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林 内容提要:本文从“成为”理论、体验理论、建制理论角度探讨儒家休闲哲学的基本内涵。认为,在“成为”理论方面,儒家休闲哲学以成圣成贤为目标,以角色履行为途径,以自主性为特征;在休闲体验方面,儒家以情感原则为基础,提倡从摆脱自身、社会和“天”的约束中体验生命的意义与人生的快乐;在休闲建制方面,儒家走社会休闲化的道路,礼乐作为一个红线贯穿在整个社会建制中,使社会建制成为人自我实现、体验快乐的制度保障和社会环境。 关键词:儒家;休闲哲学;“成为”;体验;休闲建制theConfucionists;leisurephilosophy;"becoming";experiencing;institutiontheoryofleisure 正如胡伟希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迄今为止,休闲的历史是一部被误读的历史[1](P11)。休闲为什么会被误读?因为我们对休闲缺乏必要的了解。因为对休闲的误读,我们始终无法把休闲和儒家联系起来。事实上,如果我们不把休闲仅仅理解为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或消磨时光、甚或是游手好闲,而是更多地理解为一种人生态度、生活方式的话,那么,任何一种带有终极关怀性质的文化体系都有深厚的休闲意蕴。儒学自不例外。在儒学中,休闲既是一种生活方式,又是一种人生境界。一句话,休闲就是一种人生哲学,是生命的学问。这在休闲的词源学意义中也得到印证。从词源学上看,“休”指“人倚木而休”,其最早的意思是“吉庆”、“美善”、“福禄”。如《诗·商颂·长发》中释“休”为吉庆。“何天之休”,郑玄笺:“休,美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以礼承天之休”。杜预注:“休,福禄也。”至于“闲”,其基本意思是范围,引申为道德、法度。如《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休闲连用,其原意当是指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即人应当过美好的生活,而美好的生活是符合某种原则和法度的。因此,在休闲的本义上,儒家休闲哲学是完全成立的。本文也正是在休闲的这一意义上探讨儒家休闲哲学的。 由于休闲是一个歧义很大的概念,因此在讨论儒家休闲哲学之前,有必要指出本文对休闲的理解。对休闲的定义,国内外学者作了深入的探讨。美国学者戈比认为:“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生活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2](P14)这是一个影响很大的休闲定义。我国学者也对休闲作了定义,如李仲广等学者的定义是:“休闲是一种人类行为,它发生在个人的自由时间里,并在个人内心本能喜爱的心态驱动下平和而宁静地进行着;休闲行为会导致某些相应制度的建立”。[3](P98)这些休闲定义从多面指出了休闲的本质和特征,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地理解休闲。不足之处是未能言简意赅地凸显出休闲最为核心的东西。本文认为,休闲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内涵和本质在于,休闲是人们追求幸福与快乐的活动。它的前提是自由,它的途径是体验,同时,它需要一定的外在条件。因此,笔者给休闲所下的定义是:休闲是以自由为基础,以体验为途径,以追求幸福与快乐为目标的活动。它包括什么是幸福与快乐、如何获得幸福与快乐、获得幸福与快乐需要什么外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本文即基于对休闲的这种理解,从三个方面挖掘儒家休闲哲学的主要内涵,并由此揭示其蕴涵的生命意义。 一、成圣成贤:幸福与快乐的源泉 从终极意义上说,休闲的目的是获致人生的快乐与幸福。但这种快乐又不仅仅指一般的生活中的乐趣,更指一种人格实现与完善中获得的宁静、安详、怡然自得的人生快乐。这种快乐是人生一切快乐的源头活水,其他的人生乐趣只有在这一终极快乐的观照下才能彰显出来。如儒家的圣贤、道家的“真人”、佛教的“佛陀”,对其信仰者来说,实现这种人格无疑是其“至乐”,也是人生其他一切快乐的源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生最大的幸福快乐是实现自我,成就理想人格。这在世界各大宗教和文化系统中都得到证实。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分析人的需要时,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需要。最高需要的满足,自然是人的最大的快乐所在。所谓自我实现,就是指人的自我人格的实现,它是确立了人的价值与意义世界的基础。而价值与意义世界是人们获得幸福与快乐的源泉。因此,从最终意义上说,休闲是如何成就自我并从中获得快乐的学问,是一种快乐主义的“成为学”。儒学是“为己之学”,主张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获得幸福与快乐。 