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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侵略与文化守卫——论19世纪后半期儒家反洋教的意义及其教训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文化侵略与文化守卫
    ——论19世纪后半期儒家反洋教的意义及其教训
    颜炳罡
    自康熙晚年始,清政府就开始实行严厉的禁教政策,严防基督教传入。历雍正、乾隆、嘉庆,禁教措施愈来愈严厉,然而基督教以澳门为依托,不时闯入中国内地,并未完全绝迹。到1807年英国伦敦传道会(the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传教士马礼逊( Robert Morrison)来华传教时,中国教禁仍未开放,故他只能在沿海偷偷摸摸地从事着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传教事业。经两次鸦片战争,清政府在列强的武力胁迫下,开放教禁,西方各国传教士从四面八方蜂涌中国,由此引起了儒家知识分子对基督教的高度警觉和强烈排斥。进入19世纪后半期,由儒家士绅参与的反洋教运动进入高潮,教案此起彼伏,由小至大,并最终形成了滔天巨案一一义和团运动。对于儒家知识分子反洋教社会背景、原因、过程等等,学术界已做了不少的探究和分析,这里不拟置评。仅想就反洋教的实质和后果,谈点个人认识,以就教于时贤方家
    一、儒家与基督教冲突之症结:“法”、“理”的矛盾
    晚年的冯友兰曾指出:“西方帝国主义所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大都提出两个要求:一个是通商,一个是传教。通商是向中国的经济侵略,从经济上剥削中国,使中国人永远贫穷;传教是向中国的文化侵略,使中国人永远愚昧。”[1](P80)这种看法不是冯先生的一己之见,而是相当普遍的看法,也可以说是基督新教进入中国以来,相当多数的国人与传统儒家知识分子的共识。19世纪60年代以前,清政府只允许传教士在通商口岸传教响布道,并不允许他们进入幅员广阔、人口稠密的内陆省份从事传教活动。传教士在中国传教的合法性是列强尤其是英法两大强权用大炮和刺刀逼迫中国政府接受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1842年8月,英国政府强迫无能的清政府与之签订《南京条约》,其中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大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人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2]( P66—67)《南京条约》不仅使沿海通商口岸传教合法化,而且也为英国及其所属国的传教士进入内地展开传教活动开了绿灯,使清政府的禁教政策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得寸进尺是帝国主义的本性,既然你给它敞开了一条缝隙,他们就会要求你将大门全部打开,你打开了大门,他就要求你推倒院墙。1844年,在美国传教士伯驾等人唆使下,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合众国民人在五港口贸易,或久居,或暂住,均准其租赁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馆、礼拜堂及殡葬之处。”[2](P72)如果说《南京条约》传教自由条款还是隐涵着话,那么在《望厦条约》传教自由就成了列强明目张胆的要求。1856年,英法联军再次发动可耻的侵华战争,1858年用武力强迫清政府与英、法、俄、美四国签订《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第八款规定:“耶稣圣教暨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待人若己。