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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与中国商业伦理的重构

http://www.newdu.com 2017-12-09 未知 佚名 参加讨论

    商业伦理是指任何商业组织或生产机构,以合法手段从事赢利时所应该遵守的伦理准则,它不仅要求人们去做个好人,而且还要求人们在建立一个好公司时,要建立一套好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以及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方式①。然而,商业伦理必然会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而各国、各地区的社会文化又互有差异,从而又造成了各国各地区商业伦理文化的民族特色。
    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于1993年提出一个概念,即所谓“路径依赖”。其意是,制度改革、创新总是在已有的历史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原有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结构对改革、创新构成了约束。这种约束在文化层面上就是传统文化背景在起作用,它构成了改革的“外在必然性”。尤其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传统,它深深地积淀于民族的心理结构之中,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力量。诺斯认为,如果一个国家不知道自己过去从何而来,不知道自己面临的现实制约、传统影响以及文化惯性,就不可能知道未来的发展方向②。显然,事实也已表明,理性地考察并改造中国现时改革所“依赖”的历史文化传统,特别是儒家伦理,对于中国商业伦理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儒家伦理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上,中华民族不仅创造出了大量优秀的文明成果,而且形成了丰富而发达的商业伦理精神体系。其中,很多著名的商业伦理思想直到今天仍有可资利用的价值,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活商品经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家学说蕴含着丰富的经济管理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商业伦理建设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和发扬价值。传统儒家伦理有其明显的特征:一是儒家伦理重视“以人为本”的“仁爱观”和“人本管理”思想;二是儒家伦理讲求“以德为先”的“义利”观、“诚信”理念、“爱人修己”的自律意识以及“礼、法”兼容的精神;三是儒家伦理推崇“以和为贵”的“和合”思想、“天人合一”的精神以及“和而不同”的理念。
    (一)“以人为本”的商业伦理价值观
    儒家对人的发现以其创始人孔子提出的“爱人贵民”为特色的人本主义管理思想为特征,在中华思想文化史上首创了人本主义的“仁学”。“仁”的最基本含义是爱人,爱人成为儒家君子修仁德的本质内容,爱人之“道”即君子为仁之方法,就是所谓尽忠恕之道。忠即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③。恕即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之道都强调对他人情感上的亲爱和实际利益上的惠顾,是利他思想。只有这样,人与人的关系才能达到和谐;而人际关系的和谐正是实行管理的基础。“不以行政,不能平治天下”。“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
    1.“仁者爱人”管理对商业伦理建构的现实意义。现代企业管理是“人本”管理,以人为中心是现代商业伦理建设的精髓。这种管理伦理的“人本”思想与儒家伦理的“仁者爱人”④思想不谋而合。我们在进行商业伦理的构建过程中,完全可以把“仁道”思想嫁接到商业伦理中来。现代市场经济仍应提倡企业和企业家“仁者爱人”的人道主义伦理思想。现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人(买者和卖者)、财(货币)、物(商品)的运动,其中核心是人。应当尊重人、理解人,人是经济活动的核心,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仁者爱人”。
    2.“人心”管理对商业伦理建构的现实意义。孔子的“仁爱”观念,实际上体现了“人心”的力量。当代商业伦理构建特别强调人心的作用。企业通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⑤,在企业内外部积极“争心”。企业“争心”,包括内部争心与外部争心。所谓内部争心,即通过“德、诚、信、俭”等观念的确立,在企业内部坚持“以人为本”和“德治”原则。正确处理所有者、管理者和员工的关系。贯彻尊重人、信任人、依靠人这一基本的人文精神,通过对员工物质和文化两方面需求的满足,以激励员工劳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企业内部的人员之间,建立“同舟共济”的利益关系机制和价值准则,从而形成“一体人心”。所谓外部争心,即通过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因素,使商业伦理为企业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增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商业伦理坚持“以仁爱争人心”的原则,就会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有力地促使企业重视优质服务、讲求信誉、关心社会,这样才能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使之乐意对企业予以有力的支持。
    (二)“以德为先”的商业伦理价值观
    以德为先,源于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思想。孔子说“德者本也”,把德放到了做人首位,孔子思想的根本,可以归结到一个德字。在此,儒家伦理非常注重道德的修养,其“义利”观、“诚信”观、“礼法”观等对现代商业伦理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1.以义制利观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孔子的“以义制利,则利不变害”,“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⑥的思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契约原则、诚信原则有着契合性和直接相关性,可为商业道德伦理的重建所借鉴。人不能不重视利(物质需要),又不能不讲义(道德),只不过要分轻重缓急,要“以义为重”,“先义后利”,反对“先利后义”,“见利忘义”。企业要实现组织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商品交易的社会职责,要成功地经营企业,最重要的是要确立体现企业经营指导思想的企业经营理念,而企业经营理念中最主要的是如何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现代企业经营者要发挥儒家商人“先义后利”的理念,从建设高度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好企业利益(“利”)与社会道德要求(“义”)的先后关系,做到“先义后利”。在追求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时候,首先必须考虑国家、社会、消费者利益,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做到守法、守纪、守信,以自己现代新商人的文明形象,取信于民,先人后己,在获取最大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更大的企业经济效益。
