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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趣读:男女有别的“见鬼”

http://www.newdu.com 2017-11-23 中国新闻网 佚名 参加讨论

    韩田鹿老师说:“套用福柯的话,性首先是一种权利。在人类社会中,男子与女子在性的权利上是绝对不平等的。对于男子来说,他们占有的性资源是非常丰富的,有着比较宽泛的选择范围;女子就不同了,她们的选择范围就相应狭窄得多。具体到《聊斋志异》,就是男子既可以娶人间的女子为妻,也可以与非人间的女子交好;而女人,就只能嫁给人间的男子。 ”
    在体味《聊斋志异》给我们带来的审美愉悦的时候,一个很有意思、也很有意味的现象却常常为我们所忽视,那就是作为爱情主角的角色分工。韩田鹿将《聊斋志异》的作品分成三个类别:一类是人间男子与异类的女性之间的爱情故事,如《小翠》、《绿衣女》、《娇娜》、《聂小倩》、《婴宁》;一类是人间男子贪图美色而被女鬼或女妖残害的故事,如《画皮》、《黎氏》;另一类是人间的女性被异类男性所蹂躏,而这些蹂躏人间女性的异类男性也终于被剿灭的故事,如《泥书生》、《五通》、《狐入瓶》。比较特别的是《胡氏》:一个狐狸幻化的书生爱上了人间的女子,求亲不成,遂对心上人的家庭进行了一番无伤大雅的骚扰。本期将为读者揭开这分类的差别。
    爱情类别
    类别【一】 女鬼爱上男人被正面描写
    不管是男人爱上了女鬼,还是男鬼爱上了女人,韩田鹿老师都认为,那些笔涉幽冥的爱情故事是《聊斋志异》的代表性作品。在聊斋先生天才的笔触之下,那原本有些怕人的花妖狐魅竟具有了人间的深情,阴森的地府竟然成了一片温柔之乡。“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聊斋》打开的这一片想象天地,只为男性而设的。它凝聚着男性的欲望与梦想,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男性作为强势性别的自私。 ”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在《聊斋志异》正面歌颂的那些超越人鬼界限的爱情故事中,男方无一例外的是人,属于异类身份的,一定是女方。如《小翠》中,男方是王太常的儿子王元丰,女方则是为了报答王太常当年救母之恩的狐女小翠;《绿衣女》中,男方是书生于璟,女方则是蜂妖绿衣女;《聂小倩》中,男方是书生宁采臣,女方则是女鬼聂小倩;《婴宁》中,男方是书生王子服,女方是狐女婴宁……
    这些与人间书生交好的女子大抵是非常可爱的。婴宁、小翠、红玉这些有益无害的狐鬼就不必说了,即使是那些不顾男子死活一味纠缠的女子,给人的感觉也常常只是爱得有些自私罢了。比如《荷花三娘子》中的狐女与宗生交好,结果使得宗生身体日益病弱。宗生爱美色,但更爱性命,一旦知道对方为狐狸,便求她离去。狐女不为所动,所以宗家只好请了一个厉害的和尚来驱狐:“夜,女始至,探袖中金橘,方将就榻问讯,忽坛口飕溜一声,女已吸入。家人暴起,覆口贴符,方将就煮,宗见金橘散满地上,追念情好,怆然感动,遽命释之。 ”
    这真是令人感动不已的细节。散落一地的金橘,正是狐女对于心上人爱意的明证,所以,狐女固然为害,但仍让人同情。纯粹害人的女妖也有,比如《画皮》《黎氏》中的女怪,但数量不是太多,而即使在这些故事中,她们好像也因为作者所寄予的“戒荒淫”的劝诫而不必为男子的死亡负全部的责任。
    类别【二】 男鬼纠缠女人被“恐怖化”
    反观那些与人间女子交媾的男鬼,则没有一个令人产生哪怕是些微同情的角色。这些鬼怪对他们所纠缠的人间的女子,除了动物性的交配以外,没有任何感情的交流;人间女子在这种交合中,除了感受到身体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没有任何快乐。如《泥书生》中,描写泥书生来到陈代家,欲与陈妻交合,陈妻又是吃惊,又是害怕,苦苦相拒,但在妖法的作用下,浑身酸软无力,只有听任妖怪的轻薄。过了一个多月,陈妻就被折磨得形容枯槁,精神憔悴。《五通》中,五通之一的马怪看上了赵弘的妻子阎氏,于是不由分说,“抱腰如举婴儿,置床上,遂狎之”。从此以后,每三五天便来一趟,而每次与阎氏交合,都使得阎氏“血液流离,昏不知人”,大有生不如死之感。
