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建立民国,新的政权推行了一系列民俗方面的新政,其中的一些民间风俗一直到现在仍在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 打破了旧的封建体制,面对着一个全新的时代,那时的中国人体会的是一个完全陌生又充满惊奇的世界。 而这一切,都要从年俗说起…… 民国建立以后才有春节 或许你不相信,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实际上是民国以来才定下的,而“春节”这个名字,也是民国建立以后才有的。 长久以来,中国人的岁首往往并不固定。在绝大多数时候,人们以立春为岁首,而在某些地方,也有以冬至为岁首的习俗。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正式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孙中山引进西洋历法,改变传统的正朔,以公历为标准纪年,将1912年1月1日定为民国元年元旦。 1月13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关于颁布历书令》,令内务部编印新历书。内务部编撰的这部《中华民国元年新历书》,与旧历书相比,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新旧二历并存;二是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三是旧历书上“吉凶神宿”一律删除。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继续推行新历。不过在民国初年,政府虽然强力推行新的历法,但也考虑到民众生活的需要,一般采取调和折中的方式。 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在官方意义上正式被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新年”的名称则被安置在公历的1月1日头上。 历法的变革,导致出现了两个新年,一是公历元旦的“民国新年”,一是农历正月初一春节的“国民新年”。元旦到底是个新节日,缺乏历史传统,更无民俗内涵作底蕴,而春节却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承载着丰富的文化积淀。民国时期直接将农历正月初一作为岁首,而称为春节,符合传统节日的内在性质,也更容易使广大民众所接受。 时至今日,中国人还是将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和“过年”,而公历1月1日,则被称为“元旦”或“阳历年”。这样的公历和农历并行的“二元历法”结构,在民国初年就形成了,并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其实,民国政府曾经试图统一使用公历,将传统节日习俗全部搬到新的历法系统中。1928年7月,内政部呈文国民政府,决定“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当时的国民政府甚至还采取了强令春节期间关门商铺开门营业等手段,一时间人心惶惶,“将一个欢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状”。 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旧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政府不宜过于干涉。” “文明结婚”与新式婚礼 民国建立以后,近代婚姻的运演在共和整体肇建初期出现了新的气象。民国前期的婚姻俗制的发展,还是在其接受西方文明洗礼并作一定择取,同时仍旧受制于国情,并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传统文化为主的运演轨道中进行。 “文明结婚”便是这时出现的。 所谓“文明结婚”,是指婚礼的仪式。婚礼通常在教堂举行,由牧师主持,且仿照西方婚礼的程式。这种“文明结婚”,男女青年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不仅大大简化了结婚礼仪,而且尊重了男女双方的意愿,因而受到了当时社会各界的肯定欢迎。 《时报》曾经报道了一对青年举行文明婚礼的程序:“一、来宾入场。二、新人入场。三、新人行结婚礼,相对三揖。四、唱歌奏乐。五、证人曹君宣读证书。六、来宾祝词。七、来宾张君佑如、濮君仲厚、蒋君怀仁、张君曾璧等演说。八、唱歌散会。” 在传统婚礼中,通常有位伶牙俐齿的已婚女眷担任新娘的“伴娘”(也称“喜婆”),代替新娘应付可能出现的尴尬场面。“文明结婚”兴起之后,伴娘蜕变成了“傧相”,通常邀请新娘未婚的同学、朋友担任了。 作为一种对西方婚俗的接受,“文明结婚”体现了一套新的婚姻礼制和婚姻观念。 证婚人是男、女双方共同邀请的,一般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威望的长者。主婚人则是新郎、新娘双方的家长。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饭店举行。事前由男、女双方家长出帖,邀请亲朋好友前来参加。迎娶时,一般用红缎双喜字绣片装饰着的花马车,也有用扎了花红彩子和纸花的汽车。到达女家后,新娘由伴娘搀着,手捧鲜花束,由两个小傧相拉着头纱,在乐曲声中踏过红地毯上车。到男方那里后,新郎向新娘三鞠躬。新娘下车后,来宾们即扬撒“文明结婚五色纸”,表示庆贺和助兴。 跪拜与作揖礼节被废除 [NextPage] 辛亥革命带来了全新的时代,而这“新”还体现在了称谓上。民国建立以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依照官厅乃治事机关、职员乃人民公仆的进步认识,明令革除老爷、大老爷等种种称谓。规定政府官员相称咸以职称,民间普遍称呼则谓“先生”或“君”。此外,从清末民初开始,各政党政团内部一般互称“同志”,以示彼此志同道合;亲密朋友之间称兄道弟;对妇女则根据年龄、身份的不同分别称为夫人、女士、小姐等。 