    2.坚守“诚信”道德观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作为儒家伦理思想,泛指诚实不欺、讲求信用。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⑦。《中庸》指出:“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下之化育”。孔子说:“子以四教:文、行、忠、信”⑧,“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⑨,“言必信,行必果”。“信”是“仁义礼智”的必然结果。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经济,诚实守信对企业发展,则是一种无形资产,更是管理价值的有效提升。忠于诚信不仅能使企业内部人际交往更加长久和谐,而且能使企业之间的合作更为持久深入。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信用经济,一个融“诚信”于商业伦理中、将诚信为本一以贯之的企业,在复杂激烈的市场角逐中往往能立于不败之地。商业伦理构建中必须注重诚信精神。这种诚信是要在儒家诚信精神基础上,建立起重契约、讲法制的诚信体系,使企业真正为用户和社会着想,维护公众利益,着眼于企业与社会的长远发展。企业要在天地广阔、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求得长期生存与健康发展,就必须把自身利益与行为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
    3.“礼法”思想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礼”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范畴,泛指各类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与体现内在伦理思想的“仁”相比,“礼”是外在的伦理行为,它起到调节人际关系、达到社会安宁的作用。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更丰富的内涵。“礼”不仅是社会必须遵守的公共准则,也是社会赖以形成和谐秩序的法律与规章制度。在此,我们可以给礼赋予时代性的新意,把“礼”视为企业的行为规范和组织道德。对内,现代企业要正常运作,必须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行为规范和组织道德。“乐节礼乐”这一传统观点,主张礼乐节制人的内心活动,从而规范其外部行为。“礼之用和为贵”⑩说明制度不应该是为了惩罚人,而是为了让人更好地参与到协调的行列中,让“礼”成为企业员工能自觉地发挥制度机制,从而建立起员工自我管理制度。对外,在现代市场营销活动中,要适应市场经济,“礼”也是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需要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在现代商业竞争中,企业需要遵“礼”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存共荣、和谐发展。
    (三)“以和为贵”的商业伦理价值观
    儒家主张“礼之用,和为贵”(11)。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2)。我国“和”文化博大精深,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主张“和为贵,泛爱众”,重视建立和谐融通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二是主张“天人合一”,提倡与自然和谐相处,主张适应客观规律的演变与发展;三是主张“和而不同”,提倡求同存异,相辅相成,共谋发展。随着全球竞争加剧和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和”文化这一传统价值观越来越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1.“和为贵”的管理思想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和”文化价值观提出“和为贵、泛爱众”的观点,是构建企业和谐融通的制度秩序和人际关系的基础。企业并不是没有精神和灵魂的虚幻实体,企业行为影响到教育、社会保障、信息、娱乐等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支配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和”文化价值观将个人置于企业管理的首位,提出“泛爱众”和“和而不同”的观点,有利于增强企业个人对企业的认同和归属。企业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个性和人格,有利于激发企业个人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同时,由于“和”的价值观扩大了个人概念,消费者也纳入这一范畴,这使得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了新的诠释和整合。在“和为贵、泛爱众”的价值观的统一下,企业行为顺应社会进步的要求,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取代了过去零和博弈下产生的个体与整体冲突,有利于建立彼此互赢、相互促进的关系。
    2.“和而不同”的发展模式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和而不同”是针对企业人际关系而言的。尽管企业实施的是科层管理模式,但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按照“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在企业人际关系处理上,要做到“仁者爱人”。企业作为有机整体,管理者和员工之间只有分工不同,而没有人格差异。“和而不同”强调包容和求同存异,是促进企业科学管理,推进企业和谐关系建立的前提,是符合东方道德价值取向的基本准则。从社会发展和企业成长看,“和而不同”避免和减少了社会和企业发展中的冲突与矛盾,注重社会结构、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天人合一”的环保主张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儒家思想十分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天人合一”是其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在现时代,其立足于企业、社会、和自然关系协调,促进三者协调发展,是加强商业伦理建设的前提。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如何发扬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伦理文化精华,引导企业在发展赢利的同时担负起社会责任,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商业伦理建设的重要环节。