    与这种令人厌恶的行径相应的,是他们的都不十分美妙的结果:《泥书生》中,妖怪泥书生爱上了农夫陈代的妻子,其最后结局是被陈代一棍子打到了腰上,狼狈逃窜;《狐入瓶》中,一个狐狸精常常骚扰村妇石氏,结果是被石氏趁便装进瓶子,放在开水锅里煮得只剩下“毛一堆,血数点而已”;《贾儿》中,那个作祟于“某贾人妇”的狐狸精最后死于一杯毒酒;《五通》中,作祟于人间的五通虽然侥幸活命,却失去了膫子。
    类别【三】 男鬼爱上女人并无结果
    除了以上两种男女之情,《聊斋志异》中也有一篇比较特别的作品,那就是《胡氏》。韩田鹿老师认为,这是作者换一种温雅的方式,顾惜女性的感受。胡氏是一个狐狸幻化的书生,应直隶某世族的邀请来当教书先生。“其为狐也,谈吐风雅,博学多识。”他爱上了主人待字闺中的女儿,于是请人前来提亲,主人坚决反对,于是人狐之间展开了一场有趣的战争。主人不堪其扰,于是设宴款待胡生,以为和解。最后双方达成谅解:主人的女儿可以不嫁给胡生,但主人的儿子却要娶胡生的妹妹做妻子。
    主人为什么不答应胡生的请求呢?是胡生的相貌不好吗?肯定不是。胡生的妹妹“温丽异常”,考虑到他们拥有共同的遗传基因,胡生的相貌也肯定不差。或者笔者这一番解释本来就纯属多余,狐狸是会变的,变得貌比潘安,又有何难哉?是胡生没有才华,谈吐粗鄙吗?不是。书中一再强调,胡生谈吐风雅,是一个难得的好先生。是胡生的家境贫穷,主人觉得与自己的家世不相匹配吗?也不是,因为书中一再强调,胡家也是巨族,而且也非常富有。“我们听一听主人自己的理由吧。主人在与胡生和解的宴会上这样解释说:‘先生达人,当相见谅,以我情好,宁不乐附婚姻?但先生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且谚云瓜果之生摘者,不适于口,先生胡取焉! ’”据《聊斋志异》说,胡生听了主人的话,深以为然。但这话骗得了狐狸,却骗不过明眼的现代读者。
    说到生活环境的问题,《聊斋志异》中生活在狐狸家的书生比比皆是,如《娇娜》中的孔生,也没有听说他觉得有什么不舒服。要说是主人忧虑跨类婚姻可能给自己的亲人带来损害,似乎也没有什么道理,因为主人随后就说:“我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给你们家当女婿。 ”女儿不能嫁一个狐狸做丈夫,儿子却可以娶一个狐狸做妻子。这种看起来有点滑稽的笔墨,最明白不过地说明了聊斋先生在对待跨种婚姻(仿照“跨国婚姻”一词而来)问题上所持有的双重标准。
    原因分析
    原因【一】 蒲松龄始终以男权为重
    《聊斋志异》再突出不过地说明,男女情爱的规则,不但在现实中如此,即使在想象的世界中,也依然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与此相应的,凡是对人间女子发生“性趣”的雄性异类,形象都非常不堪。他们的行迹,特别是其性活动,都被作者做了恐怖化的处理。他们是与人情格格不入的异物,没有任何人性可言。
    韩田鹿老师认为,福柯《性史》上的一段话有助于对此现象的理解:“任何男人,不管他是什么人,结婚与否,必须尊重一个已婚妇女(或在父母保护下的女孩)。这是因为,她置身于他人的权威之下,他对她们的冒犯更大程度上是与具有驾驭妇女权利的男人作对。 ”正因为如此,如果一个雅典人为淫欲所驱使犯了强奸罪,他所受到的惩罚将不会像他花言巧语去诱奸一个妇女所受到的惩罚那样严厉。吕西亚斯在《论伊拉托西尼斯的谋杀》中阐述了其中的理由:诱奸者“腐化了受害者的灵魂,使别人的妻子对他们的亲近胜过对自己的丈夫,从而把别人的家整个捏在自己的手心,并造成孩子究竟为谁所生的疑团。 ”强奸者只是玷污了妇女的肉体,而诱奸者则侵犯了丈夫的权威。
