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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如何读《论语》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学习时报 newdu 参加讨论

    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是最早最好的民间教师,将传统文化传播到平民那里。《论语》是记载孔子与弟子的言行,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广泛的一本书。
    《论语》上的一些话,现在看起来不好懂,要结合别的古籍,参考一下,也就不难读懂。如孔子讲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同”跟“和”有什么区别?一个君子一个小人,这“同”有什么不好?“和”有多好?《左传》中,晏婴就很好地解释了“和”与“同”的区别。他给齐景公讲,什么叫“和”?就像做菜那样,各种肉、菜咸的、酸的,配合好了,放在一块,煮出来的菜很好吃,汤也很好喝、可口,这叫“和”;另外一种做法就是放水,水再加水,什么味道也没有,这就不好喝。这就是“和”与“同”的区别,“和”就是不同的东西合理的搭配,形成最好的状态。比如说音乐,音调有高有低,有各种不同的频率或者各种不同的乐器,它们组合成一首优美的曲调。它就很悦耳,听了就是一种享受。如果只有一个声音、一个音调,没有变化,那就很难听,按现在说法叫噪音,对健康不利。这就是“同”。晏婴举这样的例子,是为了说明:国君提出一个意见,臣子从不同的角度给他提出批评,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经过反复讨论修改以后,形成最佳方案,这个方案是集思广益的结果,这是“和”;如果国君提出一个意见,所有人都不敢反对,上下同声,这就是“同”。
    孔子在这个基础上来讲“和而不同”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做官,国王不管提出什么意见,他不是马上就赞成,而是先考虑考虑,意见还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然后给国王提出来,提出来再商量,有的吸收,有的不吸收,这就是“和”的态度,就是君子应该坚持的原则。有人为了保自己的乌纱帽,只要是上司说的都表示同意,这就是小人的做法。小人从来不提意见,你说什么他都说好,而且抢先说这个方案最好。这个“同”就是同于上级的意见,同于君主的意见。有人将“同”理解为平等,并以墨子“尚同”为证据,那是错误的。
    还有,《论语》里面讲诤友,就是最好的朋友是能够给你提意见的人,什么意见都不提的,因为你现在还有酒还有肉,他就跟你交朋友,那是酒肉朋友,当你肉吃完了,酒喝光了,他就走了,利尽而绝。有利的时候就是朋友,利没有了就断交了,这不是真朋友,也不是好朋友。这是小人之交,“小人之交甘若饴”。
    关于君子和小人,在《论语》里面,只要看到君子什么什么,这就是孔子提倡什么;如果说小人怎么怎么,就是孔子批评什么。孔子提倡和而不同,反对同而不和,反对什么都听上级的,提倡跟上级共同探讨问题,提倡独立思考。有的人说中国的传统没有独立人格,什么都听皇帝的。实际上,这是对中国的文化太不了解。孔子非常强调独立人格,比如他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匹夫就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心里面的志向和想法,你不能用强制的办法把它剥夺了。
    现在我们国家出版业很发达,一年大概出几万种书,报纸每天出几十万或者几百万份,但是哪一个纸片能留下来?很难。而像《论语》这样一本书,一共就1万多字,却流传了2000多年,直到现在许多人都在学它,这才是精品。席泽宗的一篇文章说,他的老师叶企孙告诉他,文章发表30年后,还站得住脚,那才算过硬。按此推论,300年后还有人研究,就是精品。能传3000年呢?那就是经典!
    现在书多得不得了,真正能流传下去的,必须是精品。第一,要精炼。第二,很通俗。第三要非常深刻,具有普遍意义。孔子的话都是很通俗的,又非常深刻,这才能流传下来,像“和而不同”这句话,就符合以上三条。还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你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也不能强加给别人,这个道理非常简单,谁都能听懂,又非常深刻,是反对霸权主义的理论武器。
    有一些说法,过去被认为是错误的,并受到了批判。我们如果结合社会现实进行深入研究后会发现,它并不是错误的,而是我们有误解。《论语》上有这样的例子。《论语?子路》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说的是有一个叫叶公的去跟孔子说,我们那个地方有一个小孩,叫直躬,“其父攘羊,而子证之”,他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去证实它。孔子说,我们村里面的正直人不是这样的,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正直就在其中。就是说儿子没有揭发他父亲,他父亲也不揭发他儿子,这里面也有正直。孔子讲的这个正直的意思,后来有很多人批判他,说这个违法了,犯了包庇罪,这是与当今法制社会不协调的。韩非说法,如果父子相隐,那就是“父之孝子,君之叛臣”。好像直躬的表现对国家有利,对家庭不利。而孔子的说法对国家不利,对家庭有利,所以,统治者都不会支持孔子的观点。实际上不是这样。《汉书》记载汉宣帝下的诏书,《汉书宣帝本纪》地节四年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子女匿父母,妻匿夫,孙匿祖父母,均无罪。反过来,长辈隐匿晚辈,如果罪行要判死刑的,也要上报廷尉请示。这里明确的是子隐匿父母是无罪的。作为统治者居然下这样的诏书,说明亲情与法律两相比较,孝与忠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亲情更为重要,孝高于忠。《三国志魏书邴原传》载:魏文帝曹丕问大臣:“君父各有笃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耶?父耶?”邴原则勃然对曰:“父也!”这也是孝亲重于忠君的典型例子。因为亲情维系着社会的和谐,一旦破坏人际的亲情关系,社会失去孝的道德,对于和睦家庭与和谐社会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20世纪批判孝过了头,“文化大革命”又是一次大规模的破坏亲情的运动,结果出现许多不和谐因素,伦理道德沦丧,社会风气败坏,现在需要花大力气去拨乱反正。人文缺失,后患无穷。往往一时看不出来,若干年后,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最后只好慢慢地消化恶果。
    父子相隐,在法律上叫容隐制度。据说,全世界都有容隐制度,容许直系亲属不作证,只有三个国家没有这种制度,其中有中国。去年中国宣布容隐制度,现在只有两个国家了。为什么我国要实行容隐制度?前几年学术讨论这个问题,发表了几十篇文章,最后郭齐勇主编成论文集,约有70多万字,多数人支持容隐制度。国家领导采纳这个意见,所以出台了这个制度。父子相隐的问题,有合理性,再次得到证实。于是,过去的误解得到了澄清。(周桂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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