    二、当代中国商业伦理的缺失与成因
    (一)当代中国商业伦理的缺失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变革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多维度变化,开始重视和肯定个体利益、交换关系、效益。这必然带来对利益的重新认识和分配。由于缺乏统一全面的规范作支撑,利益格局的变化造成了整个社会大量的道德失范现象和经济活动的严重无序。失范和无序问题妨碍了国家的财富创造和积累,并使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被浪费。表现在企业生产经营上,终究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挥霍浪费、欺诈蒙骗、诚信缺失、破坏自然等。它们侵害着社会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企业的道德自律性正在丧失。为此,商业伦理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问题。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责任方面。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客户、消费者、员工、社区及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节约资源,等等。在我国,也不乏关心国计民生的企业家。但相对而言,我们有不少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感,他们把企业的成功归功于自己,对公益事业淡漠。曾有报载,个别老板暴发后烧钱作乐也不愿为社会捐款分文;有些企业公益捐款动机不纯,比如借捐款宣传自己以提高知名度;甚至有一些企业在赈灾捐款上玩弄虚情假意,一边大肆宣扬自己的捐款金额,一边却又不兑现自己的捐款。更有甚者,个别企业为了牟取暴利不惜违法犯罪。如山西的黑煤窑事件、河北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在企业与政府关系方面,有些企业进行财务欺诈、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官商结合、权力腐败、商业贿赂、地方保护主义、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内部人”控制等现象,这都对企业的社会伦理责任提出了严峻的拷问。
    2.诚实守信方面。诚实与守信既是社会道德的准则,也是经济伦理的主要原则,更是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交易活动中契约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由于我国讲究“自制”的德性思想传统,加之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市场法律规范也还不完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契约意识还很薄弱,为了企业利益最大化,在市场运行中常常出现责、权、利含混不清,并造成无法可依、有法也难依等疑难杂症。一些企业利用法律和管理漏洞胡作非为,做出很多违背信用、有损伦理道德的事情。如拖欠货款、贷款和偷税漏税、合同违约和合同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披露虚假信息、走私骗汇等严重败德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缺德失信现象乃至违法行为极大地危及了社会各个方面,增加了交易成本,也严重影响讲诚信企业的生产经营,成为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恶疾”和“毒瘤”。
    3.自然环境方面。企业的生态伦理要求企业尊重自然、保护环境、降低消耗、减少浪费、开发绿色产品、实施绿色营销。这也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它要求企业与其经营环境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的顺向演化关系。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商业伦理失范,企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呈现逆向演化之恶劣态势:企业对环境资源的极端自利型利用,为追求高额利润,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造成的污染不实施治理而是继续偷偷排放;对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也缺乏有效追究机制,从而使环境的各种固有功能和自然净化、自我修复功能遭到破坏,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均呈快速下降态势。大气污染、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水污染、海洋生态危机、“绿色屏障”锐减、土地沙漠化、“三废”加速增加、物种濒危,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企业商业伦理的严重失范。
    4.市场竞争手段方面。市场经济提倡公平竞争,互惠互利,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犯法律,而且在伦理道德上也应受到谴责。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列出应该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商业侵权、限制竞争、商业贿赂、弄虚作假、违规奖售、低价倾销、诋毁商誉,等等。由于我国市场竞争法规制度的建设尚未完善,给一些企业不正当竞争以可乘之机,有的手段甚至非常恶劣,恶性竞争手段层出不穷,如“拦截门”腾讯大战奇虎360,“暴力门”美的格力血拼,为竞争造成格力销售人员打死美的员工,“诽谤门”乳业巨头卷入恶性营销,蒙牛员工诽谤伊利“QQ星儿童奶”事件,无不证实目前商界的败德行为的严重性。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市场交易原则,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5.对待员工利益方面。目前许多企业家一直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在激烈的竞争中,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意味着增加更多资金来投入竞争,但企业竞争能力提升并非意味着利润的增加,这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却意味着员工利益的忽视或员工福利的降低。为此,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顾员工的生存和工作环境,侵犯员工的健康权利;有些企业在招聘、提升和报酬上采取性别、年龄歧视,侵犯隐私;有些技术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通过不断招聘人才、解雇人才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在试用期间给予很低的工资,试用期结束时找理由将其辞退;有些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评价不公正、不诚实、不及时,克扣薪水,专横地或不公正地对待员工的投诉,等等。这些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在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企工作过的人都对此深有体会。
