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英作品局部图 ■叶康宁(南京) 明代嘉隆万时期,达到了封建经济的顶点。书画交易也迅速繁荣起来。了解明代的书画定价标准是研究当时书画交易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书法作品的定价标准 唐代张怀瓘《书估》曾提到过书法作品的定价标准,他说: “如大王(王羲之)草书字值,一百五字乃敌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真书,偏帖则尔。至如《乐毅》《黄庭》《太师篇》《画赞》《累表》《告誓》等,但得成篇,即为国宝,不可计以字数,或千或万,惟鉴别之精粗也。他皆仿此。近日有钟尚书绍京,亦为好事,不惜大费,破产求书。计用数百万贯钱,惟市得洁库行书五纸,不能致真书一字。” 就目前的资料看,这种标准在明代吴门及其周边地区被基本沿袭。如:成书于1621年的《长物志》有《书画价》一章,言及书法作品的定价: “书价以正书为标准,如右军草书一百字,乃抵一行行书,三行行书,敌一行正书;至于《乐毅》《黄庭》《画赞》《告誓》,但得成篇,不可记以字数。” 又,张丑在《清河书画舫》中也说: “(王羲之)草十行敌行书一字,行十行敌真书一字耳。” 但根据这种标准定出的只是相对价值,当时王羲之书法作品的价格又该如何确定呢?在《戒庵老人漫笔》中有一条重要的记载: “逸少《二谢帖》真迹凡七十六字。后有赵清献公抃并苏子容等跋。字画亦无残缺。但墨气已尽。此余乡顾山周氏先世物,子孙欲求售,特携以问价于文衡山。曰:此稀世之宝也。每字当得黄金一两,其后三十一跋每跋当得白银一两,更有肯出高价者吾不论也。” 《二谢帖》为行书。以此为参照,我们就可以算出王羲之草书和楷书的大致价格。其他书家的作品也多以字数多少来定价。如赵孟頫在世时,作品价格为一字白银五分,到了明代也应该依此标准并有所提高。 绘画作品的定价标准 关于绘画作品的定价,唐志契在《绘事微言》中说: “画有价,时画之或工或粗,时名之或大或小分焉,此相去不远者也,亦在人重与不重耳。” 这句话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当代人的绘画作品是以绘制的工粗、画家名声的大小来定价的,即“时画之或工或粗,时名之或大或小分焉”。如仇英的画作就以工细著称,他的画作在当时价位最高。但他画一幅画所耗时日也极长。他的《子虚上林图卷》绘制时间达6年之久。画中有仇英题字:“嘉靖丁酉(1537年)孟夏六日始,壬寅(1542年)秋八月朔竟。”其二,绘画作品定价的关键还在于买家的好恶,即“亦在人重与不重耳。” 唐志契又说:“至古人名画,那有定价?”古画真的无法定价吗?其实不然。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论名价品第》中就讨论了古画的定价标准。他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