从总体上看,儒家的“成为”理论,以成圣成贤为人格理想,并以这种理想为基础确立人的价值和意义世界,为人的休闲创造前提;以角色履行为人格实现的具体途径,为人的休闲提供具体的实现方式;以人的自主性为人格实现的动力,为人的休闲树立主动性和自觉性。总之,儒家的“成为”理论是要使人从人格实现中获得生命成长的快乐。 1.成圣成贤:“成为”的目标与休闲前提的确立。众所周知,圣贤是儒家的人格理想和人生追求。从休闲学的角度来看,儒者正是从圣贤人格的追求中获得人生幸福与快乐的,因而圣贤就是儒家休闲哲学中“成为”的目标。而人的“成为”目标的树立,必须建立在明确的自我概念的基础上。人的概念本身就是功能性的,而不是实体性的,对人具有塑造功能,因而它就是一种“成为”模式。儒家休闲哲学的这一目标建立在儒家“自我概念”基础上。 儒家的“自我概念”是在人禽之辨的基础上以人性论为主题来描述的,人的道德属性被作为人的本质被大写在自画像的中央。孔子云:“人者,仁也”,即从人的伦理性描述人的本性。孟子、荀子莫不如此。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4](P2727)又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5](P2705)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6](P306)《礼记·曲礼》:“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又《礼记·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总之,儒家以五伦作为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 五伦被儒家视为人的本质属性,其具体的理想人格体现者即是圣贤。作为五伦典范的圣贤,是历代儒者的人格理想和人生目标。许多儒者为了成圣成贤,不畏艰难,甚至不避生死,并能从中体会人生的幸福与快乐。比如,民族英雄文天祥就能在“杀身成仁”中体会成就自我人格的那份宁静和无愧圣贤的幸福。他在临刑前的《绝笔》中写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7](P194)那份从容与坚定,展现了他对圣贤人格的向往和不懈追求。文天祥亦因此被儒者誉为“杀身成仁”的典范。 道格拉斯认为,人必须发现一种完整的自我概念——精神与肉体,理智与情感——才能创造一个真实的自我和全新的世界[8](P67)。正是以五伦作为人的本质属性的“自我概念”,以及对这一概念的具体体现——圣贤人格的追求,儒者创造了真实的自我和世界,并在这个世界中获得了休闲——实现自我并从中获得幸福与快乐。 2.角色履行:“成为”的实践与休闲的具体展开。儒家虽以圣人作为理想的人格目标,但“圣者,人伦之至也”。即使圣人孔子,亦不敢自称圣人。因此,儒家以“圣贤”作为一个理想模型,成为人生奋进的方向。但在人的生命的具体展开上,儒家提倡角色意识,主张在通过履行好每一个角色的过程中,成圣成贤,实现自我,从中获取生命成长与人格完善带来的快乐。 儒家的角色扮演是从多方面展开的,一方面是由于人的角色会随着生命历程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也由于人是多重角色的集合体,任何人都同时扮演着多种角色。事实上,孟子提出的“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就是明确的角色规范,是一种从身份上规定的角色要求。 除了这种宽泛的角色意识外,儒家还从人的生命历程对相应角色作了细密的规定。如《礼记·曲礼上》对人的生命历程与角色的规定是,“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这一规定成为人生每一步的具体目标。人生的任务就是完成每一步人生使命,成为应该“成为”的人。生命的价值能实现,人生才能获得快乐体验。 另外,儒家还有“弟子规”、“女儿经”等一些针对特殊人群的角色要求。这些要求都使得儒家“成圣成贤”的信念有可感的阶梯可以拾级而上。从休闲哲学的“成为”理论看,角色履行的主张使儒家的“成为”观念即高远,又实在;既抽象,又具体;既有理想的召唤,又有行动的渠道。通过一步一步的“成为”,儒者在不断实现生命的价值,获得人生成长的快乐。 3.“我欲仁,斯仁至矣”:“成为”的自主性对休闲主动性和自觉性的树立。休闲哲学中的“成为”强调人的自主性或自由性,因为休闲是一种自主自愿活动。儒家充分地强调人的成为的自主性、自觉性。孔子曰:“我欲仁,其万仁至矣,”“为仁由己,岂由人乎哉”,孟子曰:“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曰:“途之人可以为禹。”充分肯定人的“成为”的自主性。 但是,人又为什么会要成为仁人(欲仁)呢?在儒家看来,是因为人最为天下贵,为万物之灵。《尚书》云“惟人万物之灵”,《白虎通义·卷五》、《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都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从而也激发了人“成为”人的内在动力。