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孝】 王加惠,明朝清丰县人,他自幼丧父,跟母亲度日,家境非常贫寒。有一年,母亲染病,一心想吃猪肉。加惠心想,今年庄稼欠收,买粮食都没钱,哪还有钱买肉?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他来到了外边,用刀子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了一块肉,回到屋里,把肉煎熟,端到了母亲面前,说是买的猪肉,母亲也没有多问,就把肉吃了下去,几日后她的病果然好了,加惠心里很高兴。数年后,母亲去世,他无钱殡葬母亲,就向财主家借钱,财主嫌他穷借了钱还不上,没有借给他,加惠再三求告,财主才答应说,借给你钱可以,你得给我干活,以抵债务,加惠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从财主那里借来钱买了一口棺材,殡葬了母亲。事后,加惠给财主扛了三个月的活,才算还了账。清丰县知县得知此事,随表彰加惠为孝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