自后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无过,中国官毫不得刻待禁阻。”[2](P119)这是基督教在中国获得合法性的第一个公开文件。1860年中法《北京条约》(续增条约)第六款进而明文规定:“应如道光一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1846年2月20日)上谕,即晓示天下黎民,任各处军民人等传习天主教、会合讲道、建堂礼拜,且将滥行查拿者,予以应得处分。又将前谋害奉天主教者之时充之天主堂、学堂、茔坟、田土、房廊等件应赔还,交法国驻扎京师之钦差大臣,转交该处奉教之人,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2](P129)这将基督教在华传播的合法性推到了极致,也将传教问题复杂化。基督教自康熙晚年遭禁后,历一百余年,其所遗留教产或化为民宅,或辟作书院,或拆建改建,或扩充翻新,产权早已环环相套,纠缠不清,查还教产往往是许多教案的直接导火索。教禁一开,英、法、美、俄、德、意、西班牙、萄萄牙等国传教士挟坚船利炮之余威,乘着尚未散尽的战争硝烟,胸佩十字,手捧新约、旧约,带着满脸文明优越感和对华夏文明的傲慢,踏上中国这块他们久已向往的热土。由沿海而内地,由都会而穷乡僻壤,无不留下传教士的足迹和身影。“从此,外人传教活动,即如水银泻地,中国的整个国土皆成了他们合法布教的范围。”[3]传教士开始渗透到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教育、出版、医疗、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太平天国失败,由洪秀全等本土化的基督徒导演的天国之梦即“中华归主”之梦破灭了,传教士在太平天国由盛变衰时刻蜂拥中国,两件相关而并无本质关联的历史事件先后继起,给人印象好像是传教士由幕后走到前台(当然这只是表面,事实上并非如此)。儒家知识分子由反洪秀全转而反传教士,此后全国排洋教运动此起彼伏,声势越来越大,终汇合为上个世纪之交空前规模的义和团运动。
    由此可知,传教士在中国传教的合法性是通过卑劣的战争手段获取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更不合情,强迫中国人更改信仰,用武力打开传教的人门,这在一向具有忧患意识的儒家分子看来,必然包藏锅心。毒品走私、战争、传教,如影相随,同时而至,给儒生们的感觉是:这三个东西有着内在的关联,这个关联就是西方人不仅要亡我们的国,还要亡我们的教,进而亡我们的种族。洋人逼中国政府准其传教,必然包藏锅心,通商是夺华人之利,而传教是夺华人之心,“以从洋人之教,是驱吾民以归敌也”,使吾民尽变于夷也,意在“率中国之民,启中国之变,胶固盘结,踞我堂奥,瞷瑕伺会,焱迅云合以起”[4](P35)是灭中国之谋也。所以反洋教就是反对列强对中国的蚕食鲸吞,是反帝国主义侵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国保种的重要内容,是捍卫民族生死存亡的重要斗争。
    在儒家看来,传教士谋我中国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传教士的到来,使中国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入教的教民,一类是未入教的民众。教民子女互通婚姻,滋生繁育,犹且广招党徒,无有已时,数百年后,数量是何等可怕,中国一旦有变,这些教民云合以起,局面不堪设想。教民与民众矛盾不断,冲突不断,人间惨祸不断,恰好为这种说法提供了证据。传教士以列强的坚船利炮为后盾,教民又以传教士为后盾,要挟民众。一些无耻之教民,依仗教会之势力,肆无忌惮,横行乡里,欺压弱小,凌辱同类,而传教士在外国公使的纵容下,动辄以战争相威胁,公然包揽词讼,咆哮公堂,劫持要犯,有恃无恐。相反,无知之老百姓,昏庸之儒生,自恃人多于教民,且坚船利炮为不解近渴之远水,常常一哄而起,借机肆事,动辄或掀翻传教士乘坐轿子,或烧毁教堂,或殴打教民等等,教民与民众皆“行险以徼幸”,由是教案起焉。1868年,四川酉阳发生民众与教民冲突事件,经清政府镇压,民团解散,而教民武装在法国传教士的鼓动下,利用民团解散可乘之机,两次窜至纸房溪一带,肆行焚杀。