在儒家,人“成为”人自身成了人生的使命,这一使命在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下被认为受命于天,称为“天命”。 那么,人又为什么“欲仁”则“仁”?王阳明的一段话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解释。他说:“圣人之所以是圣人,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金,但以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王阳明还指出:“圣人之才力亦大小不同,如金之分两有轻重”,“才力不同而纯乎天理则同,皆可谓之圣人,犹分两虽不同而足色皆同,皆可谓之精金”,“盖所以为精金者在足色而不在分两,所以为圣者在纯乎天理而不在才力也”[9](P27)。也就是说,人虽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每个人都尽了自己的能力(尽其性),也就是圣人。换句话说,圣人之为圣人,在“成色”而不在“分两”。“分两”不能完全由自己决定,但“成色”就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努力。因此,“欲仁”则“仁”。 “欲仁”则“仁”的信念充分鼓舞人们成就自我、成圣成仁的信心。从休闲学的角度来说,它调动了人们休闲的主动性,增强了人们休闲的自信心。或许有些人难以理解为什么休闲还要有主动性、自信心?这是长期以来人们把休闲和空闲、休息等同视之的缘故。休息可以是被动消极的,而休闲必须有积极的态度。瑞典天主教哲学家皮普尔在《休闲:文化的基础》中指出,休闲是人的一种思想和精神的态度,它不是外部因素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空闲时间所决定的,更不是游手好闲的产物。事实上,休闲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达到的人生状态。因为休闲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更是一种理想,它涉及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类生存的环境。对于这种状态和环境而言,很少有人去渴望它们,更没有多少人体验过它们[10](P1)。 二、心性体认:寻求幸福与快乐之道 如果说,休闲中的“成为”树立了人的价值和意义世界的话,那么,体验则是通向这一世界的主要途径。因为,人的幸福与快乐,尽管与人的外在因素有关,但最终还是靠人的心理体验获得的。因此,无论如何界定休闲,我们都无法否认休闲在本质上是一种摆脱限制的自由,一种自我超越的状态。这种自由和状态在本质上是一种摆脱各种束缚和压力之后的自由心境和心理体验。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幸福与快乐的学问,休闲学把体验视为休闲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休闲就是体验。要考察一种文化体系的休闲思想,也就自然离不开对其体验理论的考察,对儒家尤其如此。作为一种心性哲学,儒家哲学本质上就是一种体验哲学。生命的意义,人生价值的实现,人生幸福的获取,生活的乐趣获得,无不从体验获得。儒家哲学依情感、重践履的特征也和体验的情感性、亲历性的特点相吻合。从总体上看,儒家体验观以情感为基础,以心性论为核心,以内在超越为特征,提倡在日常生活中摆脱束缚,体验生命的幸福与人生的快乐。 情感原则是儒家哲学的第一原则,儒家之所以特别重视体验,正是因为儒家哲学是以情感为基础建构起来的。儒学创始人是孔子,其哲学以“仁”作为最高范畴。李泽厚先生指出,构成仁学结构的四因素分别为血缘基础、心理原则、人道主义、个体人格[11](P16)。血缘基础和心理原则确立了孔子仁学和整个儒学的情感原则。儒学的人格结构、人生目标、修养方法、认知理论无不建立在情感原则的基础上。正是情感原则使儒学在世界文化史上呈现出独特的风貌。也正因为情感是儒家哲学的第一原则,所以儒家要讲体验、体证,形成内省、反思、证悟的思想特征。 在体验方式上,儒家的休闲哲学反对遗世独立式的逃遁,倡导在日常生活中获得心灵的超越与人生的幸福。由于约束是休闲的天敌,因此儒家休闲哲学要求人们从摆脱各种约束中体验出自由与快乐。具体来说,儒家体验的快乐大体是摆脱三种束缚之后获得的。 一是摆脱“身”的约束体验到的快乐。“颜回之乐”是这种快乐的典型体现。“颜回之乐”出自孔子盛赞其弟子颜回中的一段话:“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论其乐。贤哉,回也!”[12](P2478)在人的生活中,物质生活是人必须具备的,但人又往往容易为这种物质生活所累,即身为物役,要在贫乏简单的物质生活中获得快乐确非易事,它必须具有良好体验幸福的能力。也正因为不易,所以“颜回之乐”为历代儒者津津乐道、称颂不已。这种无论在何种物质生活环境下都能获得的快乐在儒者看来是得道者的一种精神享受,它取决于人的觉解程度。所谓觉解,即人的心理体验能力。北宋理学家周敦颐说:“颜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而不改其乐。’夫富贵,人所爱也,颜子不爱不求,而乐于贫者独何心哉?