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孟子治道观的理路是:真正以人类总体的生存实践(而非转而以某种概念)作为起终点,“仁者,人也”是人面向现实生存悲剧性的自证;从多个维度揭示仁心—仁政这种根本的应然状态与治道取径,超越制度设计、进入信仰世界而积极推动经世立制;以情(情景、情感)为本对生存实践中各种问题进行“观”与“辩”,从而保证治道因时制宜地源源生成;基于人类总体的必然要求,以超越现实、“事天立命”的精神把政治与情性的应然当作必然。这种理路表明了孟子哲学的高度与价值,也是其人道气势与人格力量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人类总体自证仁心—仁政以情为本立命 中国哲学总体上不注重抽象思辨,而是以切实切身的“治道”为核心,从“政”与“性”两个相关维度进行展开。先秦诸子的治道观往往既是深思人类命运的思想成果,同时表现出强烈的人文情怀,儒家在这方面是最典型的。孔子思想不但具有哲学突破的伟大意义,更应作为校准种种哲学的普适真理,而对孟子的治道思想,在儒家内部也有一定争议。古今学者对《孟子》的探讨多矣,但鉴于孟子哲学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在孟子治道观根本理路及相关一系列巨细问题上仍须细辨,方能对其属性、高度及价值作出确切充分的揭示。 一、“仁者,人也”:人对治道的自证 孟子哲学一般被分为论“性”与“政”两部分,这种分法自有其合理性,但这两方面有共同的立论起点,那就是人类总体的生存发展问题。这是一个必须重新强调的基本事实。 “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尧舜既没,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坏宫室以为污池,民无所安息;弃田以为园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说暴行又作,园囿、污池、沛泽多而禽兽至。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乱……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滕文公下》)[1]孟子以这段充满情感与辞采的史证再现了人的悲剧性。人“活着”所面临的威胁就是自然,包括外在的自然界与内在的自然性。“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悲剧性是永恒的,这是人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孟子哲学的立论起点。孟子随即指出:“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人就是这样一代代悲壮地生存并发展着,悲剧性反而彻底激起人的主体性,故孟子以排比递进的句式对此作了强烈渲染。 若忽视上述立论起点,对孟子哲学属性、高度与价值的认识就有不足。盖古今中西的伟大哲学在根底上都应围绕人的“活着”而展开,是否真正以之为起终点乃关系着这种哲学包括治道观的彻底性、开放性、真理性与普适性。西方哲学转而将脱离实践情理、概念化的“神”“理”“我”等作为思考的起终点,无论是追求先验甚至超验的本体,以有限的认识、逻辑等来推求真理,进行制度设计来指导生存,以语言为“存在的家”,凡此种种思路在根本上已入歧途,阻碍了开放的治道生成。人类生存是一自然过程,历史实践是建立规则与价值之本,内在真切的生存体验才是“治道”的依据。儒家对此报以最深的哲学关切,理当成为中国哲学的主干,孟子论政与性也都是为解决这一问题,并基于此形成其内在系统。先秦以降不少哲学论著又为经典散文,《孟子》一书尤为典范,盖文学的本质是生存的情感和理想,哲学的本质是生存的探询与智慧,二者必然相通,前者需后者赋予深度,后者需前者赋予活力。 中国哲学自与实践密不可分,哲人亦积极关注治道。孟子毕生心系天下,既因为个人与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更由于他有着以人道为己任的情志。其所处时代“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再次出现了乱世险象。人类能否走向光明、现实问题能否解决、天道能否给予保证、人类能否把握天命,实则都有严重的不确定性。对人类命运的悲剧意识是人格境界的表现,故孔孟终身处在心忧天下的状态。更深层的原因还是与中国文化没有外在超越的特质有关,盖“天”和“人”都不提供任何保证,人的一切都是无常、无定、无靠的,人被毫无来由地‘抛’在世界上,抗争或屈服实则皆无对象,而陷入绝对的虚空。上世纪有不少学者认为中国缺乏悲剧意识,实则绝对意义上的悲剧意识正是在中国文化。