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杰(美国俄勒冈大学东亚系) (感谢作者赐稿) 面对北京城的“古今并容,新旧兼收”,老向曾经说过,“我在北平住了三十年了,但是我不能说已经认识了北平”。 徐訏论及北京的风度时,则如是云,“那些想念与留恋北平的人,是没有一个能说出北平的好处的。” 老舍的名文《想北平》亦曾坦诚相告,“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林语堂在《辉煌的北京》(Imperial Peking, 1961) 同样道出北京城之神秘莫测:只有那些“勇敢”之士,才会胆大妄“言”,说在北京或巴黎住上十年,就可了解这个城市。 同样意味深长的是,老舍在《四世同堂》描画过一位东方化的英国人富善先生,一位极度痴迷于老北京的“东方主义者”。此公在北京居留三十年,成为熟识首善之都风俗掌故的北京通。他双眼从不忽略任何北京的旧物,他刻意采集、收藏北京“前现代”的器物,从鸦片烟具、小脚鞋,到花翎、朝珠。他还把自己在北京东南城角租下的三间房命名为“小琉璃厂”。富善先生之爱北平,不逊于他之爱大英帝国,他甚至忘了英国,“眼睛变成中国人的,而且是一个遗民的”。 他最讨厌那些到北平旅行的肤浅傲慢的外国人,会含怒讥讽道:“一星期的工夫,想看懂了北平?别白花了钱而且污辱了北平吧!” 富善先生之夙愿,便是撰写一部题为《北平》的杰作。但终其一生,这场“东方的好梦”,这部在富善先生心目中、甚至遗嘱上念念不忘的大书《北平》,始终未能完成。 除开现代时期的篇篇个案,我们还可上溯到元大都的时代,那位曾经激发卡尔维诺写出《看不见的城市》的意大利探险者马可?波罗。几个世纪以前,马可?波罗曾这样描绘忽必烈时代的北京城以及自己心中的困惑:整个城市“布满了方形,像一个大棋盘,用如此严整高妙的方式加以布置,竟然使人们无法对之作出恰切的描述。” 倘若这首善之都果真如此难于理解、把握与测绘,那么一个人该如何观看、倾听、触摸、研究甚至想象那说不尽的北京城呢?是以浪漫的审美观照,将北京城的物质生活与精神风貌描摹成一个魂魄俱全的鲜活实体?是以实证主义式的细致精确,在卷帜浩繁的档案文献里,追溯北京城的沧桑变幻?是以年鉴学派式的整体关怀,触摸北京城的经济活动、社会组织与群体心态?还是在记忆的诸色相中,呈现北京城的人文特色、空间场所、政治分化的和谐与冲撞,惰性与转型?…… 对小说家而言,一个城市的空间与时间,尽可以缩微成一个个故事与传奇。理查德?勒汉(Richard Lehan)便指出,现代城市的兴起密切相关于形形色色的文学运动、流派、叙事模式,譬如“喜剧式现实主义,浪漫式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而与这些文学运动、流派、叙事模式相关联的亚文类,可谓林林总总,如“乌托邦小说,哥特式小说,侦探小说,外省青年小说,帝国探险小说,西部小说,科幻小说,恶托邦叙事”等。于是,解读文本便成为解读城市的一种方式。 不过,解读或观看城市时的视角,解读者与观看者的身份属性以及他/她与那座城市的关联,却又林林总总,因人而异。世阿弥曾经说过,“真正的演员必须善于用观众看你的方式──即以一种遥远的目光──来看自己”。列维?斯特劳斯即借用世阿弥的论点,用“遥远的目光”为自己的人类学论文集(《结构人类学》之第三卷)画龙点睛,说明民族志学者查考社会的方式:“像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远离这个社会的其他观察家观察这个社会那样观察自己的社会。” 具体到观看北京的方式,笔者愿意将“遥远的目光”扩展为既“远”且“近”的目光,以便说明叙事者对北京城既“远”且“近”的主体位置,以及既“远”且“近”的主体感受。概言之,本论文刻意选取林语堂(1895-1976)、德龄公主(1886?1944)与谢阁兰(1878-1919)的文本为个案,他们同为北京城的居住者,也同是身在海外时,以外文(英文或法文)书写他们的北京叙事。他们因同时濡染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而展露出一种双重视域,或者说,他们观看北京城的目光与主体位置可谓既“远”且“近”:“遥远”的目光,是准人类学式探询“异”邦、体味“异”城的方式,是局外人的观(洞)察与想象;而“近切”的目光,则是北京城的亲身经历者或局内人对自己居住过的城市的阅读和诠释。 