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联合围郑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这就是各有各的利益打算。而这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联盟是不牢固的,一旦一方利益受损,联盟自然破裂。这就为烛之武成功说退秦师埋下伏笔。烛之武可谓谙熟世俗之道,他的说辞处处体现一个“利”字。 《烛之武退秦师》是先秦历史散文中的精品,也是语文教材的经典。长期以来,对该文的分析多停留在对烛之武说辞艺术的欣赏上,也就是说,烛之武能言善辩的外交才能,让濒临灭绝的郑国化险为夷,以此成就了一场外交史上的奇迹。的确,孤身一人,深入虎穴,说退强敌,是要有点勇气与谋略的,但如果把秦国退兵的所有功劳都归于烛之武未免过于武断,因为秦国退兵显然是在一番仔细的利弊权衡后作出的,烛之武只是“一语点醒梦中人”的说客而已。本文试图从社会背景入手,谈谈秦国退兵的原因。 《史记·货殖列传》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历史从来是“利”字当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特别是处于人类历史发展早期的春秋战国时代,为争夺帝位或因利害关系,兄弟阋墙、杀父弑君、恃强凌弱、朝秦暮楚,比比皆是。这种历史的恩怨情仇,是难以用真假、善恶的观念来评判的。就以《烛之武退秦师》一文而言,秦晋联军看似亲如兄弟,可是仅凭烛之武三寸不烂之舌就分道扬镳,不禁让人心生疑惑:是什么使得这个矢志灭郑的联盟顷刻之间土崩瓦解呢?而郑国这个夹缝中生存的小国,当年暗中亲楚,战败后又立马与晋结好,强敌面前又仰秦人之鼻息,其投机逢迎究竟又是为了什么呢?究其根源,不过是“利益”两字在作怪。西方哲人有云:“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接下来,我们先回顾一下事件的相关背景,看看当事的各国面临利害冲突时是怎样处理彼此之间关系的。秦晋围郑发生在公元前630年。在此之前,郑国做了两件对不起晋国的事。一是晋文公当年逃亡路过郑国时,郑国没有以礼相待,甚至差点身死郑国;二是在公元前632年的晋楚城濮之战中,郑国曾出兵帮助楚国。那么,郑国当年为什么没有以礼相待晋文公呢?郑君曰:“诸侯亡公子过此者众,安可尽礼!”可见,短视的郑伯小瞧了落难的晋文公,由此埋下了祸端。叔瞻“君不礼,不如杀之,且后为国患”的言论,更是火上浇油,加深了晋、郑之间的矛盾。而郑国之所以朝楚暮晋,实际上是时刻在为自身利益考虑。郑国处于四战之地,无险可据,因此,总想找个依靠。“自晋文公之过无礼,故背晋助楚”。其时,“战时虽无郑师,要心本佐楚”,结果楚国大败。郑国感到形势不妙,马上派人出使晋国,与晋结好。“五月,晋侯、郑伯盟于衡雍。”但是,郑国见风使舵的转变只给自己带来暂时喘息的机会,晋文公为了实际利益的需要,还是在两年后发动了这场战争。这场战争与秦是毫不相关的。秦国出兵只是源于与晋国历史上的良好关系和向外扩张的野心。 可以看出,秦晋联合围郑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这就是各有各的利益打算。而这种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联盟是不牢固的,一旦一方利益受损,联盟自然破裂。这就为烛之武成功说退秦师埋下伏笔。烛之武可谓谙熟世俗之道,他的说辞处处体现一个“利”字。其关键的一句“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一“阙”一“利”,两两相对,利益得失一目了然。秦伯之所以改变主意,冒着得罪晋国甚至和晋国交火的危险站在了郑国一方,就是利益使然。 细析烛之武的说辞可将其归结为“三利”。“一利”为“邻之厚,君之薄也”。说明亡郑只对晋国有利,而对秦国有害无益。因为秦、郑相隔遥远,晋、郑却是近邻,灭掉郑国无形中增加了晋国的土地,而相对削弱了秦国。这不能不让秦穆公对伐郑是否将损害自身利益有所疑问,秦国不会帮助晋国成就霸业而使自己的国力相对削弱。“二利”为“若舍郑以为东道主……君亦无所害”。这层清楚地表明保存郑国,只对秦国有好处。无需兵戎相见,却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这不能不让秦伯慎重考虑。“三利”为“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唯君图之”。晋惠公为秦穆公所扶立,“许君焦、瑕”,“及即位,悔之”。这种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丑陋行为秦国当然不会忘记,加之烛之武高瞻远瞩似的挑拨,自然很容易联想到晋国将来有与它为敌的一天。这就把秦晋的矛盾进一步尖锐化。由于晋国当时已成为中原霸主,秦伯对此不能不存有戒心。烛之武的说辞戳到了他的痛处,终于促使他下定决心,改变主意,退兵助郑,秦晋联盟至此瓦解。 烛之武的说辞妙就妙在一个“利”字,他抓住秦国贪图利益的心理,成功化解了一场危机。而翻云覆雨、见利忘义、朝秦暮楚,在纷纷扰扰的政治、军事斗争中,自古始然。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说,烛之武对秦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实应该改为“动之以利,晓之以理”,才符合历史的真实,因为利在名先,情轻利重,这是至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