《酉阳州绅民公禀》揭露说:“彼时团民已各分散,且手无寸铁,任听屠戮,至伤一百人命之多。尸身堆积,血_肉狼藉,惨不忍言。被其戕尤惨者,如将身体支解之秦心元、魏三元、张狗、黄万、任绍元、石新喜六名,轮奸毙命民妇三名,灌油点灯烧毙之黄老万一名,更为目不忍睹,耳不忍闻。似此光景,百姓实无求生之路,死者亦无可伸之冤。哀哀苍天,曷其有极!”[4](P49—50)没有传教士的到来,不会有教民与非教民之分,也不会有这样的人间惨剧。惨剧发生一次,中国人对传教士的憎恨也就随之加剧一层,教民与普通民众的隔阂也就随之加深一层,中国人反洋教的情绪也就高涨一层,而儒家知识分子由此认识到民气可恃,其反洋教的信心也就随之增加。
    当以拜上帝教信仰武装起来的太平军与道学家指挥的湘军作殊死搏斗的时候,中国人的政治的民族主义与文化的民族主义是分裂的。如果说洪秀全政治上驱逐满族,光复汉邦是民族主义的话,那么在文化上则坚持了基督教西化主义的路向;而曾国藩在文化上坚持了儒家主体主义,在政治上则为满清政府服务。民族主义的这种内在裂变扭曲了近代中国人的心灵。当儒家与洋教士进行斗争的时候,民族主义则由分裂重新走向统一。由是之故,百余年来,中国人一直视反洋教为反帝国主义文化侵略重要方式。传教士在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中国,自然可以一试身手,但他们忘记了其传教的合法性是用枪炮逼迫中国政府承认的,是个地地道道的“要盟”。这个“要盟”对政府有约束力,而对儒家和普通民众没有约束力。在民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民的社会生态链条中,儒生与民众连成一气,共同对付基督教的文化入侵,保卫自己的固有的国教——儒教,捍卫自己的精神家园就有了正义的心理支持。
    有了合理的心理支持,儒家知识分子尤其是青年士子就广造舆论,持续不断从事反洋教的宣传、鼓动、策划、组织,他们极力丑化传教士的形象,诋毁基督教教义,揭露传教士及其从教人员的不德及其对中国人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告诉世人反洋教就是反侵略:“今之洋人者,海船通商,耶稣传教,夺小民农桑衣食之计,废大圣君臣父子之伦,以洋烟毒中土,以淫巧荡人心。自道光以迄于今,其焰益涨,其行强暴。由是煽惑我民心,奸淫我妇女,侮慢我朝廷,把持我官府,占据我都城,巧取我银钱;小儿嗜如菜果,国债重于丘山;焚我清宫,灭我属国,既占上海,又割台湾,胶州强立埠镇,中国意欲瓜分。自古夷狄之横,米有如今日者!”[4](P93)
    从这篇反洋教告示的出发点和维护的价值观念来看,它出自儒生之手当无疑问。他将反洋教和反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侵略联系起来,将列强的入侵与民族灾难、人民的贫穷联系起来,使反洋教成为反帝国主义入侵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加强了反洋教的合理性,也显示了反洋教的意义。
    二、儒教与基督教冲突之焦点:宗教拓边与精神守疆
    中国是儒教之国,在基督教入华前,虽有佛、道两教与儒教并存,但寺院里的僧尼与道观里的道士并不管理宗教之外的世俗事务,儒生与僧、道相往还,鲜有冲突,而是相互敬重,百姓与僧、道亦相安无事。基督教到来,根本上打破了儒生与僧、道之间建立起来的文化格局。与僧、道不同,传教士不仅对神性世务感兴趣,而且更热衷于世俗事务。相应入教人数愈多,而儒家的领地就愈少,僧、道的信众也就愈少,不仅仅是儒家,连同僧、道对基督教的传入都深感不安。故而,在中国长期流传着多一个基督徒,少一个中国人的说法。反洋教旨在保卫儒教,保卫儒家的伦常纲常,捍卫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文化的国度,保卫人类的尊严,所谓“延圣脉以保人类”。
