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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理想论的文化阐释(2)

http://www.newdu.com 2017-12-05 《学术月刊》 李宗桂 参加讨论

    中正和谐的执著追求
    儒家政治理想和思维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追求中正和谐。董仲舒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将其直接运用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文化氛围的营造之中,从而成为其理想论的一个重要内容。董仲舒中正和谐的思想,主要表现为思维方式上和社会实践中的“以中致和”。
    董仲舒特别强调“中”在社会生活和自然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中”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将追求、保持“中”作为达到和谐的途径。
    
    《春秋繁露》书影(资料图 图源网络)
    董仲舒反复申论,确定了“中”在五行学说中的至上地位。他指出,五行相生相胜,推动阴阳的运行和事物的发展。就前后顺序而言,木为始,水为终,土居中,这是“天次之序”;就位置而言,木在左,金在右,火在前,水在后,土居中,这是“父子之序”;就生成关系而言,木、火、土、金、水依次相生,犹如父子关系(实际上也是“父子之序”);就方位而言,木、火、土、金、水五行,分别居于东、南、中、西北。无论“天次之序”还是“父子之序”,都是客观的律令,不可违背,不可改变。而五行之中,居中的土地位最尊贵。这不仅因为土居中既是“天次之序”也是“父子之序”,而且因为土本身“出身”高贵和品质优良。董仲舒明确地说:“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贵于土。……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加矣。”(《春秋繁露·五行对》)。他还说:“土,五行之中也。……土之事天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土居中央为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虽各职,不因土,方不立。……土者,五行之主也。……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春秋繁露·五行之义》)。显而易见,在董仲舒看来,“土”之所以至尊至贵,完全在于它的“居中”。居中,就能够起到稳定的作用,能够协调社会上各种关系,协调自然界各种关系,以及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整个天人系统保持和谐。董仲舒还认为,事物的成长起始于中,也终结于中;中是天下最美好的道理。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他说:“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下之所终始也。……道莫正于中。中者,天下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在这里,“中”是天下万物不可偏离的思维轴心,是道的价值标准,是至高无上的理则,圣人所必须“保守”的大道。由此,坚持“中”并实践“中”,便成为理所当然,势所必然。这样,董仲舒便将其思想体系中纯理论架构的五行引申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伦理生活以及天人关系之中;同时,把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贯通,使时序和方位意义上的“中”,演化为社会秩序和精神境界方面的“中”。进而,通过对“中”的肯定和提倡,使万物“各如其序”(《春秋繁露·五行之义》),达到“和”的结局。这种思路,正是由中致和的思路。
    董仲舒在确立了“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价值以后,把“中”与“和”联接起来。他说:“中之所为,而必就于和。故曰:和其要也。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这就是说,“中”的实践结果,必然表现为“和”。因此,“和”是“中”的旨趣。能够选择、实现“和”者,便是得到了天地之正气。“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同上)在董仲舒看来,君主的威德,其形上的根据在于天意:“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春秋繁露·威德所生》)春,是天之和;夏,是天之德;秋,是天之平;冬,是天之威。“此可以见不和不可以发庆赏之德,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又可以见德生于和,威生于平也。不和无德,不平无威,天之道也”(同上)。一言以蔽之,“和”是神圣天道的要求和体现,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据,是君主施政的准则。
    董仲舒在分别阐述“中”、“和”的意蕴和地位价值的同时,往往把“中”、“和”连用。在他的思想体系中,这三者是密切联系的,在意义方面是内在贯通的。讲“中”是为了“和”,而且“中”往往就是“和”;讲“和”是要维护“中”,而且“和”往往就是“中”;讲“中和”则既要强调“和”的“适中”,又要维护“中”的和谐。
    董仲舒运用“中和”理论,劝导君主以“中和”理天下。他引用《诗经·商颂·长发》中所讲的“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的诗句,主张实行宽和的政治,并称赞这种宽和的政治是“中和”的政治行为。而“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根据这种“以中和理天下”的理论,董仲舒提出了“调均”主张。他在对武帝的策问时专门论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宣称,调均贫富是“上天之理”:“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汉书·董仲舒传》)。如果让贪得无厌的权势者为所欲为,则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社会矛盾就会日益尖锐,最终会危及统治者的利益。他在《春秋繁露·度制》中说:“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而要解决贫富两极过度分化的问题,根本的办法是进行适当的调节使富者足以显示其高贵而不至于骄狂,贫者足以养活自己而不至于忧愁。显然,这里的调均思想是以“中”为度、以“和”为本。
    董仲舒还运用“中和”理论,告诫人们要以“中和”之道养生。他说:“能以中和养其身者,其寿极命”(《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他分别从颐养性情、居处选择、男女之法等方面作了阐述。就颐养性情而言,他认为人的情绪、心境只有做到“中和”才是合理的状态,身心平衡才能健康。太实、太虚、热胜、寒胜、太劳、太佚、怒、喜、忧、惧,是养身(养浩然之气)的十害,原因“皆生于不中和”(同上)。要防止、去除这十害,就必须返于中和之道。“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静,心平和而不失中正”。就居处选择而言,董仲舒认为要选择阴阳谐调、冷热适中、燥湿合宜的地方。他说:“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人弗为。适中而已矣”(同上)。就男女之法而言,董仲舒认为也要以阴阳之法则为法则。他说:“男女之法,法阴与阳”(同上)。阳气盛极而合乎阴,阴气盛极而合乎阳,不盛不合。因此,“男子不坚牡不家室,阴不极盛不相接。是故身精明难衰而坚固,寿考无忒,此天地之道也”(同上)。董仲舒还说:“阴阳之道不同,至于盛而皆止于中,其所始起皆必于中。中者,天地之大极也。”值得注意的是,董仲舒这里反复讲论的“盛”、“盛极”,并不是过头的意思,而是“适中”的意思。男女之气的“盛极”,阴阳之气的“盛极”,都是指其在发展的过程中达到最佳状态,成为最成熟、最完美的事物。董仲舒强调,“养身之大者,乃在爱气。……气多而治,则养身之大者得矣。”“凡养生者,莫精于气。是故男女体其盛,臭味取其胜,居处就其和,劳佚居其中,寒暖无失适,饥饱无过平,欲恶度理,动静顺性命,喜怒止于中,忧惧反之正。此中和常在乎其身,谓之得天地泰。得天地泰者,其寿引而长;不得天地泰者,其寿伤而短。”(同上)总之,董仲舒认为,只有把握“中和”之道才能收到良好的养生效果,而“中和”之道的实践过程,本身就是由“中”致“和”的过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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