天地间有至富至贵可爱可求异乎彼者,见其大而忘其小焉尔,见其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周敦颐盛赞这种个人怡然自得的快乐:“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故常态无不足,而铢视轩冕尘视金玉,其重无加尔。”[13](P153)实际上就是提出要超越“身”的约束,体验出心灵的快乐。 二是摆脱他人与社会的约束体验到的快乐。人作为群体性存在,必然涉及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他人的存在既是条件,又可能是约束。在儒家看来,社会不仅不是对人的约束,恰恰相反,它是个人实现自我的环境和条件;人必须既融入社会,又超越社会的约束才能体会到快乐。因此,儒家强调人在与他人的交往的社会性中实现自我获得快乐。 那么,人又如何既融入社会又超越社会的约束呢?儒家倡导的是“大其心”(张载语)的方法,即把他人与社会纳入自己的生命视域之中,把推行对他人乃至他物的仁爱作为自我生命实现的途径和表现。孔子提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孟子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陆象山强调“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及儒家的信条“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等,都是主张个人从提升他人和社会的生存质量中实现自我并获得人生的快乐。 三是摆脱“天”的约束体验到的快乐。人源于自然,因而必须顺从自然,自然在赋予人类许多美好事物的同时,也给予人类很多的限制。人要体验到人生的至乐,必须摆脱“天”对人的约束。在儒家,这种摆脱不是消极的顺应,不是无为的逃遁,而是积极的与天道冥合,与自然相协,在参赞化育中实现天人合一,获得人生最大的快乐,这种快乐的人生境界可称为“天地境界”(冯友兰语),《周易》对这种境界的描述是:“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而孔子曰“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并有‘与点’之乐”,就是天人和谐相处中获得的快乐。“与点之乐”:“莫春者,春服即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14](P2500)这是天人合一中获得人生快乐的生动画面。 通过摆脱自身、社会和“天”的约束,人能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快乐是一种宁静、祥和、畅达的,用休闲学的术语也就是“畅”的体验。张载在《西铭》中描述的人生体验最能表达儒家的这种体验。《西铭》云:“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富贵福泽,将厚吾生也;贫贱忧戚,庸玉女(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殁,吾宁也。”之所以认为视它为儒者的“畅”,是因为儒家追求“与天地万物与一体”,而且要达到“情顺万物而无情”的境界。《西铭》的“民胞物与”体现了“与天地万物与一体”的人生追求,“存顺殁宁”体现了“情顺万物而无情”的人生境界,堪称儒者生命境界的极致。因此,这里所表达的人生体验才是儒者最大的快乐体验,它充分体现了儒学的休闲特征。 三、礼乐制度:幸福与快乐的建制化与外在环境 美国学者约翰·凯莉指出:“无论人们如何看待休闲,它总是嵌于社会建制结构之中的。”[8](P195)的确,休闲一方面是存在主义的,以人的自由为其基础;另一方面,任何休闲都和一定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相联系,考察一种休闲哲学,必须考察其建制理论。 儒家哲学是一种典型的入世哲学、社会哲学,它始终把人的一切问题置于社会环境中加以考察。休闲问题也是如此。儒家没有独立的、严格意义上的休闲建制。但是,儒家把休闲深深地嵌入社会系统的主要建制——工作、家庭、朋友圈子、政治组织、社区、宗教等等之中。和其他领域没有清晰的区分一样,休闲建制和其他建制也是没有区分的,但并非没有休闲建制。礼乐制度是儒家提倡的社会建制,也是儒家的休闲建制。儒家的社会建制都是围绕着休闲设计的,总体上呈社会建制休闲化的特点。所谓社会建制的休闲化,具体说来,就是社会建制礼乐化。在儒家,礼乐既是一种制度,又是一套观念。作为一套观念,礼乐是人的人生理想和生存状态。如孔子就把“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作为人生修养的步骤。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礼乐制度就是实现这种人生理想、达到这种人生状态的社会条件。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儒家休闲哲学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休闲建制观。 1.工作就是休闲并以休闲为目的。