    传教士东来,宣传基督教教义,网罗教徒,诋毁儒学,诅咒孔子,欲将儒家在中国的地位取而代之,这自然引起了儒家知识分子的强烈反感。儒家知识分子对传教士宣扬的基督教教理,非但不认同,相反,站在儒家立场,发扬孟子辟邪说的卫道精神,进行坚决的批判,揭露基督教理论的谬误和对儒家伦理的危害,指出基督教“无天、无圣、无父、无祖宗、无夫妇、乃无人道,其穷凶极恶益暴扬于天下”[4](P96)本性。湖南是湘军的发源地,也是反基督教最激烈的区域之一,其《湖南逐异类公呈》指出基督教在理论上有五大悖谬[4](P96—97),五悖就是无天、无圣、无祖宗、无夫妇、无人道。前三悖是说理,后两悖不过是当时社会普遍盛行的流言。但公呈在那个时代是权威性的文件,代表和体现了社会贤达的意愿,在老百姓心目中,有相当的可信度。故该公呈曾流传一时,影响极大。读罢通篇,无非是向人们说明:基督教抛亲情,弃人伦,如同禽兽,是禽兽之教,非人道教,因而基督教化就是禽兽化、野蛮化。如果得行于中国,中国数千年礼义之邦就会沦为兽畜禽居的动物世界。显然,这不是基于学理的客观评判,有的还近于危言耸听!基于儒家立场,而缺乏世界性的眼光,只是简单地拒基督教于国门之外,最终不可能挡住基督教的洪水大潮,反而暴露出儒家文明夜郎自大式的优越感,也可说是基于无知的傲慢!当然观念上的冲突往往比现实利益上的冲突更具根源性,更难调合,这可能是基督教与中国土民社会长期冲突的重要缘由吧。
    由此公呈,我们可以想见当年儒家知识分子对基督教在中国流传的忧虑:“教主之来,昔以微服,今舆马矣!传教之时,昔以昏夜,今自昼矣!礼拜之地,昔在乡曲,今城市矣!勾引之徒,昔皆细民,今士大夫矣!”[4](P97)基督教的势力在迅速扩展,影响正在向高层次、中心地带深入,看到这种局面,怀抱“杨墨之道不熄,孔子之道不著”之强烈是非观,以辟邪说,崇正道为己志的儒家知识分子能无动于衷吗?况且“教门男妇群聚于天主堂,日以千百计人揭通衢,将以某日拆城隍庙,筑道友馆,以某日撤府县学圣位,奉十字架。尤复四方流言,动称伊教大行,迂孔当废”[4](P98)。传教士由地下活动转为公开活动,教民由小心谨慎转而有恃无恐,由敬天主耶稣到诋毁孔子,必然激起儒家知识分子的强烈反弹!从“饶州第一伤心人”(不过是普通儒生)到封疆大吏、朝中重臣,对洋人传教,普遍感到忧心忡忡。“洋人传教,是中国一大变局,将来为害,何所底止!”[4]( P36—37)“通商渐夺中国之利,传教则欲夺华人之心。阳托修和,阴怀叵测”[4](P37)。从而道出儒家知识分子反洋教的真实用心。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反洋教的具体措施或办法不无商榷之处,但不否认他们反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保卫文化中国,捍卫自身的精神家园的良苦用心和客观意义。
    从消极的意义上说,反洋教是反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从积极的方面说,反洋教是捍卫自己的文化家园,捍卫儒教中国。基督教之传播欲夺华人之心,迷华人心志,变华人之肺肝,“天下无事,戎伏于莽,一旦有事,入吾教者,皆云合响应,起而叛其长上。呜呼!是祸中国也”[4]( P33)。“一旦使夷教入境,满地腥擅,坐视中国三千年诗书礼乐之化于夷禽兽,圣朝二百年爱民养士之恩付诸流水,是六十余州,绝无男子也。”[4](P107)如何防止洋教在中国传播呢?儒家知识分子筑起了多道防线:
    (一)儒家知识分子坚守本位,不得叛儒教以入洋教。1897年,永新县保甲局议章知单规定:“读书人尤其敦品立行,各遵圣教。如有叛道入教者,既已不认祖宗各族,理应不准入祠,即冠婚丧均宜严绝往来。”[4](P120)这表明作为一位儒家知识分子,一旦入教就意味着面临与整个家族脱离关系的威胁,等于开除出家族。不仅如此,在个别地方,一旦入教,可能会受到除籍的处分。1886年《山西学政牌示》云:“照得本院前准总理衙门来文,会同礼部议奏,生童中有习西教者,如果安分,暂令考试,无庸除籍等语。原欲予以自新之机,故不麾诸门墙之外。惟须本生本童出具安分不敢妄为切实甘结,不许含混赴考。若抗玩不行具结,便系不安分确据,生员定行斥革,童生即行扣考。”[4](P340)显然,这是一项歧视基督徒的政策。虽然总理衙门与礼部议奏,准许教民童生参加科举考试,但那个时代,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山西提督学院理解为给这些人一个“自新之机”,且必须出具安分不敢妄为的具结,否则就被视为不安分的证据,“生员定行斥革,生童即行扣考”。这种政策向考生表明:不能入洋教,已经入洋教者,应抓住这个“自新之机”,重回儒家阵营。应当说,这种措施是有效的,基督教在中国,华人入教一直是“愚者多而智者少,明者寡而昧者众”[4](P419)(王韬语)。读书人入教一直热情不高,除基督教教义自身的原因外,这种歧视性政策的作用也不能低估。
