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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果:传统与变迁:“地方志” 和“个体记忆”——刘庆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2-12 苏州大学海外汉学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一 “地方”和“地方志”
    每个作家都对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感兴趣,“地方”往往是他们小说世界的源头和归宿,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莫言的“东北高密乡”和苏童“枫杨镇”都离不开各自的“地方”世界,反过来,这些纸上王国又构成了作家生活过“地方”的“地方志”,它与“地方”之间达成了互文性结构,两者互为观照、互相引证。读者从“地方”中熟悉了小说的社会环境和风土人情,又从“地方志”中认识了“地方”的历史掌故和传闻逸事,地方志小说不仅是对地方的补充,也是作家对生活过地方世界的历史记忆和重新想像。
    像莫言等人一样,刘庆小说具有很强的“地方志”特征,东北某个小镇周围的地理、社会和人物构成了他的小说世界,他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白榆镇”王国。作者的早期小说《磨道》、《养蜂人》、《滚鸟》和《白狼》还没有明确的“地方志”意识,或者说这仅是作者对“白榆镇”历史源头的记载,描述白榆镇祖先的生活状态,白榆镇的祖先生活在自然社会中,比沈从文“边城”世界还要单纯庄严,他们生活在东北的深山雪林里,从事着狩猎、采集活动。因此,早期刘庆小说的对象很难见于“日常生活”,换而言之,他所描写的对象对于白榆镇祖先而言是日常生活而对于其后辈来说却完全是诗意世界,大雪、原始森林、狼和鸟群成为这一时期“地方志”的标尺。在此自然的秩序中,人所要处理的世界不是“他人”或者说不是社会组织,而是自然社会本身,人必须在与狼、森林和恶劣天气打交道,并在和它们的交往中建立整个生命世界,像卡西尔所言的人在与自然的交往中感受到的是强烈的生命一体感,“人”和自然万物相互依存,并通过与其他生命的搏斗显示自身的生命力量和价值,而自然也在人的活动中显示出它自身魅力,人与自然相互关联相互体现。在《养蜂人》中,当猎人向养蜂人抱怨运气不好时,养蜂人说:
    “去年你也在山里吗?坏天气对你们打猎的不太重要,我们养蜂的遇到坏天气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去年我一共有十箱蜂,一开春去赶小白山的椴树蜜,在蜂箱上山之前,我先到山上看过,一山的椴树就要开花了,天气又好,我就赶紧去。你说怎么样?赶上好时候啦?惨啦!蜂只采了一天蜜,第二天早晨还响晴,连云丝都没有,半头晌刮起了风,那大风刮得天都黄了,气温忽然下降,不一会就下起了大雹子,最大个的比鹅蛋大,这在长白山里也是十年九不遇的事。天晴再看,花落了一地,树叶都落了一层。
    在自然社会中,人与自然彼此关联,人抗拒自然也承认自然,并且认为人永远不能战胜自然。认命不是因为人的胆却和屈服,而是表明人对自然和自身的认识和把握程度,尽管认命使得人类对自我生命的理解充满了宿命意识,但却反映了他们对自身的清醒认识。原始人并不惧怕死亡,相反,这个世界里的“人”都具有英雄特征,这完全是个英雄社会,也只有英雄才配得上这个环境,所以当养蜂人因为遇到了坏天气不想活时,他女人会嘲笑他:
    “我还有啥脸活着,那点家底都折腾光了,这么长条汉子连女人都养不起!算了,一死百了,越琢磨越想跳崖。还没等我站起来跳,我女人就先站到崖边上了,她说:‘你先别跳,要死也轮不上你,我看你活得就窝囊。你这么死了我活着也得叫人戳脊梁骨。你还算男人吗?万贯家财又有什么金贵?我伤心的就是你这副遇到事就草鸡的样。要死就让我先死吧!你不是怕养活不了我吗?’”
