发挥义的理性精神约束。 道德本身就是主体性与规范性的统一,激励与约束的统一。道德一方面是对他人施爱有利的“有所为”的爱心善行,这种主动的爱利他人的思想与行为必将提升人的道德觉悟和境界,促进社会和人际的亲善与和谐,实现人的道德自我完善。但道德不仅是“德”而且是“道”,道德的目的不仅要实现人的自我道德完善,而且要实现社会完善与和谐。 社会生活必然需要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之间必然要有交往相待之“道”即规律、规矩与规范,这就是客观的“义理”,对人来说就是某种约制性的“有所守”的义务要求。而这种社会之“道”“义”是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对于个人来说,这种社会客观道德或者说“义”,其主要作用就在于“正我”,而非“正人”,仁以爱人,义以正己。我们每个社会成员不仅要有爱心,更应该用“义”这种社会的义理约束自己的言行,这样,才会保障社会生活秩序,维持社会和谐。 中国传统道德以仁为核心和起点,倡导“以天下为己任”,这种普遍的道德呼吁虽然其精神是可贵的,但却不具有太强的操作性,对于当代大多数国民来说,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对消极性公德规范的遵守。从中西比较的角度看,外国人对当代中国人公德素质的反映,并非是认为中国人没有爱心,活雷锋少,而是认为大声喧哗甚至吵闹,随地吐痰甚至大小便,缺乏排队守序和公德意识,而这些恰恰是有所守的消极性公德素质。 不可否认,“爱”是任何公民伦理体系所不可或缺的精神价值和渊薮,爱能促成社会合作、互助,爱能促人积极参与群体生活,可是,群体生活非常复杂,显然还需要其他的价值。除了“爱”,诸如理性、自制、礼貌、容忍、守法、诚实、知识、公平、正义、效益都不可少。“爱”基本上是主观的,现代社会的规模很大,成员多为互不了解的陌生人,稳定的生活秩序的形成,必须依靠合理行为法则(法律、风俗习惯)的建立和遵行。在现代道德建设中,不仅要重视“仁”的积极性、主体性、动力性道德资源,而且要注重“义”的客观性、普遍性、约制性精神资源,这样的道德思维方式和道德建设思路,才会保证我国社会道德建设取得进步与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