    (二)让传教士在中国无立足处,知难而退。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量公启、揭贴、书文,一再倡议,任何人不得向传教士提供任何传教、生活、行路、食宿、乘船等便利,否则将受到严惩。1870年,福建建宁市民反教公启,公开宣示:“嗣后凡吾郡人,无论城厢内外,如有店面、屋宇、地基及庵堂、寺观、土行、茶行、客寓、出卖、出典、出租与洋人开张生理,起造房屋,及容留洋人,即为我朝廷之顽民,我郡之败类;许各坊乡不论军民人等,均可禀命父老,撤其店屋,基址充公,并将其人驱逐出境,决不殉情容纵。”[4]( P246)1876年3月,河南出现了《河南绅民公议条规》,此条规与1862年《湖南逐异类公呈》几乎完全相同,显然前者抄自后者,由此可见反洋教为举国上下儒家士绅的共同要求。但时间又去16年,而洋教在中国影响更大,流传更广,所以河南乡绅比湖南乡绅更痛恨传教士。他们指出:洋教“邪说诬民,充塞仁义,犹不容于圣人之世。况彼教之所为,禽兽不若矣!”“为今之计,惟有拔本塞源,使逆夷来汴无存留之地,无饮食之需,无修堂之基,无传教之所。”[4](P144)规定船户不准渡夷过河,旅店不准留夷住宿,乡村集市不准留夷住宿饮食,不准与其交易,不准卖其地基,不准使用洋钱等等。总之让传教士容身无处。山东兖州距曲阜只有30华里,传教士在那里活动更犯禁忌。1888年1月,兖州士民出发揭贴,提出了“杀死汉奸,以靖内乱,驱逐洋教,以靖外扰”的口号,对卖给洋人田地、房屋、食物、留洋人住宿、为洋人所雇佣等作出了十分严苛的处罚规定。邹县是孟子的故乡,反洋教自然不甘人后,1889年2月,《邹县绅民揭贴告白》同样指出:“洋人通士(事)所过之地,店房不准留住,水浆不准卖给,乡城居民不准私同说合卖予田宅”等[4](P160),由乡绅、儒生所订定的这样的条规、告白、公示、公启全国各地到处都有,其约束力和实际效果究竟如何,现已无法考核,但从订定者的角度讲,这些措施果真付诸实施,对断绝洋教在中国之流传确能收到标本兼治、拔本塞源之功。而历史的事实说明,这些措施并没有人认真地加以执行,故而也未能阻止洋教士传入中原的步伐。
    (三)乡民互保,守望相助,使信教的教民无立足处。在中国许多地方,士民还订出条规,限制人们入教。对交通外匪,“趋入异端邪教者”,本人革除州籍,三代不准参加科举考试,一家有一人入教,合家逐出村外等等。儒生、乡绅试图通过守望相助,互相督责,使基督教在中国找不到“买方市场”,使其自然绝迹。事实上,在管理十分松散,而传教又受不平等条约保护的前提下,儒生们这些设想或措施也许能延缓基督教进入中国之进程,使教民队伍不致过快增长,但它不可能使洋教在中国大地上根除。
    (四)兴建义学,传播儒教,由拒洋教而化洋教。1867年生员林全初认为教民子女互为婚姻,滋生繁育,数百年后,后果将不堪设想,因而建议:“亲民之官,于乡党多设义塾,使咸知圣贤之理,信名教中自有乐地,不至为其煽惑,数十年之后,自无入教之人。”[4]( P327)当然,一位普通生员的建议,不会引起当局的重视,不过这个建议说到了问题的关键,果真广兴义学,在乡间广泛传播儒家之学,能够大大减少穷乡僻壤入教的人数,增加儒教信徒。1869年丁日昌在一篇奏折中称,江苏省江阴县是该省信教最多的县,男女信徒不下一万人,然而“自宣圣谕、兴义学、举乡约后,出教者已有五六千人”,[4](P330)陆丰县也有材料说明,该县原有信天主教者三千余人,信耶稣教五六百人,然而由于在民间,宣讲先儒浅显之格言,“教以祭葬报本之义,事亲从兄之文”,“两年以来,耶稣一教,现已无人礼拜,教士他徙。”天主教虽不能一时感化,然“每月到堂礼拜者,亦不过数百人矣”[4](P331)。这里可能有虚报政绩的成分,但兴义学,举乡约,对百姓进行儒家义理教育,对阻止基督教在中国下层民众中传播肯定有效。1892年,洪弃生甚至认为:“中国敦正学,不特可以拒夷教,且可以化夷教。彼教之来,即吾教之往,天地之气以久而通,圣人之教以渐而被也。”[4](P414)当然,这只能是儒生一厢情愿的幻想。