    英雄怎么会畏惧微小的失败呢?这就是刘庆早期小说对“白榆镇”历史的源头叙述,显然它是在现存依稀可见的“地方”基础上的重新想像。现在在深山雪林里,确实也还有这样生存的人类,他们保存了人类最后的自然世界,体现着原始的生命力量、野性气息和审美风情。但是,在作者后面的小说中,这样的描绘越来越少,“日常生活”涌入了他的“地方志”,并成了其“地方志”的主要内容。《跨过额尔古纳河》(1992年)和《信使》(1994年)这两个短篇小说都是描写和异族人斗争的故事,带有强烈民族主义情愫,但此类故事依然可以被看作是作者对自然社会的缅怀。
    但除此之外,刘庆的小说越来越集中到“乡土世界”上来。乡土社会是个日常化和生活化的世界,而这一切才是作者“地方志”的真正开始,它建立在作者最熟悉的“地方世界”之上,作者要为这“地方”记述“方志”。于是“地方志”里开始涌动着奇闻琐事,农民是这个世界的历史主体,他们的历史就在田野耕作和日常琐事中完成,农耕、赌博、巫术活动和男女关系成了作者“地方志”里最有趣味的历史活动,人们在农耕活动、赌博游戏和男女关系中体察了生命意义,尽管赌博、打架、偷情和咒语构成了乡土景观,尽管这些活动对于“他者”而言充满了愚昧色彩和暴力倾向,但它依然不失敦厚淳朴的本质,依然充满了审美想像。乡村世界里少有英雄人物,有也都像诗人一样隐居在村野里,1991年的《乡村素描二则》就描写了隐没于乡村的两个“英雄”,他们在普通生活中根本没显示出英雄气概,相反,他们过着比常人更贫困的日常生活。尽管在作者的视野中,整个乡村世界失去了早期自然社会的英雄特征,但还是显得单纯敦厚、温情脉脉,《金脸》中的金脸会在生命关头去救了仇人,《赌汉河东》中的河东也在关键时救了疤脸人。
    二 日常生活:“白榆镇”的“地方志”
    1997年刘庆在《收获》第1期发表了首部长篇小说《风过白榆》,《风过白榆》是他精心制作的完整的“地方志”,是对以往散乱的地方叙述的总结。刘庆雄心勃勃地要为“白榆镇”修一部庞大的“地方志”,所以,他把各种各样的人物都纳入了这部“地方志”中。不过,这时的刘庆已将历史视野从单纯的“乡村”转移到“白榆镇”上,集镇是个大乡村,它的日常生活比乡村更琐碎,同时也失掉了乡村世界敦厚淳朴。1997年刘庆在《作家》上发表了创作手记《和小说连在一起》,“手记”叙述了《风过白榆》的创作缘起:
    两年前,我将创作的视角投入到家乡的哪个小镇,我的家距镇子有十五里远,隔着两座村落,一条河,一道拦河坝……小镇是我能想像的最大地方。
    也是那一天,我在红旗饭店门前,看见了一个矮胖的老太太,胸前挂满了勋章,父亲告诉我,那是一个战斗英雄。这只不过是两个普通的见闻,它的意义在于日后成了我小说中的情节。
    这段叙述告诉读者,白榆镇故事本源于“真实”,小说还特地设置了修“地方志”的人物饱学先生王长溪。王长溪是镇长王守仁的父亲,他在“地方志”中考证了白榆镇的起源,将白榆镇的起源和跨国婚姻联系在一起,这个源头已和先前的地方叙述大不相同,没有了英雄之气和淳朴风尚,倒是充满了阴谋诡计和绯闻逸事。“地方志”总喜欢记叙“地方”世界里的传奇和英雄人物,“白榆镇”也不例外,它的英雄人物是富有传奇色彩的崔家和胸前挂满勋章的罗云。罗云的生活原型就是刘庆亲眼所见的那个老太太。但在白榆镇里,英雄已没有了猎人那样的豪气和胆量,英雄显得气短。英雄罗云在白榆镇一出场就出人意料,她个子矮小、相貌丑陋、生活怪异,连普通乡民也觉得她不太像英雄,这个英雄在“白榆镇”甚至连户籍都没有,英雄的来历竟然也很可疑,而另一个传奇人物陆朝臣竟是个强奸犯。显然,作者已没有了早期的诗意渴求,他的“地方志”越来越具有日常特征和现实色彩。日常生活中的“白榆镇”污秽浑浊,庸俗无聊,白榆镇的每个人都很丑陋不堪,完全失去了乡土世界的敦厚淳朴。因此,在白榆镇“地方志”中,作者想突出的不是英雄生活,而是日常生活,他要显现出日常生活的普通卑微,宏大的“白榆镇”史不过是由家庭矛盾、男女丑闻和闺房秘事构成。在这点上,刘庆的小说和南方作家苏童有相似之处,苏童的“香椿街”亦充斥着卑微人群。但就在这样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却都在追寻着“传奇”,平淡的日常生活充满传奇这就是白榆镇的基本内容。有三个女儿的罗成仁平生宏志是生个儿子,此愿失落之后他便疯掉了,而他的老婆徐立群知道罗成仁失踪后不但不伤心反而精神抖擞起来,“一听说罗成仁走失的消息,徐立群就感到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罗成仁的失踪使她又有事情可做。充斥着“地方志”正这些是无聊污秽的“日常传奇”,杨红、罗小花的自杀、陆朝臣的强奸不仅没有让人难过,它们使这部“地方志”变得丰富有趣,使得“地方志”可以一读,死亡在这里也变得有趣起来。这个“地方志”甚至越来越荒唐,有点像在乡村里马戏团在演出:一会儿是地震、一会儿是革命、一会儿又是招商引资,每个人物只是在时间的转换中轮流上台演出。但是,当读者阅读完白榆镇的“方志”,白榆镇的悲剧性其实也显现出来,每个时代都渴望有猎人那样的英雄人物和雄壮的自然环境。然而白榆镇的“地方志”却是如此不忍啐读。我们已知道在《金脸》、《雪坟》和《赌局》等小说中,乡村世界虽然充满了暴力场景,但是暴力却是建立在淳朴敦厚之上,作者何以颠覆原先的乡土构建,将“白榆镇”的世界建立为一个平庸无常却又没有温情诗意的世界?
