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生活(资料图) 原题:中华乐教百年回首 作者:龚鹏程 一 “乐教”这个词,在理解上颇有歧义,因常会与“音乐教育”相混。实则音乐教育云云重在音乐本身乐理、乐器、乐史、乐谱、唱法、演奏法之教习。与古人所云乐教无甚关联,甚且乃是乐教之对反,强调音乐本身,而嗤诟乐教将音乐作为教化之工具。 乐教所重,一是与礼制相关,其次是强调乐的功能。这并不就是以音乐为工具了,而是说音乐本来就具有强大而特殊的功能,可以产生移人情性之效果,故推而广之,足以移风易俗。这种功能乃音乐本身所具有,因此我人须善用之,使其朝美善的好方向走。如此,音乐固然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也将日益淳化向上。 因此,乐教云云,必是美善合一的,有其道德意涵,期望改造社会。同时指向了音乐本身节奏旋律之美与性情风俗之善。孔子说文王之乐尽善尽美,义即在此。与泛说的“音乐教育”不同,与“音乐的教育功能”也非同一概念,并不仅限于教育功能。更准确的释义,毋宁是:礼乐教化。 可是一谈到礼乐教化,大家都只想到古代。我清查了台湾所有博硕士论文,涉及乐教者,全是讨论先秦两汉;两岸有关乐教之专著也都如此,少数例外,大约仅有何名忠《国父思想与我国乐教》(一九六六,台北幼狮公司)之类。关于乐教的论文,情况大体相同。 古今情况不好比较,不过近百年其实不是一般人所以为的乐教衰微期,而是极兴盛之期。许多人慨叹近百年礼乐教化不彰,实况亦非如此,另有脉络可寻。 音乐从来就不是中立客观的,推展什么音乐,就代表想推广什么文化内容。近代人常批评传统乐教是以音乐为政教之工具,其目的绝不是想建立无意识形态的音乐体系,而是要推广他们自己的乐教。因此乐教阵营纷然竞出,蔚为大观。嗣下我便将略为寻绎。 二 论近代音乐,尤其是谈到音乐教育,基本上均由“学堂乐歌”讲起。但学堂乐歌实非发端。近代音乐教育之始,由体制看,正是学堂建立之时。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张百熙、荣庆,与张之洞重订《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十一月上《重订学堂章程折》。在各种学校章程之外,并有《学务纲要》。其中首次提到了音乐课程: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秦汉以前,庠序之中,人无不习。今外国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均设有唱歌音乐一门,并另设专门音乐学堂,深合古意。惟中国古乐雅音,失传已久。此时学堂音乐一门,只可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再行增补。 显然拟定学制诸公所秉持的仍是秦汉以来的雅乐传统;所思考的音乐教育,也仍是《周礼》大司乐以“乐德、乐语、乐舞”教国子的那一套。这时,虽然古乐难寻,诸公却认为无妨,可以歌诗代之,此即《中小学堂读古诗歌法》所说: 外国中小学堂,皆有唱歌音乐一门功课,本古人弦歌学道之意;惟中国雅乐久微,势难仿照。然考王文成《训蒙教约》,以歌诗为涵养之方,学中每日轮班歌诗。吕新吾《社学要略》,每日遇童子倦怠之时,歌诗一章,择浅近能感发者令歌之。今师其意,以读有益风化之古诗列入功课。……皆有合于古人诗言志,律和声之旨,即可通于外国学堂唱歌作乐,和性忘劳之用。 此段叙述,分别见于《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文字全同。每日歌诗的目的在于“和性忘劳”,以为“涵养之方”,显然更重视音乐的道德功能。 除了每日歌诗以外,当时课程场所出现音乐的另一场所,是在经学课里。光绪三十二年(1096)《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要求: 无论大小学堂,宜以经学为必修之课目,作赞扬孔子之歌,以化末俗浇漓之习;春秋释菜及孔子诞日,必在学堂致祭作乐以表欢鼓舞之忱。 它沿袭著先秦乐教传统,一望可知。这时,对学堂音乐课程之设计及期待,显然都仍本于儒家礼乐教化的老传统。可见教育体制虽改,其底质并未变易,属于新瓶旧酒型的。 不过,各学堂章程虽曾将音乐列入课程,但内容及实施办法均极模糊,既无授课钟点的规定,也无授课程度的要求。要到次年──光绪三十三年(1907),系统化的音乐课程才首度出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