    (二)当代中国商业伦理缺失的成因
    1.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当前,我国经济仍然处于两个转变的过程中:一是从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向完全的市场经济转变;二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变。当旧的体制约束已被打破,新的体制约束尚未建立起来的时候,往往也是社会矛盾突出的时候,此时最容易引起商业领域的道德失范、商业主体的心里失衡,从而导致社会失序。此时,不道德行为既不受旧秩序的约束,又不受新规则的处罚,致使企业伦理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很多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价格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对规范市场运作、维护企业经营道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新的营销领域、营销方式和手段不断涌现,使得许多法律法规不能完善到达地方,从而造成许多企业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来获取不易之财。
    2.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薄弱。与国外消费者相比,我国消费者比较幼稚和软弱,维权意识较差,这是一些企业漠视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中国传统美德——“宽容”、“忍让”在这里成为阻碍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追究违规企业责任的绊脚石;而很多人“怕麻烦”的心理也给企业从事各种反伦理行为以可乘之机。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还不尽如人意,人力、经费有限,解决问题周期长,有效成果达不到消费者的期望,这就给企业的各种反伦理行为以可乘之机,软弱的消费者纵容了唯利是图的不法企业。
    3.企业缺少伦理意识。在企业伦理构建中,目前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即:管理者道德素质不高、员工缺乏伦理教育、企业文化建设落后。首先,就管理者道德素质而言,管理者的决策和言行决定了企业的行为、企业的方向,也深刻地影响着企业员工的行为。企业的伦理经营、伦理决策和员工的道德水平都直接受到主要领导人自身道德行为的影响。目前企业缺少伦理领导,已成为企业伦理缺失的一个内在原因(13)。其次,员工缺乏伦理教育也是导致企业伦理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些企业中,管理层偏重于员工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伦理意识的培训。对于一些员工在企业活动中的不道德行为,只要不触及企业的利益便无人问责,这导致员工的伦理意识淡薄,少了责任感和道德感,导致企业整体伦理水平的低下。第三,企业文化建设的落后同样是导致企业伦理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卓越的企业应该是凝聚力很强的企业,具有非常丰厚的企业文化。但现在很多企业的企业文化,要么是空有口号却不能落到实处,要么是企业文化中根本没有考虑到企业伦理道德的内容,这使企业伦理的建设形同虚设。
    4.企业过分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市场经济和企业存在的目的的错误认识。不少企业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是否进行某项经济行为取决于该经济行为能否为其带来最大的利润,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经济主体的首要目的,因而企业的存在就应该以营利为目的(14)。这种观点看来,企业仅仅是实现盈利的工具,对其成功与否的测度是考察企业的股东价值。因此,企业只要实现了经济功能就是对社会的贡献。这种片面对企业营利的追求,直接导致了环境污染、生态平衡失调、诈骗、行贿受贿、假冒伪劣产品,等等,各种反伦理行为层出不穷。更可悲的是,很多企业认为这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在这种资本无道德、财富无伦理思想指导下,企业行为必然会出现偏差。
    三、中国商业伦理的重构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中国企业要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重视现代中国商业伦理的重构。在此,值得提出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商业伦理的价值与意义,尤其在21世纪所可能产生的作用,已被世界范围内的有识之士所重视。他们认为,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今仍极具借鉴意义(15)。德国学者玻尔曾说过,中国传统的儒学思想可以弥补西方思想的局限,对于人类应付现代社会的挑战,具有超越民族界限的价值和意义。为此,我们以为,在重构现代中国商业伦理时,非常有必要借鉴儒家伦理思想,用以丰富当代中国商业伦理的实质内涵。其借鉴内容可以从“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和为贵”三方面展开。
    (一)“以人为本”的中国商业伦理的重构
    儒家思想对现代商业伦理影响最深的莫过于倡导人本主义。儒家认为“人为万物之灵”。孔子认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就是说,管理的核心是人,即管理的主体是人,其客体主要也是人。儒家所创立的以人为本的管理伦理,对现代商业伦理的构建具有历史价值的贡献。儒家人本管理伦理对现代商业伦理的构建的借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仁者爱人”,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儒家所提出的“仁爱”的学说,以及主张“天生万物,唯人为贵”等思想,集中体现了儒家的人本管理思想。企业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就应把儒家“爱民、养民、富民”等“仁爱”思想运用到企业管理中,形成企业管理伦理,一切以员工为出发点,关心人、理解人、重视人、依靠人、尊重人、凝聚人、培育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
    2.“正人先正己”,成立德才兼备的管理团队。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还提倡:“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因此,在管理中,作为管理者在处理企业中的人际关系时,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即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古代先哲“正己正人,成己成物”思想中所提倡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对于建立现代企业优秀的管理团队具有非常重要的启迪作用。