    归咎其因,自然的英雄神话和乡村的精神家园在“白榆镇”中不复再现,它们只能留在个体的童年记忆中,“社会记忆”和“历史变迁”日益改变了作者对地方世界的根本观念,所以才形成“白榆镇”的日常生活,个体记忆因为历史变迁交织着甜蜜和痛苦,深深地埋在作者的内心世界,而在表层结构中,作者的叙述却一反常态的越来越具有写实精神。
    三 革命、历史变迁: “个体记忆”中的“地方志”
    “社会记忆”和“历史变迁”改变了作者对地方世界的根本观念,所以形成了上述的“白榆镇”的“日常传奇”的生活常态,那么“社会记忆”和“历史变迁”是如何侵入到作者的“白榆镇”的历史叙述中的呢?
    保罗•康纳顿在《社会如何记忆》说:“不同辈分的人虽然以身共处某一个特定场合,但他们可能回在精神和感情上保持着绝缘,可以说,一代人的记忆不可换回地锁闭在他们这一代人的身心之中。”(1)早期刘庆的小说多是中短篇,在这些小说中,“社会记忆”还没能成为作者考察“地方志”的手段,作者可以但凭简单的乡村想像和童年回忆构建淳朴的自然神话和乡村世界,他的几个中短篇都是散乱的乡村素描而已,还不能称得上是“地方志”,小说也未能摆脱浓厚的个人情绪。但是当刘庆要把目光投向“白榆镇”为它塑碑立传时,那些历史场景和社会记忆开始也必须进入作者的视野中,作者的叙述才能具有更深厚的“历史意识”。但是“社会记忆”中的历史场景却灰暗无比,而这种灰暗无比的场景却又正好深深地锁闭在刘庆这一代人的身心之中。对于刘庆而言,他对历史的“个体记忆”就是那个时代人的“社会记忆”。“暴力”、“革命”和“口号”构成了一个长时段历史中人们的“社会记忆”,在那样的时代中,生命亢奋激昂又脆弱无聊,“忽然有一天满大街又贴满了标语,这是一个浪漫而粗糙的年代,人们已经习惯了不假思索,习惯于听从召唤。”革命口号籍各种仪式改变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使其丧失“自我意识”,因此,正是革命、口号使得人们的日常行为变得荒谬恐怖。革命非但没有使白榆镇的“日常生活”变得崇高,相反却是白榆镇人最终丧失了辨别能力,白榆镇人的精神生活最终被革命阉割并且在革命终结后延续下来,形成了荒诞的日常生活,而在小说里,刘庆则把这些历史场景通过日常生活的形式演练出来,1955年、1973年等年份都成了再现革命场景的手段。
    但这些历史场景还没有另外一种记忆对刘庆刺激大,在“白榆镇”的故事中“历史变迁”以更大的悲剧形式刻写着白榆镇的“地方志”。1995年,当刘庆要将他的目光投射到他所生活过的小镇,为其写一部“地方志”时,他在都市里已生活了五年,虽然和沈从文一样,刘庆始终把自己看作是“乡下人”:“他与生俱来的泥土总是会像强力胶水一样把他粘在土地上。”但实际上,这部“地方志”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另外的空间和生活方式,也沾染了他者审视的目光。作者本人就是审视者,虽然作者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过,但他最终离开了,所以,当刘庆要为“白榆镇”修“地方志”时,现实生活和都市空间都进入作者的“个体记忆”中,使他百感交加。在他的记忆中,传统与现代、乡村与都市之间的差异是如此巨大,彼此又如此关联,于是,“白榆镇”的“日常生活”必须经受巨大历史变迁的煎熬。
    刘庆的小说提供了三种连续衍变的社会,自然社会、乡土社会和都市社会。而这三种生活方式作者都有过人生体验,对于自然社会刘庆的个体记忆并不强,他或许仅仅是从东北特定的雪域世界和猎人生活中感受出来,并且他将这种感受和他童年记忆结合起来,形成了《养蜂人》这类单纯的小说。但是,随后他便进入了《金脸》、《雪坟》这样的乡村世界,而在写这类小说的同时,另一种世界实际潜入作者的小说视阈里。早在1992年,他的短篇《杀猫》已显示了乡村世界很难有的人生经验,人物的内心世界残忍和无聊到极点,女主人想把猫扔掉,可扔了几次都没成功,于是她残忍地杀死了猫。1997的《湖边的夜晚》等小说则都表现了都市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精神状态。而在“白榆镇”中,作者对巨变的历史深感不安,“白榆镇”的镇名是以白榆树而闻名,但是“白榆树”却在“历史变迁”中消失殆尽,它们被树立在镇子里密密的电视天线一样的脚手架取代,连“梦巴黎”夜总会也进入了这个世界,乡村世界的日常生活就在这样的侵入中变得不真实起来。
