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字之本义 “美”的本义是味觉的香,由香引申出视觉的舒畅。或者说,因为香而美滋滋的样子。《说文解字》:“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臣铉等曰:羊大则美,故从大。”甘字的篆字就是口字里面有一小横,象征口中的味觉。 羊(资料图 图源网络) 段玉裁《说文解字段注》解释道:“美:甘也。甘部曰:美也。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谓之美。从羊大。羊大则肥美。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周礼》:膳用六牲,始养之,曰六畜,将用之曰六牲。马牛羊豕犬鸡也。膳之言善也。羊者,祥也。故美从羊。此说从羊之意。美与善同意。”是对许慎原义的进一步解释阐发,主要有三点:一、大羊的味道鲜香,只要味道好便称甘,引申凡是好的都谓之美,但没有说明是味觉还是视觉。二、羊是六畜之一,是用来供应食用的,也是用来做祭品的。羊有吉祥的意义,所以美字从羊。三、美字和善字同意。可知古代善和美两个字的意思是模糊不清的。 孔子从审美角度对“善”“美”明确区分 在孔子之前,对于“善”和“美”还没有明确的认识,随着感情的丰富与表达能力的增强,人们对于美与善才逐渐有了区分。老子《道德经》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将美与善两个概念分别开来,并分别有其对立面。但难以感知其具体所指。老子是从认识论角度指出一切事物都是辩证的相对的。并不是从感知与审美角度来说明的。在审美方面对两者进行明确区分的,是孔子。 孔子对于《韶》和《武》的评价最能说明孔子对于善与美的看法。《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韶》和《武》都是雅乐,故有可比性,也最容易体会出孔子对于音乐评价的思想。首先,可以知道孔子对于音乐所表现出来的“美”和“善”是有区别的,而这种区别是可以感知可以认识的,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尽善尽美”成语便出自这里。这样,“善”和“美”作为美学审美中的两个概念便被孔子正式提出来了。两者是有区别的,但又是有联系的。两者分属欣赏时的两种感知与心理认知。但两者又可以统一起来,并不是对立的。孔子强调善,但不排斥美。这一点,是孔子对于文艺学最大的贡献之一。(作者:毕宝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