    有时儒家知识分子也自接参与反洋教斗争。当然,编写批洋教的诗词、文章,编印反洋教的书刊,张贴各种反洋教的揭贴、公告、公呈、告白、公启等等自然是反基督教斗争的组成部分,不过,儒家知识分子在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大造舆论、广为宣传、鼓动和发动群众的同时,还以实际行动向洋教徒和传教士宣战。1862年农历4月3日,湖南衡州,鉴于教民聚众,扬言欲拆毁城隍,改建道友会,撤县府学中孔子灵位,声言洋教当兴,迂孔当废,州中应试的青年士子,乘机聚众起事,焚毁教堂,拆毁教民房屋。1868年,扬州官绅与市民告诉传教士离开扬州,而法国传教士充耳不闻,不予理睬,正在府中参加应试的扬州士子,凭血气之勇,带领当地群众,愤然攻入教堂,并将其焚毁。1869年安徽安庆,一群正在府中参加应试的文武士子,一哄而起,掀翻传教士的轿子,捣毁传教士的家什,造成安庆教案。1881年,济南泺源书院的学生,发出揭贴,揭露传教士在查还教产中的不法行为,造成济南教案。早在60年代,正当湘军与太平军还在作殊死搏斗之时,中国从南到北,各种反洋教的揭贴、告白、公启等等就四处流传,由反基督教而形成的教案也持续不断。儒家知识分子的参与使这种持续不断的反洋教斗争赋有更深刻的文化意涵。
    三、儒家与基督教的两个误区:强制性输入与“文化义和团心态”
    由这种持续不断的反教运动终于演化为上个世纪之交的滔天巨案——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由反洋教进而全面反洋人,由反洋人进而痛恨西方文化,走向极端民族主义和彻底的排外主义。它虽然使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传教区的传教工作几近瘫痪,同样也把中华民族推向亡国灭种的险境。虽然这场自发的来自民间的反洋教运动与中国北方地区的民间信仰如天理教、白莲教、八卦教、一贯道等有着直接的关联,但儒家知识分子长期的鼓动、宣传实乃构成义和团运动兴起的精神助因。不可讳言,先有“文化上的义和团”才会有“行动上的义和团”,这一点看看长期流传的反耶教的各种揭贴、公告、公启等就十分清楚了。早在1863年2月,《江西扑灭异端邪说公启》就有:“倘该国教士敢来江(西)蛊惑,我等居民数十百万,振臂一呼,同声相应。锄头扁担,尽作利兵,自叟黄童,悉成劲旅,务将邪教斩除净尽,不留遗孽。杀死一个,偿尔一命;杀死十个,偿尔十命。其有中国人投习彼教者,经各乡查出,不必禀官,公同处死。”[4](P116)相差数十年,跨越数千里,如果说这是义和团的讨洋教檄文,大概也没有人会不相信。而诸如此类的公启、公贴在全国多得难以计数。中国人仇视洋教已经到了失去理智几近疯狂的程度,在汉语词汇中,所有能用来诅咒耶教的词语几乎全用上了。诸如称天主教为“天诛教”、“天猪叫”、“耶稣猪精”,拜主称为“拜猪”等等,不一而足,义和团未发,而义和团心态已成,所谓“天下第一伤心人”、“饶州第一伤心人”等等都是儒生,因此对这种心态的形成儒家知识分子难辞其咎,也不应辞其咎。对儒生排教的缘由我们这里不想多议(另文讨论),而对于义和团反洋教的起因、得失,史学界多有反省,这里也不拟多费笔墨。需要指出,义和团运动代表了中国田园牧歌式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中国民间力量,为挽回其行将崩溃的生活模式做出的最后一次也是最激烈的一次集体抗争。鸦片战争后,中国已被拖入了全球发展的轨道,近代资本主义的崛起,终结了东西方民族互不相干、独立发展的历史,从此以后,开始了真正的人类史、世界史。资本主义这头“怪兽”,它走到哪里,就征服到哪里,就把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带到哪里,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初始阶段,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沃尔夫、魁奈、莱布尼茨等等,正是从中国文化中寻求精神资源,借以批判基督教神学,然而西方列强却用大炮和刺刀逼迫中国人接受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宗教信仰,中华民族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地伤害。