    所以,当作者写完白榆镇“地方志”时,作者的视野开始离开了“地方”世界,他要在这巨大的历史变迁中认识另外一个世界:都市。乡土作为经验和记忆比自然社会更深的遗留在作者的生命流程里,作者显然对于乡土世界更加熟悉,他的整个童年就在这样的社会中度过,尽管他知道“白榆镇”的日常生活亦非单纯,但是在都市社会的比照中,他依然对其深怀情感,这种情感以“童年记忆”的方式停留在内心世界。1997年,刘庆在《鸭绿江》第11期上发表了短篇小说《蝈蝈》,这篇小说描写了乡村老头阿三到城里去看孙子,他特地为孙子准备了蝈蝈,但是到城里,他才发现乡村蝈蝈孙子瞧都不瞧,阿三倍感沮丧,在沮丧中,他在儿子安排的客房里睡觉时和妓女发生了关系,随即被警察抓获。这个小说用隐喻和寓言的形式构建了乡土和都市的关系,表明了都市最终对乡土世界的占有,作者显然对于乡村世界充满缅怀,在他看来正是都市毁灭了蝈蝈。这些原本属于童年记忆的“蝈蝈”现在变成了沉重回忆,在有关《白榆镇》的“创作手记”里,刘庆写下了下面的话:
    “有一天你拿起笔,忽然发现生活已一片狼籍,轻松有趣的往事变成了沉重的回忆,哪怕是你无意中听来的故事也在观照中赋予了生存的涵意。”
    四 长势喜人:“地方志”与“精神史”
    《蝈蝈》一方面显示了刘庆对乡村世界的眷念,也表明他不得不面临另外一个空间:“都市生活”。他要表现都市空间的与其说是“地方志”,而毋宁是其“精神史”,或者说是精神的“地方志”。“地方志”喜欢表现地方的风土人情和名人逸事,“白榆镇”的“地方志”虽然污秽不堪,但还有各种掌故、趣闻和逸事,罗云的传奇经历到底也算是“名人轶事”。但当刘庆将历史视阈转到都市空间时,他发现都市空间的日常领域更加琐碎无聊,人的内心世界和精神状况更加黯淡无色,所以,他的新长篇《长势喜人》成了都市人的精神方志。刘庆早期的“地方志”并没有忽略人的精神生活,对猎人生活的表现正是要表现其精神世界,但那时,他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是理想主义的,他更注重的是外部世界,还没有深入人的内在经验,而正是在外部世界的叙述中,精神世界显得单纯而崇高。即使在“白榆镇”中,作者也没有深入人的内心世界,他太倾心于展示地方的逸事趣闻。但《长势喜人》却开始专注于表现复杂的精神世界,尽管这时作者对外部世界的描写越来越客观,但“客观细节”更显示了人的精神状态。在《长势喜人》之前,刘庆已发表了《杀猫》和《庞林医生的电话》等小说表现都市人各种各样的精神世界。
    正如“白榆镇”是刘庆对乡村世界的总结,同样,“长势喜人”是其对都市日常生活领域和精神状态的历史总结。《长势喜人》发表在2003年《收获》第4期上,它的标题带着象征意味地表现着都市人的日常生活。小说描写残疾人李颂国的成长史,“成长”似乎意味着“成熟”,所以作者用“长势喜人”的标题预告个体的成长,但读者就会发现,这标题具有反讽意味,因为“成长如蜕”。都市空间亦“长势喜人”,不断地扩大,但在不断扩大的空间中,日常领域和精神世界却更加无聊、灰暗和荒谬。跟其他作家不同的是,大部分六十年代作家都喜欢“弑父”,而刘庆却将李颂国塑造成从小就失去父亲的形象。所以,丧失父亲变成了一种隐喻,“父亲”意味着崇高和伟大,失去父亲的“李颂国”不仅先天地是个都市残缺人,他也先天地因为失去父亲而失去了崇高和伟大,他的人生注定要灰暗无聊。“李颂国从小就习惯了人们的奚落和谩骂”,但他内心却极度焦虑,丧父使他不断地自问:
    “为什么我生来就没有父亲?为什么我生来就要蒙受屈辱?为什么我的出生毫无光彩?为什么我的出生是一个来不及改正的错误和罪孽?”