工作为现代词语,儒家本无。这里的工作,泛指儒家所指的除学习以外的劳动。在现代社会,工作和休闲是对立的两极,二者截然分开,并以工作为中心。儒家则不同。儒家认为,工作是休闲的延伸与拓展,是休闲实现的一种方式。当然,前提是我们必须把休闲视为“成为”之学,视为一种人格塑造。孔子提出“学而优而仕”的主张,把“学”置于优先和核心地位。这里的“学”是“为己之学”,即成就人格之学。“仕”被视为自身人格修养(学)的结果的“外推”。这里的工作(仕),是自我学习和修养的延伸,显然“学”是中心。这一思想在《大学》的“三纲八目”说中得到更为系统的表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里,“治国”“平天下”和一定程度上的“齐家”是工作,而其他五个条目,则显然不是工作,而是自我修养和学习。这里很明确,八目中前一条目是后一条目的前提,工作(后三个条目)是前五条目的延伸、拓展和体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儒家把工作视为人格完善的一种途径,也是人格完善的一种表现。 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在儒家看来也是以休闲为中心的。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儒家不重视经济。其实这是误解。儒家也非常重视经济。孔子有“富之,教之”之说,孟子有制民之产之论。即使是以心性修养为职志的宋明理学家们,如朱熹、陆九渊、王阳明等,在治理一方时也极为重视经济建设。不过,儒家认为经济不过是一个构建和谐社会和成就人格的基础和条件,而不是最终目的,经济必须以促进人格实现,亦即以人的休闲为目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儒家哲学的休闲特质,也是值得当代社会充分借鉴的地方之一。 2.家:休闲的主要场所。与现代家庭不同,传统社会的家庭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组织。在中国传统社会,家既是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经济单位和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也是个人成长与休闲的主要场所。因此,儒家对家极为重视。对家的极端重视是儒家休闲建制理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大学》中的“八目”是儒家规定的人生修养的八个条目,在传统社会被奉为人生的金科玉律,其中就有“齐家”一目,且地位极为重要。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把“齐家”作为人生修养的开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成为儒者不变的人生信条。所谓“扫屋”,就是齐家的具体表现。同时,数不清的名儒家训更见证着“齐家”在儒者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在儒家,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一切人伦关系的基础。儒者以德立身,道德品质是儒者人格的主要内涵,而家正是人伦关系的诞生地,是一切人伦关系的核心。在儒家的五伦中,三伦直接指家庭关系,其他两伦也不过是这些家庭关系外推的结果。因此,以人伦关系为道德修养对象的儒者,自然极为重视家的作用。在儒者心目中,家是人格成长的基本场所,也是人们休闲(作为“成为”的休闲)场所。 3.大同社会:为休闲描绘的理想社会。儒家认为,个人的真正休闲,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儒家以人的生命的自我实现以及对生命意义的体验为立足点,构想了一个人人平等、万物和谐的理想社会——大同社会。儒家经典《礼记·礼运》对大同社会是这样描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大同社会是儒家的理想社会,在不能企及的情况下,儒家提出了小康社会的设想。所谓小康社会,指次于大同社会的社会。《礼记·礼运》云:“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小康社会虽然次于大同社会,但也是一个较为和谐的社会,对于人的休闲而言,也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社会环境。 4.儒教:在世俗化世界中发挥宗教的休闲功能。从人的生命的自我实现和对生命意义的体验来说,宗教在历史上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儒学是否是宗教的问题已聚讼多年,但从功能而言,儒学无疑起到了西方宗教类似的作用。因此,本文视儒学为宗教——儒教。 