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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守丧不满三年没人性:丧礼顺天理合人情

http://www.newdu.com 2017-12-05 乐耕书院 王尧可 参加讨论

    
    中国自古有守丧三年的传统(资料图 图源网络)
    中国人自古就有为去世的父母守丧三年的传统,这个传统一直保留到上世纪四十年代,现在已经看不到了,毕竟时代在变,人心也在变。那么,守丧三年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古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作为中国人应该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
    在孔子那个时代就已经有人对守丧的传统提出质疑,虽然只是少数,但确实有人认为守丧三年太长了,连孔子的学生宰予都有这种想法。有一次他直接问孔子:我认为守丧三年时间太久了,一个人为了守丧,三年不习礼,三年不习乐,不是将礼乐之教都忘了吗?任何事物都是随时代不断变化的,我看守丧一年就可以了吧?
    孔子听了就反问他:一个人在守丧期间,吃好的,穿好的,你会觉得心安吗?宰予回答:安啊。孔子说:既然你觉得心安,那就按你的意思做吧!一个有思亲情怀的人,在守丧期内,吃什么美味都不香,听到音乐也高兴不起来,住多好的房子也不安心,因此才不讲究这些。既然你觉得心安那就“汝安则为之”吧。
    孔子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文化的精神,不是靠强迫的;丧礼也不是靠规定的,要发乎内心地去做才行。孔子回答宰予“汝安则为之”,一是觉得孝心勉强不来,其次也是对宰予的批评。所以宰予离开后,孔子不免感慨道:宰予太没良心了,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至少要三年的时间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过世了儿女有三年的怀念也是应该的。宰予这个人啊,“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恐怕对父母连三年的爱心都没有啊!
    孔子这几句话说的都是世间常理,我们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养大,特别是三岁之前经常是父母抱在怀里,喂吃喂喝、擦屎擦尿、哄睡觉,更不要说三岁以后,至少还有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恩。这要怎么回报?先不说什么孝道的大道理,单从人性的感情来讲,对照顾了自己几十年的两个老朋友有几年的怀念,实在是很正常,很应该的。
    所以古人规定守丧三年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最基本的一个理由就是“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不过每个人因个人禀赋、成长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对父母的孝心会有差别。孝心重的人,守丧三年还不足以排遣思亲之痛,而孝心淡的人又嫌太长了,而且越往后世嫌长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这三年之丧,乃“优者之所屈,劣者之所勉”,这两种情况古已有之。
    如子夏守丧三年后来见孔子,孔子与之琴,子夏抚琴而乐,说:先王制定了守丧之礼,我不敢不完成啊。孔子称赞说:“君子也!”闵子骞守丧期满后来见孔子,亦与之琴,闵子骞抚琴而悲,说:先王制定了守丧三年之礼,所以我不敢超过!孔子听了亦称赞说:“君子也!”
    子贡深感疑惑,就问老师:请问夫子,同样是守丧三年,闵子骞哀痛犹在,子夏悲意已无,二人心境不同,夫子却都誉之为君子,这是为什么啊?孔子说:“闵子哀未忘,能断之以礼;子夏哀已尽,能引之及礼。”因此并誉两人为君子不是也可以吗!——“虽均之君子,不亦可乎!”
    孔子的这种通达正是体现礼的精神,古人制定守丧之礼的用意,除报恩之外还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孝心不够的人有所劝勉,以长养其孝心;二是顺孝子思亲之情,使其有时间淡化悲伤,同时也让他们懂得“毁不灭性”、“不妨生以送死”的道理,以免无休止地悲痛下去。
    上古时期人心淳朴,孝心亦重,因丧亲而哀毁骨立者比比皆是,甚之伤身殒命者亦代不乏人。有鉴于此,古圣先王制定了守丧之礼,阐明“毁不灭性”、“不妨生以送死”之义,劝诫守丧者以三年为期适可而止。这个道理上文已约略提到,下面我们举两个例子作进一步了解。
    《礼记·檀弓》载:伯鱼之丧母也,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也?”门人曰:“鲤也。”孔子曰:“嘻!其甚也,非礼也。”伯鱼闻之,遂除之。
    孔鲤,字伯鱼,孔子之子。伯鱼服母丧期满后还在哭泣,被孔子听到,就问身边的学生:是谁在哭啊?弟子们说:是孔鲤。孔子就叹了口气说:太过分了,超出礼的节制了。
    从人情的角度讲,孔鲤因丧母而悲伤乃人情之常,孔子当然希望儿子有思亲之孝,但作为父亲也不愿儿子伤心过度,所以才说“其甚也,非礼也”。弟子们当然会转告孔鲤,因此他就脱下丧服不敢再哭泣。
    再举一个例子,中国历史上有一位著名的昭明太子,名萧统,是南朝梁武帝萧衍的儿子。《昭明文选》这部千古名著就是他负责主编的。昭明太子不但生而聪睿“五岁遍读五经,悉能讽诵”,而且天性仁孝,他母亲生病的时候,太子衣不解带,昼夜侍奉。后来母亲去世他多次哭得昏厥过去,又加上多日不进饮食,身体日渐憔悴。梁武帝很担心,就派人劝慰太子:“毁不灭性,圣人之制;礼,不胜丧比于不孝。有我在,那得自毁如此!可即强进饮食。”
    毁不灭性,就是可以哀伤,但不可因哀伤而殒命;圣人之制,就是古圣先王制定的礼法,礼法不是法律,更不是刑法,它只是精神层面的倡导。不胜丧比于不孝,就是因悲痛伤身导致承担不了丧事就等于不孝。这些都是古礼为防止孝子哀毁过度而做出的人性化劝导。为了劝儿子节哀,梁武帝首先搬出圣人之制与古礼作为依据,然后又以父子之情劝太子说:母亲虽然去世了,但父亲还在啊,哪能这样不顾惜身体呢,无论如何也得勉强吃点东西。
    为了不让父亲担心,太子只得勉强进食,但依然因“所进过少,转就羸瘵”,以致身体素来强壮,腰带十围的昭明太子消瘦过半。不论是朝廷臣僚还是普通百姓都被他的孝心所感动,“每入朝,士庶见者莫不下泣。”
    史册之中类似这样的史实不胜枚举,所以制定守丧之礼的最初动机之一,是劝孝子节哀的,不是强迫不愿守孝的人装样子的。子曰“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就是告诫守丧者三年之后应恢复常人的生活,并非以无休止的悲伤为孝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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