一、林语堂:超越时间/历史的普遍主义田园都市 作为小说家、散文家、哲人、语言学家和“世界公民”,林语堂虽然也象大多数中国现代作家一样,摆荡于都市与乡村之间,但他既没有纯然以乡村美学或田园诗学为起点或归宿,从而批判现代都市与工业文明的罪恶与堕落,也没有刻意经营深厚、独特的都市文学。一如他笔下的“快活天才”苏东坡,林语堂恣意驰骋于乡村与都市之间,天马行空,自得其乐。 具体到林语堂笔下的北京形象,那是一个“田园都市”,一个“文化之城”与“象征之城”,一个“理想的城市”,甚至是赫然立于古今、中外的“世界城市”。林氏构造的北京形象,正可视为他本人文化普遍主义或普遍主义式“文化翻译”的具体产物。 在《京华烟云》完稿以前,林语堂1937年8月15日曾在《纽约时报》发表短文,向美国读者言传虽然沦陷于日人之手,却仍旧迷人的北平,我们不妨将此文与《京华烟云》相对照。林语堂精练笔墨下的北平,“像一个国王的梦境”,像“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是采购者的天堂”,有“旧的色素和新的色素”,……而最重要的是, “北平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 或者一如他在《京华烟云》中刻意突显的,北京城是田园与都市的合体: 在北京,人生活在文化之中,却同时又生活在大自然之内,城市生活极高度之舒适与园林生活之美,融合为一体,保存而未失,犹如在有理想的城市,头脑思想得到刺激,心灵情绪得到安静。……既富有人文的精神,又富有崇高华严的气质与家居生活的舒适。 无疑,这一“田园都市”既容纳自然的美景,慷慨的精神,和谐的人/物/事,却也不乏现代都市生活的舒适与便利。林氏眼中望去的北京,“山丘、树木、宫殿构成了一组迷人的景色,色彩之组合极为神奇!” 这是鸟瞰的视野中所呈现的自然景观与帝王气象的弥合,这是同时涵概传统与现代的全景式乌托邦,时间停滞或被超越,从而留下一种非历史的、普适意义的城市意象。 需要指出的是,林语堂在礼赞北京式的新旧和谐、古典与现代共处之时,却对上海式的摩登出言不“逊”。在《上海颂》(A Hymn to Shanghai)中,他开篇便道, 上海是可怕的,非常可怕。上海的可怕,在它那东西方的下流的奇怪混合,在它那浮面的虚饰,在它那赤裸裸而无遮盖的金钱崇拜,在它那空虚,平凡,与低级趣味。上海的可怕,在它那不自然的女人,非人的劳力,乏生气的报纸,没资本的银行,以及无国家观念的人。上海是可怕的,可怕在它的伟大或卑弱,可怕在它的畸形,邪恶与矫浮,可怕在它的欢乐与宴会,以及在它的眼泪,苦楚,与堕落,可怕在它那高耸在黄浦江畔的宏伟而不动摇的石砌大厦,以及靠着垃圾桶里的残余以苟延生命的贫民棚屋。 林语堂仍旧以简单化、定型化、甚至刻意丑化的手法,表达他本人对虚浮、畸形、异化之都市文化的否定。他甚至抵触那标志着“现代化之亮度”的闪烁的霓虹灯,以及凸显“现代性之高度”的摩天大楼、“那高耸在黄浦江畔的宏伟而不可动摇的石砌大厦”。但实际上,林氏并不排斥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生活内容与生活方式的改进,因为“思想上的排外,无论如何是不足为训的”, 但他一直警醒东、西方文化畸形、怪异的组合,抵制肤浅、摩登的都市现代性,而将自己的“田园都市”理想建构在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如北京、巴黎和维也纳。 除此以外,林语堂也未忽略北京的“富强”之维。北京之“富强”,不仅见于林氏在《辉煌的北京》中刻意援引的马可?波罗的游记,他还在《迷人的北平》中将北平描画成一个富丽堂皇的“珠玉之城”,“一个人的眼睛从没有见过的宝石城”。 北京之“富强”还可见于“前现代”北京的辉煌与荣耀,那是北京“庄严的设计构想”,以及“雄伟”、“开阔”、“肃穆”的感觉。 长篇巨著《京华烟云》是解读林语堂北京想像的另一扇法门,林氏本人的大同主义倾向、普遍主义预期、甚至“东方主义”式自我表演,皆可见于他对作为文学文本之北京城的跨文化“翻译”。《京华烟云》以家族史讲述北京城以及现代中国的历史变迁,而现代中国的纷纭变幻,却又在某种意义上,被空间化、凝固到巍然屹立的北京城,一个超级的大写“能指”。《京华烟云》从庚子年间义和团反抗“八国联军”侵略写起,到“七?七”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止,历时40年,以姚、曾、牛三大家族的浮沉兴衰故事,折射此间辛亥革命、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五四运动、“五卅”惨案、“三?