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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体会老子的辩证法

http://www.newdu.com 2017-12-13 东方国学社 钱凤仪 参加讨论

    
    辩证法在古希腊哲学中,被称作诡辩术。辩证法,在科学上的称谓是相对论。《道德经》的第一章,讲的是“道可道,非常道”,明显是论述变化时永恒的。老子的辩证法,主要体现在第二章中。第二章阐述的变化和变化中的存在,都是相对的。相对的意义,就是辩证的内涵。
    《道德经》第二章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第一,老子指出,美和丑是相对的。在《易经》中,《坎》为美,《坤》为丑。《乾》二、五流坤成《坎》,所以美是在丑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按照《序卦传》,《坎》而后《离》,《离》为枯槁,为不美。且《离》互为大过死象。美的转化朝向是恶,不是无限的美。美女不会永葆青春,而是终究会变为丑老太。只知道美,不知道美是相对的,是变化着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是美,会被美好所迷惑。一百个相同的美女,就分辨不出美丑来。
    第二,老子指出,善和不善是相对的。在《易经》中,《乾》为善,《坤》为恶,为不善。《乾》《坤》旁通。不知道善、恶是转化的,就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不善。
    第三,老子指出,有和无是相互转化的。按照《易经》的哲学体系,阴得阳为实,为有,阳变阴为虚,为无。《乾》《坤》消息,阴长则阳消,四季变化,周而复始。《姤》为阴始,《复》为阳生,阴、阳此起彼伏,就是有、无相生的过程。这里的“有”,不是指存在;“无”,也不是指不存在。“有”是物象的有,“无”是物象的无。
    第四,老子指出,难易是相互转化的,也是相互依赖的。例如《屯》卦,动与《坎》中,为险难之象。但《屯》终变在《鼎》,风火相助,无难可言。所以,顺势、互助则易,逆势、无助则难。《涣》散、自由则易,受《节》度、被节制则难。所以难易是相对变化过程而定。
    第五,老子指出,长短相形。在《易经》中,《巽》为长,为长女,《兑》为短,为少女。长、短也是相对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少女有一天身材会和长女一样高。
    第六,老子指出,高下相倾。高、下是因为地势不同而形成的。《巽》为高,风,《兑》为下,为泽水。高、低是根据下落的趋势或同一质量的势能而言的。
    第七,老子指出,音声相和,《巽》为音,《震》为声。余音袅袅,故而“音”绵长,雷声隆隆,故而“声”短促”。《巽》、《震》旁通,两者因为起作用的时间长短而定义为“声”和“音”。
    第八,老子指出,前后相随。《震》为日升,为动,为天长;《兑》为西,为日落,为白天变短。《震》为长子,为前,《艮》少子,为尾部,为后。前后不仅是通过时间来定义的,也是通过空间来定义的。
    黑格尔把“运动的原则叫做辩证法”。他指出:“人的见解愈是把真理和错误的对立视为固定的,就愈习惯于认为对于某一现成的哲学体系的态度不是赞成就必是反对,而且在一篇关于某一哲学体系的声明里也就愈习惯于只在其寻找赞成或反对。这种人不那么把不同的哲学体系理解为真理的前进发展,而毋宁在不同的体系里只看见了矛盾。花朵开放的时候花蕾消逝,人们会说花蕾是被花朵否定了的;同样地,当结果的时候花朵又被解释为植物的一种存在形式,而果实是作为植物的真实形式而代替花朵的。这些形式不但彼此不同,并且互相排斥、互不相容。但是,它们的流动性却使它们同时成为有机统一体的环节,它们在有机统一体中不但不互相抵触,而且彼此都同样是必要的;而正是这种同样的必要性才构成整体的生命。但对一个哲学体系的矛盾,人们并不习惯于以这样的方式去理解,同时把握这种矛盾的意识通常也不知道把这种矛盾从其片面性中解放出来或保持其无片面性,并且不知道在看起来冲突矛盾着的形态里去认识其中相辅相成的环节。”
    而花蕾、花朵、果实的前后相随,并不是后者对前者的否定,而是前者相后者的复杂转化。花蕾自身变不了花朵,花朵自身也变不了果实。反过来,花朵也否定不了花蕾,果实业否定不了花朵。事物从一个状态向另外一个状态的转化,在时间上的先后,是辩证的,在空间上的前后,也是相对的。但形状的不同,也有相对意义,但不是根本的。
    黑格尔采用“正题-反题-合题”来论证辩证法,正如康德在四个二律背反中论证采用正题和反题,最后都不能否定对方一样。由于自然的辩证法,会导致二律背反,而“绝对精神”的辩证法,去掉了物自体,也就消除了二律背反,因此也就可以将理性归属于绝对精神之下。而正题和反题的矛盾,促成了事物的发展、变化。这种否定的变化,甚至可以将物质世界的一切本质的东西都否定掉。这种否定,也可以依照人的欲望而定,依照绝对精神而定。因此是一个没有绝对是非的辩证法,没有信仰约束的辩证法。
    老子的辩证法,是道法自然的辩证法。一切变化的原动力,都来自自然,不是什么绝对精神和某些人的异想天开。我们要向自然学习,尊重自然,顺从自然,不要企图超越自然。老子的辩证法,所达到的认识事物的高度,是黑格尔提出的辩证法所无法比拟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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