    原因【二】《聊斋》并未突出女权进步
    福柯这话只是针对人间现象而言的,但在这里,韩田鹿老师认为不妨做一个小小的延伸。对比《聊斋志异》与笔者所设计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根本的不同点:在《聊斋志异》中作为异物的男性,对人间女子实施的都是强奸,人间女子在这种交媾中,除了痛苦与羞辱之外,没有任何的快乐可言;而在笔者所设计的故事中,人间女子所感受到的,则是身心双重的满足与幸福。前者足以使女子对异物的雄性产生发自内心的厌恶与恐惧,而后者则有引发女子“邪念”的可能:而一旦如此,人间男子的集体权威便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回到文章开头的话,说到底,《聊斋志异》是男权社会的产物。在男性作为强势性别的社会,女人属于男人,而男人则只属于他自己。韩田鹿老师说:“所以,假如再有人说什么‘《聊斋志异》塑造了一大批美丽活泼、敢于冲破封建礼教束缚的女性形象,体现了蒲松龄对女性的尊重以及进步的妇女观’之类的陈词滥调,你就可以断定,他一定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糊涂家伙。 ”
    相关阅读
    婴宁的恶作剧
    婴宁给我们最初的印象是一个天真爱笑的少女。她无疑也是作者最喜欢的人物,因为他亲昵地称她为“我婴宁”,并且觉得用“解语花”来形容她都嫌作态。但这个印象却没能持续多久。在作品快要结束的时候,她以对于西邻子充满虐待色彩的惩罚让所有的读者都大跌眼镜。
    事件应该说是由婴宁而起。婴宁爱花成癖,所以没有多长时间,家中就到处是花了。为了有效利用空间,她在紧靠西墙的地方搭了一个花架,用来摆放木香,并常常爬上去照看。一天,正当婴宁又像往常一样在墙头上摘花的时候,被西邻子看见了。他凝目注视婴宁,婴宁不但没有回避,反而笑着用手指了指墙角。黄昏时分,西邻子迫不及待地赶到墙角,“婴宁”果然在那里。等待他的当然不是什么云雨欢会:西邻子刚刚开始他的好事,就觉得自己像被锥子狠狠扎了一下。他大叫着倒在地上,当晚就疼痛而死。原来,赴约的是一段枯木,里面还蛰伏着一只螃蟹大小的蝎子。
    作者看人下菜碟
    综观《聊斋志异》,只要主人公的身份是书生,特别是有才华的书生,他们的任何行为,都会受到作者几乎是无条件的宽容。如果这位书生的举止有些放荡,如《胡四姐》中的尚生,作者就会说这是才子风流,是真性情的表现;如果这位书生举止有点出格,如耿去病,作者就会说这乃是豪侠之气,是潇洒纵逸,未可以常情论之;如果这位书生洁身自好,如《聂小倩》中的宁采臣,那就更好了,作者就会称赞他的品行高洁,是一个坐怀不乱的真君子……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人嘴两张皮,反正都是理”,在大部分情况下,蒲松龄对他笔下的书生,采取的就是这种态度。
    相反,如果这个人不是读书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婴宁》中的西邻子就是一个看了不该看的人而丧命的例子。一般人在阅读《聊斋志异》时常常会有一种困惑,就是蒲松龄在涉及情爱问题时似乎全无标准,往往是在一篇作品中津津乐道的东西,在另外的一篇中就可以板起面孔横加指责,这种反复不定的态度往往叫读者无所适从。之所以有这种困惑,原因就是没有看出,作者在写作《聊斋志异》时,原来是看人下菜碟的。只要我们戴好一副“名士有理”的有色眼镜来看这类作品,保证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演讲者:韩田鹿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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