一八”大屠杀、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的论战、北伐战争、日军侵华、日伪贩毒走私、芦沟桥事变、“八一三”上海战争等历史事件,展示了多灾多难的现代时期错综复杂的历史局面。林语堂也夹叙夹议地涉及孙中山、宋庆龄、蒋介石、冯玉祥、林琴南、辜鸿铭、齐白石、袁世凯、张勋、段祺瑞、曹琨、张宗昌等历史人物。林语堂给郁达夫的信里有一段话颇富提示意义: 大约以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玉,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辣,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乎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娘,阿非则远胜宝玉。孙曼娘为特出人物,不可比拟。至曾文伯(儒),姚思安(道),钱太太(耶),及新派人物孔立夫(科学家),陈三(革命),黛云(女革命),素云(“白面女王”),莺莺(天津红妓女),巴固(留英新诗人),则远出红楼人物范围,无从譬方。以私意观之,木兰、莫愁、曼娘、立夫、姚思安(木兰父、百万富翁,药店茶号主人)、陈妈、华大嫂为第一流人物。荪亚、红玉、阿非、暗香、宝芬、桂姐、珊瑚、曾夫人、锦罗、雪蕊、紫薇、银屏次之。他若素云之势利、环云之贫污、雅琴之儒弱,莺莺之无耻,马祖婆(朱太太)之专横。以全书结构而言,木兰、莫愁、立夫、姚思安,为主中之主。牛黛云、牛素云、曾夫人、钱桂姐、童宝芬,为宾中之主。珊瑚、莺莺、锦罗、雪蕊、紫薇、环儿、陈三、陈妈、华大嫂又为宾中之宾。…… 林语堂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安排及评价,他们与《红楼梦》人物的异同之处,他们的身份与品格,都在此丰富清晰的人物谱系中一览无遗。然而近代中国历史上纷繁动荡的历史事件,不过是易逝的变化、若梦的浮生罢了,真正岿然不动的巨型空间,仍旧是那饱经沧桑、兀自挺立的北京城。 而北京城内的日常生活,在林氏笔下展露出迷人的一面。《京华烟云》从商人姚思安家的四合院写起,“大门口儿并没有堂皇壮观的气派,只不过一个小小的黑漆门,正中一个红圆心,梧桐的树荫罩盖着门前”,可是姚家的房子 “坚固,格局好,设置精微,实无粗俗卑下华而不实的虚伪样子”,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姚木兰“卓然不群与坚定自信的风度”得以养成。 倘若测绘现代北京的地形图,这四合院或可视为城中之“城”,一个五脏俱全的日常化空间,一个不无理想化的家居处所。而官宦人家曾文璞的豪宅,也是一个独立、自足的空间: 白墙有一百尺长,门口是高台阶,有二十五尺宽,左右两边儿的墙成八字状接着大门,门是朱红,上有金钉点缀。门的顶上有一个黑漆匾额,刻着一尺高的金字“和气致祥”。门旁有个白地撒金的长牌子,上写“电报局副总监曾公馆”九个鲜绿的字。门口儿高台阶前面摆着两个做张嘴狞笑的石狮子。大门前的横路正对大门那一段,向后展宽,后门端立一段绿色的影壁墙。 曾家大宅第的门前外观固然辉煌、气派,而其内部空间则曲径通幽、值得玩味:除开院子里的假山、鱼池、大花盆里的石榴树,“曾公馆宅第宽大,有四层院子深,在正院儿的东侧,有一条榆树交荫的狭长小径,还有若干纡回曲折供散步的走廊通往正院儿西边的幽深的庭院”。 如果说老舍笔下的四合院是贫民化的、四方杂处的,林语堂的四合院则是舒适、贵族气、甚至文人化的。姚思安是商人,但笃信道家思想,与此同时对西方的知识保持开放姿态。某种意义上,姚思安可谓某一类型京城士人的代表,而他虽不堂皇却别有匠心的四合院,亦可见出姚氏本人的性格与价值趋向。曾文璞则可看作京城官宦人家的典型,曾家的宅第便宏伟壮观得多。而林语堂通过《京华烟云》所提供的理想的都市生活,不妨是士、官、商或道家与儒家的理想结合。道家的女儿姚木兰与曾家的幼子荪亚之婚约,即是此种理想的痕迹之一种。七百多年的帝都所积淀的文化“神韵”与社会等级,仍旧萦回不散于首善之都的诸色生活空间。林语堂以不同空间之间的礼尚往来,突显在首善之都宏伟的空间架构中经营诗意的日常生活的可能。这是以四合院为起点或参照系,把目光投射出去,观看、品味北京城,这是日常生活的诗意与空间诗学的结合:到什刹海看水、赏莲花,到护城河边收集露珠烹茶,到中央公园闲坐松树下,面对紫禁城,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爱德华?