[2]孟子“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故此“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他在鲁时自云“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梁惠王下》),《公孙丑下》“孟子去齐”几章尤能表现道不行时那种深沉伟博的壮志悲情: “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3] 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朱熹赞曰:“圣贤行道济时,汲汲之本心;爱君泽民,惓惓之余意”,“圣贤忧世之志,乐天之诚,有并行而不悖者。”(《孟子集注》)又《滕文公下》云:“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孟子正是要面向现实生存悲剧性,毅然独力担起人类的生存,这种与人类总体相互支拄的历史责任感与宗教使命感,使《孟子》一书最富于充沛的情感与气魄。盖人必须选择基于人类总体的“活着”,建立超越性价值来解决问题、弥合困境,亦即自己毅然崛立。 人类总体的“活着”能够作为价值基础是由于:宇宙从现有历史来看保证了人的生存,实际是提供了让人类自求治道的可能;人类总体有着动物性的生本能与群居性,个体心理是人类实践中生成、具有社会客观性的,因此为生存而务求治道是人类必然的共同选择;历史实践证明人有能力激发自身能量而建立治道,但历史同时充斥着负面现象,人选择前者作为历史的本质,也必然选择走向光明的未来;个体的生存系于人类总体,其意识、情感也产生于人类生存实践中与历史理性作用下,故价值建立也必然与治道有关;意识发展到一定高度就会进行形上追询,在暴露、生存困境的同时要加以弥合,只有超越性地融入人类总体才能获得价值归宿;人类存在是哲学存在的前提,哲学也必定以治道问题作为思考的边界与核心,这是一种哲学具有合法性的前提。 孟子指出:“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尽心下》)“仁”就是“人”的本质,核心即人类总体意识,“道”就是生成这种本质。对内在的自然性,使之与社会性双向积淀,培养情理融合的人性心理,故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离娄下》);对外在的自然界,依靠这种人性(主要是知识与道德),毅然崛立于天地间,确立不恃外在超越的主体性,故曰“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离娄上》)。“仁”与“道”就是以人的“活着”为方向和标准,在每个情景中随宜生成有利生存、合于情理的状态,亦保证其至高绝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作为评判各种现实事物的依据。人生来未必是有价值的,却是必须有价值的,其道理是不这样则人类总体不能存在发展,反言之这是人类生存发展必然的共同选择。这是不能用理论或事实来证明,却是基本的实践理性、辩证逻辑;这种立论方式是儒学乃至中国哲学的基础、根本、核心与精要,也理应是最彻底和开放的普适真理。“仁者,人也”在绝对虚空中选择生存而进行自证,自证是中国文化中极其突出和重要的现象。盖选择治道是由生本能决定的,这是人类总体必然的共同选择,而与具体的现实情形无关;悲剧意识是价值建构的重要方式,其兴起和展开激发了价值的自觉与绝待,使人认识到必须自己建立价值并进行体认;悲剧意识与价值建构的深微联系就在人的自足性,人正是要超越现实功利因果,自己建立超越性价值,“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回顾《孟子》开宗就这样写道(《告子下》“宋牼将之楚”一章当与合参):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梁惠王上》) 上述自证亦是孟子这段话的内在理路:第一,治道是根本的惟一的“利”,某国、某人之“利”便在其中,一切思考都应以此为起终点。不称之曰“利”,更严格划定它与那种以私害公之“利”的界线,一是赋予它神圣性,二是不使私欲有可乘之机。故孟子第一句话就是“正名”,斩然论定“亦有仁义而已矣”。第二,“则国危矣”是站在梁惠王以及大夫、士庶人的共同立场,实则是说要保证人类总体的根本利益。这种痛陈利害,是以反证法确认了“仁义”是人生存的必然选择。人生来未必“有仁义”,却必须“有仁义”,否则人类不能生存发展,正是儒学立论的根本理路。第三,“不夺不餍”揭示了欲求无限与条件有限的根本冲突,人的悲剧性实在于此。“有仁义”则积极地靠自己“立命”,对无限欲求与有限条件进行双重超越。这一必然选择,就是面对悲剧性所激发出的人性(建立价值)与主体性(保证生存)。第四,“则国危矣”是站在人类总体来立论,但用于具体现实则有推导之嫌,逻辑上是不严密的,不如说是从人类根本利益来动之以情。孟子哲学(更确切地说是“思想”)正有此特质,它是为人的生存指路而尽到哲学家之根本使命,而不在建立所谓理论体系,故亦不排除一定的文学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