见面行礼是日常生活中必要的活动,1912年8月由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颁布的“礼制令”中明确规定,脱帽鞠躬和不脱帽鞠躬分别为男子和女子的相见礼节,此举从制度上正式废除了跪拜与作揖礼节。 而脱帽、鞠躬、握手、鼓掌等新礼节逐渐成为中国人际交往的“文明仪式”,也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握手礼最初作为西方社会风俗习惯传入我国,由于尊卑长幼有序、男女授受不亲等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中国人对其的接受程度有逊于鞠躬免冠。民国初年的政府在颁布礼制令时对此未作明文规定,但同时声明社会愿行握手礼之处悉听其便。 随着平等意识的增长和社交风气的日渐开通,比之鞠躬免冠更加自然和方便的握手礼由部分人的率先倡导而走向盛行。到20世纪30年代,握手已成为社交场合中最常见的相见礼了。 作为对国家元首、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和尊长前辈致以尊敬的表示,包括鸣放礼炮、排队迎送、脱帽肃立、立正注目、奏乐献花在内的一整套新式礼仪被广泛应用。而作为平易近人、亲切友好气氛的体现,同时也适应已在民主平等观念支配下的民众要求,尊长以礼相待的需要,受礼者也有各种表示谢意的答礼:如与跟前的欢迎者一一握手寒暄,对距离较远的欢迎人群挥手和颔首致意、合影留念等等。 【上海印迹】 由于“文明结婚”仍须一定的场面,并且大都置办酒席,封建味儿少了,花费却减不下来。于是从20世纪30年代起,又有一种以简单、经济、庄严为宗旨的集团结婚方式出现。 ●集团结婚办法草案 1934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起了以“礼仪廉耻”为准则的新生活运动,其中的重要一项是革除旧俗,鼎新风纪。在上海,在号召市民“提高知识道德,衣食住行整洁简单朴素”的同时,政府也草拟了《上海市民生活集团结婚办法草案》。 “草案”的大致内容是:凡本市市民结婚,均可申请登记,经市社会局核准后公布报端;核准参加集团结婚者,交近时四寸全身照三张,二寸半身照一张,手续费20元;婚礼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由市长、社会局长证婚;参加婚礼的除家长、亲属外,还邀请各界代表观礼祝贺;发给新人结婚证书及纪念品,以资永久纪念;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为集团结婚日,盛夏7、8、9三个月除外。 ●57对新人走进喜堂 消息传出,在预定期限内接受登记者达到60对,社会局在审查后,核准了57对。 1935年4月3日午后,57对新人集团结婚首届典礼在江湾五角场市府大厅前举行。欢快的婚礼进行曲中,等候在休息室里的57对新人,双双并肩走进喜堂,赢得满堂掌声喝彩声。 新娘身着雪白婚纱,胸佩红花,手捧缀有彩绸带的鲜花,飘飘若仙;新郎则穿中国特色的蓝袍黑马褂,较之西装革履,别有一番情趣。对对新人脸露微笑,精神焕发。新郎新娘成双成对携手而出,雪白婚纱蓝袍黑褂缤纷鲜花与彩灯相辉映,引来万众鼓掌叫好,啧啧夸赞。 经过两个小时,集团结婚礼毕,时已近夜幕降临,市政府前火树银花,如同白昼,军乐队轮番演奏乐曲。近万名市民围集于此,意在一睹集团结婚新郎新娘的仪容风采。 上海滩上最有名的王开照相馆摄影师,为新人们合影留念。集团结婚过程中,不止有众多记者现场采访,且有多家影片公司追前逐后拍摄新闻片。通过记者绘声绘色的报道,以 及实况电影的放映,这一新式婚礼不仅在上海家喻户晓,而且飞传全国,引起积极反响。 上海共举办过11届集团婚礼,不久因抗战爆发而终止。 【专家评述】 辛亥百年,中国社会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跨越,以及向信息文明迈去。“俗随时变”,由于社会发生了巨变,传统节日习俗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对广大民众而言,传统节日(例如春节)等依然有较强的吸引力,但同时受西方文化影响,一些新的节日纷纷创建,传统节日的内涵大大增加,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节日活动。 在人际交往中,传统礼仪被认为是封建的而受到冲击,如磕头拜年、拱手作揖、请安、互道吉祥等用语和仪式,渐次淡出社会生活,代之以鞠躬礼、握手礼等。 百年婚俗也出现了很驳杂的情形,具有崭新意义的婚姻价值观念与礼俗渐次萌发,男女在追求平等的新型择偶观和自由结婚开始出现,婚姻重财普遍化,新式婚礼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得到传播,离婚率也相对增高等,这是新文化因素注入传统乡土社会的结果。但也不可忽视,由于区域社会发展的迟滞和不平衡,在婚俗的某些方面出现倒退,因袭着浓厚的传统色彩,表现为早婚陋习的盛行,父母仍对儿女婚事具有绝对决定权,旧式婚姻方式及礼俗依然占主导地位等,呈现出新旧交替、复杂曲折的动态演变过程。 中国的封建势力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要彻底推翻它和消灭它,绝非一次辛亥革命所能完成的,就是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完全被消灭。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举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为此后的革命打开了通道,为新思想、新文化的传播开辟了道路。这种不朽的业绩,难道不值得我们今天给予热情歌颂吗? 仲富兰(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上海市民俗文化学会会长)本文参考《老镜头——中国百年风物与民俗过眼录》(仲富兰著,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特此感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