萨义德在诠释加斯东?巴什拉的“空间诗学”时曾这样说过: 一所房子的内部需要一种真实的或想像的亲密感、隐秘感、安全感,因为生活经验似乎要求你这么做。房子的客观空间──墙角、走廊、地窖、房间──远没有在诗学意义上被赋予的空间重要,后者通常是一种我们能够说得出来、感觉得到的具有想像或虚构价值的品质:因此,一所房子可以令人心烦意乱,可以充满家庭温馨,可以像监狱,也可以像仙境。于是空间通过一种诗学的过程获得了情感甚至理智,这样,本来是中性的或空白的空间就对我们产生了意义。 北京宏阔的空间为诸色人等提供无穷无尽的机会,在“人”与“城”之间建构出各种想像的、真实的关联。林语堂英文撰写的八百多页的“北京”大书及其诗学空间,对英语读者而言,是美伦美奂的日用类书,是来自异邦异城的文化百科全书,是对北京城美化、雅化的跨文化翻译。如是的叙事尝试,直可追溯到林语堂刚到美国写的第一部书《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 1937), 他给陶亢德的信,恰可说明林语堂对日常生活艺术的理解,以及他为何以“生活的艺术”为首选题材, 因为中国人的生活艺术久为西方人所见称,而向无专书,…不知到底中国人如何艺术法子,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玩水、如何养花蓄岛、如何吟风弄月等。夫雪可赏、雨可听,风可吟,月可弄,本来是最令西人听来如醉如痴的题目……很多美国女人据说是已奉此书为生活之法则,实在因赏花弄月之外,有中国诗人旷怀达观、高逸退隐、陶情遣兴、涤烦消愁之人生哲学在焉。此正足于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 该书被美国“每月读书会”(Book-of-the-Month Club)选为1937年12月特别推荐的书,瞬间风靡全美,1938年高居美国畅销书榜首52周。书评家Peter Prescott在《纽约时报》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由此可见林氏展示中国文化之成效。实际上,林语堂思考的是,仍是以城市日常生活空间为起点,具有普遍意义的“宇宙”问题:人类生活无处不在的紧张与疲惫,而他的解决方案是倡导东方“闲适”“中庸”的人生哲学,将其宣示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主义“抒情哲学”(lyrical philosophy), 并张扬“田园都市”日常生活的精微美妙之处。 林语堂曾自诩“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并以“自我矛盾为乐”,实际上,这个“一团矛盾”的人绝不乏寻找和营造和谐的途径。他甚至不排斥幻象,认为“人生少不了幻像。幻像使人生变得可以忍受。把世界剥夺了幻像,我们就失去生存的目标”。 他所描写的北平,是海纳百川式的大写的北京城,尽管他一再声称没有人能了解整个的北平。他为《纽约时报》撰写的短文,他图文并茂的《辉煌的北京》,以及《京华烟云》,并不是人类学意义上提供原始知识与风俗给强势的殖民者的本土信息,而是一个在西方文化他者面前,自得其乐、不无自恋色彩的自我美化与自我展示(或炫示),这是对东方式快感及其快感原则的精彩表演。这北京城甚至是“世界性的”, 不问是中国人,日本人,或是欧洲人,──只要他在北平住上一年以后,便不愿再到别的中国城市去住了。因为北平真可以说是世界上宝石城之一。除了巴黎和(传说)维也纳,世界上没有一个城市像北平一样的近于思想,注意自然,文化,娇媚,和生活的方法。 如果说老舍的北平在悠扬的市声、平静安闲的说话腔调里,隐隐传出现代时期新、旧冲撞的风雷(如《开市大吉》、《老字号》、《黑白李》、《邻居们》、《歪毛儿》,甚至《断魂枪》),那么林语堂则将新与旧、雅与俗、皇族与贫民、摩登女郎与满洲贵妇、新式洋车与骡马大车之间的二元对立,大而化之于宏伟宽厚的北京城。因为林语堂眼中的北平“容纳古时和近代”,“包容新旧两派”,而最关键的是,北平本身“不曾改变它自己的面目”。换言之,林语堂凝练出一个不受时间与历史侵蚀的北京城,无论有何种冲突抵牾,北平仍是北平,容纳万事万物,而其本身“并不稍为之动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