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儒学齐家之道与当代家庭建设”国际论坛参会论文“试论传统家训的‘齐家之道’”;作者:陈延斌,为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主任。) 《颜氏家训》认为要使家庭和睦,最要紧的是处理好父子、夫妻、兄弟这三种关系,“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实际上留有家训传世的大多是官宦之家或世家大族,因而还有调整主人与仆人关系的伦理关系。居家之道由调适家庭各种关系的规范组成。 居家之道(资料图 图源网络) 一、父义母慈、正身率下的父辈之道 尽管传统家训极为强调家长的权威,或多或少地渗透着封建专制主义,但也有不少家训作者在论述父母子女关系时,也同时对为父母者提出了“慈”为核心的父母之道,要求做父母的在不失家长权威的条件下,对儿女、家人宽以待之,这样,如仁孝文皇后《内训》所言,“慈者,上之所以抚下也。上慈而不懈,则下顺而益亲。”否则,“父不慈则子不孝”。袁采的《袁氏世范》中的《睦亲》篇讲得更为入情入理。他指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 由于家训的制定、撰著者均为家庭中德高望重的前辈长者,他们多是深受儒家封建伦理熏陶的人士,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道理,因而,每篇家训在论及治家的道德要求时,总是把家长以身作则、正身率下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司马光的《居家杂仪》指出:“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赵鼎《家训笔录》特别强调子女多的大家庭的家长更要憎爱不偏,“唯是主家者持心公平,无一毫欺隐,乃可率下。不可以久远不慎,致坏家风。”《袁氏世范》强调做长辈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对子弟一视同仁,不可偏憎偏爱,否则“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以爱之适所以害之也。”因此做父母的应该“均其所爱”。不仅如此,为人父母者还要避免对子弟的“曲爱”、“妄憎”两种错误倾向;要注意教子宜早、宜正,“子幼必待以平,子壮无薄其爱。”只有这样处理父子关系,家庭才能和睦。 二、孝顺父母、恭敬尊长的为子之道 “孝”是传统伦理的基本范畴。由于封建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家长一般是由家庭中辈分最长的男子担任,加之家庭权力的转让、财产的继承都是由父辈决定的,因而儿子绝对地服从、孝顺父母就成为封建家庭道德最为根本的道德规范。对此,传统家训无一例外地都把“孝”放在家庭道德的首位加以强调。范质《戒从子诗》一开始就提出“戒尔学立身,莫若先孝悌。怡怡奉尊长,不敢生骄易。”王夫之认为“孝友之风坠,则家必不长。”(《船山遗书姜斋文集补遗》)不少家训都将“孝”与“敬”联系起来加以要求,认为“养”固然重要,而“敬”更应提倡。如仁孝文皇后《内训》中就说:“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孝奉为孝,斯末也。” 三、择偶重品、夫义妇顺的夫妇之道 夫妇关系是“三纲”、“五常”所强调的重大伦常关系之一。在古代的宗法社会中,夫妻关系的调适是片面地遵照着“夫为妻纲”、“男主女从”的准则进行的,古代家训不可能不受到这些封建纲常礼教的影响,然而尽管如此,传统家训仍有不少可取之处。一是婚姻关系上强调重视品行,忠贞专一。姚舜牧的《药言》主张“一夫一妻是正理”,他特别强调婚姻的忠贞专一,告诫子弟“结发糟糠,万万不可乖弃”;“嫁女不论聘礼,娶妇不论奁赀”。袁采一再叮嘱家人不能在儿女幼小时就为他们议定婚姻,以免误了子女的终身。蒋伊极力反对婚嫁上的门当户对、嫌贫爱富的旧观念,主张“嫁娶不可慕眼前势利,择婿须观其品行”。二是不少家训都反对女子“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主张应允许女子再嫁。《蒋氏家训》告诉家人,“妇人三十岁以内,夫故者,令其母家择配改适,亲属不许阻挠。”范仲淹甚至给再嫁的本族女子以经费资助。三是认为夫妇和睦,夫义妇顺。彭定求的《治家格言》教诲子弟“为夫妇,和顺好”;孙奇逢《孝友堂家训》中指出,“一家之中,老老幼幼,夫夫妇妇,各无惭德,便是羲皇世界。” 四、兄友弟恭、亲睦家齐的兄弟之道 传统家训论及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调适时,都把兄弟姊妹妯娌之间的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作为一个重要的规范。认为“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元气团结”是“家道隆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见孙奇逢《孝友堂家训》)要求“兄须爱其弟,弟必恭其兄,勿以纤毫利,伤此骨肉情。”(方孝孺《逊志斋集》)《颜氏家训》强调了兄弟失和、家庭不睦的危害性,指出:“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童仆为仇敌矣。”被誉为“《颜氏家训》之亚”的《袁氏世范》开篇一章就是“睦亲”,它不仅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对于“兴家”、“齐家”的极端重要性,而且系统地阐述了如何从财产的分配,不受婢妾仆隶的谗言迷惑以及避免姑嫂妯娌间的言行失和等方面保证家庭和睦的具体措施。 五、关心体恤、宽其处之的待仆之道 由于大多数的家训作者都是官吏和家道殷实的士绅,因而如何对待奴婢下人自然也就成为一个必须论及的问题,调整主仆关系的道德准则在家训中非常具体。除了强调坚持封建尊卑原则、要家人对仆人严加管束之外,同时要求家人善待他们。这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关心仆人生活。《袁氏世范》从许多方面告诫做家长的要关心奴仆,“婢仆欲其出力办事,其所以御饥寒之具,为家长者不可不留意。衣须令其温,食须令其饱。”“婢仆宿卧去处,皆为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婢妾无夫子兄弟可依,仆隶无家可归的,要养其老。姚舜牧认为“待童仆不可不严,然饮食寒暑,不可不时加省视。己食即思其饥,己衣即思其寒。”(《药言》)二是体恤仆人辛苦。庞尚鹏要求家人宴会宾客应早点结束,好让下人早些休息,“大寒、大暑,犹当体息厨下人。”(《庞氏家训》)《郑氏规范》说“佃家辛苦,不可备陈,……新管当矜怜痛悯,不可纵意过求。”“田租既有定额,子孙不得别增数目,所有逋租,亦不可起息,以重困里党之人。”郑板桥甚至嘱咐弟弟将前代家奴的契卷烧掉,这在封建社会里实在难能可贵。三是对待奴仆要宽恕。蒋伊严格规定“不得苛虐童仆,女人不得酷打奴婢”(《蒋氏家训》)。《袁氏世范》认为凡为家长者在使唤男仆和婢妾时,应“宽其处之,多其教诲”,不可轻易鞭挞惩罚。康熙皇帝认为,下人犯了不可饶恕的过失,教训过以后就不应该记恨在心,更不能借一些烦细小事蹂躏折磨他,使他恐惧不安。(《庭训格言》)四是尊重仆人人格尊严。郑板桥在给堂弟郑墨的家书中,就委托其严格教育儿子,要求将自己的儿子与下人子女一样看待。他说:“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我儿凌虐他。凡鱼飨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喜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之怜之,无可如何,呼之而去,岂非割心剜肉乎!”这段朴实无华的话,洋溢着浓郁的人道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