当火车、轮船的汽笛刺破了宁静的旷野,淹没了鸡鸣狗吠之时,中国人的心开始躁动和不安起来,他们预感到一场剧烈的社会变革行将到来了,而习惯了几千年生活的他们,根本没有做好应付剧烈变动的准备,致使自己茫然不知归处。洋人就像魔影一样,由沿海而内陆,由都会而乡野,身影憧憧,一向鲜与外界接触的国人,既感到新鲜,更感到不安。正是这些洋人及其同类用炮舰逼迫中国与之通商和允其传教,发动了一场场战争,引发了一个个教案,每一场战争、每一个教案都以中国人的失败而告终。每一失败,中国人都蒙受一次耻辱,民族自尊心就遭受一次重挫。在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和对未来极度茫然的情况下,士可杀而不可辱,中国人面对列强的枪炮只好与之拚命了。“锄头扁担,尽作利兵”,“白叟黄童,悉成劲旅”,“杀尔一人,偿尔一命,杀尔十人,偿尔十命”。以冷兵器对付如狼似虎的西方强盗的坚船利炮,结局是十分清楚的——再次蒙受耻辱,向西方敞开更大的大门,传教士获取更多的传教权利。义和团勇士的鲜血昭示中国人,掌握天下言路的知识分子应当具有理性、平实的心态,不可轻易玩弄民族主义的感情,尤其不能有“文化义和团”之心态。
    审视19 世纪后半期儒家与基督教之冲突,可谓两种文化、民族情感之冲突,在对待儒家与基督教的关系上,往往理性服从情感,而不是情感服从于理性,理性与情感的失衡正是儒家与基督教长期冲突的原因之所在。儒家与基督教是两种信仰,信仰一经形成,就关乎信者之情感。传教士与教民诋毁儒教,而儒家知识分子诅咒基督教,仇恨日增,没有沟通、对话和理性的交流。早期启蒙思想家王韬虽然提出过中外文化交流应“毋尚势力,毋尚兵力,各泯意见,共矢和同”,彼此来往,应“毋骄毋肆”,外国传教,切守“毋强”[4](P420)等理性平实的主张,但这种声音太微弱了,不足与相互诅咒的喧嚣相抗衡。情感压倒了理性,冲突不断,教案不断,中断二者之间的真正交流、对话,更不可能使二者做到相互欣赏、相互学习。近代以来,儒家与基督教的冲突说明,文化交流、宗教交流应当回归理性,尽量控制感情,才能使二者走向真正的对话,实现真正的了解。
    近代儒家反洋教的事实说明:西方人以坚船利炮为后盾,强迫中国政府开放教禁,强制性输入基督教时,助长了儒家与国人反洋教的情绪。基督教的强制性输入,人们由憎恨列强转而厌恶基督教,由厌恶基督教而全面排斥西方文化,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教案,最终导致义和团运动的发生,从而扭曲了中西文化正常交流的管道,延缓了中西文化交流与融合的进程。这说明文化、文明、宗教的交流与对话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以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文化观、政治理念,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今日之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同的迅速扩张必然唤醒不同民族的根源认同与本土化回应。如果西方大国一味逞其蛮力,强制性地推行西方的普遍主义与单边主义,都会导致真正的“文明冲突”,给人类文明对话和文化交流带来严重的后果。
    参考文献:
    [1]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六册[M].台北:台湾蓝灯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
    [2] 翦伯赞,郑天挺.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 李恩涵.咸丰年间反基督教的言论[M].林治平.近代中国与基督教论文集[C].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81
    [4] 王明伦.反洋教书文揭贴选[M].济南:齐鲁书社,1984.
    (《求是学刊》2003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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