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点睛》之十六:礼之用,和为贵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广西老年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廿六日戊午 耶稣2015年8月10日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篇》第十二章) 有子说:“礼的应用,贵在和谐。先王治理国家的方法,这是最美善的,小事大事都由此而行。有行不通的地方:只知为了和谐而和谐,不用礼来调节,也是行不通的。” 本章提出了儒家两大核心概念:礼与和。礼是五常道之一,是各种文物典章制度的总称,为人为政,都不可或缺。 儒家之礼有五大特色,一是仁爱,礼以仁为本,爱人立人,亲亲仁民,民胞物与,底线是不许损人,不许伤害无辜;二是尊重,自卑而尊人,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三是适度:言行合乎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和政治常道,不强人所难,不为已甚;四是严己宽人,即严于律己宽于责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五是严上宽下,严于律官宽于责民,礼不下庶人。 儒家政治就是礼制。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修齐治平,非礼不行。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为国以礼”;荀子云:“国之命在礼”。《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礼,以敬为主,以和为用。礼提供和维护一种良性的政治社会秩序,根本目的是为了家国天下的和谐,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之身心的和谐。《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节就是合礼,下不违礼制,上不违天理。 《易传》提出“保合太和”的观念,西周末太史伯阳父提出“和实生物”的论断,孟子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说:“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历代不少大儒都曾围绕和谐这个目标设计过种种政治社会的方案。 儒家追求的是建筑在礼制之上的高品质和谐,故有子说“以礼节之”,有礼有节,有良好的秩序。换言之,儒家的秩序是和谐的秩序,儒家的和谐是有序的和谐,父子有亲,上下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父父子子,官官民民,师师生生,各安其位,各尽其责。 《资治通鉴》记载了是北魏济州刺史卢度世的大家庭生活:“卢度世闺门之内,和而有礼。虽世有屯夷,家有贫富,百口怡怡,丰俭同之。”屯是多灾多难,夷是平安无事。无论世界多难还是和平,家庭贫穷还是富有,百口之家都能怡怡然同甘共苦,奥秘就在“和而有礼”四字。能有礼合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之身心都可以取得和谐,家庭和谐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