儒家作为宗教,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休闲中发挥如下功能:其一,为中国创造了价值与意义的世界,而价值与意义世界是人们休闲(实现自我并从中获得幸福与快乐)的前提;其二,儒教的实施渠道——礼俗系统,为人们“成为”自己起到了具体的教化作用;其三,儒学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粘合剂,整合、凝聚了社会,为休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儒家休闲哲学的现代意义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儒家休闲是一种入世式的休闲,即主张在现实生活中提升自我、实现自我,从中获得幸福与快乐。儒家休闲的入世性特征及持修要求使人们长期以来觉得儒家没有休闲可言。事实上,儒学不仅在理论上具有深刻的休闲意蕴,而且,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导文化,儒家休闲哲学也因此主导着几千年来中国人的休闲生活,它对中国人的幸福与快乐观、幸福与快乐之道以及社会如何为此建立合理的制度、营造良好的休闲环境等方面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这种影响,即使在今天也并未消失,只是“百姓日用而不知”而已;另一方面,这种影响也并非都是消极的,不仅在历史上如此,在现代社会同样如此。尽管现代社会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为我们提供了极为便利的交往方式,创造了更为充裕的闲暇时间,但是现代人生命质量并未获得相应的提高,甚至还在降低。生活意义感和幸福感的缺失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探讨和挖掘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深远影响的儒家休闲哲学,为现代人的休闲生活提更多的供理论借鉴和文化资粮,提升现代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品质作出贡献。 1.儒家休闲哲学主张在自我实现中获得幸福与快乐的思想,对现代社会中失去人生追求的芸芸众生是一剂良药。“成为”作为休闲的核心范畴之一,其意义在于确立人的自我意识,促使人们成就自我人格,树立价值与意义世界,并由此实现生命价值,获得生命乐趣。儒家以人格追求为动力,以角色教育为途径,在激发人的主动性的基础上,促使人们不断地成就自我、实现自我,集中体现了休闲作为一种“成为”理论的本质。虽然,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儒家人格不无缺陷,但其重视人格树立,重视人的发展与自我实现的主张却值得我们借鉴。 2.儒家休闲哲学重视体验的特征及其丰富系统的体验理论,有助于提高我们感受生活、体验幸福的能力。毫无疑问,影响人们获得幸福与快乐因素很多,其中物质生活条件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人们也往往因此对物质生活条件极为关注,以至把生命都倾注在物质生活的改善,现代社会尤其如此。然而,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物质生活富裕的人,并不一定能获得生命的幸福与快乐感。这也证明,人生的幸福与快乐虽然与人的物质条件有关,但更多的却是依赖一颗能够感受生活、感受幸福与快乐的心灵。休闲学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要赋予社会个体以感受生活、感受幸福与快乐的心灵。儒家体验理论植根于血缘关系,以情感为基础,以内省、反思、体悟为主要方式不断提高人们感受生活、感受幸福与快乐和体验生命的意义的能力。它提示我们,要获得生命的幸福与快乐,就要不断培养人的生命体验能力,提高对生活的感受能力,否则,即便物质财富再丰富,也很难从中体验到人生的幸福与生命的乐趣。 3.儒家休闲哲学主张一切社会建制都以人的自我实现和获得生命的快乐为宗旨,并成为人们实现自我、体验幸福的良好社会环境的建制思想,为我们发展创造良好的休闲环境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前已述及,休闲不是在真空中实现的,它必须牢固地建立在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在现代休闲中,人们不断地呼吁建立休闲建制。但无所不在的休闲并非独立的休闲建制所能承担。在这一方面,儒家的休闲建制理论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儒家休闲建制理论是以礼乐为中心建立的,其最大特色就是社会建制休闲化,即一切社会建制者都围绕着休闲(礼乐)来建立,从而使一切机构都为人的休闲服务。当代休闲学研究中,也有学者指出,休闲只关涉到一个政府部门的想法已经过时[3](P323)。在社会体制的构建中,社会建制的休闲化就是一个努力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追求生命的超越与融通—儒道禅与休闲·总序二[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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