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招聘附加基本条件“必须孝顺父母”,并纳入以后的考核; 2、不提拔“不愿成家”(所谓追求自由)的员工到高层职位或重要岗位; 3、员工的简历、档案等公开信息,附加上籍贯(祠堂)、家族背景、祖上名人及其功绩; 4、员工父母生日予以放假(年假),并可派专人祝寿(根据职位与名誉级别); 5、购买稳定资产(土地、房产、国债等收益安全、稳定的资产),解决员工的退休、养老的问题与后顾之忧。(例如:70%收益用于退休金,30%用于抚恤和救济); 6、表彰、嘉奖、提拔员工时,附带其父母、配偶; 7、不定期安排员工家属、父母、子女参加各项活动(如家属年会、文娱晚会等); 8、建立员工家庭互助制度(由企业主导、安排但不直接介入),充分利用员工个人的社会关系和资源,解决看病、就医、读书、婚姻等问题; 9、建立企业墓地,由专人管理、看护、祭祀。家属和新员工参与祭奠、缅怀、立誓; 10、企业股东共同设立祖先牌位,企业重大事务或决策时进行祭祖、立誓、祈福; 11、设立企业宗社,供奉孔子、子贡、关公以及企业创始人、优秀继承人的神位和肖像,企业定期祭奠、学习、立誓; 12、设立企业导师制度,对员工培训、教化。包括对基层普通员工的有关蒙学资料的学习,对中、高层员工的国学经典学习。并将学习成绩纳入考核体系(企业“科举”); 13、组织员工交流、座谈、沙龙,探讨工作以外的体会和收获(仁义礼智、忠信孝悌…),分享情感、凝聚人心(可由企业导师主持); 14、设立企业名誉制度。包括生前的名誉称号,身后的谥号。不同名誉对应不同的礼节和用品等,并直接与退休金挂钩(解决降级、下岗但不离开企业的问题); 15、实行各种企业礼仪。如“开业、奠基、授职、提拔、嘉奖…”,突出中国特色、庄重与神圣性; 16、积极参与企业经营以外的社会公益和文化活动,支持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与发扬。如弘扬国学、支持读经、汉服、传统美德、诗词书法、文物古迹的鉴赏保护、族谱祠堂庙宇的恢复,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