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甲午战争中的惨败,全国上下意识到“强兵尚武”的重要性。康有为提出各级学堂应重体育,提高国人的身体素质,并特别提出练习兵式体操。蔡锷第一个倡导了“军国民”的教育,培养具有“国魂”的国民,对国民进行军事训练。 1902年,蒋百里发表《军国民教育》一文,明确提出军国民教育的实施应通过学校教育,训练学生行军、射靶、击剑、野外演习等能力。清政府于1906年终于颁布《教育要旨》,把尚武教育正式列入教育宗旨,正式颁布学校军训的的办法。 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法》,明确规定高等小学以上体操应注重兵式。之后,许多学校还组织了“少年义勇团”或“童子军”,借以培养学生的尚武精神和军事技能,学校军训迅速展开。 一战结束后,受国际思潮影响,教育界认为德国的战败是“公理战胜强权”的结果,不再强调军事训练了。1922的《壬戌学制》取消了军国民教育,学校军训随之停滞。 军训的重启与发展 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特别是1928年“济南惨案”发生后,外辱之下军国民教育思潮再起。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教育部与训练总监部会定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1931又颁布了《教育部关于高中以上学校加紧军事教育的通令》。希望通过军事训练,“锻炼学生身心涵养、纪律、服从、负责、耐劳诸观念,提高国民献身殉国之精神,以增进国防之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