    李颂国实际上还有被挽救的机会,他后来又有了两个“父亲”:曲建国和马树亭。曲建国和马树亭都无怨无悔地照顾他,担当“父亲”的角色,但这两个父亲也都没有崇高风范,曲建国患过阳痿,马树亭也是残疾人,加上他母亲又是个精神病患者,这就注定了李颂国永不能康复,他所生活的日常世界本身就是残废不全。曲、马这两位“父亲”的离世之后,李颂国的精神领域就再也不会出现父亲形象。但故事的巧妙之处在于,李颂国自己奇迹般地成了“大师”,成了“大众”的“父亲”,接受人们对他的顶礼膜拜。为什么没有父亲之人会成为他人之父?这就是小说要表达的主要思想:都市人丧失了精神之父却又向往着精神世界,所以他们才会认没有父亲的人做“父亲”,日常世界就这样变得越来越不真实,这就是现代社会的荒唐之处:父亲可以不断地被制造和替代。可精神之父能制造出来吗?
    《长势喜人》通过一个普通少年的成长历程去探究都市的心灵空间,它是一部都市心灵史。作者显然对于都市的精神状态非常不满,他在《风过白榆》的“创作手记”中记叙了他的都市感受:“这天早晨,喘着粗气的公共汽车,衣着笨重神情肃穆的人流,街边的楼房也显得非常单薄,城市在我的视野中十分灰暗。”都市的灰暗其实不在于景物的灰暗,而是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灰暗,“大师”的出现正意味着也是都市缺少正常的生命精神,所以在此都市中,即使赵剑苹这类进取分子也感到了日常生活的索然无味:
    “丈夫离她而去,两个女儿不争气,电饭锅总是烧糊,办公桌的抽屉总有人拉开看,未来的生活黯然无光。”
    从早期小说《磨道》、《养蜂人》到《白榆镇》和《长势喜人》,刘庆的小说发生了明显变化,日渐从自然神话和乡村诗意中摆脱出来,进入到残酷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领域。小说从传统走向现代亦就是从外部世界转入到内在经验世界的审视,刘庆的小说反映了这种变化。并且,自然、乡村和都市,多重人生经验和个体记忆使得刘庆小说具有有了丰厚性。但略有遗憾的是,刘庆还未能完全把握他的小说世界,在《白榆镇》中,他想把所有的事物都纳入“白榆镇”的“地方志”叙述中,这个空间因此变得拥挤不堪,各种人物频繁出场,小说的内容虽然丰富叙述却很混乱,语言也失去了他早期小说的精练。并且由于太想把所有的事都告诉读者,作者大量地调动时间,时间变来变去,读者必须像阅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那样非常小心地注意每个时间标示,大量的时间转换和人物叠加反使得读者失去信心,也损害了文本的整体结构。《长势喜人》在结构上就简练得多,一个人的成长史完全可以表现出整个都市的日常生活状况,但作品的后半部还是有点仓促,语言也不够精美。作者似乎太受苏童、莫言等人影响,语言未能摆脱先锋小说的暴力化倾向,这种模仿没有必要,在清洁的语言谱系中,复杂的内心世界可以更好地表现出来。
    注释: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导论》,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3页。作者:曾一果(1974年-),苏州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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