    3.“取之于人”,以服务顾客为己任。在企业外部经营活动中,“以人为本”的企业伦理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取之于人”与“服务于人”。“取之于人”是指企业作为一个营利组织,其利益的根本来源是市场上的消费者,为此,企业必须“服务于人”,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为顾客着想,必须以消费者的需求为核心来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战略,才能让消费者对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满意,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扩大企业的财源,增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德为先”的中国商业伦理的重构
    美国哲学家麦金太尔认为,现代的道德实践与道德文化的危机,其实质是德性伦理传统的失落。依儒家的观点,美德就是“善”,善的体现主要靠个体的自律。这个个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儒家德性伦理中主要包含的道德准则是“义利合一”、“诚信为本”和“德法并举”,这些对现代中国商业伦理的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1.“义利合一”,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儒家主张“据义求利”、“义然后取”。儒商把这一伦理思想贯彻于商业经营活动中,认为商业活动不应只局限于聚财致富,在聚财致富的同时,还应表现出对德性的追求,要合乎道义原则,这里的道义原则是指必须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要创造物质财富,而且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发展发挥着无形的、潜在的、持久的作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自身良好形象的树立,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义利合一。
    2.“诚信为本”,信誉至上。诚信是儒家为人处世的伦理准则,孔子指出:“人无信不立”(16)。“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17)。强调做任何事情都要“言而有信”。企业商德的核心是诚信,诚实不欺、重约守信。诚实守信是做人之本,是企业立身之本。诚实守信是企业对顾客、合作者忠实守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经济。重约守信、言而有信、诚信为本,是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也是公平有序竞争的基本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牢固树立契约意识和忠实履约的道德精神,以信誉至上,注重商业道德,反对随意毁约、商业欺诈和言而无信。
    3.“德法并举”,有序社会环境。儒家主张德法并举、互补,以“宽猛相济”的两手进行管理。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宽猛相济,德法互补。“礼”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范畴,泛指各类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更丰富的内涵。“礼”不仅是社会必须遵守的公共准则,也是社会赖以形成和谐秩序的法律与规章制度。在企业外部,在现代商业竞争中,企业要遵“礼”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存共荣、和谐发展。在企业内部,要让“礼”成为企业员工自觉发挥的制度机制,从而建立起员工自我管理制度,使员工的尊严和个人价值得以实现,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获得成功管理。
    (三)“以和为贵”的中国商业伦理的重构
    将儒家“以和为贵”的管理伦理运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中,是目前商业伦理构建中的主要作法。商业伦理的构建具有传承性和延续性。以儒家的“和为贵”、“天人合一”及“求同存异”为主轴的我国传统“和”文化的价值观,有着丰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底蕴,是建设现代中国商业伦理体系的方向。
    1.“和为贵”,高能效团队精神的基础。团队精神是以儒家“和为贵”的观念为基础,对于企业内部团队精神的发扬、企业的业绩和兴衰具有巨大的作用。以儒家“和为贵”价值观为主导,在企业内部,一要培养员工团队协作精神,集中广大员工的智慧,塑造企业内部和谐、融洽及共识于一体的群体关系;二要鼓励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为实现企业目标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企业发展形成强大的“合力”;三要确立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形成高效廉洁的团队,真正将企业与员工融为一体,使企业上下和睦、精诚合作。
    2.“天人合一”,积极进取的环保理念。儒家提倡尊重一切生命价值,把尊重自然规律、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友善、协调发展作为最高的道德旨向。生态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活动,并促使企业将环境问题融入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中(18)。这就要求企业在发展赢利的同时,担负起社会责任,立足于企业、社会和自然关系协调,促进三者协调发展,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保护这一国家强制要求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并使其成为商业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
    3.“和而不同”,和谐的企业竞争环境。追求和谐、注重合作,提倡谦和是儒家的基本精神之一。儒家提倡的“和而不同”思想对于现代企业活动具有较大的影响。对于企业而言,应注重不同经营者之间的互利合作,提倡既竞争又合作。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与传统市场经济的竞争有所不同,其既符合经济竞争的一般规律,又有传统儒家思想“和而不同”的新内容。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求生存,必须懂得合作的重要性,“和而不同”的思想启迪我们在市场竞争中要注重与竞争对手的合作与协力,以和气、友善的态度处理一切企业经营活动,力求营造祥和的市场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共赢,实现“和则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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